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文学 www.ffwx.net,百媚千红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地面上渗,可是没有机会。风渐渐大起来,穿透毛衣的缝隙,把我的体温一点点的带走,很冷。这件毛衣质量其实很好,是我从真维丝专卖店新买的。现下,休闲装连锁店满街都是,除了真维丝,还有佑威、高邦、佐丹奴,这些服装耐穿又好看,都很受欢迎。我看到他的衣服上绣着“真维丝”的商标,所以对这个品牌也钟意起来。
我承认,不爱他是很困难的,就连一枚小小的商标也能让我想起他。
但我强迫自己把他安置在视线的另一端。
无意中我开始倾听迈克尔杰克逊,听他在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唱的歌,印象最深的是one day in your life(生命中的某一天):
one day in your life
(生命中的某一天)
you’ll remember a place
(一个遥远的地方将在你的脑海浮现)
someone touching your face
(在那儿,有人第一次触碰了你的脸)
you’ll come back
(你会希冀着再次置身那旷野的中心)
and you’ll look a肉nd you
(环顾四周)
one day in your life
(生命中的某一天)
you’ll remember me love you 肉nd here
(你会忆起,我曾经爱过你)
you’ll remember me somehow
(你还会记得我,直到永远)
though you don’t need me now
(也许,你已不再需要我了)
i will stay in your heart
(但我依然勾勒着你记忆的地平线)
and when things fall apart
(在时空匆忙的迁移中)
you’ll remember one day
(我知道,你不会忘记)
one day in your life
(你生命中的那一天)
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乐音,真的。尤其是在繁星满天的夜里,独自倚着窗,等待那旋律像清澈的溪流一样淌过心田,潺潺的水声里,有生命奔涌的灵动。
十月二十号他满十八岁了,我在唱片店选了一盘cd送他,其中收录了这首歌。我说,其实我们可以做很好的朋友。他笑了,握住我的手,好半天才顺势接过cd。
五
我的记忆非常明晰,最后一次与他长谈是在十一月二十号。
整整一个月,我刻意的和他保持着距离。
因为我们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
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已经决定放弃。
因为我爱他,不是贪慕,不是虚荣,就是简简单单的爱,所以他爱我——对我来说,这实在太荒谬了。
十六七岁的女孩,心思都是很微妙的,像宁静的水,荡激着微澜,单纯得容不下一颗沙粒。
我预感到了伤害的逼近,如果没有时间在受伤后等待伤口愈合,那么只能事先远离危险。
我们踩着梧桐的落叶,在人行道上并肩走着。他说好久没听到我的声音了,要我随便说说。
我告诉他,我常常会对一些遥远的事物产生亲近的感觉来,
比如我觉得座头鲸是最美丽的动物,背部黑得发亮,肚皮雪白雪白的,两种对比色交界处的曲线又那么明晰。我从电视上看过它们在碧蓝的海面上畅游的情景,似乎带着微笑,这样的微笑,透露着自然的清新,比蒙娜丽莎那生硬的嘴角可要灵气多了,所以我也常常梦想有一天,能够抱抱这个亲切可人的大家伙
他说,我觉得你很有爱心。
每个人都有啊。
那不见得,我就是个例外。
不可能。
真的。
我沉默,他也沉默,脚下的叶子在抢着发言,悉悉簌簌的。
能告诉我什么是爱吗?他停住脚步,问我。
这个我也不清楚,记得雪莱对它下过定义的,我念给你听。他说,当我们在自身的幽谷中发现一片虚空,于是在天地万物中呼唤、寻求与身内之物的通感的时候,受到我们所感、所惧、所企望的事物的那种情不自禁、强有力的吸引,就是爱。
很抽象。
我也不太懂。只是无意间读到了他的那篇论爱,觉得很感动,就背下来了。
你信不信,我立了一份遗嘱。
遗嘱?
对,我死后想把身体捐出来,完好的器官用来移植。
为什么?
