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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对于婚礼,在南部是最为重视规矩仪式,也是最复杂、最繁琐的,所以他们的婚礼,也不例外。
沈家对于礼仪非常重视,而程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历代生活在民风淳朴的南部,对于结婚,也认为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不能马虎。
于是,程奕阳跟沈乔的婚礼,可想而知会有多累、多辛苦、多么正式。
整整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部到场,两家都是传统的人家,不论沈乔本身多么开放多么洋派,但这是在南部,她的婚礼,当然是中式的。
这辈子第一次穿着传统的红色旗袍,一流的裁剪,漂亮的丝绸,一大朵一大朵的描金牡丹花细细地绣在布料上,成就一袭出色的礼服,贴身的设计,突出了她身材的优势,饱满的胸部,撑起了整件旗袍,不盈一握的纤腰,细得如同柳条一般,笔直的大腿,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古典中带着狂野奔放的意味,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以前人家说,只有穿旗袍,对身材的要求,是最高的,这话,真是相当有道理。
她长长的卷发被盘成一个漂亮的发髻,在她的强烈反对下,没有戴上那可怕的爬满整个头的花,只是用圆润的珍珠绕了几圈,可是,沈乔的风采,怎么都遮不住的。她一站出来,就引来所有人的注目。
等大家回过神来,男人们就大声地亏着程奕阳,说他娶到一个水当当的老婆,真是有福了,而女人们,眼神复杂,该说是羡慕还是嫉妒就分不清楚了。
而程奕阳,则一直是带着淡淡的笑意,与众人寒暄着,有礼而且有分寸。
被再多的人盯着看,沈乔都可以镇定自若,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容貌,她受到的瞩目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是到今天,她发现自己有点承受不住程奕阳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那种特别的纯黑,今天,竟然深邃地发亮,他望着她的神情,认真而且热烈,目光灼灼,她甚至夸张到感觉他眼神是带着热度的,那种热度,会炙伤她一般,让她低着头,不敢迎视。
敬酒,微笑,一整天下来,她的脸部都快要僵掉,再好的酒量,掺再多的水,她也有点吃不消了,换了三套礼服,站得脚都快要麻了,当初,真是应该选择偷偷注册就好,现在搞这些,真是累死人不偿命。
十几个小时下来,饶是穿惯高跟鞋的沈乔,都觉得小腿酸痛抽筋,后腰也一阵阵地发麻,站在程奕阳的身旁,端着酒杯。这满满一桌子的男人,听说都是他的同事,一个个都是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样子,现在是怎样,当检察官还要选身材吗?
“阿阳,还是你小子能干,不声不响,就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名长着桃花眼的男子笑着,拍了拍程奕阳的肩膀,语气中调笑的意味很浓“难怪当初那么多人说要给你介绍,你都拒绝,连司徒”
“方尔正,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好像是你当值。”程奕阳淡淡地打断他的话。
“安啦、安啦,全镇谁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程大检察官的新婚之喜,有事没事的都会跑来喝酒沾沾喜气,连镇上的混混都说好了,这几天一定要给程检察官面子不闹事,所以我来这里,完全没有影响。”方尔正笑着。
沈乔发现方尔正笑起来眼角有几道浅浅的笑纹,为他的俊脸带来几分孩子般的稚气。这个男人,一定非常爱笑。
“沈乔,这位是我们镇警局的小队长方尔正。”程奕阳微微揽过她的肩,为她介绍道。
手掌顺着她的背往下滑,有力的手臂撑着她的腰,减轻了她腿部的压力,让她偷偷地舒了口气,然后,娇柔一笑“方队长,感谢你能来。”
顿时艳惊四座,大家都望着她明媚的笑颜,感叹不已,这个程奕阳,真是惦惦吃三碗公,竟然娶到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做妻子。
“哈哈,以后就要叫你嫂子了,嫂子,你记得要多多照顾我们程检察官呀。”方尔正暧昧地挑了挑眉,引来同桌的其他人起哄声。
“还是不要给他太照顾比较好,怕是阿阳吃不消。”
“阿阳,你以后捉贼恐怕没有那么轻松了,因为会脚软跑不动。”
满桌的男人都大笑起来,笑得那个意味深长。
场面有点失控,一桌子的男人,要嘛是军中好友、要嘛是警队英杰,全都是不拘小节的人,又喝了点酒,很容易就开起了黄腔。
沈乔依然笑着,自信又灿烂,彷佛对于他们的取笑完全不放在心上。她是有听妈妈提过,程奕阳虽然是检察官,不过经常受好友所托,跨界为警队办事。
程奕阳皱了皱眉,迅速地为她介绍桌上的其他人,敬完酒,在男人们的嫂子再见声中离开了那桌。
就这样,一整个晚上,喝进肚子里的酒比吃下去的东西多好几倍,如果不是有程奕阳搂住她的腰,她怀疑自己会就这样一路瘫到地面上去。
终于,喜宴结束,送走那些嚷着要闹洞房的人之后,程奕阳开着车,将她载回了他们未来的家。
