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文学 www.ffwx.net,楚星蓝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1、友情改变
我想起我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喜欢的男生。他坐在我旁边不固定的位置,因为经常会调换位置,但他始终坐在我左右不远处。他长得很好看,那个时候的女生们喜欢一个男生主要看他长得什么样,根本没有是非,本质,潜力等等择偶的观念。况且,那时候的感情也只能叫做喜欢和他在一起玩耍而已。跟“爱”风牛马不相及。而且根本不会想到遥远的将来。但那个时候的小女生们已经懂得了争风吃醋,在大运河闸口的墙壁上,桥下的石灰地上,作业本的背面,写满,某某我爱你,或者某某爱某某诸如此类的无聊的话题。并以此做威胁,像是公布丑闻一样,报复他们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讨厌的人。
那个时候十几岁出头的小人儿们,甚至有了红娘。帮着“有情人”牵线啦,或者像我这种,因为自恃笔杆子比较硬,应人之邀代替写情书之类的,若他们“成了”我就会收到几块“喜糖”那时候有人给对方一封情书,是要有回信的。我不断的接到请求,于是不断的码着浪漫的,甜蜜的,深情的文字。或许是这样的文字当时写的太多了,以至于现在我的感情表达词汇匮乏,更多的是物极必反,到了呕的地步了。
同学在一起总会攒错着看别人的情书,有时“一对”的情书拿到一起来看。在他们恭维着谁谁深情,热烈,文笔多好的时候,我却在一边偷笑。或许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对恋人手里拿着的宝贵的对方写给自己的情书其实都是我一个人写得。另一种意义上来讲,我在自己给自己写情书。曾写过的句子我现在还找得到备份。那是中学时写在我一部长篇小说里的情书。现实情书照搬。只是换了主角的名字。
你说说,一提到有关文笔的“辉煌”事迹,我就这么多话,导致本文严重跑题。好了,现在苗头转回来,步入正轨。
话说这个男生,长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稚嫩可爱,腼腆羞涩,唱起歌来也有模有样。女生们想听他唱歌,他就老实的在你面前认真的唱。当时流行的新鸳鸯蝴蝶梦,童年,爱江山更爱美人都是他教会的整个班级。他站在讲台上唱歌的时候,因为羞涩,总是抬起头看着屋顶交错的房梁唱。他喜欢不时的用自己调皮的音调说那句广告词“棒仔小馒头”引起大家的笑声和小女生们更多的欢喜。他就是这么一个惹人喜爱的小男孩,没有半点男孩子的骁勇。调皮的,可爱的,认真的,无知的,占据着很多小女生的目光和心思。
我们住的地方离得很近,所以每天一起上下学。后来我们一起跟着回民爷爷学武术,每天都和很多师兄弟们凌晨三四点起床一起去大运河堤岸上习武。我还记得一次敲师弟的家门,叫他起床,大门打开,他家的狗窜了出来,我怕狗,情急之下扶着他的肩膀躲在了他的后面,他对此毫无芥蒂,我却铭记至今。那是段无忧无虑,快乐的童年时光。每天和大家踏着月光,数着星星,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在一起。不会累,不会厌倦,也没有什么城府,觉得我在接近他,靠近他。因为我从小就不是一个要占据自己喜欢的东西的孩子。我爱的,往往会放手。因为我不觉得拥有它/他,他们会快乐。所以,我认他当哥哥。用这样的距离,联系着我们不被中断,也提醒着,不可以靠近。是啊,我都要忘记了,曾经,他是我的哥哥。
我至今对我喜欢的事物不抱有奢望,拥有的念头。不知道这终究是因为我的自卑,还是没有安全感,害怕受到伤害。我知道,当你拥有了你喜欢的事物的时候,你要去付出。
对那个男孩子的感情,伴着时光的荏苒与成长,以及自己对感情认知的改变,逐渐无疾而终。但不管怎么说,那也算是我懵懂岁月里的初恋,当然,更是没有言说的单恋。我突然发现我的每段感情都是单恋,害怕对方知道,而且不奢求结果。唯有最后一段感情等到七年之后才象征性的做了个明白的了解。对于现实中的感情。我会害怕。都说初恋是不会忘记的。所以今天,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用文字怀念它。
他渐渐淡出我的视线。因为我们初中没在一个班级里。他的叛逆和区别于简单的调皮的顽劣,在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已经初露端倪。中学三年没有在一起,我没有看到他是怎样一步一步更加深入的踏入坏学生的范畴里。所以,当我知道他已经是个圈子里很有名,甚至有一定声望的混混时,很不能理解这其中到底发生,经过了什么。人总会长大,心智会逐渐成熟与健全,于是会看懂看清楚很多事情。比如很多人潜移默化,不知不觉的改变,在你发现的时候让你觉得质疑与不可思议。但事实如此你又无可奈何。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会让你产生很多物是人非的感想。庸人自扰而已。
我因为他的改变想到很多。我实在无法接受,当年那个那么简单,可爱,腼腆,羞涩的童稚的男孩子,今天怎么会成为一个混混里的大哥。终日穿着一袭黑衣,驾着摩托车拉帮结派的穿梭在大街小巷,以“义气”之名打打群架,追求哪个女生。还有模有样的叫着大哥,二哥,大嫂,二嫂的。看似蛮有纪律。我们都不能再好好的说话。好学生和坏学生之间,存在没有交集的距离。
因为他,因为我看到的太多不能接受和理解的诸多不同形式与内容的改变,初一写了第一部校园小说。名字就叫改变。
2、亲情理解
我想起哥哥。
哥哥是三舅的孩子。学习很好,很聪明,而且喜欢打球,身体颀长,一百八十多公分。或许是因为我们都爱学习,他很照顾我,也让着我。我给自行车轮胎打气... -->>
