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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砚等人走进了解剖室。
“你们的工作也完了?”林涛说。
我点点头,说:“肯定是命案,至于线索什么的,暂时还没有什么发现,我有一些零星的想法,但还需要整理。你们呢?”
林涛扬了扬手中的物证袋,说:“可累死我了,足迹什么的,啥也没有。倒是提回来七十二枚烟头。”
“嚯,这么多。”大宝说,“是清洁工怠工呢,还是我们的市民素质有待提高?”
我则沉吟了一会儿,说:“有了!说不定破案的关键,就是这些烟头!”
3
深夜,法医病理实验室里。
我们面前的一张大台子上,平行排列着那七十二枚烟头。
我手持着一个放大镜,戴着口罩、头套和手套,一枚枚地观察。
大宝在我的身边打着哈欠,说:“你这是不准备睡觉啦?”
“我说了我一个人就可以。”我笑了笑,说,“他们不都回去睡觉了吗?你也回去吧!陪我耗着也没用。”
大宝摇摇头,说:“回去睡沙发,不如在这里靠着躺椅。”
“杜洲失踪有半个月了吧?”我说,“我看啊,恐怕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大宝没有回答我,我以为我说错了话,正准备解释,却听见大宝均匀的鼾声响起。原来他靠在我身后的躺椅上,睡着了。
我无奈地笑了笑,继续观察眼前这些烟头。
烟头有新有旧,品牌不同。我首先按照香烟的品牌把烟头分成几个部分。然后每个部分按照新旧不同再次分门别类。
就这样分着分着,线索突然就跃入了眼帘。
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拿出相机啪啪地拍照。
闪光灯把熟睡的大宝给惊醒了,他擦着口角的口水说:“怎么样了?”
“好消息。”我说,“不过对DNA室值班的兄弟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因为,他们今天晚上要熬夜加班了。”
虽然睡眠不足四个小时,但是第二天一早,我还是精神抖擞地来到了龙番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专案组。在专案通报会开始后不久,到达了专案组现场。
“看大家的表情,应该是查找死者矛盾关系未果吧?”我坐下来后,直接开门见山。
“是啊,没法查。”主办侦查员说,“董建武当过几年的派出所民警,还管的是案件办理。那小偷小摸就不知道送进去多少。你说,和他有仇的人,实在是多了去了,怎么查啊?现在想想,这个会议室里都人人自危了吧?就不说董建武,柏玲的爸爸,柏丰利,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几十年,逼倒了无数公司,这得罪的人也是多了去了。”
“矛盾关系没法查,那就查查侵财的前科人员吧。”我淡淡地说。
“什么?”赵其国局长有些诧异,打断我的话,说,“你是让我们更改侦查方向?”
我点了点头。
“侵财?”主办侦查员显然并没有激烈反对我的意见,说,“可是我们办了这么多年的案件,在人多车多的地方,下班高峰,用抢劫的方式来侵财的,还真是很少啊。”
“既然是很少,就是说不是没有,对吧?”我说。
“时间、地点不对,咱不说。”另一名侦查员说,“据我们所知,董建武把自己的警帽放在操作台上,别人一看就知道是警察的车。抢劫还专门挑警察的?这不是增加风险系数吗?没有必要吧。除非就是想好了专门朝警察去的。那么,因仇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既然帽子是放在操作台上的,夜幕降临,车灯再开着,在车前的人,可以看清操作台上有什么东西吗?”我说。
大家可能是觉得我说得有道理,都没有说话。
“那……侵财有什么依据吗?”赵局长问。
我点了点头,说:“事情还得从死因开始介绍。死者是右侧股动脉断裂,导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的。在濒死期,现场起火。在火势变大之前,死者已经死亡了。因为死者皮肤烧焦了,所以我们不好判断凶器的具体形态,但是可以断定是一把不短的刺器。除了被刺器刺伤以外,死者在死前还被车子的安全带勒颈,不过这个勒颈的动作,并不是她死亡的原因。”
“用这种方式杀人?”主办侦查员说。
我点点头,说:“股动脉很隐蔽、很深,通常是用刺器刺击别人的时候不小心导致破裂,真的想去割断股动脉,除非是学医的,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找对地方。所以,我觉得这起杀人案件,起初的想法并不是杀人。既然起初的想法不是杀人,那么侵财的可能性就是最大的。”
“就这些?”主办侦查员说。
我摇摇头,说:“当然还有。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们来重建一下现场。”
说完,我打开幻灯片,播放车辆里的尸体最原始的体位,说:“死者处于这个体位,显然是有人从后座,用驾驶员安全带从后面勒住死者的颈部,然后往后拖拽形成。但是处于这个体位,又怎么用刀来刺到位于驾驶室下侧的右腿呢?显然是够不着的。唯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副驾驶也有一个人,用刀刺击了死者的大腿。这起案件的作案人,应该有两个。既然有两个人,一个人已经从后面控制住了死者,为什么死者还不用手来抵抗?而且,此时死者的胸腹部都已经完全暴露给副驾驶的凶手,如果是为了杀人,朝胸口捅,是不是比捅腿来得更快更保险?”
“还是证明了凶手开始的目的,并不是谋人。”赵其国局长点点头说。
我说:“不仅如此,我认为死者不去用手拉扯勒住她颈部的安全带的唯一原因,就是手上有东西。我们来大胆推测一下吧:柏玲停车熄火后,车锁自动打开,她坐在车里玩手机。这时候,两名凶手一名拉开副驾驶的门,另一名同时拉开后座的门,都钻进了车里,关上车门,持刀抢劫。性格刚烈的柏玲仗着自己的丈夫是警察,丝毫不畏惧,坚决不把自己的迪奥手提包和里面的财物交给凶手。后座的凶手于是用安全带把她的颈部勒住,往后拉,让她难以护住自己的包,却不下狠手勒死她。然而,副驾驶的凶手依旧不能从她的手中抢下手提包,只有用捅腿的方式来让她放弃。未承想,这一刀直接要了她的命。”
“车辆灰烬里,我们没有找到原本包上应该有的金属件,但是找到了手机的主板。说明柏玲当时在玩手机,所以手机掉落在车里,而包被抢走。”韩亮补充道。
“在柏玲放弃抵抗,让凶手终于抢过手提包的时候,其实她已经因为失血过多丧失了意识。”我接着说,“因为有外裤和腿部肌肉的遮挡,血液没有大量喷溅出来,加之光线较暗,凶手并没有意识到柏玲已经即将死亡。在他们得手后,准备撤离的时候,才发现了柏玲的异常。此时,害怕事情败露的他们,只能将车辆的内饰和一些易燃的抱枕、洋娃娃什么的作为助燃物,点燃了汽车。这一点,也说明了凶手应该有前科劣迹。除了我上述的分析,没有其他作案过程可以完全解释所有的现场和尸体状况。”
“确实,如果确定手提包不在车内,倒是侵财的有力证明。”赵局长认可我们的看法,“光天化日、胆大包天。不过,即便是知道有两个人,即便是查找前科人员,也未必能找到这两个凶手。而且,即便是找到了,也没有办法甄别啊。”
“因为甄别这个事情,我昨晚熬了夜。”我从包里拿出几张纸,说,“我这里有DNA实验室连夜做出的DNA图谱,这两个人应该就是犯罪分子。”
“你们找到了凶手的DNA?”赵局长喜出望外,“你怎么确定这就是犯罪分子的?”
