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叫花鸡!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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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顾酥白什么也没说,从西装的内兜里,掏出一叠支票,撕下一张,用笔在上面划了一百万,递给金嘒儿:“一百万,不用还了,这是我应该付给小小酥的抚养费。”
“不,还是要还的,小小酥我有能力去养,不用你管。”她强撑着自己在他面前仅有的一点尊严。
“随你吧!”他不想跟她争执,感觉他想尽快结束与她的见面,“我明天出国,会在国外待一段时间,没什么很有必要的事情,也就没必要跟我联系了。”言罢,他便起身要离开。
“这样最好!”金嘒儿嘴硬地说,又突然叫住他:“等等,你难道就不想见见小小酥吗?”他对自己绝情,难道也要对自己的亲儿子绝情吗?
“有时间再去见吧!”他挺拔着身子,没有任何留恋地离开了。
这个人真的是一下陌生得让她全身发寒啊!她目光朝窗外望去,看见他搂着一个□□的婀娜女郎坐上车,那张寒冰脸露出比春日还和煦的笑容。那个女人,就是在她苦求他留下的时候,他为了让她死心,当着她的面,热吻的女人,百康建筑的千金姜玉灵。
她还是不争气地落泪了。
金嘒儿的目光又落在了自己在橱窗上的倒影,自己都忍不住嘲笑自己,一米六的身高,一百六十斤的体重,一坨一坨的肉在脸上像是交通堵塞一样挤着,因为长期的酗酒,肚腩大得像又怀了一个孩子一样,双下巴、麒麟臂、水桶腰、大象腿,这样糟糕的自己怎么可能留得住男人啊。她以前虽然也胖,但放到唐朝也算是一个丰腴的美人啊,可是现在胖得,简直是猪的榜样。
“的确该减肥了!”金嘒儿捏着自己的脸,不是说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吗,重活一次,就要漂亮地活着啊!
金嘒儿当下就决定,把减肥列入重生计划当中,至于顾酥白,去他大爷的吧!她擦干自己的眼泪,拍了拍自己的脸蛋,让自己打起精神来,减肥就从现在开始吧,从顾家酒店西餐厅跑步回到金记菜坊,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到了。
金嘒儿便开始均匀呼吸地缓慢地跑回金记菜坊,就算还没跑到十步就感觉腿酸,她也咬牙坚持着,再苦,只要撑一撑就会过去的。
*
跑到离金记菜坊还有一条长街的距离的时候,金嘒儿由里到外都被汗水湿透了,整个人就像被淋了一场雨一样。她看了看时间,超出了估计,跑跑停停的,已经花了两个小时了,而且她已经跑不动了,便扶着自己酸疼的腰脚步蹒跚地走在那条街上。
忽然,一阵接着一阵的浓郁的烤鸡的香味随着清扬的晚风弯弯绕绕地把她的嗅觉包围住。“哇,好香啊,这是叫花鸡的味道。”金嘒儿被这叫花鸡的香味拖住了脚步,她便情不自禁闻着这味道寻去,引诱她的,不只只是这香味,还有藏在这香味里的一段甜蜜的回忆,关于她与顾酥白的爱情。
嗅着这味道,金嘒儿就知道这叫花鸡绝对做得正宗,她已经能想象做这叫花鸡的人是如何用精妙的厨艺把一只鸡变成人间美味的:先把宰杀好的鸡里里外外的洗干净,敲断腿、翅、颈骨,再用紫蔻、砂仁、肉蔻、肉桂、丁香、花椒、大料、小茴香、木香、白芷、三奈、良姜、干姜十三种调味料混合成的香料,加上沙姜、酱油、香油、香菜、盐将鸡腌上一个钟头,让各种调料味道均匀融入鸡肉的每一条肌理里,鸡腌好后,用盛透着夏日清爽的荷叶将鸡紧紧包好。接着,就把用荷叶包好的腌鸡放入事先搭好的土灶之中,用火红火红地炭火烤熟整只鸡,最后,又用那些被绕红的土把鸡埋起来,泥土自然的馨香也侵入鸡肉里,一个小时后,把烤好的鸡从土里挖出来,打开荷叶,你就可以看见一只散发着荷叶香与鸡肉香缠绵在一起的香味,泛着金灿灿油光,皮肉焦嫰的叫花鸡。
