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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启用肃政台侍御史,他向武后上书辞谢,并以鹿喻己:“臣听说,一头鹿虽然还在山林里奔跑着,
但命中早已注定要成为宴席上的菜肴,这是时势的自然啊!陛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一旦不合陛下的心意,定会因此而死了。”
言下之意,守正行法是我不能改变的秉性,我要坚持这样做,就不能满足你的心意,因此,我只能辞官不干。武后对徐有功的辞呈并不感到意外。
这个不怕贬官、不怕杀头、置生死于度外的大臣,从任司刑丞那时起,就不只一次敢于同自己争曲直论是非。武后最终看重徐有功,是他替含冤无辜者据理力争,先后三次被判死刑,将要临刑,泰然自若,面无忧色;赦免了他,也并不欣喜。
这次是在徐有功免官之后被重新启用,意在避免埋没这一难得的人才,更好地发挥他的作用。没有想到徐有功免官为民之后,性格使然,从启用开始,就要同武后较真。
徐有功是国子博士徐文远之孙,考中明经科,多次授任为蒲州司法参军,继承封爵为东莞男。
徐有功免官,源于%,徐有功任秋官郎中时,秋宫侍郎周兴将一份案载原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谋反的案卷交徐有功阅,并称司刑寺已判该两兄弟为谋反罪。
徐有功看完案卷后认为,把李仁褒兄弟俩练武比箭作为叛逆谋反的证据,是为冤枉,应该马上纠正!
周兴不但不予以纠正。反而上奏武皇,言徐有功心怀叵测。并引经据典,说明徐有功附下罔上。有意袒护谋反之贼,正合死罪,请求武皇将徐有功下狱查审。
武皇虽不满意徐有功的一些言行,但却对徐有功的正直与才干甚为欣赏,因此,她要保护徐有功,于是便下诏:“禁止逮捕审讯徐有功,免他的官职。”
徐有功免官时只是一个从六品的小官,但武皇对徐有功却十分地了解。这既归功于徐有功的才华和政绩,也在于徐有功鲜明的个性。
早在任蒲州司法参军期间,徐有功“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教化的办法启迪案犯悔悟自新。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感动,称徐有功为“徐无杖”。
徐有功三年任满,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用了杖罚的。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也传到武后那里。
武后对徐有功的仁政并不在意,她看中的是徐有功的智慧和心怀。永昌元年,徐有功被宣诏进京,担任起司刑寺丞的重要职务。
其时。武周革命如火如荼,为铲除异己,武后使用周兴、来俊臣等大批酷吏。构陷无辜事件时有发生,公卿震恐。莫感正言,
唯有徐有功挺身而出。常于殿前论奏曲直,多次受到武后斥责,徐有功神色不挠,争之弥切。之后,徐有功寻转秋宫员外郎,转郎中。
朝廷设铜匦收集密告,一个叫冯敬同的人,他投状告魏州贵乡县县尉颜余庆曾与去年起兵被杀的李冲共同谋反。武后令中侍御史来俊臣审理此案。
颜余庆被逮至长安后,来俊臣强逼颜余庆承认是李冲谋反同党,颜余庆大喊冤枉,经过他的严刑逼供,无奈颜余庆只得认罪写了供状:“与李冲通同谋反”。
来俊臣见颜余庆认罪,便上奏武后。武后御阅认可后,令来俊臣将此案转交司刑寺正式判刑。接颜余庆案的是新上任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细阅了案卷,觉得颜余庆虽已承认“与李冲通同谋反”,但罪证却不足。
为了减轻颜的罪名,他查阅了武皇当年发的《永昌赦令》,发现“魁首”和“支党”字样,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颜余庆为李冲谋反案的“支党”,流放三千里,让颜余庆免去死罪。
这一判决,不但来俊臣大为恼火,也令其他几位参与此案审判的官员的不满,侍御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皇,请求将颜余庆按谋反魁首处斩,家口籍没。
武后准奏下敕。然而徐有功却硬着头皮向武后进谏:“颜余庆一案请陛下再加斟酌定案。
颜余庆违法替李冲收私债,又通书信,与李冲确有一些关系,然对照陛下已发布《永昌赦令》,颜余庆也只是一个漏网的支党而已。
因此根据赦令应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复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对天下人?我圣朝决不能这般行事。”武后听后大为不满,反问徐有功道:“照你说,何为魁首?”徐有功沉着回答:“魁是大帅,首是原谋。”
武后再问:“颜余庆难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早应在李冲被杀时就该伏法了,赦后才发觉,可见只是个支党而矣。”
武后反驳道:“他为李冲征私债、买弓箭还不是魁首是什么?”徐有功对答:“征债是事实,但买弓箭与颜余庆无关。”武后又问:“二月征债,八月通书,还能不是同谋?”