我看了看专案组门口,见林涛还没有出现,于是说:“林科长从现场提取回来了七十二枚烟头。我昨天晚上用了不少时间,把这些烟头分门别类,最终找出了两枚比较特殊的烟头。这两个人的DNA就是从这两枚烟头上做出来的。”
“可是你凭什么说这两枚烟头就是凶手抽的?”
“首先要说一个前提,如果是侵财案件,而且有刀,就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然后经过预谋的抢劫,不应该在人多车多的地方作案啊。那么只有一种解释方法,就是犯罪分子年轻气盛,因为缺钱而急不可耐,只能在一个车相对少的停车场守株待兔。等到有豪车开入的时候,趁着停车的时候冲上去,抢劫。毕竟在车内,不容易引起车外人的注意。而且在人多车多的地方,也容易逃窜。他们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我说,“既然是定点守候,那么烟头就有了它的价值。既然被逼得要去抢劫,那么抽烟的档次不会太高,这是其一;既然之前判断了有两个人,那么就应该在某个地方同时发现两枚一样品牌的香烟,并且不是一个人抽的,这是其二;选择目标是随机的,所以不可能等到一根烟抽完才动手,什么时候来车,什么时候就会立即丢掉烟头动手,这时候香烟可能刚刚点燃,也可能只抽了一半,这是其三。”
“所以你就找到了符合这三条的烟头?”
我点点头,说:“我对照着当时提取烟头时拍摄的现场照片,逐一寻找,发现了两枚五块钱一包的香烟烟头,这两枚烟头都只抽了一小半,就被丢弃。被丢弃的地点也就相隔一米。于是,我把这两枚烟头作为重点,进行了DNA检验,果真,这两枚烟头不是一个人的。”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挺可疑的。”赵局长说,“用这种办法提取物证,我还真是闻所未闻。找到这两个人,即便不是凶手,也应该有可能是目击证人。不过,就算他们俩是凶手,抓回来拒不交代,我们还是没有物证起诉他们啊。”
“毕竟案件现场条件差。”我说,“一方面是在开放式的广场,一方面中心现场遭到
了焚毁。想像其他案件那样获取直接指向犯罪的物证,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过,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即便是没有直接指向犯罪的证据,依旧可以证明犯罪。”赵局长说,“可是即便我们把人抓回来了,获取了口供,也确定了烟头的DNA,一样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锁链啊。”
“那就要看林涛林科长的本事了。”我微笑着说。
在众人一脸迷惑的表情当中,我的思绪回到了昨天晚上我和林涛见面的时候。
“什么?又要我去求那个卖奢侈品的胖女人?”林涛叫道。
“为了破案嘛!又不是让你去卖身!那么激动干什么?”我说。
“这和卖身差不多了!”林涛抗议说,“你怎么就能肯定凶手把包卖了?”
“就是啊,说不定顺手扔河里了呢。”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那个包,至少也值个三万块钱,只要不是不识货的家伙,都会卖掉。我们之前分析凶手应该很年轻,现在的年轻人,谁不认识奢侈品品牌?”
大宝见我说他不识货,又或是被包的价值吓着了,吐了吐舌头。
林涛说:“那你怎么知道他们肯定会卖给那个胖女人?”
“她们倒卖奢侈品这一行,都有她们的潜规则吧。”我说,“上次我们在她的店里看到了,有很多二手奢侈品出售,说明她也回收二手奢侈品。即便凶手没有选择离现场较近的胖女人家,我也敢打赌这个胖女人有本事探听到哪家收了赃物。”
“那直接叫派出所把她传唤来问问就好了。”林涛仍然一脸不情愿。
我笑了笑,说:“传唤过来,就真的打草惊蛇了。我要你请胖女人喝杯早茶,然后拐弯抹角地探出来,我相信你有这个本事。”
“我又不是地下党!”林涛说。
我盯着林涛说:“我们之前的工作,没有发现有力物证,这你也是知道的。条件这么差的案件现场,能不能拿出有力物证,在此一举了。”
“就真的没有别的路子了?”林涛眼看就要屈服了。
“那个胖女人与我们这么敌对,肯定不是做什么正经生意的。如果真的是她收受赃物,我们也有义务切断这条销赃线。”我继续攻心,“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那也就不枉你的一番心血了。”
林涛烦躁地踢着脚下的一枚小石子,想了片刻,说:“好了好了,我真是服了你了。”
专案组按照我们之前的思路,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年龄较小的、有过侵财类前科劣迹的人进行了梳理,同时,尤其是注意这些人中,哪两个人近期有过紧密联系,就会提升他们的嫌疑。
其实不梳理不知道,一梳理还真是不少。经过一整天的筛查、摸底,最终锁定了12个人符合上述的条件。当然,这12个人被刑警队请回来的时候,都是清一色的冤枉脸。从面部表情来看,是无法分辨谁才是凶手的。
刑警支队的侦查员在第一时间取了这12个嫌疑人的血液,火速送往DNA实验室里进行检验,并和嫌疑烟头的DNA进行比对。
林涛还真不是盖的。一顿早茶的工夫,就直接发现了破案的线索。据说,在喝早茶的过程当中,林涛直接向胖女人表露自己想给姐姐买一款包包作为生日礼物,但是苦于工资太低、包包太贵。胖女人则微微一笑,告诉林涛自己收了一款九成新的迪奥包,可以去她店里看一看,如果喜欢的话,以市场价一折卖给林涛。
柏玲丢失的手提包,侦查员早已找到同款并拍照给林涛看过了。所以当林涛看到胖女人从一个隐蔽的保险柜里神神秘秘地拿出那款粉红色Lady?Dior的时候,就已经把她定为“收购赃物罪”犯罪嫌疑人了。
获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非常不能理解。其实这个胖女人知道这个包包是赃物,而且刚刚收回来,绝对不能顶着风头卖出去。更知道林涛就是一个警察。可是,她千算万算躲过所有人的眼睛,却老老实实地把犯罪证据交给了林涛。
这就是帅哥的力量吧。
因为奢侈品每件都有编号,所以锁定胖女人收购的这个包就是受害人柏玲的手提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换句话说,胖女人是否构成犯罪可以先不去细究,她却是唯一可以一眼认出卖包者的人。而这个卖包者,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
“看着吧,如果她认出的两个人的DNA,恰好和烟头上的DNA对上了,这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我说,“在现场有逗留,反常灭烟,在起火前获得死者的随身贵重物品,而且还符合我们对犯罪分子的刻画。”
