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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作为老烟枪的孟初夏羡慕嫉妒恨得差点把整只烟吞进去。
真·人生赢家——洪美雪。
——
很快就到了上法庭的日子,孟初夏难得穿上正装,像个ol(办公室女郎)似的,走进了法庭,在那里,她居然还见到了一个熟人。
同样衣着整齐,多了份风度和绅士,那天的咖啡店老板。
“我,洛文笙,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
“洛先生,请问你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慈恩医院病理科的顾问医生。”
“请问你有没有研究过死者xxx的母亲xxx的病理,以及死因?”
“有。”
“可不可以同大家解释一下?”
“可以,关于xxx……”
坐在观众席的孟初夏轻声道:“原来他叫洛文笙。”
她身边特地请假过来的洪美雪:“师父?”
孟初夏笑着摇摇头:“没事。”
洪美雪忍不住伸手拉住她的胳膊。
孟初夏弯了弯唇角,小女孩啊,傻的可爱。
审到一半,孟初夏也被律师提问过之后,对方的律师和团队似乎慌张了起来,神色匆匆忙忙的,有人法庭内外来回跑,似乎是出了什么事情。等到暂时休庭,医院请来的律师跟孟初夏这帮人透了底:原告,也就是自杀死者的父亲突然间不见了,所以他们才那么慌张。
孟初夏呆了十几秒钟,也跑了出去,尽管身后小徒弟一直在喊她。
原告这边,休庭的时候基本上把能出去的人都出去找人了,打电话,发短讯,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依旧找不到人。
作为证人的洛文笙听身边有人说:“好像见到被告也跑出去了。”
原告被告都不见人影,这下可是热闹了。
洛文笙神色一动,道:“死者跳楼的那个天台在哪?”
他身边的人不明所以,不过报纸上也登过,大家都知道,如此这般的就告诉了他。
于是这个看起来很斯文穿着皮鞋打着领带的大医生也跑了出去。
——
等到洛文笙赶到楼顶的天台,孟初夏已经和那位年老的被告对峙了有一会儿了。
老人站在天台的阶梯上,步子不稳,仿佛随时都会跌下去。但是他的声音和神色却很平静,很可怕的平静,因为平静,就代表着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想过许久之后才站在上面的结果。
“阿萍死了之后,我除了办丧礼,不知道还可以为她做些什么。那班记者告诉我,阿萍的遗书写了她最后的心愿,他们说阿萍本来不应该死,但是是你硬是说她连累的她阿妈,所以阿萍的死都是你的问题,如果你不说那番话,她就不会死……”
“……他们说,我应该告你,还阿萍一个在天之灵。”
“是啊,”孟初夏站在他对面,身上穿的还是西服套装,但是脚下的高跟鞋却不见了,头发有些凌乱,脸色倒是很红润,脑袋上还有些汗珠,她微喘着气道:“你不是说要告我吗?你跳下去了怎么告我?你不想为你女儿伸冤了?她是我害死的。”
“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老人有些急促的否定着。
他不断地说着:“我在法庭上听了很久,我越听就越知道,错的不是你,是我。”
老人悔恨的捶胸顿足:“是我啊!阿萍是我害死的,如果我那时候不是一味地挂着她阿妈的死,没看顾她,没有照顾到她的感受,她根本就不会死。她阿妈病了的时候,我照顾不到她阿妈。阿萍伤心难过的时候,我又忽略了她的心情。我这种人,还有什么用?不过是废物而已,不如死了算了,免得连累其他人。”
孟初夏看着他,眼看他越说越失落沮丧,下一秒就要跳楼的样子,只好从同理心开始找补:“如果你不如死了算了,那我呢?我岂不是比你更加应该死了算了。”
老人有些意外的望着她,孟初夏只好顶着他的目光,自我解剖。
“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没办法只好自己打工。家里阿妈多生了个妹妹,那个妹妹我从她出生就一直带在身边,洗衣喂奶换尿片,上国中的时候就好似多养个女儿。长大了,我靠自己考到国外,做医生,一个女仔在国外多辛苦,但是每年都回家,结果呢?我阿妈觉得我是把他们丢在一边不理,妹妹都被她教得恨不得我这一辈子都不要回来。阿爸很疼我,但是在他心目中阿妈和妹妹永远都重过我。我三十几岁的人,到现在还没找到男朋友,家里人要么恨我,要么躲着我,照你这么说,我不是早就死了算了?”
