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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佩干脆的应着,“好,走!秦帅哥再见!我们把宁书托付给你啦!”
她们两个人笑嘻嘻的走了,秦羽打开车门走过来,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泪水在他的肩头一点一滴的渗进去,很快浸湿成一片悲伤的海。
“宁书!”他吻上我的额头,这一刻,千言万语都显得无比苍白,仿佛在很久之前就蓄势待发,我沉溺在他的怀里,半晌沉默,把所有的思念和情愫都化作长久的依赖。
“你不是说去美国了吗?”
“我说过我要等你的电话,我一直在等,谢谢你昨晚能想到我。”
“为什么会现在说呢?”我哭的像个孩子。
“对不起,是我不好”,他抱得我几近窒息,“我总在犹豫是勇敢的向你走近一步,还是无奈的后退,我很害怕你永远不会喜欢我,在这条孤独的路上,我一个人走的好辛苦。宁书,从今往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可是……”
他用力吻上我的唇,冗长而缠绵的吻,在八月夕阳的余晖里,一切都美的不像话,美到我的骨髓里,我想到了溪流、丛林,还有光线透过树叶的斑点。
他松开我,然后又吻了我,像是我们错过了许多的年华,枉图在这一刻全部弥补起来。
我红了脸,低声说:“我们走吧。”
他牵着我的手让我坐在副驾驶座上,开车时右手始终握着我的左手,他的手心很烫,犹如八月里的太阳,他时而扭过脸对我一笑,只那一笑,安全感便驻扎在了心底。
我这时才体会到,你费尽心血去爱的男人并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因为真正爱你的男人不舍得让你爱的那么辛苦,他早已做好了爱你的全部准备,只等你走进那温暖的港湾。
我好想永远牵住他的手,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我们要去哪?”我问道。
“我们私奔吧。”他笑着说。
我也笑了,“说点现实的。”
“你变换了风格也很漂亮,不过下次再想穿成这样去酒吧,一定要让我陪你,你这样多让人不放心。”
“那我就不穿这样的衣服了。”
“你穿着很好看,你想做的事,我都支持。”他把车停在了江城大学门口,“宁书,我们到了母校,陪我进去走走?”
我坐着不动,“现在能告诉我,你和莎莎到底怎么回事了吗?”
“好”,他干脆利落的开口道:“我和莎莎从小一块长大,青梅竹马,那年我十五岁,莎莎十二岁,大人们都说秦羽和莎莎真般配,长大了是要结婚的,他们经常这么说,我对莎莎的感情渐渐发生了变化,从妹妹变成了未婚妻,我也开始觉得我们一定会结婚的。高中毕业后,出于青春期的好奇和情窦初开的懵懂,我夺走了她的童贞,但我那时的确很喜欢她,我想和她共度余生,白头到老。可后来她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她决定离开我,没过多久,她哭着跑来找我,想同我重归于好,我答应了。再之后,她故技重施,把我当成了生命里固定的备胎,每当她离我远去的那些日子,我会感到特别的难受,曾经我以为那是因为我对莎莎爱的深刻,直到我遇见了你,宁书,我才明白那根本不是爱,那只是一种愧疚。我毕业后进了今日晨报,当时只是打算做个过渡,我的父亲一直希望我接受家族企业,让我在报社待三年,已是给我极大的放纵,可就在我要离开时,我听说你来了,我不愿意走了,我想着能和宁书每天朝夕相处,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但我没料到,莎莎也进了报社。”
说完这些话,秦羽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像是在心里憋了很久。
我轻捏他的手指,“我进报社后,并不知道莎莎是你的女朋友。”
秦羽摇摇头,“那个时候她有男朋友,后来她发现我对你的关心,虽然我努力隐藏对你的感情,却仍然被她发现了,她让我同她结婚。莎莎就是这样,从小娇生惯养,即使是她不喜欢的,她也不愿拱手让给别人,当时我万念俱灰,因为你有男朋友,你告诉我你们关系很好,我觉得我们这辈子根本不可能了,于是我答应了他们,那些逼着我和莎莎结婚的人,我们订了婚,莎莎仍然有别的男人。”
“师兄!”我侧过身抱住了他,心疼的如被针扎。
“你不在我身边的日子,其实我过的很不堪,从报社离开后,我每一天都在想你。”他抱紧我,比我更用力。
“你有过几个女朋友?”
“原来宁书也会问这么俗的问题,你是最后一个。”
我的花拳绣腿顿时落到他的身上。
手牵着手,穿过整个校园去往学校的后门,熟悉的气息铺面而来,离开的母校成了情人眼里的西施,一颦一笑都是美的,那一草一木仿佛昨天刚刚见过,连在香樟大道上游荡的保安,此刻见来都特别的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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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佩干脆的应着,“好,走!秦帅哥再见!我们把宁书托付给你啦!”