首先,别忙着大口吃肉,捧着整只鸡,用牙齿轻轻扯下那焦黄的鸡皮,慢慢咀嚼,体验鸡肉皮子用焦嫩的口感给味觉上演的一场华丽乐章。之后再大口咬下混着鸡皮的白嫩鸡肉,渗在鸡肉里鲜嫩多味的油汁带着荷叶清爽的味道会蹿满整个口腔。你再来回反复地嚼着叫花鸡的鸡肉,鸡肉里花椒的辣,沙姜的涩,丁香的香,肉桂的酥,香菜的脆,总之一系列调料的味道都会慢慢从鸡肉的细胞里溢出,在你的舌尖开上一个盛大欢闹的。还有,鸡骨头别千万丢弃,你要反复地吮吸它,鸡肉盛余的精美味道就会在你舌尖辗转反复地摩擦。真的,味道正宗的叫花鸡,好吃得会让你的双脚不由自主地蹦起来。
这样的叫花鸡,她也会做,而且是她最擅长做的。当年,她念高二下期的时候,同学们爬山,晚上野炊的时候,她就为大家伙做过这个叫花鸡。那诱人的食香飘飘荡荡的,就把顾酥白给诱来了,那便是他们第一次相见。
千万别以为这是一次受美食牵引的浪漫邂逅,实际情况是,那天的前几天,顾酥白那倒霉的贵公子遭人绑架勒索在那座还没有开发出来的山后,那天的晚上,他机灵地逃了出来,可是山路蜿蜒崎岖,他走了好久都没有走出来,眼看着绑架他的人就要追上他了,他便嗅到了一股使人唾液加快分泌的香味,他就像抓住了幸运女神的裙角,顺着香味一路跑到了金嘒儿他们扎营的地方,狼狈地倒在金嘒儿厚实的怀里,他便得救了。
金嘒儿现在想想看,那个时候倒在她厚实怀里的根本就是一个地雷嘛!
金嘒儿想着和顾酥白的那些事,嗅着香味,便找到了那家卖叫花鸡的店面,闻着味道就知道这鸡吃起来很爽,她便去买了一只,打算让家里人尝尝。
店老板把鸡给金嘒儿打包好,说:“小姐,你运气真好,这是我们店里今天剩得最后一只鸡了。”
“真的吗?那我的运气是真的好啊!”金嘒儿笑着接过那只叫花鸡,转身回去,把它捧着怀里,一个劲贪婪地享受它的香味,却突然有一个人从暗处像一只猫一样蹿了出来,抢走金嘒儿手上的鸡死命地跑走。
金嘒儿被吓了一大跳,镇定下来,才清楚地看见是一个浑身脏兮兮好像流浪汉的人抢走了她的鸡。
“喂,站住,还我的鸡!”金嘒儿做人原则就是,可以抢她的人,但绝不能抢走她的美食,所以她便甩着一身的膘肉追了上去。
嘿!那人哪里不跑,偏偏玩金记菜坊的地盘跑去,金嘒儿便在后面气喘吁吁地大喊:“爸,妈,快出去啊,抓强盗啊!”金明海和林清依在店里面,闻声就拿着菜刀从门里跳出来,拦住了那个抢她鸡的人。只是,当金明海和林清依看见这个人正脸的时候,都举着刀愣在了原地。
而那个脏得黑黢黢的人看见有人拿刀对着他,便吓得抱着头蹲在了地上,浑身还在颤抖。
“闺女啊,这不是顾酥白吗?”金明海望着累得爬过来的金嘒儿,诧异地说。
“什么?”金嘒儿爬不过来了,干脆就坐在旁边的地上,大口喘着气说,“怎么可能?我刚刚,刚刚才去见过那个混蛋了。”
“可是,她真的是顾酥白啊!”林清依惊恐跟金嘒儿确认道,就像见鬼了一样。
金嘒儿看爸妈说得更真的是的,便只好奋力爬到那个人身边,趴在地上仰视他那张放在膝盖上的脸。
卧槽!真的是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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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是要还的,小小酥我有能力去养,不用你管。”她强撑着自己在他面前仅有的一点尊严。
“随你吧!”他不想跟她争执,感觉他想尽快结束与她的见面,“我明天出国,会在国外待一段时间,没什么很有必要的事情,也就没必要跟我联系了。”言罢,他便起身要离开。
“这样最好!”金嘒儿嘴硬地说,又突然叫住他:“等等,你难道就不想见见小小酥吗?”他对自己绝情,难道也要对自己的亲儿子绝情吗?