老人沉默好一阵子,顿了顿,道:“你怎么能同我一样?你是医生,你可以治病救人,你活着可以救活好多的人,我只会累死人。”
“有什么不同?”孟初夏目光灼灼的望着他:“你都可以救人。做义工、做社工、做慈善,只要你想,就算是在马路上扶老婆婆过马路都算是救人帮人,你帮她过马路,说不定还可以减少一单交通事故。”
“还有,你以为死很容易吗?对,没错,死很容易。但是死了之后呢?我记得阿萍好似还有个女儿?”
老人脱口而出:“囡囡!”
孟初夏重点强调:“对啊,囡囡的阿妈死了,外婆死了,你现在是不是想让她连外公也没了?那她还剩什么?老豆?以后还有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后妈?你忍心留下囡囡一个人孤零零活在这个世界上吗?像我一样,有亲人还不如没有?”
老人老泪纵横:“我不想,不想。”
孟初夏试探着走上前,伸出手:“我是医生,但是我不是每一次都那么好彩可以救到人。我常常觉得,既然人都要死,为什么医生还要救人?但是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死亡,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因为你会觉得你还有很多事没有做,你会很后悔,所以我选择做医生,是想帮人延长这种后悔发生的时间。”
她握着老人的手道:“既然你觉得老婆同女儿的死是个遗憾,那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弥补,防止另一个遗憾再次发生。”
老人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了下来,孟初夏松了一口气。
之前老人要跳楼时,不少人都看到了,有人报了警,有人照了相,楼下挤挤攘攘都是人民群众,还有不停在响的警车,几个刚才就上来了的警员过来半是安慰半是搀扶着老人下了楼。
直到这时,孟初夏才发现浑身都是汗,小风一吹,又顿觉凉飕飕的,还有脚底,她的鞋早就在爬楼上来的时候不知道丢到哪去了,现在脚下要么是沙子,要么是玻璃碎划破的伤口。
抬脚一看,惨不忍睹。
“啪嗒”一声,一双拖鞋落在她脚下的地面上。孟初夏低头看了看这双十块钱一双的男式拖鞋,又抬头看了看眼前西装笔挺穿着一看就很贵的皮鞋的洛文笙——差别待遇有点太明显了吧,哥们?
“我从楼下街坊那里买来的,新的,免得你再弄伤。下楼的时候我帮你整理一下,我车里有医药箱。”
孟初夏踩了上去,别说,还真的软绵绵的,虽然不是说完全不痛了,但跟刚才一比那就真是洒洒水了。
她有点怀疑的看着看似谦谦君子的对方:“做什么对我这么好?”
洛文笙有点好笑地道:“虽然我没你那么伟大,可以几句话救到一个人。但是我都是医生来的,总不可能看到病人都不理吧?”
孟初夏懂了,然后反应过来有点难以置信的问。
“你不是以为我头先讲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吧?”
洛文笙:“……不是吗?”
孟初夏用“你居然傻成这样”的目光望着他:“刚刚那种情况不跟他讲鸡汤,难道说你随便死,多死一个不多,少死一个不少吗?”
洛文笙沉默了五秒钟表示无语,跟着用一种更加无语的表情对她评价:“你还是讲鸡汤的时候,可爱一点。”
孟初夏回了他一个特别不鸡汤的笑容:“唔该嗮。”
洛文笙:“……”
不过下楼的时候,洛文笙还是很有医生原则的用酒精、镊子、消毒水等等东西一点一点的帮她处理伤口,又由于孟初夏自己没开车来,他还送她回了家,扶着她送到了楼上。
进了门之后洛文笙忽然想起来:“就算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但是你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让陌生人进你的屋子,你不怕出事吗?”
这语气,很有老年人教训小朋友的味道。
孟初夏听得有点怀念,上辈子她老公就老把她当小孩子来着,不过真追究起来……嗯,不说了,女人的年龄问题。
所以她此时也没生气,还居然露出了个笑影:“我没告诉你吗?我最近在练拳击,其他人不好说,你这种……”她意味深长地上下打量了一阵子:“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洛文笙文质彬彬地斜了她一眼。
回到家里,孟初夏基本上就没什么让洛文笙帮忙的了,洛文笙也不打算多呆。
走之前,说了一句。
“对了,我叫洛文笙,你可以叫我lokman。”
“孟初夏r。”
洛文笙带着笑意点了点头,往出迈的步子向前一步,停了一下,又退了回来。他道:“上次你去cafe没吃完东西,就是因为这件案子?”
