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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晋王带着队伍又向北行出了三百多里,直至日头偏西才返回到晋阳城内,谁知进城后没多久,就被拥堵在街道上看热闹的人群拦住了去路。
几人骑在高头大马上看得真切,遥见重重叠叠的人群之中,一名身穿红衣的俊俏公子正揪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不断斥骂:“还说这钱袋子不是你偷的,若不是你偷的,为何会捏在你的手里?”
红衣公子身后还跟着一群唇红齿白、打扮整齐的跟班,看着年纪都不甚大,也一个个张牙舞爪地对少年吼道:“就是你,抵死不认也没用,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去做贼,真真可恶!该打,该打!”
少年领口被人揪住,只得可怜兮兮挺着胸脯小声争辩:“我没偷,我是从地上捡的,又不知是哪个掉的……”他个子矮、音量小,话一出口就被对方七嘴八舌的责骂声给淹没了。
几番来回拉扯,有样物件儿从少年怀里不慎掉落了出来,红衣公子眼疾手快一把夺过,定睛细看,竟是只镶了银嘴儿的牛皮酒囊,这下红衣公子更加有理了:“还说你不是个小贼,看你那穷酸相,怎配带着这等好东西?哼,定是偷来的无疑!”
沈思一眼认出那酒囊是自己用过的,他隐约想起,当日宁城之外有个饿极了猛啃生肉干被噎住的少年,当时他觉得好玩,就随手把自己的酒囊丢给了对方救急。记忆中的人影儿与眼前的少年渐渐重合,沈思不禁又笑了出来,原来人长得窝囊连老天也喜欢欺负,偏要处处给他气受。
少年见酒囊被对方拿走了,急忙去抢:“我并没偷窃,这是、是一位将军所赠之物!”
“将军所赠?你瞎话编得实在离谱!”红衣公子自然不信,一把将少年甩到了地上,“这晋原地界凡能叫得上名号的将军,本郡……本公子全都认得,你倒说说看是哪一位?”
眼见对方袍袖挥过,少年躲闪不及,被掌风扫到面门,登时倒退几步“咕咚”坐在地上,口鼻处鲜血直流,血珠子顺着下巴滴滴答答往下淌。至此沈思终是看不过眼了,一翻身下马走进了人群。
红衣公子扬起手中马鞭正欲再教训少年几下,不提防手腕忽然被人扣住了,他一抬头,见身侧立着名肤色黝黑的高大男子,更恼人的是,那男子只用三根手指就捉得他难以动弹了。他又哪里受过这种气,当即柳眉倒竖:“哪里跑来的狗东西,敢管本……本公子闲事!”
说话间他大力向回抽手,可无论如何都抽不出,直挣得紧咬银牙,眼眉皱到了一处。
沈思牢牢制住对方,心平气和地解释道:“公子先请住手,酒囊是在下送给这位小兄弟的,并非他偷窃所得。至于钱袋一事,或许也有误会,还望能容他解释一二。”
红衣公子根本听不进他的话,只管回头号令身后一干跟班:“都傻了吗?还不给我狠狠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黑小子!”
那些人正待挽起袍袖挥拳上前,却被一袭白影拦住了去路。身穿白衣的辜卓子迈着四方步走到红衣公子面前,手持羽扇深施一礼,用只有彼此能听见的声音悄悄说道:“辜卓子参见郡主。郡主息怒,这位沈公子乃是王爷贵客,无意间冲撞了郡主,所谓不知者不罪,还请郡主莫怪。”
红衣公子闻言吓了一跳,赶紧放眼朝人群望去,待看见远处骑于马上的晋王和一众侍卫,他古灵精怪地偷偷吐了下舌头,顺道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而晋王则是面色微愠地轻轻哼了一声。
辜卓子适时又开口道:“王爷有话,说这大庭广众之下实在……咳咳,总之还请郡主速速返回王府才是。”
被称为郡主的红衣公子嘟着嘴“噢”了一声,又气鼓鼓朝沈思瞪去一眼,最后在跟班们的前呼后拥下不情不愿地离开了。沈思恍然大悟,怪道这位公子身材矮小又带着几分阴柔女气,原来根本就是女扮男装,照此推断身后的跟班们也该是侍女所扮了。虽说晋王年过三十膝下只有一女,可对这女儿纵容得也未免太过了些吧,如此刁蛮可恶的一个小丫头,日后还是躲远些为妙。
待到人群散去,晋王方来在沈思近前尴尬地解释道:“适才那名一身红装的正是小女绯红。这段日子她刚好命犯灾星,被王妃打发到崇善寺守斋去了,故而一直没机会与你碰见。这孩子被我和王妃宠坏了,脾气确实骄纵一些,实则本性不坏,念卿莫要放在心上。”
沈思了然地挑了挑眉:“原来是郡主殿下。”他瞄了眼缩在一旁口鼻流血的少年,“该放在心上的是王爷才对吧,王爷手下兵士连个女子都打不过,不该汗颜吗?”
晋王一愣,目光投向那名少年,少年战战兢兢地看看这个瞅瞅那个,又急忙跪倒在晋王面前:“小的、小的拜见王爷,小的是张将军营里头的,今日奉了把总之命进城办事,不想……不想……”
见他支支吾吾不敢多言,沈思索性打断了他的话:“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头颈深深埋到了胸膛里:“小的名叫金葫芦。”
沈思点点头:“为什么要当兵?”