赵局长看着屋内戴着手铐的胖女人,点点头,说:“就怕她记不住啊。眼前这12个小青年,我觉得长得都差不多,可不太好分辨面容。对了,你们要做好辨认笔录,全程录像啊。”
4
一个爱看帅哥的女人,会对男人脸盲?我不信。从一开始,我对胖女人直接指认出犯罪分子就充满了信心。
当然,她也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因为证据确凿,胖女人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只能将功赎罪。
她挪动着肥腻的身躯,站在辨认窗的后面,努力地看着辨认间里的12个小青年。
“1号和7号。”她说。
我看见两名侦查员对视了一下,露出了胜利在望的表情。从他们的表情当中,我读懂了一条信息:很显然,这两个嫌疑人之间恰好有着紧密的联系。
“不用再看一遍了?确定吗?”侦查员例行公事地问。
“不用了,我确定。”胖女人已经收起了她之前面对我们时的锋芒。
“那就在这里签字吧。”侦查员说。
第二天一早,DNA比对吻合、案件获得侦破的时候,我们又踏上了出勘现场的路途。
虽然市局给省厅上报的是“环城公园某灌木丛中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并没有明确案件性质和特点,只是在内容里提到了该女子衣衫褴褛,怀疑是流浪女。
这看似是起流浪女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却引起了我的警觉。毕竟,之前那具无名高腐女尸是否和杜洲失踪案有关,一直还充斥着我的脑袋。
环城公园是个奇妙的地方。因为绿化植被较好,又有很多石桌石椅,所以成了很多老年人消遣的好地方。每天早上六点开始,这里就有很多老年人,喝茶的喝茶、遛狗的遛狗、打牌的打牌。但是到了晚上八点以后,这里可以说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昼夜对比异常分明。
“看市局报的情况,应该和我们分析的几乎丝毫不差啊。”林涛坐在摇晃的警车里,拿着几张《公安机关内部信息传真》说,“蹲守,随机寻找目标,直接拉车门上车实施抢劫。因为柏玲激烈反抗,抓着包包坚决不撒手,所以两个人才用了勒颈、刺腿的办法。抢到包的时候,发现柏玲已经没有了意识,所以凶手就点燃了车内的一些易燃的装饰物和坐垫。自始至终凶手都没注意到放在操作台上的警帽,所以也不是寻仇之类的。其实挺简单的作案过程,差一点就把侦办工作变复杂了。”
“尊重客观现象,才能永远不绕弯路。”我说,“看来到了,有人围观嘛。”
我们刚刚走下车,当天值班的但法医就朝我们迎面走了过来,说:“比想象中复杂多了,死者身上有伤啊!”
“能确定是命案吗?”我慌忙问道。
但法医左右看看,见在警戒带外面聊的话,有可能会透露侦查秘密,所以把我们拉近了警戒带,走到尸体旁边说:“周围程子砚都看了,因为都是普通的土地,也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足迹,所以暂时也不知道她是自己走到这里来的,还是别人抛尸来这里的。但是你看看,这个女人的后脑勺感觉都碎了。”
但法医蹲下身去,双手抱起死者的头颅,按了按。别说但法医自己,连一米开外的我,都可以听见明确的骨擦音。
“颅骨骨折?”我问。
但法医点点头,说:“但是头皮上只有皮下出血,而表面没有擦伤。说明她的后脑是和一个表面很光滑的物体作用形成的损伤。”
“对。不论是摔的,还是打的,致伤物体都应该是光滑、坚硬的物体。”我说,“可是这里最光滑的就是这些石头凳子了,也是水泥的,表面也很粗糙,有点不太符合。”
但法医又把死者的衣服掀开,说:“你们看,死者的后背部,有几处擦伤。我看了,擦伤表面还有一些小的竹刺。像是被破旧的竹子刮的。这里又没有竹子!”
“不仅如此。”我补充道,“死者穿着衣服,衣服上没有伤,而竹刺越过衣服直接扎到了皮肤里,这也没法解释。”
“看来死者是光着身子遭受侵害的,死亡后,被人穿了衣服然后抛到了这里。”大宝总结了一下。
“死者身上还有很多其他损伤啊。”我戴上手套,蹲下身,拿起死者的手腕。
尸体的尸斑已经完全形成了,尸僵也很坚硬,可以肯定是在昨天下午到晚上时分死亡的。如果按照死亡后17小时尸僵最硬的理论,她应该是昨天下午四点钟左右死亡的。而那个时候,这个公园到处都是老年人的身影。不仅如此,死者身上尤其是手腕部,都存在明显的约束性损伤。看起来,这是一起命案无疑了。
可是但法医的发现仍然没有介绍完。
他说:“还有一个点,就是死者死亡前存在呕吐行为。”
说完,但法医用止血钳拉开死者的口腔。从死者牙缝之间和颊黏膜上都可以看到有很多食物残渣黏附。
“颅脑损伤,通常有呕吐。”大宝说。
“可是现场附近并没有找到死者的呕吐物。”但法医说,“这也是死后抛尸的一个有力证据。”
我点了点头,说:“既然现场没什么,那就抓紧检验尸体吧。我们先走一步,解剖室会合。”
“刚才看尸体,你们有什么看法没有?”我说。
“女孩很年轻。”林涛说。
“皮肤保养得很好。”陈诗羽更了解女人。
“那么就不可能是流浪女了。”大宝又做了个总结,“啊,我知道了!老秦对上次那个流浪女的事件耿耿于怀!上次那个女的高度腐败,所以看不出什么,难道这两者会有什么联系吗?”
“流浪汉路倒,法医确实比较多见。”我说,“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疑似流浪女路倒的事件,是不是就有些蹊跷了?”
“既然两者有关系,老秦又觉得第一起和杜洲失踪有关系,那么我让曲小蓉赶来殡仪馆吧,说不定她能给我们提供什么线索呢?”大宝说。
“看尸体?她行不?”林涛问。
“肯定行。”大宝一边发着微信,一边说。
尸体检验是在曲小蓉认过尸体后进行的。
并没有什么意外,曲小蓉根本就不认识死者。
陈诗羽陪着曲小蓉在解剖室隔壁的休息间,我们则开始了尸体检验。
死者大概有170厘米高,身材消瘦,凹凸有致。也就在三十岁上下,皮肤白皙,没什么皱纹,眉毛也明显是精修过的。总之,保养得非常好。无论从哪方面看,她都绝对不可能是流浪女。
既然有人把她打扮成流浪女,那么为什么不能把上一具尸体打扮成流浪女?我这样想着,又想到了上一具尸体整齐洁白的牙齿。从这一刻起,我几乎已经认定,即便上一具尸体死于自身疾病,这两起案件也绝对有着紧密的联系。
尸表检验相对简单,除了在现场发现的那些约束伤、擦伤和头部的皮下出血以外,我们还排除了死者生前遭受过性侵的可能性。
解剖工作随即开始,由大宝和但法医主刀,而我和韩亮则开始研究起这名死者的衣服。又是和上一具尸体一样,死者仅有外衣、外裤和内裤,却没有文胸。
“耐克?”我拿起死者随身的几件衣服说,“耐克会生产非运动装备?而且看起来档次就很低!”