孟初夏:“因为你们cafe的东西太难吃。”
洛文笙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终于放心大胆的走了。
孟初夏:“……”
这人不说话的时候也没可爱到哪去。
bsp; 作为老烟枪的孟初夏羡慕嫉妒恨得差点把整只烟吞进去。
真·人生赢家——洪美雪。
——
很快就到了上法庭的日子,孟初夏难得穿上正装,像个ol(办公室女郎)似的,走进了法庭,在那里,她居然还见到了一个熟人。
同样衣着整齐,多了份风度和绅士,那天的咖啡店老板。
“我,洛文笙,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
“洛先生,请问你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我是慈恩医院病理科的顾问医生。”
“请问你有没有研究过死者xxx的母亲xxx的病理,以及死因?”
“有。”
“可不可以同大家解释一下?”
“可以,关于xxx……”
坐在观众席的孟初夏轻声道:“原来他叫洛文笙。”
她身边特地请假过来的洪美雪:“师父?”
孟初夏笑着摇摇头:“没事。”
洪美雪忍不住伸手拉住她的胳膊。
孟初夏弯了弯唇角,小女孩啊,傻的可爱。
审到一半,孟初夏也被律师提问过之后,对方的律师和团队似乎慌张了起来,神色匆匆忙忙的,有人法庭内外来回跑,似乎是出了什么事情。等到暂时休庭,医院请来的律师跟孟初夏这帮人透了底:原告,也就是自杀死者的父亲突然间不见了,所以他们才那么慌张。
孟初夏呆了十几秒钟,也跑了出去,尽管身后小徒弟一直在喊她。
原告这边,休庭的时候基本上把能出去的人都出去找人了,打电话,发短讯,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依旧找不到人。
作为证人的洛文笙听身边有人说:“好像见到被告也跑出去了。”
原告被告都不见人影,这下可是热闹了。
洛文笙神色一动,道:“死者跳楼的那个天台在哪?”
他身边的人不明所以,不过报纸上也登过,大家都知道,如此这般的就告诉了他。
于是这个看起来很斯文穿着皮鞋打着领带的大医生也跑了出去。
——
等到洛文笙赶到楼顶的天台,孟初夏已经和那位年老的被告对峙了有一会儿了。
老人站在天台的阶梯上,步子不稳,仿佛随时都会跌下去。但是他的声音和神色却很平静,很可怕的平静,因为平静,就代表着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想过许久之后才站在上面的结果。
“阿萍死了之后,我除了办丧礼,不知道还可以为她做些什么。那班记者告诉我,阿萍的遗书写了她最后的心愿,他们说阿萍本来不应该死,但是是你硬是说她连累的她阿妈,所以阿萍的死都是你的问题,如果你不说那番话,她就不会死……”
“……他们说,我应该告你,还阿萍一个在天之灵。”
“是啊,”孟初夏站在他对面,身上穿的还是西服套装,但是脚下的高跟鞋却不见了,头发有些凌乱,脸色倒是很红润,脑袋上还有些汗珠,她微喘着气道:“你不是说要告我吗?你跳下去了怎么告我?你不想为你女儿伸冤了?她是我害死的。”
“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老人有些急促的否定着。
他不断地说着:“我在法庭上听了很久,我越听就越知道,错的不是你,是我。”
老人悔恨的捶胸顿足:“是我啊!阿萍是我害死的,如果我那时候不是一味地挂着她阿妈的死,没看顾她,没有照顾到她的感受,她根本就不会死。她阿妈病了的时候,我照顾不到她阿妈。阿萍伤心难过的时候,我又忽略了她的心情。我这种人,还有什么用?不过是废物而已,不如死了算了,免得连累其他人。”
孟初夏看着他,眼看他越说越失落沮丧,下一秒就要跳楼的样子,只好从同理心开始找补:“如果你不如死了算了,那我呢?我岂不是比你更加应该死了算了。”
老人有些意外的望着她,孟初夏只好顶着他的目光,自我解剖。
“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没办法只好自己打工。家里阿妈多生了个妹妹,那个妹妹我从她出生就一直带在身边,洗衣喂奶换尿片,上国中的时候就好似多养个女儿。长大了,我靠自己考到国外,做医生,一个女仔在国外多辛苦,但是每年都回家,结果呢?我阿妈觉得我是把他们丢在一边不理,妹妹都被她教得恨不得我这一辈子都不要回来。阿爸很疼我,但是在他心目中阿妈和妹妹永远都重过我。我三十几岁的人,到现在还没找到男朋友,家里人要么恨我,要么躲着我,照你这么说,我不是早就死了算了?”
