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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给她打个电话吧,说不定她正在想着你呢。
西达立即从衣袋里掏出手机,但是他没有直接拨打号码。他看着手机柔和的视频,自言自语,凌南说要我在她走后两个星期才能给她打电话。
我点燃一根香烟,深吸一口,喷出一个烟圈,洒脱的说,算了,西达。她理解你的感受。她也怕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我们都了解她的,不是吗?
我记得踩踩说过她知道有一天必须离开你的。她恨那一天,恨极了。我看着她严肃得要杀人的模样,心里担忧。她从来不在感情上开玩笑。西达也抽起了香烟。
西达,我们都陷在一个困境里。你想过怎么走出去吗?我平静的说。
没想过,我不能自己。西达爽快的回答我。
踩踩走了。她选择了自己的路,我不能强求她什么。抛开往事吧,我们都要面对现实。西达,我决定回去补习。我要考上大学。我们的青春因为大学而完美。
凌南说她不在的时候,我能够抬起头,找回属于自己的蓝天。我说我不能,真的做不到,做不到。她发怒,扇了我一个耳光,霸道的说,做不到也得做到!她太有个性了,我才这样的迷恋她。
但愿你说的对。
在母校补习的时候,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和寂寞。
在补习班里,我认识了阿牛。他是一个健壮帅气的小伙子。
阿牛的父亲是县教育局的局长。本来阿牛有机会到医科大念书的,但是他没有好好把握。他对我说,他能够进医科大念书,全是依靠他父亲的裙带关系。这件事情让他觉得很没面子,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所以即使他父亲要把他打死,他也不会去的。
我说他身在福中不知福。人呀,一生下来命就已经被老天爷注定。就像皇亲国戚的子孙身体流淌的是金贵的血液,那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后来,我才知道阿牛回来补习的真正原因。
美乐是学校的校花。阿牛毕业那年,她才念高二。据我所知,阿牛一直在追求美乐。但是他们始终没能走得太亲太近,一直保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阿牛告诉我,美乐要考音乐学院,她喜欢唱歌,也喜欢舞蹈,就是不想进医科大,所以阿牛也不走了,要留下来陪美乐念书,一起考音乐学院。
阿牛对美乐的感情太执着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在这件事情上做得这么坚绝。我认真的对阿牛说男子汉大丈夫要脚踏实地顶天立地志在四方以事业为重,以前的旧观念是成家立业,现在的新观念是立业成家,他得掂量轻重。
阿牛立即反驳我,说我老土,亏我还是一个补习生,说出这些话没品位,真丢人!阿牛还说他说过要等美乐,就一定要等到美乐点头答应他们的事情的那一天,做人做事得有始有终。
通过阿牛介绍,我认识了美乐。美乐是一个开朗可爱的女孩。
阿牛为人豪爽,做事干脆直接,从不拖泥带水,扭捏作态。
由阿牛引见,我和美乐第一次在酒吧见面。她在我眼里像花儿一般绽放独特的气质,让我的心砰砰砰直跳。阿牛说他已经在前台要了十瓶白酒,大家不醉不归,喝酒就不会让火热的气氛冷却下来的。
阿牛的兄弟巴笛开玩笑的对我说,这头牛八成是不想活了。
这时候,美乐端起酒杯,给我敬酒。她说能够认识我她很开心。她嘴里重复的默念我的名字,花狐狸,花狐狸,花心的狐狸,恩,好听的名字。然后她就笑了,像风铃的笑声,脸蛋上露出了两只可爱的小酒窝。
美乐几杯白酒下肚,竟然面不改色。而我只喝了一杯酒,额头就渗出了热汗,晕呼呼的。
阿牛开心极了。他陪着美乐一杯一杯的喝酒,好象永远不会醉似的。
美乐一直在笑,两排洁白的牙齿露在灯光之下,闪闪发亮,让人真想亲上一口。
我已经喝醉了。
巴笛领教过美乐和阿牛的厉害。他以茶水代酒陪我们。我说这不公平,不公平。
巴笛说没事,这是阿牛和美乐的约定,我们只是旁观者清,无须太执着。后来,阿牛扶着美乐回家了。巴笛就对我说,他也有女朋友,但是她们都是普通的女性朋友。他从来没有当过真,对她们付出真感情。
巴笛在君子兰理发店上班,他说他现在正在帮老板娘招聘人手,准备上北京,开一间大型的理发店,谋图发展。在这样的小县城没有多大前景,人们消费不了那么高档的玩意。
我说那你干嘛不到特区去闯一闯呢。那些地方发展空间比较宽阔。
他说那些地方打工的人特多,要挣的也就是打工仔的钱。在那里做事情,挣的虽然不少,但是辛苦呢。现在趁年轻,放开手脚,闯闯天下。出门在外,要做到天不怕,地不怕,脸皮够厚,嘴巴够甜,才能闯事业。
我又问你出社会闯荡多年,难道还没有找到一个钟爱的女人吗?