我是坏人啊,没干过好事儿。除你之外,我好象真的从未爱过谁,经常伤害别人,就连陪我玩的蛐蛐都被送去喂鸡了,呵。反正人死了什么也不知道,借机积点德不好吗。别误会,我可没打算马上去积德,还有件很重要的事等我去做——
我诧异的看着他的眼睛,平静而深邃,像即将澎湃的大海。
他牵起我的手,说,我爱你,让我带你去看座头鲸。
那一刻,我突然想,如果可以一辈子被他这样牵着,该多好。
六
我想得很多了,我所了解的他,差不多就是这些,可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才刚刚
开始。
俯瞰着操场,跳跃的身影越来越少,可他还没有出现。
他死了吗?
我真后悔对自己问这样的问题。关于他的一点一滴,都在我心里悄悄的藏着,只要撬开一点空隙,那些鲜活的片段就会一个接一个地跳出来,合成一个完整的他,站在我面前。
这样的他,是不会死的。
可是他为什么还是迟迟没有出现
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在车祸中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依照他的遗嘱角膜移
植十六岁的女孩重现光明康复
这是报纸告诉我的,我要找面巾纸,我读不下去了。
他死了,是真的,那是他的名字。
我原以为这样的情节只会乖乖的呆在小说里,而它却偏要选择在我的生活里发生,让我措手不及。有些事,看着别人遭遇,或许为着某种共鸣,还可以哭出来,而一旦撞到自己头上,除了忘记一切的表情,真的什么也做不了。
七
初冬,气温已经降到了冰点。
我又去了趟书店,以前和他一起去看过的那一家。我问老板,能不能打个折收回那本挪威的森林,我几个月前买的,还是崭新的。
我不能把这本书继续留在身边,它营造的那种感伤的氛围,浓得化不开,我想我是离得越远越好。只是其中有一句话,我默默的记了下来:
死去的人已经死了,
活着的人还要活着。
也许,那一刻他真的很痛吧,但现在,我想他应该已经好了。他的眼睛依然在看这个世界,是那双平静而深邃的眼睛,那双像即将澎湃的大海的眼睛。
当我死时,世界啊,
请在你的沉默中,
替我留着“我已经爱过了”这句话吧。
——泰戈尔
地面上渗,可是没有机会。风渐渐大起来,穿透毛衣的缝隙,把我的体温一点点的带走,很冷。这件毛衣质量其实很好,是我从真维丝专卖店新买的。现下,休闲装连锁店满街都是,除了真维丝,还有佑威、高邦、佐丹奴,这些服装耐穿又好看,都很受欢迎。我看到他的衣服上绣着“真维丝”的商标,所以对这个品牌也钟意起来。
我承认,不爱他是很困难的,就连一枚小小的商标也能让我想起他。
但我强迫自己把他安置在视线的另一端。
无意中我开始倾听迈克尔杰克逊,听他在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唱的歌,印象最深的是one day in your life(生命中的某一天):
one day in your life
(生命中的某一天)
you’ll remember a place
(一个遥远的地方将在你的脑海浮现)
someone touching your face
(在那儿,有人第一次触碰了你的脸)
you’ll come back
(你会希冀着再次置身那旷野的中心)
and you’ll look a肉nd you
(环顾四周)
one day in your life
(生命中的某一天)
you’ll remember me love you 肉nd here
(你会忆起,我曾经爱过你)
you’ll remember me somehow
(你还会记得我,直到永远)
though you don’t need me now
(也许,你已不再需要我了)
i will stay in your heart
(但我依然勾勒着你记忆的地平线)
and when things fall apart
(在时空匆忙的迁移中)
you’ll remember one day
(我知道,你不会忘记)
one day in your life
(你生命中的那一天)
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乐音,真的。尤其是在繁星满天的夜里,独自倚着窗,等待那旋律像清澈的溪流一样淌过心田,潺潺的水声里,有生命奔涌的灵动。