这里她只来过一次,程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而程奕阳也只是一个领薪水的检察官,收入虽然不算低,但绝不是可以大肆挥霍。这幢三层楼的透天厝是小镇非常典型的住楼,大约两米高的灰色墙围住院子,进去之后是一大片湿润的草地,一株高大的香樟树在夜色中徐徐轻摇,院落中间是用小巧的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一直通到住楼。
厚实的大门一打开,整幢充满着浓浓和式风格的房屋就呈现在他们面前。
这幢房子,是程奕阳半年前从好友那里买来的,因为好友要移民,所以房子是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转让,连院里的香樟树都是直接送给他。
程奕阳对于房间的设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基本上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从玄关处开始,就铺着光滑柚木地板,房间没有刻意做区隔,打通开来,房与房之间是半滑的推门,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是住房,三楼目前没有在用,摆放了一些杂物。总体来说,房间设计非常简单,没有多余的家俱。
“以后,你想要怎么弄都随便。”他松了松领带,倚在墙面上,望着她。
在晚宴中途,她换了一袭粉色的洋装,即使浓妆艳抹,却依然漂亮得不可思议。
“唔。”沈乔低着头,不太敢看他,现在只有两个人独处,她觉得不自在起来,原因,只是因为,她忽然发现,程奕阳其实长得还真是不赖。
剑眉朗目,鼻梁又挺又高,嘴唇线条分明,今天,他穿着正式的礼服,即使胸口别着有几分可笑的新郎花朵,可是那种全身上下自然散发的男子汉气息,强烈得让人怎么都忽视不了,南部热情的阳光,将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更添魅力。
相识这么多年,她首次发现,程奕阳,还真的挺有吸引力的。
“你先上去洗澡吧,今天一整天,也累了。”他揉了揉鼻间,眉头微皱,几轮喝下来,他其实也有些薄醺。
“好。”正好说中她最需要的,她忙不迭地点头,举步往楼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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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对于婚礼,在南部是最为重视规矩仪式,也是最复杂、最繁琐的,所以他们的婚礼,也不例外。
沈家对于礼仪非常重视,而程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历代生活在民风淳朴的南部,对于结婚,也认为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不能马虎。
于是,程奕阳跟沈乔的婚礼,可想而知会有多累、多辛苦、多么正式。
整整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所有的亲朋好友全部到场,两家都是传统的人家,不论沈乔本身多么开放多么洋派,但这是在南部,她的婚礼,当然是中式的。
这辈子第一次穿着传统的红色旗袍,一流的裁剪,漂亮的丝绸,一大朵一大朵的描金牡丹花细细地绣在布料上,成就一袭出色的礼服,贴身的设计,突出了她身材的优势,饱满的胸部,撑起了整件旗袍,不盈一握的纤腰,细得如同柳条一般,笔直的大腿,穿着细跟的高跟鞋,古典中带着狂野奔放的意味,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以前人家说,只有穿旗袍,对身材的要求,是最高的,这话,真是相当有道理。
她长长的卷发被盘成一个漂亮的发髻,在她的强烈反对下,没有戴上那可怕的爬满整个头的花,只是用圆润的珍珠绕了几圈,可是,沈乔的风采,怎么都遮不住的。她一站出来,就引来所有人的注目。
等大家回过神来,男人们就大声地亏着程奕阳,说他娶到一个水当当的老婆,真是有福了,而女人们,眼神复杂,该说是羡慕还是嫉妒就分不清楚了。
而程奕阳,则一直是带着淡淡的笑意,与众人寒暄着,有礼而且有分寸。
被再多的人盯着看,沈乔都可以镇定自若,毕竟,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容貌,她受到的瞩目都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是到今天,她发现自己有点承受不住程奕阳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那种特别的纯黑,今天,竟然深邃地发亮,他望着她的神情,认真而且热烈,目光灼灼,她甚至夸张到感觉他眼神是带着热度的,那种热度,会炙伤她一般,让她低着头,不敢迎视。
敬酒,微笑,一整天下来,她的脸部都快要僵掉,再好的酒量,掺再多的水,她也有点吃不消了,换了三套礼服,站得脚都快要麻了,当初,真是应该选择偷偷注册就好,现在搞这些,真是累死人不偿命。
十几个小时下来,饶是穿惯高跟鞋的沈乔,都觉得小腿酸痛抽筋,后腰也一阵阵地发麻,站在程奕阳的身旁,端着酒杯。这满满一桌子的男人,听说都是他的同事,一个个都是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样子,现在是怎样,当检察官还要选身材吗?