“假的。”韩亮淡淡地说,“其实仔细看应该是NLKE,这是山寨版耐克。其实不怕有牌子,哪怕是杂牌子的衣服都还好,就怕这种冒牌山寨货,查都没法查。”
“之前那具女尸的衣服还在吗?”我问。
但法医一边动着刀子,一边示意实习生去物证室取衣服。
这都过去好几天了,实习生拿来的衣服还是非常臭。
我把两件衣服铺平,仔细看了看,说:“虽然看不清标牌了,但是这两件衣服有很多相似之处啊。我看啊,这些衣服都应该是从同一个地摊批发市场买来的,款式老旧,连个口袋和装饰物都没有。”
“我们可以去查,但是如大海捞针,查得到的机会不大。”负责联络的侦查员说。
我点了点头,说:“这应该是凶手故意迷惑我们的办法,把死者全部的衣服和佩饰取走,换上他自己买来的廉价货,这是明显的伪装行为。不过,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哎哟,对冲伤。”大宝说,“她还真不是被杀的,而是摔死的。”
我听闻这一点,赶紧起身去看。果真,死者的损伤部位是枕骨,对应的枕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也有挫碎和出血。然而,对侧的额部脑组织也出现了明显的挫裂伤和出血,而额部头皮并不存在损伤。看起来,死者还真是摔到了一个光滑的平面上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
“一个病死,一个摔死。”我沉吟道,“但又穿着不符、有移尸的迹象。这……能说明什么呢?”
“上一个死者没有伤,而这个好像经过搏斗和约束。”但法医也沉吟道,“说不同,确实有不同点。但是说相似,又看起来极端相似。”
“虽然还没有看到故意杀人的证据,但是串并两起案件,并且立为刑事案件应该没问题吧。”我说。
侦查员点了点头,说:“找尸源还是本案关键哪。这个死者的面容犹在,应该比上一个好找一些。”
“面容不是关键的。”我说,“上一具尸体的DNA录入数据库并没有比中,现在就寄希望于这个死者的家人有寻找她的记录了。”
“既然是命案,就查得仔细些吧。”大宝说。
“身上有约束伤,但是仅限于手腕。”我说,“难道凶手就不怕她喊叫吗?可以确定死者的口唇黏膜没有损伤?凶手没有捂嘴的动作?”
但法医再次用止血钳拉开死者的口唇,用强光灯照着看,说:“确实没有。”
“那舌尖呢?”我说,“会不会是用软物捂压?死者会不会咬伤自己的舌尖?”
“可是尸僵已经形成了,死者牙关紧闭,撬不开。”但法医说。
“我来。”此时大宝已经打开了死者的颈胸腹部检查完毕,于是他用手术刀划开死者下颌部的肌肉组织,准备用“掏舌头”的方法,从颈部取出死者的舌头来检查。
划开肌肉后,大宝伸进了两个手指,探查死者舌头的位置。
“哎哟!哎哟我×!”大宝叫了一句。
我们都充满疑惑地看着大宝。
大宝一脸的纠结和费力,他反复地变换着自己手指的位置,掏了大约一分钟,从死者的口腔里拿出来一个亮闪闪的东西。
“戒指?”我叫了一声。
“难道是抢劫?”林涛在一旁似乎吸取了龙番湖案件的经验,说,“为了保全她的财产?”
“看起来也就是普通的白金戒指,顶多几千块钱,至于吗?”我摇头否定了林涛的看法。
可能是在隔壁听见了我们的对话,曲小蓉突然冲进了解剖室。她对解剖台上的血腥景象似乎视而不见,只是痴痴地盯着我手上的那枚戒指,猛地冲了过来抢过戒指。
“哎,这儿有血,不卫生。”我想拦着她。可是她早已经把戒指抢到了怀里。
“这是杜洲的戒指?”大宝试探着问道。
曲小蓉一脸茫然,点了点头。
我大吃一惊:“啊?杜洲的戒指怎么会在这个女的嘴里?”
瞬间,有无数想法在我的脑海中汇集。
“难道,这两起案件的凶手都是杜洲?”林涛没有考虑到曲小蓉在场,大大咧咧地说,“第一具女尸死亡时间和杜洲失踪的时间还比较吻合呀。”
“不!不可能!”曲小蓉抱着戒指,泪流满面地朝林涛大吼。
林涛吓了一跳,没敢说话。
“如果是杜洲,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戒指塞死者的嘴里?”我使了个眼色,让陈诗羽把曲小蓉带走,然后问林涛。
林涛挠挠脑袋,说:“说不定是一种签名行为?”
签名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分析的专有名词,在“清道夫专案”中,我们就真真正正地接触到了签名行为。
“你见过签名行为中,有只签其中一起案件的吗?”我说,“毕竟杜洲只有一枚戒指。”
“那会不会是,杜洲实施侵害的时候,被受害人咬住了手指,结果手指没咬掉,却把戒指给撸下来了?”韩亮说。
看起来大家都在怀疑杜洲,而且韩亮说的这个情况还真是有可能存在。
“韩亮说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大宝插话说,“但我觉得,会不会杜洲只是个旁观者,并且在她尸僵还没有形成的时候,找机会把自己的戒指塞进了女人的口中,为的就是让警察发现。毕竟,我们发现了杜洲的血,那么他是受害人的概率就比是凶手的概率要大。”
“算是一种标记求救?”我问。
大宝点点头。
“可也有可能是杜洲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受伤了啊。”韩亮说。
“都是有可能的。”我说,“不过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没有更多的依据去支持哪一种论断。但是至少我们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那就是,杜洲失踪案件、两起女人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可以并案处置。”
“我已经向赵局长汇报了。”侦查员苦笑道,“最近真是多事之秋,我们刑侦部门这个月就没闲过。”
“是啊,不过下一步想要突破这起案件,关键还是这名死者的尸源寻找。”我说,“我们得抓紧时间送检、检验、入库。”
侦查员点了点头。
“唉,真是多事之秋。”大宝朝隔壁休息室看了看,说,“这突然冒出一个戒指,曲小蓉的情绪又该不稳定了,我看我今晚还是睡办公室吧。”
“那怎么行。”林涛说,“你怎么能把这种大任务交给宝嫂一个人来做。”
“让陈诗羽睡我家去,行了吧。”大宝说。
“不管怎么说,发现了戒指,总比没发现戒指强,对吧。”我说,“现在还没有杜洲的行踪,就不能推测杜洲已经遭遇不测。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杜洲犯罪。所以现在一切都还有希望。”
“虽然希望渺茫。”大宝垂头丧气地补充了一句。
“别气馁。”我鼓励了大宝一句,“这几天大家都已经超了负荷,今天必须尽早回去休息,说不定明天就找到尸源了呢?”
其实我有着自己的私心。最近虽然很忙,但案件多发生在龙番本地,所以并没有出差。我和儿子接触的时间也比较多,儿子也越来越能够接纳我了。这么一来,两天没见到儿子感觉自己非常想念他,甚至现在就迫不及待地想回去见他。
大家纷纷点头应允,准备撤离。
负责联络的侦查员此时从解剖室外打完电话回来,对我们说:“赵局长已经安排DNA部门连夜检测死者的DNA并比对。这三起案件就在刚才宣布并案,代号‘指环专案’!”