“有时间再去见吧!”他挺拔着身子,没有任何留恋地离开了。
这个人真的是一下陌生得让她全身发寒啊!她目光朝窗外望去,看见他搂着一个□□的婀娜女郎坐上车,那张寒冰脸露出比春日还和煦的笑容。那个女人,就是在她苦求他留下的时候,他为了让她死心,当着她的面,热吻的女人,百康建筑的千金姜玉灵。
她还是不争气地落泪了。
金嘒儿的目光又落在了自己在橱窗上的倒影,自己都忍不住嘲笑自己,一米六的身高,一百六十斤的体重,一坨一坨的肉在脸上像是交通堵塞一样挤着,因为长期的酗酒,肚腩大得像又怀了一个孩子一样,双下巴、麒麟臂、水桶腰、大象腿,这样糟糕的自己怎么可能留得住男人啊。她以前虽然也胖,但放到唐朝也算是一个丰腴的美人啊,可是现在胖得,简直是猪的榜样。
“的确该减肥了!”金嘒儿捏着自己的脸,不是说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吗,重活一次,就要漂亮地活着啊!
金嘒儿当下就决定,把减肥列入重生计划当中,至于顾酥白,去他大爷的吧!她擦干自己的眼泪,拍了拍自己的脸蛋,让自己打起精神来,减肥就从现在开始吧,从顾家酒店西餐厅跑步回到金记菜坊,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到了。
金嘒儿便开始均匀呼吸地缓慢地跑回金记菜坊,就算还没跑到十步就感觉腿酸,她也咬牙坚持着,再苦,只要撑一撑就会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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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离金记菜坊还有一条长街的距离的时候,金嘒儿由里到外都被汗水湿透了,整个人就像被淋了一场雨一样。她看了看时间,超出了估计,跑跑停停的,已经花了两个小时了,而且她已经跑不动了,便扶着自己酸疼的腰脚步蹒跚地走在那条街上。
忽然,一阵接着一阵的浓郁的烤鸡的香味随着清扬的晚风弯弯绕绕地把她的嗅觉包围住。“哇,好香啊,这是叫花鸡的味道。”金嘒儿被这叫花鸡的香味拖住了脚步,她便情不自禁闻着这味道寻去,引诱她的,不只只是这香味,还有藏在这香味里的一段甜蜜的回忆,关于她与顾酥白的爱情。
嗅着这味道,金嘒儿就知道这叫花鸡绝对做得正宗,她已经能想象做这叫花鸡的人是如何用精妙的厨艺把一只鸡变成人间美味的:先把宰杀好的鸡里里外外的洗干净,敲断腿、翅、颈骨,再用紫蔻、砂仁、肉蔻、肉桂、丁香、花椒、大料、小茴香、木香、白芷、三奈、良姜、干姜十三种调味料混合成的香料,加上沙姜、酱油、香油、香菜、盐将鸡腌上一个钟头,让各种调料味道均匀融入鸡肉的每一条肌理里,鸡腌好后,用盛透着夏日清爽的荷叶将鸡紧紧包好。接着,就把用荷叶包好的腌鸡放入事先搭好的土灶之中,用火红火红地炭火烤熟整只鸡,最后,又用那些被绕红的土把鸡埋起来,泥土自然的馨香也侵入鸡肉里,一个小时后,把烤好的鸡从土里挖出来,打开荷叶,你就可以看见一只散发着荷叶香与鸡肉香缠绵在一起的香味,泛着金灿灿油光,皮肉焦嫰的叫花鸡。