十月二十号他满十八岁了,我在唱片店选了一盘cd送他,其中收录了这首歌。我说,其实我们可以做很好的朋友。他笑了,握住我的手,好半天才顺势接过cd。
五
我的记忆非常明晰,最后一次与他长谈是在十一月二十号。
整整一个月,我刻意的和他保持着距离。
因为我们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
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已经决定放弃。
因为我爱他,不是贪慕,不是虚荣,就是简简单单的爱,所以他爱我——对我来说,这实在太荒谬了。
十六七岁的女孩,心思都是很微妙的,像宁静的水,荡激着微澜,单纯得容不下一颗沙粒。
我预感到了伤害的逼近,如果没有时间在受伤后等待伤口愈合,那么只能事先远离危险。
我们踩着梧桐的落叶,在人行道上并肩走着。他说好久没听到我的声音了,要我随便说说。
我告诉他,我常常会对一些遥远的事物产生亲近的感觉来,
比如我觉得座头鲸是最美丽的动物,背部黑得发亮,肚皮雪白雪白的,两种对比色交界处的曲线又那么明晰。我从电视上看过它们在碧蓝的海面上畅游的情景,似乎带着微笑,这样的微笑,透露着自然的清新,比蒙娜丽莎那生硬的嘴角可要灵气多了,所以我也常常梦想有一天,能够抱抱这个亲切可人的大家伙
他说,我觉得你很有爱心。
每个人都有啊。
那不见得,我就是个例外。
不可能。
真的。
我沉默,他也沉默,脚下的叶子在抢着发言,悉悉簌簌的。
能告诉我什么是爱吗?他停住脚步,问我。
这个我也不清楚,记得雪莱对它下过定义的,我念给你听。他说,当我们在自身的幽谷中发现一片虚空,于是在天地万物中呼唤、寻求与身内之物的通感的时候,受到我们所感、所惧、所企望的事物的那种情不自禁、强有力的吸引,就是爱。
很抽象。
我也不太懂。只是无意间读到了他的那篇论爱,觉得很感动,就背下来了。
你信不信,我立了一份遗嘱。
遗嘱?
对,我死后想把身体捐出来,完好的器官用来移植。
为什么?
我是坏人啊,没干过好事儿。除你之外,我好象真的从未爱过谁,经常伤害别人,就连陪我玩的蛐蛐都被送去喂鸡了,呵。反正人死了什么也不知道,借机积点德不好吗。别误会,我可没打算马上去积德,还有件很重要的事等我去做——
我诧异的看着他的眼睛,平静而深邃,像即将澎湃的大海。
他牵起我的手,说,我爱你,让我带你去看座头鲸。
那一刻,我突然想,如果可以一辈子被他这样牵着,该多好。
六
我想得很多了,我所了解的他,差不多就是这些,可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才刚刚
开始。
俯瞰着操场,跳跃的身影越来越少,可他还没有出现。
他死了吗?
我真后悔对自己问这样的问题。关于他的一点一滴,都在我心里悄悄的藏着,只要撬开一点空隙,那些鲜活的片段就会一个接一个地跳出来,合成一个完整的他,站在我面前。
这样的他,是不会死的。
可是他为什么还是迟迟没有出现
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在车祸中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依照他的遗嘱角膜移
植十六岁的女孩重现光明康复
这是报纸告诉我的,我要找面巾纸,我读不下去了。
他死了,是真的,那是他的名字。
我原以为这样的情节只会乖乖的呆在小说里,而它却偏要选择在我的生活里发生,让我措手不及。有些事,看着别人遭遇,或许为着某种共鸣,还可以哭出来,而一旦撞到自己头上,除了忘记一切的表情,真的什么也做不了。
七
初冬,气温已经降到了冰点。
我又去了趟书店,以前和他一起去看过的那一家。我问老板,能不能打个折收回那本挪威的森林,我几个月前买的,还是崭新的。
我不能把这本书继续留在身边,它营造的那种感伤的氛围,浓得化不开,我想我是离得越远越好。只是其中有一句话,我默默的记了下来:
死去的人已经死了,
活着的人还要活着。
也许,那一刻他真的很痛吧,但现在,我想他应该已经好了。他的眼睛依然在看这个世界,是那双平静而深邃的眼睛,那双像即将澎湃的大海的眼睛。
当我死时,世界啊,
请在你的沉默中,
替我留着“我已经爱过了”这句话吧。
——泰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