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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百姓,浑身黑漆漆的,都用烧焦的木炭把身体涂满了,显然是为了有利于在黑暗中隐藏。
他们被捞出来后,有的想跑,但见到黄半云,以及另外三名拿着武器的兵,直接就没了所有的勇气。
统统蜷缩在残垣断壁下,发抖。
一切无声地进行,直到炎奴腾空一块地方,然后跳进地窖。
他环顾一圈,拍了拍一名母亲说道:“别捂着了,你快把孩子憋死了。”
那女人松开手,怀中七八岁的小孩愣了一下,意识到自己被发现后,哭喊出声。
他这一声动静,瞬间打破了现场的沉寂。
一时间,炎奴的四面八方,不是传来低声啜泣,就是粗重的喘息声。
“不要怕,我是来救你们的。”
炎奴大声说着,把他们全部送出了地窖。
等他自己跳出来时,身上也脏兮兮沾满了木炭。
斥候并非穿着常见的军袍,以至于看起来更像是马贼。
百姓们都缩在一团,二十多人,面对五个人,丝毫不敢反抗。
不过黄半云拿出了一些干粮,分给他们后,百姓们总算安下心,意识到他们真的是来救命。
“别误会,我们是官军。”黄半云拿出一枚小官印。
百姓们点点头,也没有欢呼雀跃,只是很麻利地把食物吃光。
炎奴询问道:“你们为何躲在此地?峡山湖就离这不远,再过去就是高密,那里有人会收留安置你们。”
“高密是安全的吗?”百姓们一愣,脸上露出希望。
炎奴愕然,紧接着就意识到,是啊,高密还没有沦陷,这种事他们怎么会知道呢?
接下来一番询问,他终于了解到情况。
战乱让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向南逃窜,成功逃到安全之地的只是一部分。
还有很多,死在了路上。
毕竟普通百姓,也没人通知他们要跑啊,都是等战火烧到眼前,发现秃发氏残暴,才开始逃跑。
秃发氏从济水,一路打到这里,总共才一个半月。
百姓逃难,东躲西藏,还没有秃发氏攻城略地的速度快。
运气好的,又有食物的,才能逃到高密以南。
可没有人,会回过头来,告诉他们战局情况,告诉他们哪里没有战乱。
站在老百姓的视角,他们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逃窜、躲藏。
“俺们也不是这个村子的,是从广固逃过来的。”
“到了这里,见村子被屠,害怕遇到贼兵,就找到地窖躲起来。”
“饿极了,就出去找食物,已在这躲了五日。”
“多谢,多谢几位贵人的食物啊……”
他们渐渐放下心里的惊惧,哭泣起来,并千恩万谢,这似乎也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了。
炎奴摆摆手,又问了几句,百姓们很快把他们知晓的情况一五一十说了。
没有关于敌军的任何情报,完全就是本能地往战乱的反方向跑。
结果跑到这,发现前面的村子已经被屠了,那站在百姓的视角,就认为四面八方都是胡蛮。
当然就只能找地方躲起来苟活。
炎奴听了极为心酸:“你们说上一次经过的小镇,也躲了许多人?”
百姓们点头,表示他们最一开始的逃难队伍很大,后来遭遇了一支秃发氏骑兵,被冲散。
再之后就越走人越少,有的人要往东,有的人要往南,有的人发现好地方决定藏起来。
所以类似的流民,定然还有很多,散落在沦陷区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炎奴当即让斥候们,拿出身上所有的干粮,然后用泰皇白玉经,为他们滋润了一番经络。
百姓只觉得浑身舒畅,气血沸腾。
“你们都知道高密在哪吧?这一路上都没有敌人。”炎奴指引他们去高密。
随后自己翻身上马,长枪指着另一个方向。
“诸位,出发,我们去救人!”