她们两个人笑嘻嘻的走了,秦羽打开车门走过来,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泪水在他的肩头一点一滴的渗进去,很快浸湿成一片悲伤的海。
“宁书!”他吻上我的额头,这一刻,千言万语都显得无比苍白,仿佛在很久之前就蓄势待发,我沉溺在他的怀里,半晌沉默,把所有的思念和情愫都化作长久的依赖。
“你不是说去美国了吗?”
“我说过我要等你的电话,我一直在等,谢谢你昨晚能想到我。”
“为什么会现在说呢?”我哭的像个孩子。
“对不起,是我不好”,他抱得我几近窒息,“我总在犹豫是勇敢的向你走近一步,还是无奈的后退,我很害怕你永远不会喜欢我,在这条孤独的路上,我一个人走的好辛苦。宁书,从今往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可是……”
他用力吻上我的唇,冗长而缠绵的吻,在八月夕阳的余晖里,一切都美的不像话,美到我的骨髓里,我想到了溪流、丛林,还有光线透过树叶的斑点。
他松开我,然后又吻了我,像是我们错过了许多的年华,枉图在这一刻全部弥补起来。
我红了脸,低声说:“我们走吧。”
他牵着我的手让我坐在副驾驶座上,开车时右手始终握着我的左手,他的手心很烫,犹如八月里的太阳,他时而扭过脸对我一笑,只那一笑,安全感便驻扎在了心底。
我这时才体会到,你费尽心血去爱的男人并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因为真正爱你的男人不舍得让你爱的那么辛苦,他早已做好了爱你的全部准备,只等你走进那温暖的港湾。
我好想永远牵住他的手,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我们要去哪?”我问道。
“我们私奔吧。”他笑着说。
我也笑了,“说点现实的。”
“你变换了风格也很漂亮,不过下次再想穿成这样去酒吧,一定要让我陪你,你这样多让人不放心。”
“那我就不穿这样的衣服了。”
“你穿着很好看,你想做的事,我都支持。”他把车停在了江城大学门口,“宁书,我们到了母校,陪我进去走走?”
我坐着不动,“现在能告诉我,你和莎莎到底怎么回事了吗?”
“好”,他干脆利落的开口道:“我和莎莎从小一块长大,青梅竹马,那年我十五岁,莎莎十二岁,大人们都说秦羽和莎莎真般配,长大了是要结婚的,他们经常这么说,我对莎莎的感情渐渐发生了变化,从妹妹变成了未婚妻,我也开始觉得我们一定会结婚的。高中毕业后,出于青春期的好奇和情窦初开的懵懂,我夺走了她的童贞,但我那时的确很喜欢她,我想和她共度余生,白头到老。可后来她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她决定离开我,没过多久,她哭着跑来找我,想同我重归于好,我答应了。再之后,她故技重施,把我当成了生命里固定的备胎,每当她离我远去的那些日子,我会感到特别的难受,曾经我以为那是因为我对莎莎爱的深刻,直到我遇见了你,宁书,我才明白那根本不是爱,那只是一种愧疚。我毕业后进了今日晨报,当时只是打算做个过渡,我的父亲一直希望我接受家族企业,让我在报社待三年,已是给我极大的放纵,可就在我要离开时,我听说你来了,我不愿意走了,我想着能和宁书每天朝夕相处,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但我没料到,莎莎也进了报社。”
说完这些话,秦羽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像是在心里憋了很久。
我轻捏他的手指,“我进报社后,并不知道莎莎是你的女朋友。”
秦羽摇摇头,“那个时候她有男朋友,后来她发现我对你的关心,虽然我努力隐藏对你的感情,却仍然被她发现了,她让我同她结婚。莎莎就是这样,从小娇生惯养,即使是她不喜欢的,她也不愿拱手让给别人,当时我万念俱灰,因为你有男朋友,你告诉我你们关系很好,我觉得我们这辈子根本不可能了,于是我答应了他们,那些逼着我和莎莎结婚的人,我们订了婚,莎莎仍然有别的男人。”
“师兄!”我侧过身抱住了他,心疼的如被针扎。
“你不在我身边的日子,其实我过的很不堪,从报社离开后,我每一天都在想你。”他抱紧我,比我更用力。
“你有过几个女朋友?”
“原来宁书也会问这么俗的问题,你是最后一个。”
我的花拳绣腿顿时落到他的身上。
手牵着手,穿过整个校园去往学校的后门,熟悉的气息铺面而来,离开的母校成了情人眼里的西施,一颦一笑都是美的,那一草一木仿佛昨天刚刚见过,连在香樟大道上游荡的保安,此刻见来都特别的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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