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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鄱阳城东,东湖湖畔一处茅舍边,李笠蹲在木架前,看着架上的水老鸦,很想伸手摸一摸。
那一世他被人忽悠,与水老鸦(鱼鹰)合影被讹了钱,这一世他真想“回本”。
可见着水老鸦那如同铁钩的嘴,李笠觉得还是不要贸然出手。
前几日他被王府小郎君咬出的伤口,亏得及时敷了草药,不然怕是要化脓了,若是现在被水老鸦啄伤,又要花钱。
啄伤了手也就算了,水老鸦捕鱼时喜欢啄鱼眼,李笠就怕自己的眼睛被水老鸦啄中,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旁边,一名少年拎着木桶走过来,将桶里的小鱼拿出来,喂这些一身乌黑的游禽。
这个时代的渔民,已经想出许多办法来捕鱼,而饲养水老鸦捕鱼,不是什么稀奇事,到了后世,水老鸦捕鱼则成了景区的“人造风景”,以此吸引游客驻足观赏。
但是,各地只有些许老一辈的渔民掌握饲养水老鸦、指挥水老鸦捕鱼的技能,新一代的年轻人,对这种落后的捕鱼方式不感兴趣。
所以,水老鸦捕鱼,就只能作为景区特色项目,苟延残喘了。
“水老鸦孵出来,雏鸟全身无毛,耐不得冷,也不能太热,住处又要适当通风,所以茅舍的搭建有讲究...”
少年一边忙,一边向李笠介绍饲养水老鸦的心得。前不久,他们父子和李笠比赛捕鱼,输了,惹怒王府小郎君,差点倒大霉。
多亏李笠帮忙,父子俩逃过一劫。
当时,李笠说要向父子俩学习如何饲养水老鸦,如今人来了,父子俩当然要将饲养心得倾囊相授,毕竟对方是救命恩人。
“过得七八日,幼鸟身上开始长出绒毛,需要进食,但是家养的水老鸦,不太会喂自己的子女,所以得人来,将小鱼装入竹管,再把竹管伸入幼鸟口中,如此喂鱼...”
“到了六十余日,可以跟着成年水老鸦出去捕鱼,当然,这时候还捕不了多少,主要是跟着学。”
“到了一百五六十日,学得差不多了,就能开始自己捕鱼,但要成为老手,至少得两年以上...”
“水老鸦看着和鸭子差不多,能在水上游,但羽毛不耐水,入水多了,羽毛湿透,就得上架晾晒翅膀...”
李笠听着听着,心中算了一笔账,虽然只是大概一算,却算出养水老鸦捕鱼不划算。
水老鸦是活的,不是渔网、钓车,所以每日要进食,这是开支。
冬天,天寒地冻,水也冰冷,水老鸦是不能频繁下水的,不然容易冻伤、生病,还得待在相对温暖的鸟舍里。
每日不工作,却要吃鱼,这是开支。
自己繁殖水老鸦,要有人守在鸟舍,细心照顾雏鸟、幼鸟,这期间,没有收入,又得喂鱼,是开支。
用水老鸦捕鱼,水老鸦喜欢啄鱼眼,把鱼叼上来时,弯钩一般的嘴,喜欢叼着鱼头或者鱼鳃,所以,被水老鸦捕上来的鱼,伤势不轻。
当日卖不掉的鱼,即便暂养,也活不久。
还有,水老鸦身上有一股异味,而其口水据说味道也不小,捕捉上来的鱼,若不太大,会被其含在嘴里,所以鱼身上有味道,讲究的人不吃。
综合考虑,养水老鸦捕鱼,经济效益不及网捕。
但这样的捕鱼方式既然能够延续千年,当然也有可取之处,小家小户人丁稀薄,置办不了大船、大网,如同养鸡鸭一般养水老鸦来捕鱼,还是不错的选择。
前提是会养。
所以,养水老鸦是渔民世代相传的一种技能,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告诉外人,有种“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讲究。
李笠算了一笔账,放弃了饲养水老鸦的想法,看着少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问:“你们给王府做事,日子过得下去么?”