、程子砚等人走进了解剖室。
“你们的工作也完了?”林涛说。
我点点头,说:“肯定是命案,至于线索什么的,暂时还没有什么发现,我有一些零星的想法,但还需要整理。你们呢?”
林涛扬了扬手中的物证袋,说:“可累死我了,足迹什么的,啥也没有。倒是提回来七十二枚烟头。”
“嚯,这么多。”大宝说,“是清洁工怠工呢,还是我们的市民素质有待提高?”
我则沉吟了一会儿,说:“有了!说不定破案的关键,就是这些烟头!”
3
深夜,法医病理实验室里。
我们面前的一张大台子上,平行排列着那七十二枚烟头。
我手持着一个放大镜,戴着口罩、头套和手套,一枚枚地观察。
大宝在我的身边打着哈欠,说:“你这是不准备睡觉啦?”
“我说了我一个人就可以。”我笑了笑,说,“他们不都回去睡觉了吗?你也回去吧!陪我耗着也没用。”
大宝摇摇头,说:“回去睡沙发,不如在这里靠着躺椅。”
“杜洲失踪有半个月了吧?”我说,“我看啊,恐怕真的是凶多吉少了。”
大宝没有回答我,我以为我说错了话,正准备解释,却听见大宝均匀的鼾声响起。原来他靠在我身后的躺椅上,睡着了。
我无奈地笑了笑,继续观察眼前这些烟头。
烟头有新有旧,品牌不同。我首先按照香烟的品牌把烟头分成几个部分。然后每个部分按照新旧不同再次分门别类。
就这样分着分着,线索突然就跃入了眼帘。
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拿出相机啪啪地拍照。
闪光灯把熟睡的大宝给惊醒了,他擦着口角的口水说:“怎么样了?”
“好消息。”我说,“不过对DNA室值班的兄弟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因为,他们今天晚上要熬夜加班了。”
虽然睡眠不足四个小时,但是第二天一早,我还是精神抖擞地来到了龙番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专案组。在专案通报会开始后不久,到达了专案组现场。
“看大家的表情,应该是查找死者矛盾关系未果吧?”我坐下来后,直接开门见山。
“是啊,没法查。”主办侦查员说,“董建武当过几年的派出所民警,还管的是案件办理。那小偷小摸就不知道送进去多少。你说,和他有仇的人,实在是多了去了,怎么查啊?现在想想,这个会议室里都人人自危了吧?就不说董建武,柏玲的爸爸,柏丰利,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几十年,逼倒了无数公司,这得罪的人也是多了去了。”
“矛盾关系没法查,那就查查侵财的前科人员吧。”我淡淡地说。
“什么?”赵其国局长有些诧异,打断我的话,说,“你是让我们更改侦查方向?”
我点了点头。
“侵财?”主办侦查员显然并没有激烈反对我的意见,说,“可是我们办了这么多年的案件,在人多车多的地方,下班高峰,用抢劫的方式来侵财的,还真是很少啊。”
“既然是很少,就是说不是没有,对吧?”我说。
“时间、地点不对,咱不说。”另一名侦查员说,“据我们所知,董建武把自己的警帽放在操作台上,别人一看就知道是警察的车。抢劫还专门挑警察的?这不是增加风险系数吗?没有必要吧。除非就是想好了专门朝警察去的。那么,因仇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既然帽子是放在操作台上的,夜幕降临,车灯再开着,在车前的人,可以看清操作台上有什么东西吗?”我说。
大家可能是觉得我说得有道理,都没有说话。
“那……侵财有什么依据吗?”赵局长问。
我点了点头,说:“事情还得从死因开始介绍。死者是右侧股动脉断裂,导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的。在濒死期,现场起火。在火势变大之前,死者已经死亡了。因为死者皮肤烧焦了,所以我们不好判断凶器的具体形态,但是可以断定是一把不短的刺器。除了被刺器刺伤以外,死者在死前还被车子的安全带勒颈,不过这个勒颈的动作,并不是她死亡的原因。”
“用这种方式杀人?”主办侦查员说。
我点点头,说:“股动脉很隐蔽、很深,通常是用刺器刺击别人的时候不小心导致破裂,真的想去割断股动脉,除非是学医的,其他人还真不一定能找对地方。所以,我觉得这起杀人案件,起初的想法并不是杀人。既然起初的想法不是杀人,那么侵财的可能性就是最大的。”
“就这些?”主办侦查员说。
我摇摇头,说:“当然还有。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们来重建一下现场。”
说完,我打开幻灯片,播放车辆里的尸体最原始的体位,说:“死者处于这个体位,显然是有人从后座,用驾驶员安全带从后面勒住死者的颈部,然后往后拖拽形成。但是处于这个体位,又怎么用刀来刺到位于驾驶室下侧的右腿呢?显然是够不着的。唯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副驾驶也有一个人,用刀刺击了死者的大腿。这起案件的作案人,应该有两个。既然有两个人,一个人已经从后面控制住了死者,为什么死者还不用手来抵抗?而且,此时死者的胸腹部都已经完全暴露给副驾驶的凶手,如果是为了杀人,朝胸口捅,是不是比捅腿来得更快更保险?”
“还是证明了凶手开始的目的,并不是谋人。”赵其国局长点点头说。
我说:“不仅如此,我认为死者不去用手拉扯勒住她颈部的安全带的唯一原因,就是手上有东西。我们来大胆推测一下吧:柏玲停车熄火后,车锁自动打开,她坐在车里玩手机。这时候,两名凶手一名拉开副驾驶的门,另一名同时拉开后座的门,都钻进了车里,关上车门,持刀抢劫。性格刚烈的柏玲仗着自己的丈夫是警察,丝毫不畏惧,坚决不把自己的迪奥手提包和里面的财物交给凶手。后座的凶手于是用安全带把她的颈部勒住,往后拉,让她难以护住自己的包,却不下狠手勒死她。然而,副驾驶的凶手依旧不能从她的手中抢下手提包,只有用捅腿的方式来让她放弃。未承想,这一刀直接要了她的命。”
“车辆灰烬里,我们没有找到原本包上应该有的金属件,但是找到了手机的主板。说明柏玲当时在玩手机,所以手机掉落在车里,而包被抢走。”韩亮补充道。
“在柏玲放弃抵抗,让凶手终于抢过手提包的时候,其实她已经因为失血过多丧失了意识。”我接着说,“因为有外裤和腿部肌肉的遮挡,血液没有大量喷溅出来,加之光线较暗,凶手并没有意识到柏玲已经即将死亡。在他们得手后,准备撤离的时候,才发现了柏玲的异常。此时,害怕事情败露的他们,只能将车辆的内饰和一些易燃的抱枕、洋娃娃什么的作为助燃物,点燃了汽车。这一点,也说明了凶手应该有前科劣迹。除了我上述的分析,没有其他作案过程可以完全解释所有的现场和尸体状况。”
“确实,如果确定手提包不在车内,倒是侵财的有力证明。”赵局长认可我们的看法,“光天化日、胆大包天。不过,即便是知道有两个人,即便是查找前科人员,也未必能找到这两个凶手。而且,即便是找到了,也没有办法甄别啊。”
“因为甄别这个事情,我昨晚熬了夜。”我从包里拿出几张纸,说,“我这里有DNA实验室连夜做出的DNA图谱,这两个人应该就是犯罪分子。”
“你们找到了凶手的DNA?”赵局长喜出望外,“你怎么确定这就是犯罪分子的?”