巴笛毫不犹豫的说没有,那是很现实的事情。他是一个流浪汉,东一枪,西一炮,日子悠闲惯了,真要稳定下来就特别累。兄弟,心累,知道吗?所以,无聊的时候找个女人聊聊天,调调情,喝酒饮茶,那是常有的事情。如果真要付出真感情的话,那就没有必要了,两边都找麻烦。
这样的日子你觉得轻松、自在?就不累?心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关心一个刚刚认识的还算陌生的男人。
巴笛掏出一根香烟,点火,抽了一大口,眨眨眼睛,对我说,看到没有,生活就是一根烟,你抽它一口的时候,它就会往后烧去一点点。爱情就是烟雾,即使你怎么挽留,它始终会消散掉的,因为它只有在空气中才能存在。
我说我不懂,这些对我来说很遥远。
巴笛说这是很残忍的事情,我最好不要去懂。我是读书人,应该去念书。他是社会上的人,他必须在社会这个大环境里才能生存。生存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多重要,你知道吗?也许现在的我无法感受那种泰山的压力。
我和巴笛谈了很多事情,男人的,女人的,生活的,爱情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自从踩踩走后,我就没有跟谁说过这么多的话。
母亲说我长大了,学会考虑事情了,但是我发觉自己的思想很局限。
我从来不喜欢浮躁的东西,不拜星,不追潮,不赶新鲜,不图另类。也许我这个年龄的人永远无法了解我为什么与众不同。
巴笛走了,很潇洒的背影。我突然想到自己以后也会像他那样,从容,稳定,成熟得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甚至要做巴笛的影子。
我主动要求巴笛送我一张名片。他说没有这个必要。他以后不会再见我了。现在我们能聚到一起,有说有笑。走出这道门,我们就是陌路人。各走各的,谁都不影响谁,谁也不能干涉谁,这样多好呀。
我说我们可以成为朋友的。
巴笛出了房门,回头对我说,朋友?你去学校找吧。
阿牛和美乐走到一起。
美乐说她不能对不起阿牛。她欠阿牛太多,太多了。也许她一辈子都还不了。
我问他为什么说得这么严重?
美乐哭了。她说阿牛因为她把她前任男友的腿打断了。美乐不愿意看到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但是她没有办法,没有办法呀。
那个叫项通的男人把美乐的心骗走了,却残忍的将它捏碎。美乐伤得很深,要死不活的。阿牛担心,成天陪在美乐左右,怕她自杀。
那天下午太阳火一般的毒辣。
阿牛陪美乐逛街。他们在一个十字路口偶遇项通。项通左手抱着一个金发美女,两人亲热极了。
项通往美乐面前一站,潇洒的摘下墨镜,一手端起美乐的下巴,对美乐说,哟,哟,真憔悴,美女的脸上怎能粘上眼泪呢?来,来,我帮你擦干净。
项通接过金发美女递过来的一块纸巾,帮美乐擦眼泪。项通帮美乐擦眼泪的时候,美乐的眼泪流得更快更多了,纸巾都湿成了一团。项通说瞧呀,多漂亮的一张脸蛋。不过,很可惜呀,我现在已经有了小点点,用不着你了。
阿牛忍无可忍。他冲上去一拳打歪了项通的鼻子,两人就扭打起来了。
美乐和金发美女也打了起来。
这引来了不少围观的群众,一时半刻造成道路拥挤,塞车不畅的紧急情况。
那件事情发生之后,阿牛住院了。听说门口还有两个看守的警察。
项通受伤不轻。他清醒过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发誓要告阿牛,让阿牛不得好死,让阿牛蹲牢房。可是最后都没有什么风吹草动,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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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给她打个电话吧,说不定她正在想着你呢。
西达立即从衣袋里掏出手机,但是他没有直接拨打号码。他看着手机柔和的视频,自言自语,凌南说要我在她走后两个星期才能给她打电话。
我点燃一根香烟,深吸一口,喷出一个烟圈,洒脱的说,算了,西达。她理解你的感受。她也怕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我们都了解她的,不是吗?