徐有功再次为颜庆余开脱道:“所通书信未见查获,只据口供,而口供也只承认与李冲礼节上寒暄。
而且征债、通书也只能归属于支党行为,与同谋魁首怎么也不能同日而语!”这场朝堂的辩驳,使武后渐渐觉得这位人称“徐无杖”的司刑丞倒有一般官员所没有的胆量和见识。
为了缓和气氛,避免引起更大冲突,武皇放松口气对徐有功道:“颜余庆是支党不是支党,卿再去仔细勘问,奏上来。”事后,徐有功以颜余庆为“支党”罪上奏武后,获得武后的批准。
颜余庆免去死罪。改为远流,其家人也得免为官奴。有个叫韩纪孝的人。做过李敬业的伪官,早已死去。推事使顾仲琰抄没他的家,已经下诏同意。
徐有功追着议论:“依法律,谋反者斩。身死就不实施斩,不实施斩就不得牵连治罪。牵连治罪之人死亡,因此而来的罪行就要减免。”
下诏听从......如此获得宽免的有数百家。凤阁侍郎任知古,冬宫尚书裴行本等七人,被诬陷该当处死,武后问宰相:“古人用刑杀止凶杀,我如今用恩义止凶杀。向众公为任知古等人求情,赐他们再生,可以吗?”
来俊臣、张知默坚决请求依法处死,武后不答应。徐有功上奏:“来俊臣违背陛下再生的恩赐,不能显示信义。”
于是全部免死。对徐有功这样一位执着而又守正护法的官员,武后总觉得有必要予以重用,同时又要消磨他的锐气,使他臣服。
因此,在李仁褒兄弟谋反案的处理过程中。武皇毫不犹豫地将他贬官为民。
武后重新起用徐有功,是武后念其一身正气,不询私情。武后历来看重人的气质与才华,对那些个性鲜明。别具一格的朝臣,她总要另眼相看,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尊重。
即使政见与己相左或者反对自己的大臣。她可以毫不留情地处罚他们,但绝不会轻易地触犯他们做人的道德底线。也不会随意将他们抛弃。
有一次徐有功被人控告,武后当面责问他:“公近来断案错误放出很多罪犯。这是为什么啊?”面对武后的严厉责问,徐有功镇定自若,不慌不忙回答道:“误放罪犯,是臣的小过;爱惜生灵,是陛下大德。”
武后听出徐有功有责备和提醒自己之意,便沉默了片刻,开言道:“治国之道,在于举大道而不拘常法,若无非常之举何有大道可言?”
