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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叶娇杀人案,叶娇本人陈述如下:
当天我在宠物收容所做义工。每当心情不好时,我就会去和流浪猫狗做伴。和它们在一起,我会忘记烦恼。和南文恋爱这几年过的不容易,我来收容所的时间也大大增加。
下午两点左右,南文到了收容所。他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当着父母面对琴儿,也就是父母极力推荐的ABC很不礼貌。今天上午,琴儿父母拜访,想就两人的事做个了结,如果南文实在不愿意,他们也不勉强南文。父母于是给南文下了死命令,发生了争执,南文就离家到了收容所。
在我们两人恋爱中,南文如同一位霸道男朋友,他主导了几乎所有的事。他让我和她走,我和其他义工交接了工作,义工们都知道我们的事,安慰我。他可能有些不耐烦,拉着我的手走了。
我们上车后,汽车开到了森林公园。他一声不吭的朝山上走,脸色铁青。我和他说话他也不理,一直拉着我的手。到了我们约会的秘密地点,我们最喜欢的一处地方,他将几片药片投入到两瓶水中。
他使劲的摇晃瓶子,如同发泄愤怒一般。终于他冷静下来,开始抱怨。说自己从小到大没有任何选择权。玩什么玩具,和谁一起玩,上什么学校,学什么才艺,自己没有任何发言权,只有接受。
他说:别人认为我们富二代矫情,我也想做一个标准富二代。花天酒地,无人约束,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因为我有钱也有时间。但是我不能,我是傀儡,是父母为了完美自己人生制造出来的傀儡。希望我能成为南文家的奠基者。
他说这次是他第一次很坚定的否决父母提出的正式要求,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他知道自己斗不过自己的父母。但是,这次他必须胜利。
他对着夕阳,颇有感触道:朝闻道,夕可死。
然后他就看着我说,唯一能保证他胜利的只有死。他问我,愿意陪他一起去死吗?
我忘记自己当时说了什么,就是很震惊。我到现在也无法肯定自己是否答应和他殉情。我只记得他笑了,流着眼泪笑了。他面对夕阳说了最后一句话是:再见了,美丽的地球。他拿起水喝了下去,我急忙去抓瓶子。他的力气很大,一手抱住我,一手拿瓶子,将一瓶水全部喝掉。
很快他就倒下了,脸上是微笑,夕阳之下,如同一个喝醉的人一样。一瞬间我走神了,我回神过来后非常害怕,不知道怎么办。我第一时间想起了司徒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这场恋爱中支持我所有决定的人,虽然我从来没做过任何决定。
我报警,陪同已经是尸体的他一起去医院,我处理了我的那瓶水。处理过程很简单,扔到医院垃圾桶就好,没有人会怀疑。
警察调查了两天,做出了自杀的结论。他的父母都接受了这个结论,他们很自责。出事的第四天,是他出殡的日子,我在司徒老师陪同下去了葬礼。他母亲情绪很激动,冲上来打我,说就因为迷恋我这只狐狸精,所以才会自杀。他父亲阻止了她,他父亲说儿子不想看见我们这么对待他心爱的女人。
大约一个月后,他们就离开了东唐,移民去了新西兰。此后我们没有见过面,没有通过电话。
……
曹云带上鱼竿,不约超黑,也不在南湖。而是去了东郊镇小河垂钓,美名其曰:没有污染的鱼更好吃。
一钓就是三天,一起钓鱼的大叔受不了:“你就说有什么事吧。”
曹云惊叹:“被你看穿了?”