我看了看专案组门口,见林涛还没有出现,于是说:“林科长从现场提取回来了七十二枚烟头。我昨天晚上用了不少时间,把这些烟头分门别类,最终找出了两枚比较特殊的烟头。这两个人的DNA就是从这两枚烟头上做出来的。”
“可是你凭什么说这两枚烟头就是凶手抽的?”
“首先要说一个前提,如果是侵财案件,而且有刀,就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然后经过预谋的抢劫,不应该在人多车多的地方作案啊。那么只有一种解释方法,就是犯罪分子年轻气盛,因为缺钱而急不可耐,只能在一个车相对少的停车场守株待兔。等到有豪车开入的时候,趁着停车的时候冲上去,抢劫。毕竟在车内,不容易引起车外人的注意。而且在人多车多的地方,也容易逃窜。他们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我说,“既然是定点守候,那么烟头就有了它的价值。既然被逼得要去抢劫,那么抽烟的档次不会太高,这是其一;既然之前判断了有两个人,那么就应该在某个地方同时发现两枚一样品牌的香烟,并且不是一个人抽的,这是其二;选择目标是随机的,所以不可能等到一根烟抽完才动手,什么时候来车,什么时候就会立即丢掉烟头动手,这时候香烟可能刚刚点燃,也可能只抽了一半,这是其三。”
“所以你就找到了符合这三条的烟头?”
我点点头,说:“我对照着当时提取烟头时拍摄的现场照片,逐一寻找,发现了两枚五块钱一包的香烟烟头,这两枚烟头都只抽了一小半,就被丢弃。被丢弃的地点也就相隔一米。于是,我把这两枚烟头作为重点,进行了DNA检验,果真,这两枚烟头不是一个人的。”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挺可疑的。”赵局长说,“用这种办法提取物证,我还真是闻所未闻。找到这两个人,即便不是凶手,也应该有可能是目击证人。不过,就算他们俩是凶手,抓回来拒不交代,我们还是没有物证起诉他们啊。”
“毕竟案件现场条件差。”我说,“一方面是在开放式的广场,一方面中心现场遭到
了焚毁。想像其他案件那样获取直接指向犯罪的物证,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过,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即便是没有直接指向犯罪的证据,依旧可以证明犯罪。”赵局长说,“可是即便我们把人抓回来了,获取了口供,也确定了烟头的DNA,一样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锁链啊。”
“那就要看林涛林科长的本事了。”我微笑着说。
在众人一脸迷惑的表情当中,我的思绪回到了昨天晚上我和林涛见面的时候。
“什么?又要我去求那个卖奢侈品的胖女人?”林涛叫道。
“为了破案嘛!又不是让你去卖身!那么激动干什么?”我说。
“这和卖身差不多了!”林涛抗议说,“你怎么就能肯定凶手把包卖了?”
“就是啊,说不定顺手扔河里了呢。”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那个包,至少也值个三万块钱,只要不是不识货的家伙,都会卖掉。我们之前分析凶手应该很年轻,现在的年轻人,谁不认识奢侈品品牌?”
大宝见我说他不识货,又或是被包的价值吓着了,吐了吐舌头。
林涛说:“那你怎么知道他们肯定会卖给那个胖女人?”
“她们倒卖奢侈品这一行,都有她们的潜规则吧。”我说,“上次我们在她的店里看到了,有很多二手奢侈品出售,说明她也回收二手奢侈品。即便凶手没有选择离现场较近的胖女人家,我也敢打赌这个胖女人有本事探听到哪家收了赃物。”
“那直接叫派出所把她传唤来问问就好了。”林涛仍然一脸不情愿。
我笑了笑,说:“传唤过来,就真的打草惊蛇了。我要你请胖女人喝杯早茶,然后拐弯抹角地探出来,我相信你有这个本事。”
“我又不是地下党!”林涛说。
我盯着林涛说:“我们之前的工作,没有发现有力物证,这你也是知道的。条件这么差的案件现场,能不能拿出有力物证,在此一举了。”
“就真的没有别的路子了?”林涛眼看就要屈服了。
“那个胖女人与我们这么敌对,肯定不是做什么正经生意的。如果真的是她收受赃物,我们也有义务切断这条销赃线。”我继续攻心,“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那也就不枉你的一番心血了。”
林涛烦躁地踢着脚下的一枚小石子,想了片刻,说:“好了好了,我真是服了你了。”
专案组按照我们之前的思路,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年龄较小的、有过侵财类前科劣迹的人进行了梳理,同时,尤其是注意这些人中,哪两个人近期有过紧密联系,就会提升他们的嫌疑。
其实不梳理不知道,一梳理还真是不少。经过一整天的筛查、摸底,最终锁定了12个人符合上述的条件。当然,这12个人被刑警队请回来的时候,都是清一色的冤枉脸。从面部表情来看,是无法分辨谁才是凶手的。
刑警支队的侦查员在第一时间取了这12个嫌疑人的血液,火速送往DNA实验室里进行检验,并和嫌疑烟头的DNA进行比对。
林涛还真不是盖的。一顿早茶的工夫,就直接发现了破案的线索。据说,在喝早茶的过程当中,林涛直接向胖女人表露自己想给姐姐买一款包包作为生日礼物,但是苦于工资太低、包包太贵。胖女人则微微一笑,告诉林涛自己收了一款九成新的迪奥包,可以去她店里看一看,如果喜欢的话,以市场价一折卖给林涛。
柏玲丢失的手提包,侦查员早已找到同款并拍照给林涛看过了。所以当林涛看到胖女人从一个隐蔽的保险柜里神神秘秘地拿出那款粉红色Lady?Dior的时候,就已经把她定为“收购赃物罪”犯罪嫌疑人了。
获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非常不能理解。其实这个胖女人知道这个包包是赃物,而且刚刚收回来,绝对不能顶着风头卖出去。更知道林涛就是一个警察。可是,她千算万算躲过所有人的眼睛,却老老实实地把犯罪证据交给了林涛。
这就是帅哥的力量吧。
因为奢侈品每件都有编号,所以锁定胖女人收购的这个包就是受害人柏玲的手提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换句话说,胖女人是否构成犯罪可以先不去细究,她却是唯一可以一眼认出卖包者的人。而这个卖包者,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
“看着吧,如果她认出的两个人的DNA,恰好和烟头上的DNA对上了,这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我说,“在现场有逗留,反常灭烟,在起火前获得死者的随身贵重物品,而且还符合我们对犯罪分子的刻画。”