徐有功是乎并没有听明白武皇之言,仍顺着自己的思路,表明自己的态度,“臣乃执法大臣,发现了弊端就会立即补救,看到了漏洞就会马上堵塞。
为臣之道就是要兴利而除弊!”武后不接徐有功话题,进而言道:“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法不易者乱。
身为朝臣,应明变中求稳,变中求治之理,本末有序,取大法而为之。”这些都已经成为过去,当时是谁也没有说服谁,也分不清是谁对还是谁错。
武皇深知像徐有功这样一些饱学之士,他们看重的是个人名节,追求的是诸子义理,讲究的是循规蹈矩。为了名节和义理,他们往往表现出藐视权威的高傲,甚至可以置生死存亡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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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启用肃政台侍御史,他向武后上书辞谢,并以鹿喻己:“臣听说,一头鹿虽然还在山林里奔跑着,
但命中早已注定要成为宴席上的菜肴,这是时势的自然啊!陛下以法官用臣,臣守正行法,一旦不合陛下的心意,定会因此而死了。”
言下之意,守正行法是我不能改变的秉性,我要坚持这样做,就不能满足你的心意,因此,我只能辞官不干。武后对徐有功的辞呈并不感到意外。
这个不怕贬官、不怕杀头、置生死于度外的大臣,从任司刑丞那时起,就不只一次敢于同自己争曲直论是非。武后最终看重徐有功,是他替含冤无辜者据理力争,先后三次被判死刑,将要临刑,泰然自若,面无忧色;赦免了他,也并不欣喜。
这次是在徐有功免官之后被重新启用,意在避免埋没这一难得的人才,更好地发挥他的作用。没有想到徐有功免官为民之后,性格使然,从启用开始,就要同武后较真。
徐有功是国子博士徐文远之孙,考中明经科,多次授任为蒲州司法参军,继承封爵为东莞男。
徐有功免官,源于%,徐有功任秋官郎中时,秋宫侍郎周兴将一份案载原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谋反的案卷交徐有功阅,并称司刑寺已判该两兄弟为谋反罪。
徐有功看完案卷后认为,把李仁褒兄弟俩练武比箭作为叛逆谋反的证据,是为冤枉,应该马上纠正!
周兴不但不予以纠正。反而上奏武皇,言徐有功心怀叵测。并引经据典,说明徐有功附下罔上。有意袒护谋反之贼,正合死罪,请求武皇将徐有功下狱查审。
武皇虽不满意徐有功的一些言行,但却对徐有功的正直与才干甚为欣赏,因此,她要保护徐有功,于是便下诏:“禁止逮捕审讯徐有功,免他的官职。”
徐有功免官时只是一个从六品的小官,但武皇对徐有功却十分地了解。这既归功于徐有功的才华和政绩,也在于徐有功鲜明的个性。
早在任蒲州司法参军期间,徐有功“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教化的办法启迪案犯悔悟自新。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感动,称徐有功为“徐无杖”。
徐有功三年任满,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用了杖罚的。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也传到武后那里。
武后对徐有功的仁政并不在意,她看中的是徐有功的智慧和心怀。永昌元年,徐有功被宣诏进京,担任起司刑寺丞的重要职务。
其时。武周革命如火如荼,为铲除异己,武后使用周兴、来俊臣等大批酷吏。构陷无辜事件时有发生,公卿震恐。莫感正言,
唯有徐有功挺身而出。常于殿前论奏曲直,多次受到武后斥责,徐有功神色不挠,争之弥切。之后,徐有功寻转秋宫员外郎,转郎中。
朝廷设铜匦收集密告,一个叫冯敬同的人,他投状告魏州贵乡县县尉颜余庆曾与去年起兵被杀的李冲共同谋反。武后令中侍御史来俊臣审理此案。
颜余庆被逮至长安后,来俊臣强逼颜余庆承认是李冲谋反同党,颜余庆大喊冤枉,经过他的严刑逼供,无奈颜余庆只得认罪写了供状:“与李冲通同谋反”。
来俊臣见颜余庆认罪,便上奏武后。武后御阅认可后,令来俊臣将此案转交司刑寺正式判刑。接颜余庆案的是新上任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细阅了案卷,觉得颜余庆虽已承认“与李冲通同谋反”,但罪证却不足。
为了减轻颜的罪名,他查阅了武皇当年发的《永昌赦令》,发现“魁首”和“支党”字样,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颜余庆为李冲谋反案的“支党”,流放三千里,让颜余庆免去死罪。
这一判决,不但来俊臣大为恼火,也令其他几位参与此案审判的官员的不满,侍御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皇,请求将颜余庆按谋反魁首处斩,家口籍没。
武后准奏下敕。然而徐有功却硬着头皮向武后进谏:“颜余庆一案请陛下再加斟酌定案。
颜余庆违法替李冲收私债,又通书信,与李冲确有一些关系,然对照陛下已发布《永昌赦令》,颜余庆也只是一个漏网的支党而已。
因此根据赦令应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复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对天下人?我圣朝决不能这般行事。”武后听后大为不满,反问徐有功道:“照你说,何为魁首?”徐有功沉着回答:“魁是大帅,首是原谋。”
武后再问:“颜余庆难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早应在李冲被杀时就该伏法了,赦后才发觉,可见只是个支党而矣。”
武后反驳道:“他为李冲征私债、买弓箭还不是魁首是什么?”徐有功对答:“征债是事实,但买弓箭与颜余庆无关。”武后又问:“二月征债,八月通书,还能不是同谋?”