老人沉默好一阵子,顿了顿,道:“你怎么能同我一样?你是医生,你可以治病救人,你活着可以救活好多的人,我只会累死人。”
“有什么不同?”孟初夏目光灼灼的望着他:“你都可以救人。做义工、做社工、做慈善,只要你想,就算是在马路上扶老婆婆过马路都算是救人帮人,你帮她过马路,说不定还可以减少一单交通事故。”
“还有,你以为死很容易吗?对,没错,死很容易。但是死了之后呢?我记得阿萍好似还有个女儿?”
老人脱口而出:“囡囡!”
孟初夏重点强调:“对啊,囡囡的阿妈死了,外婆死了,你现在是不是想让她连外公也没了?那她还剩什么?老豆?以后还有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后妈?你忍心留下囡囡一个人孤零零活在这个世界上吗?像我一样,有亲人还不如没有?”
老人老泪纵横:“我不想,不想。”
孟初夏试探着走上前,伸出手:“我是医生,但是我不是每一次都那么好彩可以救到人。我常常觉得,既然人都要死,为什么医生还要救人?但是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死亡,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因为你会觉得你还有很多事没有做,你会很后悔,所以我选择做医生,是想帮人延长这种后悔发生的时间。”
她握着老人的手道:“既然你觉得老婆同女儿的死是个遗憾,那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弥补,防止另一个遗憾再次发生。”
老人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了下来,孟初夏松了一口气。
之前老人要跳楼时,不少人都看到了,有人报了警,有人照了相,楼下挤挤攘攘都是人民群众,还有不停在响的警车,几个刚才就上来了的警员过来半是安慰半是搀扶着老人下了楼。
直到这时,孟初夏才发现浑身都是汗,小风一吹,又顿觉凉飕飕的,还有脚底,她的鞋早就在爬楼上来的时候不知道丢到哪去了,现在脚下要么是沙子,要么是玻璃碎划破的伤口。
抬脚一看,惨不忍睹。
“啪嗒”一声,一双拖鞋落在她脚下的地面上。孟初夏低头看了看这双十块钱一双的男式拖鞋,又抬头看了看眼前西装笔挺穿着一看就很贵的皮鞋的洛文笙——差别待遇有点太明显了吧,哥们?
“我从楼下街坊那里买来的,新的,免得你再弄伤。下楼的时候我帮你整理一下,我车里有医药箱。”
孟初夏踩了上去,别说,还真的软绵绵的,虽然不是说完全不痛了,但跟刚才一比那就真是洒洒水了。
她有点怀疑的看着看似谦谦君子的对方:“做什么对我这么好?”
洛文笙有点好笑地道:“虽然我没你那么伟大,可以几句话救到一个人。但是我都是医生来的,总不可能看到病人都不理吧?”
孟初夏懂了,然后反应过来有点难以置信的问。
“你不是以为我头先讲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吧?”
洛文笙:“……不是吗?”
孟初夏用“你居然傻成这样”的目光望着他:“刚刚那种情况不跟他讲鸡汤,难道说你随便死,多死一个不多,少死一个不少吗?”
洛文笙沉默了五秒钟表示无语,跟着用一种更加无语的表情对她评价:“你还是讲鸡汤的时候,可爱一点。”
孟初夏回了他一个特别不鸡汤的笑容:“唔该嗮。”
洛文笙:“……”
不过下楼的时候,洛文笙还是很有医生原则的用酒精、镊子、消毒水等等东西一点一点的帮她处理伤口,又由于孟初夏自己没开车来,他还送她回了家,扶着她送到了楼上。
进了门之后洛文笙忽然想起来:“就算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但是你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让陌生人进你的屋子,你不怕出事吗?”
这语气,很有老年人教训小朋友的味道。
孟初夏听得有点怀念,上辈子她老公就老把她当小孩子来着,不过真追究起来……嗯,不说了,女人的年龄问题。
所以她此时也没生气,还居然露出了个笑影:“我没告诉你吗?我最近在练拳击,其他人不好说,你这种……”她意味深长地上下打量了一阵子:“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洛文笙文质彬彬地斜了她一眼。
回到家里,孟初夏基本上就没什么让洛文笙帮忙的了,洛文笙也不打算多呆。
走之前,说了一句。
“对了,我叫洛文笙,你可以叫我lokman。”
“孟初夏r。”
洛文笙带着笑意点了点头,往出迈的步子向前一步,停了一下,又退了回来。他道:“上次你去cafe没吃完东西,就是因为这件案子?”
孟初夏:“因为你们cafe的东西太难吃。”
洛文笙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终于放心大胆的走了。
孟初夏:“……”
这人不说话的时候也没可爱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