“唉,饿不死罢了。”少年叹了口气,“我家是王府的府户,生是王府的奴,死,是王府的鬼,日子过得下去就过,过不下去,也就只有死了。”
“怎么会呢?”李笠明知故问,“大王和家眷,几乎都不在鄱阳住,不需要那么多供给,不像我们,每月有定额,完不成,就要吃鞭子。”
少年苦笑着,喂完水老鸦,坐在一旁:“大王和家眷是不在,但管事们要吃喝,要赚钱上交,我们这些府户,每月也有定额的。”
“别处不说,就说这里,东湖,你是知道的,等同于王府产业,寻常人要到东湖捕鱼,得交钱给王府,而我们,也得给。”
李笠倒是有些吃惊:“怎么,你们不是王府的奴仆么?在王府的地盘,为王府做事,还要交钱?”
少年点点头:“对呀。”
“这不就是...类似于守户犬守门,还得自带骨头?”
“你这么说也...也没错了....”少年说完,捡起一块石头,扔向不远处的水里,“管事们也有仆人,也有家小,也要享受,他们不吸我们的血,如何吃得饱?”
“我们本来是为大王还有家眷们做事,现在,还得为管事、管事家人,还有那些得宠的仆人做事,身上扒着一群吸血虫。”
“一年忙到头,累死累活,病了,都没钱买药,只能向管事们借。”
“借债的利息高,利滚利,一辈子都还不完....”
少年说着说着,惨笑一声:“阿耶说了,我将来若是有儿子,我家的债,如今已经记到我儿子身上去了....”
沉重的话题,让气氛变得压抑起来,李笠感同身受。
这个时代的平民,日子过得不容易,丰年不过果腹,灾年流离失所,甚至家破人亡。
给官府当编户民,赋税、杂役沉重;给贵族、世家、官宦人家当庄客、佃农,杂役没有了,但依旧被吸血。
逃亡做山... -->>
午后,鄱阳城东,东湖湖畔一处茅舍边,李笠蹲在木架前,看着架上的水老鸦,很想伸手摸一摸。
那一世他被人忽悠,与水老鸦(鱼鹰)合影被讹了钱,这一世他真想“回本”。
可见着水老鸦那如同铁钩的嘴,李笠觉得还是不要贸然出手。
前几日他被王府小郎君咬出的伤口,亏得及时敷了草药,不然怕是要化脓了,若是现在被水老鸦啄伤,又要花钱。
啄伤了手也就算了,水老鸦捕鱼时喜欢啄鱼眼,李笠就怕自己的眼睛被水老鸦啄中,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旁边,一名少年拎着木桶走过来,将桶里的小鱼拿出来,喂这些一身乌黑的游禽。
这个时代的渔民,已经想出许多办法来捕鱼,而饲养水老鸦捕鱼,不是什么稀奇事,到了后世,水老鸦捕鱼则成了景区的“人造风景”,以此吸引游客驻足观赏。
但是,各地只有些许老一辈的渔民掌握饲养水老鸦、指挥水老鸦捕鱼的技能,新一代的年轻人,对这种落后的捕鱼方式不感兴趣。
所以,水老鸦捕鱼,就只能作为景区特色项目,苟延残喘了。
“水老鸦孵出来,雏鸟全身无毛,耐不得冷,也不能太热,住处又要适当通风,所以茅舍的搭建有讲究...”
少年一边忙,一边向李笠介绍饲养水老鸦的心得。前不久,他们父子和李笠比赛捕鱼,输了,惹怒王府小郎君,差点倒大霉。
多亏李笠帮忙,父子俩逃过一劫。
当时,李笠说要向父子俩学习如何饲养水老鸦,如今人来了,父子俩当然要将饲养心得倾囊相授,毕竟对方是救命恩人。
“过得七八日,幼鸟身上开始长出绒毛,需要进食,但是家养的水老鸦,不太会喂自己的子女,所以得人来,将小鱼装入竹管,再把竹管伸入幼鸟口中,如此喂鱼...”