赵局长看着屋内戴着手铐的胖女人,点点头,说:“就怕她记不住啊。眼前这12个小青年,我觉得长得都差不多,可不太好分辨面容。对了,你们要做好辨认笔录,全程录像啊。”
4
一个爱看帅哥的女人,会对男人脸盲?我不信。从一开始,我对胖女人直接指认出犯罪分子就充满了信心。
当然,她也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因为证据确凿,胖女人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只能将功赎罪。
她挪动着肥腻的身躯,站在辨认窗的后面,努力地看着辨认间里的12个小青年。
“1号和7号。”她说。
我看见两名侦查员对视了一下,露出了胜利在望的表情。从他们的表情当中,我读懂了一条信息:很显然,这两个嫌疑人之间恰好有着紧密的联系。
“不用再看一遍了?确定吗?”侦查员例行公事地问。
“不用了,我确定。”胖女人已经收起了她之前面对我们时的锋芒。
“那就在这里签字吧。”侦查员说。
第二天一早,DNA比对吻合、案件获得侦破的时候,我们又踏上了出勘现场的路途。
虽然市局给省厅上报的是“环城公园某灌木丛中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并没有明确案件性质和特点,只是在内容里提到了该女子衣衫褴褛,怀疑是流浪女。
这看似是起流浪女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却引起了我的警觉。毕竟,之前那具无名高腐女尸是否和杜洲失踪案有关,一直还充斥着我的脑袋。
环城公园是个奇妙的地方。因为绿化植被较好,又有很多石桌石椅,所以成了很多老年人消遣的好地方。每天早上六点开始,这里就有很多老年人,喝茶的喝茶、遛狗的遛狗、打牌的打牌。但是到了晚上八点以后,这里可以说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昼夜对比异常分明。
“看市局报的情况,应该和我们分析的几乎丝毫不差啊。”林涛坐在摇晃的警车里,拿着几张《公安机关内部信息传真》说,“蹲守,随机寻找目标,直接拉车门上车实施抢劫。因为柏玲激烈反抗,抓着包包坚决不撒手,所以两个人才用了勒颈、刺腿的办法。抢到包的时候,发现柏玲已经没有了意识,所以凶手就点燃了车内的一些易燃的装饰物和坐垫。自始至终凶手都没注意到放在操作台上的警帽,所以也不是寻仇之类的。其实挺简单的作案过程,差一点就把侦办工作变复杂了。”
“尊重客观现象,才能永远不绕弯路。”我说,“看来到了,有人围观嘛。”
我们刚刚走下车,当天值班的但法医就朝我们迎面走了过来,说:“比想象中复杂多了,死者身上有伤啊!”
“能确定是命案吗?”我慌忙问道。
但法医左右看看,见在警戒带外面聊的话,有可能会透露侦查秘密,所以把我们拉近了警戒带,走到尸体旁边说:“周围程子砚都看了,因为都是普通的土地,也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足迹,所以暂时也不知道她是自己走到这里来的,还是别人抛尸来这里的。但是你看看,这个女人的后脑勺感觉都碎了。”
但法医蹲下身去,双手抱起死者的头颅,按了按。别说但法医自己,连一米开外的我,都可以听见明确的骨擦音。
“颅骨骨折?”我问。
但法医点点头,说:“但是头皮上只有皮下出血,而表面没有擦伤。说明她的后脑是和一个表面很光滑的物体作用形成的损伤。”
“对。不论是摔的,还是打的,致伤物体都应该是光滑、坚硬的物体。”我说,“可是这里最光滑的就是这些石头凳子了,也是水泥的,表面也很粗糙,有点不太符合。”
但法医又把死者的衣服掀开,说:“你们看,死者的后背部,有几处擦伤。我看了,擦伤表面还有一些小的竹刺。像是被破旧的竹子刮的。这里又没有竹子!”
“不仅如此。”我补充道,“死者穿着衣服,衣服上没有伤,而竹刺越过衣服直接扎到了皮肤里,这也没法解释。”
“看来死者是光着身子遭受侵害的,死亡后,被人穿了衣服然后抛到了这里。”大宝总结了一下。
“死者身上还有很多其他损伤啊。”我戴上手套,蹲下身,拿起死者的手腕。
尸体的尸斑已经完全形成了,尸僵也很坚硬,可以肯定是在昨天下午到晚上时分死亡的。如果按照死亡后17小时尸僵最硬的理论,她应该是昨天下午四点钟左右死亡的。而那个时候,这个公园到处都是老年人的身影。不仅如此,死者身上尤其是手腕部,都存在明显的约束性损伤。看起来,这是一起命案无疑了。
可是但法医的发现仍然没有介绍完。
他说:“还有一个点,就是死者死亡前存在呕吐行为。”
说完,但法医用止血钳拉开死者的口腔。从死者牙缝之间和颊黏膜上都可以看到有很多食物残渣黏附。
“颅脑损伤,通常有呕吐。”大宝说。
“可是现场附近并没有找到死者的呕吐物。”但法医说,“这也是死后抛尸的一个有力证据。”
我点了点头,说:“既然现场没什么,那就抓紧检验尸体吧。我们先走一步,解剖室会合。”
“刚才看尸体,你们有什么看法没有?”我说。
“女孩很年轻。”林涛说。
“皮肤保养得很好。”陈诗羽更了解女人。
“那么就不可能是流浪女了。”大宝又做了个总结,“啊,我知道了!老秦对上次那个流浪女的事件耿耿于怀!上次那个女的高度腐败,所以看不出什么,难道这两者会有什么联系吗?”
“流浪汉路倒,法医确实比较多见。”我说,“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疑似流浪女路倒的事件,是不是就有些蹊跷了?”
“既然两者有关系,老秦又觉得第一起和杜洲失踪有关系,那么我让曲小蓉赶来殡仪馆吧,说不定她能给我们提供什么线索呢?”大宝说。
“看尸体?她行不?”林涛问。
“肯定行。”大宝一边发着微信,一边说。
尸体检验是在曲小蓉认过尸体后进行的。
并没有什么意外,曲小蓉根本就不认识死者。
陈诗羽陪着曲小蓉在解剖室隔壁的休息间,我们则开始了尸体检验。
死者大概有170厘米高,身材消瘦,凹凸有致。也就在三十岁上下,皮肤白皙,没什么皱纹,眉毛也明显是精修过的。总之,保养得非常好。无论从哪方面看,她都绝对不可能是流浪女。
既然有人把她打扮成流浪女,那么为什么不能把上一具尸体打扮成流浪女?我这样想着,又想到了上一具尸体整齐洁白的牙齿。从这一刻起,我几乎已经认定,即便上一具尸体死于自身疾病,这两起案件也绝对有着紧密的联系。
尸表检验相对简单,除了在现场发现的那些约束伤、擦伤和头部的皮下出血以外,我们还排除了死者生前遭受过性侵的可能性。
解剖工作随即开始,由大宝和但法医主刀,而我和韩亮则开始研究起这名死者的衣服。又是和上一具尸体一样,死者仅有外衣、外裤和内裤,却没有文胸。
“耐克?”我拿起死者随身的几件衣服说,“耐克会生产非运动装备?而且看起来档次就很低!”