1、友情改变
我想起我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喜欢的男生。他坐在我旁边不固定的位置,因为经常会调换位置,但他始终坐在我左右不远处。他长得很好看,那个时候的女生们喜欢一个男生主要看他长得什么样,根本没有是非,本质,潜力等等择偶的观念。况且,那时候的感情也只能叫做喜欢和他在一起玩耍而已。跟“爱”风牛马不相及。而且根本不会想到遥远的将来。但那个时候的小女生们已经懂得了争风吃醋,在大运河闸口的墙壁上,桥下的石灰地上,作业本的背面,写满,某某我爱你,或者某某爱某某诸如此类的无聊的话题。并以此做威胁,像是公布丑闻一样,报复他们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讨厌的人。
那个时候十几岁出头的小人儿们,甚至有了红娘。帮着“有情人”牵线啦,或者像我这种,因为自恃笔杆子比较硬,应人之邀代替写情书之类的,若他们“成了”我就会收到几块“喜糖”那时候有人给对方一封情书,是要有回信的。我不断的接到请求,于是不断的码着浪漫的,甜蜜的,深情的文字。或许是这样的文字当时写的太多了,以至于现在我的感情表达词汇匮乏,更多的是物极必反,到了呕的地步了。
同学在一起总会攒错着看别人的情书,有时“一对”的情书拿到一起来看。在他们恭维着谁谁深情,热烈,文笔多好的时候,我却在一边偷笑。或许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对恋人手里拿着的宝贵的对方写给自己的情书其实都是我一个人写得。另一种意义上来讲,我在自己给自己写情书。曾写过的句子我现在还找得到备份。那是中学时写在我一部长篇小说里的情书。现实情书照搬。只是换了主角的名字。
你说说,一提到有关文笔的“辉煌”事迹,我就这么多话,导致本文严重跑题。好了,现在苗头转回来,步入正轨。
话说这个男生,长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稚嫩可爱,腼腆羞涩,唱起歌来也有模有样。女生们想听他唱歌,他就老实的在你面前认真的唱。当时流行的新鸳鸯蝴蝶梦,童年,爱江山更爱美人都是他教会的整个班级。他站在讲台上唱歌的时候,因为羞涩,总是抬起头看着屋顶交错的房梁唱。他喜欢不时的用自己调皮的音调说那句广告词“棒仔小馒头”引起大家的笑声和小女生们更多的欢喜。他就是这么一个惹人喜爱的小男孩,没有半点男孩子的骁勇。调皮的,可爱的,认真的,无知的,占据着很多小女生的目光和心思。
我们住的地方离得很近,所以每天一起上下学。后来我们一起跟着回民爷爷学武术,每天都和很多师兄弟们凌晨三四点起床一起去大运河堤岸上习武。我还记得一次敲师弟的家门,叫他起床,大门打开,他家的狗窜了出来,我怕狗,情急之下扶着他的肩膀躲在了他的后面,他对此毫无芥蒂,我却铭记至今。那是段无忧无虑,快乐的童年时光。每天和大家踏着月光,数着星星,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在一起。不会累,不会厌倦,也没有什么城府,觉得我在接近他,靠近他。因为我从小就不是一个要占据自己喜欢的东西的孩子。我爱的,往往会放手。因为我不觉得拥有它/他,他们会快乐。所以,我认他当哥哥。用这样的距离,联系着我们不被中断,也提醒着,不可以靠近。是啊,我都要忘记了,曾经,他是我的哥哥。
我至今对我喜欢的事物不抱有奢望,拥有的念头。不知道这终究是因为我的自卑,还是没有安全感,害怕受到伤害。我知道,当你拥有了你喜欢的事物的时候,你要去付出。
对那个男孩子的感情,伴着时光的荏苒与成长,以及自己对感情认知的改变,逐渐无疾而终。但不管怎么说,那也算是我懵懂岁月里的初恋,当然,更是没有言说的单恋。我突然发现我的每段感情都是单恋,害怕对方知道,而且不奢求结果。唯有最后一段感情等到七年之后才象征性的做了个明白的了解。对于现实中的感情。我会害怕。都说初恋是不会忘记的。所以今天,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用文字怀念它。
他渐渐淡出我的视线。因为我们初中没在一个班级里。他的叛逆和区别于简单的调皮的顽劣,在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已经初露端倪。中学三年没有在一起,我没有看到他是怎样一步一步更加深入的踏入坏学生的范畴里。所以,当我知道他已经是个圈子里很有名,甚至有一定声望的混混时,很不能理解这其中到底发生,经过了什么。人总会长大,心智会逐渐成熟与健全,于是会看懂看清楚很多事情。比如很多人潜移默化,不知不觉的改变,在你发现的时候让你觉得质疑与不可思议。但事实如此你又无可奈何。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会让你产生很多物是人非的感想。庸人自扰而已。
我因为他的改变想到很多。我实在无法接受,当年那个那么简单,可爱,腼腆,羞涩的童稚的男孩子,今天怎么会成为一个混混里的大哥。终日穿着一袭黑衣,驾着摩托车拉帮结派的穿梭在大街小巷,以“义气”之名打打群架,追求哪个女生。还有模有样的叫着大哥,二哥,大嫂,二嫂的。看似蛮有纪律。我们都不能再好好的说话。好学生和坏学生之间,存在没有交集的距离。
因为他,因为我看到的太多不能接受和理解的诸多不同形式与内容的改变,初一写了第一部校园小说。名字就叫改变。
2、亲情理解
我想起哥哥。
哥哥是三舅的孩子。学习很好,很聪明,而且喜欢打球,身体颀长,一百八十多公分。或许是因为我们都爱学习,他很照顾我,也让着我。我给自行车轮胎打气...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