“阿阳,还是你小子能干,不声不响,就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名长着桃花眼的男子笑着,拍了拍程奕阳的肩膀,语气中调笑的意味很浓“难怪当初那么多人说要给你介绍,你都拒绝,连司徒”
“方尔正,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好像是你当值。”程奕阳淡淡地打断他的话。
“安啦、安啦,全镇谁不知道今天是我们程大检察官的新婚之喜,有事没事的都会跑来喝酒沾沾喜气,连镇上的混混都说好了,这几天一定要给程检察官面子不闹事,所以我来这里,完全没有影响。”方尔正笑着。
沈乔发现方尔正笑起来眼角有几道浅浅的笑纹,为他的俊脸带来几分孩子般的稚气。这个男人,一定非常爱笑。
“沈乔,这位是我们镇警局的小队长方尔正。”程奕阳微微揽过她的肩,为她介绍道。
手掌顺着她的背往下滑,有力的手臂撑着她的腰,减轻了她腿部的压力,让她偷偷地舒了口气,然后,娇柔一笑“方队长,感谢你能来。”
顿时艳惊四座,大家都望着她明媚的笑颜,感叹不已,这个程奕阳,真是惦惦吃三碗公,竟然娶到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做妻子。
“哈哈,以后就要叫你嫂子了,嫂子,你记得要多多照顾我们程检察官呀。”方尔正暧昧地挑了挑眉,引来同桌的其他人起哄声。
“还是不要给他太照顾比较好,怕是阿阳吃不消。”
“阿阳,你以后捉贼恐怕没有那么轻松了,因为会脚软跑不动。”
满桌的男人都大笑起来,笑得那个意味深长。
场面有点失控,一桌子的男人,要嘛是军中好友、要嘛是警队英杰,全都是不拘小节的人,又喝了点酒,很容易就开起了黄腔。
沈乔依然笑着,自信又灿烂,彷佛对于他们的取笑完全不放在心上。她是有听妈妈提过,程奕阳虽然是检察官,不过经常受好友所托,跨界为警队办事。
程奕阳皱了皱眉,迅速地为她介绍桌上的其他人,敬完酒,在男人们的嫂子再见声中离开了那桌。
就这样,一整个晚上,喝进肚子里的酒比吃下去的东西多好几倍,如果不是有程奕阳搂住她的腰,她怀疑自己会就这样一路瘫到地面上去。
终于,喜宴结束,送走那些嚷着要闹洞房的人之后,程奕阳开着车,将她载回了他们未来的家。
这里她只来过一次,程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而程奕阳也只是一个领薪水的检察官,收入虽然不算低,但绝不是可以大肆挥霍。这幢三层楼的透天厝是小镇非常典型的住楼,大约两米高的灰色墙围住院子,进去之后是一大片湿润的草地,一株高大的香樟树在夜色中徐徐轻摇,院落中间是用小巧的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一直通到住楼。
厚实的大门一打开,整幢充满着浓浓和式风格的房屋就呈现在他们面前。
这幢房子,是程奕阳半年前从好友那里买来的,因为好友要移民,所以房子是以非常优惠的价格转让,连院里的香樟树都是直接送给他。
程奕阳对于房间的设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基本上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从玄关处开始,就铺着光滑柚木地板,房间没有刻意做区隔,打通开来,房与房之间是半滑的推门,一楼是客厅厨房,二楼是住房,三楼目前没有在用,摆放了一些杂物。总体来说,房间设计非常简单,没有多余的家俱。
“以后,你想要怎么弄都随便。”他松了松领带,倚在墙面上,望着她。
在晚宴中途,她换了一袭粉色的洋装,即使浓妆艳抹,却依然漂亮得不可思议。
“唔。”沈乔低着头,不太敢看他,现在只有两个人独处,她觉得不自在起来,原因,只是因为,她忽然发现,程奕阳其实长得还真是不赖。
剑眉朗目,鼻梁又挺又高,嘴唇线条分明,今天,他穿着正式的礼服,即使胸口别着有几分可笑的新郎花朵,可是那种全身上下自然散发的男子汉气息,强烈得让人怎么都忽视不了,南部热情的阳光,将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更添魅力。
相识这么多年,她首次发现,程奕阳,还真的挺有吸引力的。
“你先上去洗澡吧,今天一整天,也累了。”他揉了揉鼻间,眉头微皱,几轮喝下来,他其实也有些薄醺。
“好。”正好说中她最需要的,她忙不迭地点头,举步往楼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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