首先,别忙着大口吃肉,捧着整只鸡,用牙齿轻轻扯下那焦黄的鸡皮,慢慢咀嚼,体验鸡肉皮子用焦嫩的口感给味觉上演的一场华丽乐章。之后再大口咬下混着鸡皮的白嫩鸡肉,渗在鸡肉里鲜嫩多味的油汁带着荷叶清爽的味道会蹿满整个口腔。你再来回反复地嚼着叫花鸡的鸡肉,鸡肉里花椒的辣,沙姜的涩,丁香的香,肉桂的酥,香菜的脆,总之一系列调料的味道都会慢慢从鸡肉的细胞里溢出,在你的舌尖开上一个盛大欢闹的。还有,鸡骨头别千万丢弃,你要反复地吮吸它,鸡肉盛余的精美味道就会在你舌尖辗转反复地摩擦。真的,味道正宗的叫花鸡,好吃得会让你的双脚不由自主地蹦起来。
这样的叫花鸡,她也会做,而且是她最擅长做的。当年,她念高二下期的时候,同学们爬山,晚上野炊的时候,她就为大家伙做过这个叫花鸡。那诱人的食香飘飘荡荡的,就把顾酥白给诱来了,那便是他们第一次相见。
千万别以为这是一次受美食牵引的浪漫邂逅,实际情况是,那天的前几天,顾酥白那倒霉的贵公子遭人绑架勒索在那座还没有开发出来的山后,那天的晚上,他机灵地逃了出来,可是山路蜿蜒崎岖,他走了好久都没有走出来,眼看着绑架他的人就要追上他了,他便嗅到了一股使人唾液加快分泌的香味,他就像抓住了幸运女神的裙角,顺着香味一路跑到了金嘒儿他们扎营的地方,狼狈地倒在金嘒儿厚实的怀里,他便得救了。
金嘒儿现在想想看,那个时候倒在她厚实怀里的根本就是一个地雷嘛!
金嘒儿想着和顾酥白的那些事,嗅着香味,便找到了那家卖叫花鸡的店面,闻着味道就知道这鸡吃起来很爽,她便去买了一只,打算让家里人尝尝。
店老板把鸡给金嘒儿打包好,说:“小姐,你运气真好,这是我们店里今天剩得最后一只鸡了。”
“真的吗?那我的运气是真的好啊!”金嘒儿笑着接过那只叫花鸡,转身回去,把它捧着怀里,一个劲贪婪地享受它的香味,却突然有一个人从暗处像一只猫一样蹿了出来,抢走金嘒儿手上的鸡死命地跑走。
金嘒儿被吓了一大跳,镇定下来,才清楚地看见是一个浑身脏兮兮好像流浪汉的人抢走了她的鸡。
“喂,站住,还我的鸡!”金嘒儿做人原则就是,可以抢她的人,但绝不能抢走她的美食,所以她便甩着一身的膘肉追了上去。
嘿!那人哪里不跑,偏偏玩金记菜坊的地盘跑去,金嘒儿便在后面气喘吁吁地大喊:“爸,妈,快出去啊,抓强盗啊!”金明海和林清依在店里面,闻声就拿着菜刀从门里跳出来,拦住了那个抢她鸡的人。只是,当金明海和林清依看见这个人正脸的时候,都举着刀愣在了原地。
而那个脏得黑黢黢的人看见有人拿刀对着他,便吓得抱着头蹲在了地上,浑身还在颤抖。
“闺女啊,这不是顾酥白吗?”金明海望着累得爬过来的金嘒儿,诧异地说。
“什么?”金嘒儿爬不过来了,干脆就坐在旁边的地上,大口喘着气说,“怎么可能?我刚刚,刚刚才去见过那个混蛋了。”
“可是,她真的是顾酥白啊!”林清依惊恐跟金嘒儿确认道,就像见鬼了一样。
金嘒儿看爸妈说得更真的是的,便只好奋力爬到那个人身边,趴在地上仰视他那张放在膝盖上的脸。
卧槽!真的是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