“到了六十余日,可以跟着成年水老鸦出去捕鱼,当然,这时候还捕不了多少,主要是跟着学。”
“到了一百五六十日,学得差不多了,就能开始自己捕鱼,但要成为老手,至少得两年以上...”
“水老鸦看着和鸭子差不多,能在水上游,但羽毛不耐水,入水多了,羽毛湿透,就得上架晾晒翅膀...”
李笠听着听着,心中算了一笔账,虽然只是大概一算,却算出养水老鸦捕鱼不划算。
水老鸦是活的,不是渔网、钓车,所以每日要进食,这是开支。
冬天,天寒地冻,水也冰冷,水老鸦是不能频繁下水的,不然容易冻伤、生病,还得待在相对温暖的鸟舍里。
每日不工作,却要吃鱼,这是开支。
自己繁殖水老鸦,要有人守在鸟舍,细心照顾雏鸟、幼鸟,这期间,没有收入,又得喂鱼,是开支。
用水老鸦捕鱼,水老鸦喜欢啄鱼眼,把鱼叼上来时,弯钩一般的嘴,喜欢叼着鱼头或者鱼鳃,所以,被水老鸦捕上来的鱼,伤势不轻。
当日卖不掉的鱼,即便暂养,也活不久。
还有,水老鸦身上有一股异味,而其口水据说味道也不小,捕捉上来的鱼,若不太大,会被其含在嘴里,所以鱼身上有味道,讲究的人不吃。
综合考虑,养水老鸦捕鱼,经济效益不及网捕。
但这样的捕鱼方式既然能够延续千年,当然也有可取之处,小家小户人丁稀薄,置办不了大船、大网,如同养鸡鸭一般养水老鸦来捕鱼,还是不错的选择。
前提是会养。
所以,养水老鸦是渔民世代相传的一种技能,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告诉外人,有种“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讲究。
李笠算了一笔账,放弃了饲养水老鸦的想法,看着少年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问:“你们给王府做事,日子过得下去么?”
“唉,饿不死罢了。”少年叹了口气,“我家是王府的府户,生是王府的奴,死,是王府的鬼,日子过得下去就过,过不下去,也就只有死了。”
“怎么会呢?”李笠明知故问,“大王和家眷,几乎都不在鄱阳住,不需要那么多供给,不像我们,每月有定额,完不成,就要吃鞭子。”
少年苦笑着,喂完水老鸦,坐在一旁:“大王和家眷是不在,但管事们要吃喝,要赚钱上交,我们这些府户,每月也有定额的。”
“别处不说,就说这里,东湖,你是知道的,等同于王府产业,寻常人要到东湖捕鱼,得交钱给王府,而我们,也得给。”
李笠倒是有些吃惊:“怎么,你们不是王府的奴仆么?在王府的地盘,为王府做事,还要交钱?”
少年点点头:“对呀。”
“这不就是...类似于守户犬守门,还得自带骨头?”
“你这么说也...也没错了....”少年说完,捡起一块石头,扔向不远处的水里,“管事们也有仆人,也有家小,也要享受,他们不吸我们的血,如何吃得饱?”
“我们本来是为大王还有家眷们做事,现在,还得为管事、管事家人,还有那些得宠的仆人做事,身上扒着一群吸血虫。”
“一年忙到头,累死累活,病了,都没钱买药,只能向管事们借。”
“借债的利息高,利滚利,一辈子都还不完....”
少年说着说着,惨笑一声:“阿耶说了,我将来若是有儿子,我家的债,如今已经记到我儿子身上去了....”
沉重的话题,让气氛变得压抑起来,李笠感同身受。
这个时代的平民,日子过得不容易,丰年不过果腹,灾年流离失所,甚至家破人亡。
给官府当编户民,赋税、杂役沉重;给贵族、世家、官宦人家当庄客、佃农,杂役没有了,但依旧被吸血。
逃亡做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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