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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的桃林中,一身白衣,飘然若仙的男子,看着草地上相拥的两人,双拳握紧。片片桃花打落在他身上,却显出一股异样的凄凉。
凤轩无法形容此刻心中所想,万般皆是错,凋零的爱情,想要重生,是多么的不容易。他甚至无法理解,为什么对一个年仅十二岁的男孩子,竟会有一股陌生的冲动。或许是那一曲灵魂的触动,或许是那孩子眼中不同于常人的睿智和孤独。凤氏一族不会轻易动情,而一旦动情,将是万劫不复的追随。可是,即使是已为人妻,即使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那也好啊。为什么是一个孩子,他比他大十八岁,足以当他的父亲;更是一个男子,不会有结果的男子。
黯然转身,那挺立孤直的背影,竟是那样的哀戚和绝望。
回到相府,却迎面遇上正要出门的风随易。任由絮儿将我抱下车,风随易好奇道:“你们去哪里了?”
“玉山,赏花去了。”淡淡开口,我有些疲惫地倚在絮儿身上,絮儿也体贴地搂在我的腰,支撑我的体重。风随易状似无意地看了我们亲密相拥的样子,阴阳怪气道:“赏个花就累成这个样子啊,看来你们赏得还挺费力的!”
白了他一眼,爬山对于我来说本来就是一项累人的运动,现在这个身子弱得可以,动不动就乏力。
“有什么事吗?”转移话题,我懒得和他争辩。
“事情已经成了,你难得的烂好心,我可是帮你办好了,总要有些报酬吧?”恢复了痞痞的笑容,风随易双手抱肩看着我。
“要什么,说吧!”真是小气。
“现在嘛,我还没有想到,以后再说。”暧昧地对我抛了一个媚眼,风随易笑得就像一只狡猾的小狐。
突然现,这整个风家的人,都很像这类动物。或狡猾,或奸诈,装了不知几个心眼,简直就是一个狐狸窝!
“我累了,先回去睡一觉。你慢慢去想吧。”有些恹恹,絮儿一把抱起我,对着风随易道:“四哥,我们先走了,今日童童的确很累了。”
收了戏谑的神情,那小子居然面露担忧地看着我:“没事吧?”
“死不了,拜拜!”絮儿一个飞身,人已经在三尺之外。风随易呆呆停留在原地,拜拜,什么意思?
皇家书院。
儒学课的老夫子在台上讲得唾沫横飞,我翻开自己订制的本子,用木炭做的粗陋铅笔写写画画。仔细想了一下,人生不能就每天睡觉来荒废掉,还是要做些事打时间。权衡了许久,决定写小说。以前就很期待这样的日子,当一个典型的宅女,动动手指,人生就完美了。反正这个异世人们的消遣很少,我的腹稿却很多。四大名著,明间小说,金庸,我不担心没有题材。
风随易妖媚的容颜在我眼中放大,饶有兴致地抢过我手中的铅笔,私下把玩。“这是什么?”
不敢太大声引起那老头的注意,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开口:“炭笔啦,还我!”
“笔?”疑惑地拿起在纸上一画,见果然可以写字,风随易乐了“给我吧!”
“去死,想要的话自己去做。我现在要用,快给我!”伸出手去抢,这个家伙,总是这么讨厌!
不情不愿地将炭笔递还给我,风随易性感的唇嘟的老高:“我要童童给我做。”
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絮儿撒娇怎么那么可爱让我心软;而看到风随易这样的动作,我却有一股想要狂扁他的冲动!
强忍住躁动的心,我没有开口。絮儿听见我们的对话,眼角眉梢隐隐都是笑意。若是让别人看见这个样子的风絮扬,眼睛一定会脱窗吧!薛怀仞淡淡扫过我们,面色平静。冷大冰块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低头沉思,摆酷。
这几人,怎么都是这般无趣啊!一个太听话任我捏圆捏扁,一个话太多烦,一个官威太大不敢惹的放肆,一个惜字如金看到都没有撒气的**。想起同样甚是无趣的小朵子,还是有些想念。不过,那家伙不用伺候我一定开心透了吧,毕竟这么难缠的我,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我很有自知之明。
埋头继续,我的出书大计啊,不能随便放弃了。对了,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文字是繁体字,我认识不多,至少不是文盲。而本大爷自己写用的却是简体字,不用担心**被侵犯。除了絮儿,这世上应该不会有人看得懂。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天才还是有的,人生总有太多意外,防不胜防。
目前写的是明间爱情传说——梁祝,男女老少皆宜的经典,作为我打响知名度的第一炮。具体怎么宣传还没有想好,先完稿了再说,资金来源也不用担心,那几人,随便捡一个都是有钱人,不利用简直浪费。要不要再编个剧本,让人演出来呢?古代没有摄像机,剧场表演应该可以,配搭上故事的曲子,还可以开个歌剧院
嗯,不错的计划,先这样吧,以后再具体完善。
风随易那好奇的脑袋又飘了过来“童童,你在干什么呢?”
“闭嘴!童童可不是你叫的!”絮儿也真是,有人侵犯他的专利权,也没有些保护意识。
“那苏苏,为什么你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换了口气,风随易虚心求教。
“苏你妈个头,那是你孤陋寡闻,学识低下的问题,我怎么知道!”不客气地打击他,小子就是欠揍!