我记得踩踩说过她知道有一天必须离开你的。她恨那一天,恨极了。我看着她严肃得要杀人的模样,心里担忧。她从来不在感情上开玩笑。西达也抽起了香烟。
西达,我们都陷在一个困境里。你想过怎么走出去吗?我平静的说。
没想过,我不能自己。西达爽快的回答我。
踩踩走了。她选择了自己的路,我不能强求她什么。抛开往事吧,我们都要面对现实。西达,我决定回去补习。我要考上大学。我们的青春因为大学而完美。
凌南说她不在的时候,我能够抬起头,找回属于自己的蓝天。我说我不能,真的做不到,做不到。她发怒,扇了我一个耳光,霸道的说,做不到也得做到!她太有个性了,我才这样的迷恋她。
但愿你说的对。
在母校补习的时候,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和寂寞。
在补习班里,我认识了阿牛。他是一个健壮帅气的小伙子。
阿牛的父亲是县教育局的局长。本来阿牛有机会到医科大念书的,但是他没有好好把握。他对我说,他能够进医科大念书,全是依靠他父亲的裙带关系。这件事情让他觉得很没面子,在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所以即使他父亲要把他打死,他也不会去的。
我说他身在福中不知福。人呀,一生下来命就已经被老天爷注定。就像皇亲国戚的子孙身体流淌的是金贵的血液,那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后来,我才知道阿牛回来补习的真正原因。
美乐是学校的校花。阿牛毕业那年,她才念高二。据我所知,阿牛一直在追求美乐。但是他们始终没能走得太亲太近,一直保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阿牛告诉我,美乐要考音乐学院,她喜欢唱歌,也喜欢舞蹈,就是不想进医科大,所以阿牛也不走了,要留下来陪美乐念书,一起考音乐学院。
阿牛对美乐的感情太执着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在这件事情上做得这么坚绝。我认真的对阿牛说男子汉大丈夫要脚踏实地顶天立地志在四方以事业为重,以前的旧观念是成家立业,现在的新观念是立业成家,他得掂量轻重。
阿牛立即反驳我,说我老土,亏我还是一个补习生,说出这些话没品位,真丢人!阿牛还说他说过要等美乐,就一定要等到美乐点头答应他们的事情的那一天,做人做事得有始有终。
通过阿牛介绍,我认识了美乐。美乐是一个开朗可爱的女孩。
阿牛为人豪爽,做事干脆直接,从不拖泥带水,扭捏作态。
由阿牛引见,我和美乐第一次在酒吧见面。她在我眼里像花儿一般绽放独特的气质,让我的心砰砰砰直跳。阿牛说他已经在前台要了十瓶白酒,大家不醉不归,喝酒就不会让火热的气氛冷却下来的。
阿牛的兄弟巴笛开玩笑的对我说,这头牛八成是不想活了。
这时候,美乐端起酒杯,给我敬酒。她说能够认识我她很开心。她嘴里重复的默念我的名字,花狐狸,花狐狸,花心的狐狸,恩,好听的名字。然后她就笑了,像风铃的笑声,脸蛋上露出了两只可爱的小酒窝。
美乐几杯白酒下肚,竟然面不改色。而我只喝了一杯酒,额头就渗出了热汗,晕呼呼的。
阿牛开心极了。他陪着美乐一杯一杯的喝酒,好象永远不会醉似的。
美乐一直在笑,两排洁白的牙齿露在灯光之下,闪闪发亮,让人真想亲上一口。
我已经喝醉了。
巴笛领教过美乐和阿牛的厉害。他以茶水代酒陪我们。我说这不公平,不公平。
巴笛说没事,这是阿牛和美乐的约定,我们只是旁观者清,无须太执着。后来,阿牛扶着美乐回家了。巴笛就对我说,他也有女朋友,但是她们都是普通的女性朋友。他从来没有当过真,对她们付出真感情。
巴笛在君子兰理发店上班,他说他现在正在帮老板娘招聘人手,准备上北京,开一间大型的理发店,谋图发展。在这样的小县城没有多大前景,人们消费不了那么高档的玩意。
我说那你干嘛不到特区去闯一闯呢。那些地方发展空间比较宽阔。
他说那些地方打工的人特多,要挣的也就是打工仔的钱。在那里做事情,挣的虽然不少,但是辛苦呢。现在趁年轻,放开手脚,闯闯天下。出门在外,要做到天不怕,地不怕,脸皮够厚,嘴巴够甜,才能闯事业。
我又问你出社会闯荡多年,难道还没有找到一个钟爱的女人吗?