两名斥候一愣:“军侯,那小镇不是咱的任务目标。”
“难道明知有人在那即将死去,也不管吗?”炎奴理直气壮道。
两名斥候嘴角一抽,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老斥候了,一切以任务为重。
的百姓,浑身黑漆漆的,都用烧焦的木炭把身体涂满了,显然是为了有利于在黑暗中隐藏。
他们被捞出来后,有的想跑,但见到黄半云,以及另外三名拿着武器的兵,直接就没了所有的勇气。
统统蜷缩在残垣断壁下,发抖。
一切无声地进行,直到炎奴腾空一块地方,然后跳进地窖。
他环顾一圈,拍了拍一名母亲说道:“别捂着了,你快把孩子憋死了。”
那女人松开手,怀中七八岁的小孩愣了一下,意识到自己被发现后,哭喊出声。
他这一声动静,瞬间打破了现场的沉寂。
一时间,炎奴的四面八方,不是传来低声啜泣,就是粗重的喘息声。
“不要怕,我是来救你们的。”
炎奴大声说着,把他们全部送出了地窖。
等他自己跳出来时,身上也脏兮兮沾满了木炭。
斥候并非穿着常见的军袍,以至于看起来更像是马贼。
百姓们都缩在一团,二十多人,面对五个人,丝毫不敢反抗。
不过黄半云拿出了一些干粮,分给他们后,百姓们总算安下心,意识到他们真的是来救命。
“别误会,我们是官军。”黄半云拿出一枚小官印。
百姓们点点头,也没有欢呼雀跃,只是很麻利地把食物吃光。
炎奴询问道:“你们为何躲在此地?峡山湖就离这不远,再过去就是高密,那里有人会收留安置你们。”
“高密是安全的吗?”百姓们一愣,脸上露出希望。
炎奴愕然,紧接着就意识到,是啊,高密还没有沦陷,这种事他们怎么会知道呢?
接下来一番询问,他终于了解到情况。
战乱让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向南逃窜,成功逃到安全之地的只是一部分。
还有很多,死在了路上。
毕竟普通百姓,也没人通知他们要跑啊,都是等战火烧到眼前,发现秃发氏残暴,才开始逃跑。
秃发氏从济水,一路打到这里,总共才一个半月。
百姓逃难,东躲西藏,还没有秃发氏攻城略地的速度快。
运气好的,又有食物的,才能逃到高密以南。
可没有人,会回过头来,告诉他们战局情况,告诉他们哪里没有战乱。
站在老百姓的视角,他们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逃窜、躲藏。
“俺们也不是这个村子的,是从广固逃过来的。”
“到了这里,见村子被屠,害怕遇到贼兵,就找到地窖躲起来。”
“饿极了,就出去找食物,已在这躲了五日。”
“多谢,多谢几位贵人的食物啊……”
他们渐渐放下心里的惊惧,哭泣起来,并千恩万谢,这似乎也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了。
炎奴摆摆手,又问了几句,百姓们很快把他们知晓的情况一五一十说了。
没有关于敌军的任何情报,完全就是本能地往战乱的反方向跑。
结果跑到这,发现前面的村子已经被屠了,那站在百姓的视角,就认为四面八方都是胡蛮。
当然就只能找地方躲起来苟活。
炎奴听了极为心酸:“你们说上一次经过的小镇,也躲了许多人?”
百姓们点头,表示他们最一开始的逃难队伍很大,后来遭遇了一支秃发氏骑兵,被冲散。
再之后就越走人越少,有的人要往东,有的人要往南,有的人发现好地方决定藏起来。
所以类似的流民,定然还有很多,散落在沦陷区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炎奴当即让斥候们,拿出身上所有的干粮,然后用泰皇白玉经,为他们滋润了一番经络。
百姓只觉得浑身舒畅,气血沸腾。
“你们都知道高密在哪吧?这一路上都没有敌人。”炎奴指引他们去高密。
随后自己翻身上马,长枪指着另一个方向。
“诸位,出发,我们去救人!”
两名斥候一愣:“军侯,那小镇不是咱的任务目标。”
“难道明知有人在那即将死去,也不管吗?”炎奴理直气壮道。
两名斥候嘴角一抽,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老斥候了,一切以任务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