粉色的桃林中,一身白衣,飘然若仙的男子,看着草地上相拥的两人,双拳握紧。片片桃花打落在他身上,却显出一股异样的凄凉。
凤轩无法形容此刻心中所想,万般皆是错,凋零的爱情,想要重生,是多么的不容易。他甚至无法理解,为什么对一个年仅十二岁的男孩子,竟会有一股陌生的冲动。或许是那一曲灵魂的触动,或许是那孩子眼中不同于常人的睿智和孤独。凤氏一族不会轻易动情,而一旦动情,将是万劫不复的追随。可是,即使是已为人妻,即使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那也好啊。为什么是一个孩子,他比他大十八岁,足以当他的父亲;更是一个男子,不会有结果的男子。
黯然转身,那挺立孤直的背影,竟是那样的哀戚和绝望。
回到相府,却迎面遇上正要出门的风随易。任由絮儿将我抱下车,风随易好奇道:“你们去哪里了?”
“玉山,赏花去了。”淡淡开口,我有些疲惫地倚在絮儿身上,絮儿也体贴地搂在我的腰,支撑我的体重。风随易状似无意地看了我们亲密相拥的样子,阴阳怪气道:“赏个花就累成这个样子啊,看来你们赏得还挺费力的!”
白了他一眼,爬山对于我来说本来就是一项累人的运动,现在这个身子弱得可以,动不动就乏力。
“有什么事吗?”转移话题,我懒得和他争辩。
“事情已经成了,你难得的烂好心,我可是帮你办好了,总要有些报酬吧?”恢复了痞痞的笑容,风随易双手抱肩看着我。
“要什么,说吧!”真是小气。
“现在嘛,我还没有想到,以后再说。”暧昧地对我抛了一个媚眼,风随易笑得就像一只狡猾的小狐。
突然现,这整个风家的人,都很像这类动物。或狡猾,或奸诈,装了不知几个心眼,简直就是一个狐狸窝!
“我累了,先回去睡一觉。你慢慢去想吧。”有些恹恹,絮儿一把抱起我,对着风随易道:“四哥,我们先走了,今日童童的确很累了。”
收了戏谑的神情,那小子居然面露担忧地看着我:“没事吧?”
“死不了,拜拜!”絮儿一个飞身,人已经在三尺之外。风随易呆呆停留在原地,拜拜,什么意思?
皇家书院。
儒学课的老夫子在台上讲得唾沫横飞,我翻开自己订制的本子,用木炭做的粗陋铅笔写写画画。仔细想了一下,人生不能就每天睡觉来荒废掉,还是要做些事打时间。权衡了许久,决定写小说。以前就很期待这样的日子,当一个典型的宅女,动动手指,人生就完美了。反正这个异世人们的消遣很少,我的腹稿却很多。四大名著,明间小说,金庸,我不担心没有题材。
风随易妖媚的容颜在我眼中放大,饶有兴致地抢过我手中的铅笔,私下把玩。“这是什么?”
不敢太大声引起那老头的注意,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开口:“炭笔啦,还我!”
“笔?”疑惑地拿起在纸上一画,见果然可以写字,风随易乐了“给我吧!”
“去死,想要的话自己去做。我现在要用,快给我!”伸出手去抢,这个家伙,总是这么讨厌!
不情不愿地将炭笔递还给我,风随易性感的唇嘟的老高:“我要童童给我做。”
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絮儿撒娇怎么那么可爱让我心软;而看到风随易这样的动作,我却有一股想要狂扁他的冲动!
强忍住躁动的心,我没有开口。絮儿听见我们的对话,眼角眉梢隐隐都是笑意。若是让别人看见这个样子的风絮扬,眼睛一定会脱窗吧!薛怀仞淡淡扫过我们,面色平静。冷大冰块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低头沉思,摆酷。
这几人,怎么都是这般无趣啊!一个太听话任我捏圆捏扁,一个话太多烦,一个官威太大不敢惹的放肆,一个惜字如金看到都没有撒气的**。想起同样甚是无趣的小朵子,还是有些想念。不过,那家伙不用伺候我一定开心透了吧,毕竟这么难缠的我,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我很有自知之明。
埋头继续,我的出书大计啊,不能随便放弃了。对了,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文字是繁体字,我认识不多,至少不是文盲。而本大爷自己写用的却是简体字,不用担心**被侵犯。除了絮儿,这世上应该不会有人看得懂。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天才还是有的,人生总有太多意外,防不胜防。
目前写的是明间爱情传说——梁祝,男女老少皆宜的经典,作为我打响知名度的第一炮。具体怎么宣传还没有想好,先完稿了再说,资金来源也不用担心,那几人,随便捡一个都是有钱人,不利用简直浪费。要不要再编个剧本,让人演出来呢?古代没有摄像机,剧场表演应该可以,配搭上故事的曲子,还可以开个歌剧院
嗯,不错的计划,先这样吧,以后再具体完善。
风随易那好奇的脑袋又飘了过来“童童,你在干什么呢?”
“闭嘴!童童可不是你叫的!”絮儿也真是,有人侵犯他的专利权,也没有些保护意识。
“那苏苏,为什么你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换了口气,风随易虚心求教。
“苏你妈个头,那是你孤陋寡闻,学识低下的问题,我怎么知道!”不客气地打击他,小子就是欠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