巴笛毫不犹豫的说没有,那是很现实的事情。他是一个流浪汉,东一枪,西一炮,日子悠闲惯了,真要稳定下来就特别累。兄弟,心累,知道吗?所以,无聊的时候找个女人聊聊天,调调情,喝酒饮茶,那是常有的事情。如果真要付出真感情的话,那就没有必要了,两边都找麻烦。
这样的日子你觉得轻松、自在?就不累?心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关心一个刚刚认识的还算陌生的男人。
巴笛掏出一根香烟,点火,抽了一大口,眨眨眼睛,对我说,看到没有,生活就是一根烟,你抽它一口的时候,它就会往后烧去一点点。爱情就是烟雾,即使你怎么挽留,它始终会消散掉的,因为它只有在空气中才能存在。
我说我不懂,这些对我来说很遥远。
巴笛说这是很残忍的事情,我最好不要去懂。我是读书人,应该去念书。他是社会上的人,他必须在社会这个大环境里才能生存。生存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多重要,你知道吗?也许现在的我无法感受那种泰山的压力。
我和巴笛谈了很多事情,男人的,女人的,生活的,爱情的,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自从踩踩走后,我就没有跟谁说过这么多的话。
母亲说我长大了,学会考虑事情了,但是我发觉自己的思想很局限。
我从来不喜欢浮躁的东西,不拜星,不追潮,不赶新鲜,不图另类。也许我这个年龄的人永远无法了解我为什么与众不同。
巴笛走了,很潇洒的背影。我突然想到自己以后也会像他那样,从容,稳定,成熟得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甚至要做巴笛的影子。
我主动要求巴笛送我一张名片。他说没有这个必要。他以后不会再见我了。现在我们能聚到一起,有说有笑。走出这道门,我们就是陌路人。各走各的,谁都不影响谁,谁也不能干涉谁,这样多好呀。
我说我们可以成为朋友的。
巴笛出了房门,回头对我说,朋友?你去学校找吧。
阿牛和美乐走到一起。
美乐说她不能对不起阿牛。她欠阿牛太多,太多了。也许她一辈子都还不了。
我问他为什么说得这么严重?
美乐哭了。她说阿牛因为她把她前任男友的腿打断了。美乐不愿意看到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但是她没有办法,没有办法呀。
那个叫项通的男人把美乐的心骗走了,却残忍的将它捏碎。美乐伤得很深,要死不活的。阿牛担心,成天陪在美乐左右,怕她自杀。
那天下午太阳火一般的毒辣。
阿牛陪美乐逛街。他们在一个十字路口偶遇项通。项通左手抱着一个金发美女,两人亲热极了。
项通往美乐面前一站,潇洒的摘下墨镜,一手端起美乐的下巴,对美乐说,哟,哟,真憔悴,美女的脸上怎能粘上眼泪呢?来,来,我帮你擦干净。
项通接过金发美女递过来的一块纸巾,帮美乐擦眼泪。项通帮美乐擦眼泪的时候,美乐的眼泪流得更快更多了,纸巾都湿成了一团。项通说瞧呀,多漂亮的一张脸蛋。不过,很可惜呀,我现在已经有了小点点,用不着你了。
阿牛忍无可忍。他冲上去一拳打歪了项通的鼻子,两人就扭打起来了。
美乐和金发美女也打了起来。
这引来了不少围观的群众,一时半刻造成道路拥挤,塞车不畅的紧急情况。
那件事情发生之后,阿牛住院了。听说门口还有两个看守的警察。
项通受伤不轻。他清醒过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发誓要告阿牛,让阿牛不得好死,让阿牛蹲牢房。可是最后都没有什么风吹草动,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