“假的。”韩亮淡淡地说,“其实仔细看应该是NLKE,这是山寨版耐克。其实不怕有牌子,哪怕是杂牌子的衣服都还好,就怕这种冒牌山寨货,查都没法查。”
“之前那具女尸的衣服还在吗?”我问。
但法医一边动着刀子,一边示意实习生去物证室取衣服。
这都过去好几天了,实习生拿来的衣服还是非常臭。
我把两件衣服铺平,仔细看了看,说:“虽然看不清标牌了,但是这两件衣服有很多相似之处啊。我看啊,这些衣服都应该是从同一个地摊批发市场买来的,款式老旧,连个口袋和装饰物都没有。”
“我们可以去查,但是如大海捞针,查得到的机会不大。”负责联络的侦查员说。
我点了点头,说:“这应该是凶手故意迷惑我们的办法,把死者全部的衣服和佩饰取走,换上他自己买来的廉价货,这是明显的伪装行为。不过,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哎哟,对冲伤。”大宝说,“她还真不是被杀的,而是摔死的。”
我听闻这一点,赶紧起身去看。果真,死者的损伤部位是枕骨,对应的枕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也有挫碎和出血。然而,对侧的额部脑组织也出现了明显的挫裂伤和出血,而额部头皮并不存在损伤。看起来,死者还真是摔到了一个光滑的平面上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
“一个病死,一个摔死。”我沉吟道,“但又穿着不符、有移尸的迹象。这……能说明什么呢?”
“上一个死者没有伤,而这个好像经过搏斗和约束。”但法医也沉吟道,“说不同,确实有不同点。但是说相似,又看起来极端相似。”
“虽然还没有看到故意杀人的证据,但是串并两起案件,并且立为刑事案件应该没问题吧。”我说。
侦查员点了点头,说:“找尸源还是本案关键哪。这个死者的面容犹在,应该比上一个好找一些。”
“面容不是关键的。”我说,“上一具尸体的DNA录入数据库并没有比中,现在就寄希望于这个死者的家人有寻找她的记录了。”
“既然是命案,就查得仔细些吧。”大宝说。
“身上有约束伤,但是仅限于手腕。”我说,“难道凶手就不怕她喊叫吗?可以确定死者的口唇黏膜没有损伤?凶手没有捂嘴的动作?”
但法医再次用止血钳拉开死者的口唇,用强光灯照着看,说:“确实没有。”
“那舌尖呢?”我说,“会不会是用软物捂压?死者会不会咬伤自己的舌尖?”
“可是尸僵已经形成了,死者牙关紧闭,撬不开。”但法医说。
“我来。”此时大宝已经打开了死者的颈胸腹部检查完毕,于是他用手术刀划开死者下颌部的肌肉组织,准备用“掏舌头”的方法,从颈部取出死者的舌头来检查。
划开肌肉后,大宝伸进了两个手指,探查死者舌头的位置。
“哎哟!哎哟我×!”大宝叫了一句。
我们都充满疑惑地看着大宝。
大宝一脸的纠结和费力,他反复地变换着自己手指的位置,掏了大约一分钟,从死者的口腔里拿出来一个亮闪闪的东西。
“戒指?”我叫了一声。
“难道是抢劫?”林涛在一旁似乎吸取了龙番湖案件的经验,说,“为了保全她的财产?”
“看起来也就是普通的白金戒指,顶多几千块钱,至于吗?”我摇头否定了林涛的看法。
可能是在隔壁听见了我们的对话,曲小蓉突然冲进了解剖室。她对解剖台上的血腥景象似乎视而不见,只是痴痴地盯着我手上的那枚戒指,猛地冲了过来抢过戒指。
“哎,这儿有血,不卫生。”我想拦着她。可是她早已经把戒指抢到了怀里。
“这是杜洲的戒指?”大宝试探着问道。
曲小蓉一脸茫然,点了点头。
我大吃一惊:“啊?杜洲的戒指怎么会在这个女的嘴里?”
瞬间,有无数想法在我的脑海中汇集。
“难道,这两起案件的凶手都是杜洲?”林涛没有考虑到曲小蓉在场,大大咧咧地说,“第一具女尸死亡时间和杜洲失踪的时间还比较吻合呀。”
“不!不可能!”曲小蓉抱着戒指,泪流满面地朝林涛大吼。
林涛吓了一跳,没敢说话。
“如果是杜洲,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戒指塞死者的嘴里?”我使了个眼色,让陈诗羽把曲小蓉带走,然后问林涛。
林涛挠挠脑袋,说:“说不定是一种签名行为?”
签名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分析的专有名词,在“清道夫专案”中,我们就真真正正地接触到了签名行为。
“你见过签名行为中,有只签其中一起案件的吗?”我说,“毕竟杜洲只有一枚戒指。”
“那会不会是,杜洲实施侵害的时候,被受害人咬住了手指,结果手指没咬掉,却把戒指给撸下来了?”韩亮说。
看起来大家都在怀疑杜洲,而且韩亮说的这个情况还真是有可能存在。
“韩亮说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大宝插话说,“但我觉得,会不会杜洲只是个旁观者,并且在她尸僵还没有形成的时候,找机会把自己的戒指塞进了女人的口中,为的就是让警察发现。毕竟,我们发现了杜洲的血,那么他是受害人的概率就比是凶手的概率要大。”
“算是一种标记求救?”我问。
大宝点点头。
“可也有可能是杜洲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受伤了啊。”韩亮说。
“都是有可能的。”我说,“不过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没有更多的依据去支持哪一种论断。但是至少我们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那就是,杜洲失踪案件、两起女人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可以并案处置。”
“我已经向赵局长汇报了。”侦查员苦笑道,“最近真是多事之秋,我们刑侦部门这个月就没闲过。”
“是啊,不过下一步想要突破这起案件,关键还是这名死者的尸源寻找。”我说,“我们得抓紧时间送检、检验、入库。”
侦查员点了点头。
“唉,真是多事之秋。”大宝朝隔壁休息室看了看,说,“这突然冒出一个戒指,曲小蓉的情绪又该不稳定了,我看我今晚还是睡办公室吧。”
“那怎么行。”林涛说,“你怎么能把这种大任务交给宝嫂一个人来做。”
“让陈诗羽睡我家去,行了吧。”大宝说。
“不管怎么说,发现了戒指,总比没发现戒指强,对吧。”我说,“现在还没有杜洲的行踪,就不能推测杜洲已经遭遇不测。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杜洲犯罪。所以现在一切都还有希望。”
“虽然希望渺茫。”大宝垂头丧气地补充了一句。
“别气馁。”我鼓励了大宝一句,“这几天大家都已经超了负荷,今天必须尽早回去休息,说不定明天就找到尸源了呢?”
其实我有着自己的私心。最近虽然很忙,但案件多发生在龙番本地,所以并没有出差。我和儿子接触的时间也比较多,儿子也越来越能够接纳我了。这么一来,两天没见到儿子感觉自己非常想念他,甚至现在就迫不及待地想回去见他。
大家纷纷点头应允,准备撤离。
负责联络的侦查员此时从解剖室外打完电话回来,对我们说:“赵局长已经安排DNA部门连夜检测死者的DNA并比对。这三起案件就在刚才宣布并案,代号‘指环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