大叔:“你给我点烟时间都比看浮标时间长。”
这位大叔不是别人,正是当时侦办案件的警察,两个月前刚刚退休。
大叔一听说这案子现在被重提,并且归到故意杀人,特别的惊讶,也有几分愧意。旧案重提就代表自己当时办错案了。
大叔当时和一名探员办此案,拥有很多南文自杀的证据。
第一条:矿泉水瓶子上有南文和叶娇的指纹,但是只要指纹是南文的。以双方体力判断,叶娇是不可能强迫南文喝下水。
第二条:南文离家后,特意开车绕道去了自己公司对面一家餐厅。昨天他朋友在这里吃饭,他联系过老板他来买单,今天是来结账的。根据收银员证词,收银员表示不需要特意过来买单,下次来消费时候一起支付就可以。南文当时回答是没有下次。由于南文是餐厅常客,导致一边的领班误以为收银员得罪了南文,就此事还进行了了解:是不是餐厅员工催南文过来买单。
第三条:南文给自己公司的副总经理发了邮件,时间是南文离开家左右,邮件内容是:我不在后,公司经营权全权由你负责。副总经理以为南文意思是:我不在的时间。并不是:我不在世上后。
第四条:技术部门解析南文随身携带的平板电脑,最近一个星期,其搜索的网页很多内容是关于死亡。比如人的灵魂,死亡后的世界。
第五条:午饭中,南文在琴儿父母面落了南文父母的面子,南文母亲非常生气,南文的父亲因此打了南文一个耳光,南文离开了家。
第六条:南文父母内心虽然无法接受这个调查结果,但是认同这个调查结果,没有提出任何假设。
第七条:经过了解,出事前半个月,南文精神状态就很差,甚至可以说出现了问题。其在公司投资中好罐子破摔的激进投资,但是奇迹般的盈利了,公司高层对此还膜拜南文。但是南文对赚到的钱根本不在意,只是吩咐财务,这个月给公司每人多开一个月薪水。
为什么曹云要花费三天时间呢?假设直接找大叔,大叔会立刻和警方联系,了解情况,并且愿意提供证词和证言。他不会去理会曹云律师身份。一起钓鱼三天,每天带丰盛午饭,大叔也就把曹云当回事了。
有些事一旦失败后就失去了机会。不能学电视剧,失败之后,以真诚去感动他人。也许有鸟用,但最好办法就是不要失败。曹云未必会成功,但是他做的事让他提供了成功的机率,成功拿到案件主要资料。
接着曹云向法院提出申请,拿到了本案的旧卷宗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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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叶娇杀人案,叶娇本人陈述如下:
当天我在宠物收容所做义工。每当心情不好时,我就会去和流浪猫狗做伴。和它们在一起,我会忘记烦恼。和南文恋爱这几年过的不容易,我来收容所的时间也大大增加。
下午两点左右,南文到了收容所。他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当着父母面对琴儿,也就是父母极力推荐的ABC很不礼貌。今天上午,琴儿父母拜访,想就两人的事做个了结,如果南文实在不愿意,他们也不勉强南文。父母于是给南文下了死命令,发生了争执,南文就离家到了收容所。
在我们两人恋爱中,南文如同一位霸道男朋友,他主导了几乎所有的事。他让我和她走,我和其他义工交接了工作,义工们都知道我们的事,安慰我。他可能有些不耐烦,拉着我的手走了。
我们上车后,汽车开到了森林公园。他一声不吭的朝山上走,脸色铁青。我和他说话他也不理,一直拉着我的手。到了我们约会的秘密地点,我们最喜欢的一处地方,他将几片药片投入到两瓶水中。
他使劲的摇晃瓶子,如同发泄愤怒一般。终于他冷静下来,开始抱怨。说自己从小到大没有任何选择权。玩什么玩具,和谁一起玩,上什么学校,学什么才艺,自己没有任何发言权,只有接受。
他说:别人认为我们富二代矫情,我也想做一个标准富二代。花天酒地,无人约束,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因为我有钱也有时间。但是我不能,我是傀儡,是父母为了完美自己人生制造出来的傀儡。希望我能成为南文家的奠基者。
他说这次是他第一次很坚定的否决父母提出的正式要求,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他知道自己斗不过自己的父母。但是,这次他必须胜利。
他对着夕阳,颇有感触道:朝闻道,夕可死。
然后他就看着我说,唯一能保证他胜利的只有死。他问我,愿意陪他一起去死吗?