徐有功再次为颜庆余开脱道:“所通书信未见查获,只据口供,而口供也只承认与李冲礼节上寒暄。
而且征债、通书也只能归属于支党行为,与同谋魁首怎么也不能同日而语!”这场朝堂的辩驳,使武后渐渐觉得这位人称“徐无杖”的司刑丞倒有一般官员所没有的胆量和见识。
为了缓和气氛,避免引起更大冲突,武皇放松口气对徐有功道:“颜余庆是支党不是支党,卿再去仔细勘问,奏上来。”事后,徐有功以颜余庆为“支党”罪上奏武后,获得武后的批准。
颜余庆免去死罪。改为远流,其家人也得免为官奴。有个叫韩纪孝的人。做过李敬业的伪官,早已死去。推事使顾仲琰抄没他的家,已经下诏同意。
徐有功追着议论:“依法律,谋反者斩。身死就不实施斩,不实施斩就不得牵连治罪。牵连治罪之人死亡,因此而来的罪行就要减免。”
下诏听从......如此获得宽免的有数百家。凤阁侍郎任知古,冬宫尚书裴行本等七人,被诬陷该当处死,武后问宰相:“古人用刑杀止凶杀,我如今用恩义止凶杀。向众公为任知古等人求情,赐他们再生,可以吗?”
来俊臣、张知默坚决请求依法处死,武后不答应。徐有功上奏:“来俊臣违背陛下再生的恩赐,不能显示信义。”
于是全部免死。对徐有功这样一位执着而又守正护法的官员,武后总觉得有必要予以重用,同时又要消磨他的锐气,使他臣服。
因此,在李仁褒兄弟谋反案的处理过程中。武皇毫不犹豫地将他贬官为民。
武后重新起用徐有功,是武后念其一身正气,不询私情。武后历来看重人的气质与才华,对那些个性鲜明。别具一格的朝臣,她总要另眼相看,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尊重。
即使政见与己相左或者反对自己的大臣。她可以毫不留情地处罚他们,但绝不会轻易地触犯他们做人的道德底线。也不会随意将他们抛弃。
有一次徐有功被人控告,武后当面责问他:“公近来断案错误放出很多罪犯。这是为什么啊?”面对武后的严厉责问,徐有功镇定自若,不慌不忙回答道:“误放罪犯,是臣的小过;爱惜生灵,是陛下大德。”
武后听出徐有功有责备和提醒自己之意,便沉默了片刻,开言道:“治国之道,在于举大道而不拘常法,若无非常之举何有大道可言?”
徐有功是乎并没有听明白武皇之言,仍顺着自己的思路,表明自己的态度,“臣乃执法大臣,发现了弊端就会立即补救,看到了漏洞就会马上堵塞。
为臣之道就是要兴利而除弊!”武后不接徐有功话题,进而言道:“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法不易者乱。
身为朝臣,应明变中求稳,变中求治之理,本末有序,取大法而为之。”这些都已经成为过去,当时是谁也没有说服谁,也分不清是谁对还是谁错。
武皇深知像徐有功这样一些饱学之士,他们看重的是个人名节,追求的是诸子义理,讲究的是循规蹈矩。为了名节和义理,他们往往表现出藐视权威的高傲,甚至可以置生死存亡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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