我忘记自己当时说了什么,就是很震惊。我到现在也无法肯定自己是否答应和他殉情。我只记得他笑了,流着眼泪笑了。他面对夕阳说了最后一句话是:再见了,美丽的地球。他拿起水喝了下去,我急忙去抓瓶子。他的力气很大,一手抱住我,一手拿瓶子,将一瓶水全部喝掉。
很快他就倒下了,脸上是微笑,夕阳之下,如同一个喝醉的人一样。一瞬间我走神了,我回神过来后非常害怕,不知道怎么办。我第一时间想起了司徒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这场恋爱中支持我所有决定的人,虽然我从来没做过任何决定。
我报警,陪同已经是尸体的他一起去医院,我处理了我的那瓶水。处理过程很简单,扔到医院垃圾桶就好,没有人会怀疑。
警察调查了两天,做出了自杀的结论。他的父母都接受了这个结论,他们很自责。出事的第四天,是他出殡的日子,我在司徒老师陪同下去了葬礼。他母亲情绪很激动,冲上来打我,说就因为迷恋我这只狐狸精,所以才会自杀。他父亲阻止了她,他父亲说儿子不想看见我们这么对待他心爱的女人。
大约一个月后,他们就离开了东唐,移民去了新西兰。此后我们没有见过面,没有通过电话。
……
曹云带上鱼竿,不约超黑,也不在南湖。而是去了东郊镇小河垂钓,美名其曰:没有污染的鱼更好吃。
一钓就是三天,一起钓鱼的大叔受不了:“你就说有什么事吧。”
曹云惊叹:“被你看穿了?”
大叔:“你给我点烟时间都比看浮标时间长。”
这位大叔不是别人,正是当时侦办案件的警察,两个月前刚刚退休。
大叔一听说这案子现在被重提,并且归到故意杀人,特别的惊讶,也有几分愧意。旧案重提就代表自己当时办错案了。
大叔当时和一名探员办此案,拥有很多南文自杀的证据。
第一条:矿泉水瓶子上有南文和叶娇的指纹,但是只要指纹是南文的。以双方体力判断,叶娇是不可能强迫南文喝下水。
第二条:南文离家后,特意开车绕道去了自己公司对面一家餐厅。昨天他朋友在这里吃饭,他联系过老板他来买单,今天是来结账的。根据收银员证词,收银员表示不需要特意过来买单,下次来消费时候一起支付就可以。南文当时回答是没有下次。由于南文是餐厅常客,导致一边的领班误以为收银员得罪了南文,就此事还进行了了解:是不是餐厅员工催南文过来买单。
第三条:南文给自己公司的副总经理发了邮件,时间是南文离开家左右,邮件内容是:我不在后,公司经营权全权由你负责。副总经理以为南文意思是:我不在的时间。并不是:我不在世上后。
第四条:技术部门解析南文随身携带的平板电脑,最近一个星期,其搜索的网页很多内容是关于死亡。比如人的灵魂,死亡后的世界。
第五条:午饭中,南文在琴儿父母面落了南文父母的面子,南文母亲非常生气,南文的父亲因此打了南文一个耳光,南文离开了家。
第六条:南文父母内心虽然无法接受这个调查结果,但是认同这个调查结果,没有提出任何假设。
第七条:经过了解,出事前半个月,南文精神状态就很差,甚至可以说出现了问题。其在公司投资中好罐子破摔的激进投资,但是奇迹般的盈利了,公司高层对此还膜拜南文。但是南文对赚到的钱根本不在意,只是吩咐财务,这个月给公司每人多开一个月薪水。
为什么曹云要花费三天时间呢?假设直接找大叔,大叔会立刻和警方联系,了解情况,并且愿意提供证词和证言。他不会去理会曹云律师身份。一起钓鱼三天,每天带丰盛午饭,大叔也就把曹云当回事了。
有些事一旦失败后就失去了机会。不能学电视剧,失败之后,以真诚去感动他人。也许有鸟用,但最好办法就是不要失败。曹云未必会成功,但是他做的事让他提供了成功的机率,成功拿到案件主要资料。
接着曹云向法院提出申请,拿到了本案的旧卷宗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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