“这……全因家乡闹饥荒,实在活不下去了,听人说晋王爷的队伍里能吃饱饭,就跟几个同乡一起来投军了。”金葫芦声音越来越小,“谁知前些日被困在了宁城,那几名同乡都被乱箭给射死了……”
沈思不屑地哼了一声:“凭你这等本事,上了战场也只有被射死的份儿,活到现在算命大了。”略顿了顿,他低头问道,“愿不愿意跟着我?”
这话一出口,不止少年呆住了,连晋王也倍感惊讶。见少年颤颤巍巍不敢答言,晋王干脆替他做主道:“是了,念卿你初来乍到,身边正缺个伺候的人,他既是军营里出来的,想必用着比小丫头们更顺手吧。”
“我有手有脚,尚不需要别人伺候。只不过这小子本领实在不济,上了战场也是白白丧命,我总不能由着他去送死吧。”沈思不满地扫了晋王一眼,又对金葫芦说道,“跟着我暂且学点防身的本事吧,即便将来不能建功立业扬名于世,起码可以自保,也不会再饿肚子了。”
金葫芦傻呆呆愣怔片刻,忙不迭磕头道:“多谢沈将军!多谢沈将军!”
晋王在一旁看着不禁莞尔:沈小五儿原来有这号怪癖,喜欢捡东西,先是小狐狸,再是金葫芦,三年五载下来,也不知要往自家王府塞进多少古怪家伙,想来过不多久,就要换个更大些的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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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晋王府,等沈思安顿好金葫芦,晚膳也送过来了。
沈思毫不客气,往桌前一坐端起碗来就吃。半碗饭下肚,见金葫芦还傻站在边上,他不解地指了指对面盛满热饭的大碗:“怎么,等我请你入座吗?傻小子,话说头里,我吃得快,饭量又大,你不赶紧抢,往后只有饿肚子的份儿了。”
金葫芦慢慢挪到椅子旁,要坐又有些不敢,见沈思一个人在那大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他忍不住吞了一嗓子涎水,试着坐在了椅子边缘,查看着沈思神色未有变化,这才闷头往嘴里扒拉起饭来。沈思随手夹起一筷子菜送到他碗里,边吃边数落道:“长成一副鸡雏相儿,拿什么上阵杀敌?男儿大丈夫连自己都顾不好,还怎么去保家卫国呢。”
金葫芦闻言,也学着沈思的模样大口吞咽起来。不想嘴里塞得太满,来不及嚼,饭菜全都堵在了喉咙口,噎得他差点没背过气去。沈思忍着笑将杯子推到他面前,这次金葫芦学聪明了,先闻过确认里头是茶... -->>
第二天,晋王带着队伍又向北行出了三百多里,直至日头偏西才返回到晋阳城内,谁知进城后没多久,就被拥堵在街道上看热闹的人群拦住了去路。
几人骑在高头大马上看得真切,遥见重重叠叠的人群之中,一名身穿红衣的俊俏公子正揪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不断斥骂:“还说这钱袋子不是你偷的,若不是你偷的,为何会捏在你的手里?”
红衣公子身后还跟着一群唇红齿白、打扮整齐的跟班,看着年纪都不甚大,也一个个张牙舞爪地对少年吼道:“就是你,抵死不认也没用,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去做贼,真真可恶!该打,该打!”
少年领口被人揪住,只得可怜兮兮挺着胸脯小声争辩:“我没偷,我是从地上捡的,又不知是哪个掉的……”他个子矮、音量小,话一出口就被对方七嘴八舌的责骂声给淹没了。
几番来回拉扯,有样物件儿从少年怀里不慎掉落了出来,红衣公子眼疾手快一把夺过,定睛细看,竟是只镶了银嘴儿的牛皮酒囊,这下红衣公子更加有理了:“还说你不是个小贼,看你那穷酸相,怎配带着这等好东西?哼,定是偷来的无疑!”
沈思一眼认出那酒囊是自己用过的,他隐约想起,当日宁城之外有个饿极了猛啃生肉干被噎住的少年,当时他觉得好玩,就随手把自己的酒囊丢给了对方救急。记忆中的人影儿与眼前的少年渐渐重合,沈思不禁又笑了出来,原来人长得窝囊连老天也喜欢欺负,偏要处处给他气受。
少年见酒囊被对方拿走了,急忙去抢:“我并没偷窃,这是、是一位将军所赠之物!”
“将军所赠?你瞎话编得实在离谱!”红衣公子自然不信,一把将少年甩到了地上,“这晋原地界凡能叫得上名号的将军,本郡……本公子全都认得,你倒说说看是哪一位?”
眼见对方袍袖挥过,少年躲闪不及,被掌风扫到面门,登时倒退几步“咕咚”坐在地上,口鼻处鲜血直流,血珠子顺着下巴滴滴答答往下淌。至此沈思终是看不过眼了,一翻身下马走进了人群。
红衣公子扬起手中马鞭正欲再教训少年几下,不提防手腕忽然被人扣住了,他一抬头,见身侧立着名肤色黝黑的高大男子,更恼人的是,那男子只用三根手指就捉得他难以动弹了。他又哪里受过这种气,当即柳眉倒竖:“哪里跑来的狗东西,敢管本……本公子闲事!”
说话间他大力向回抽手,可无论如何都抽不出,直挣得紧咬银牙,眼眉皱到了一处。
沈思牢牢制住对方,心平气和地解释道:“公子先请住手,酒囊是在下送给这位小兄弟的,并非他偷窃所得。至于钱袋一事,或许也有误会,还望能容他解释一二。”
红衣公子根本听不进他的话,只管回头号令身后一干跟班:“都傻了吗?还不给我狠狠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黑小子!”
那些人正待挽起袍袖挥拳上前,却被一袭白影拦住了去路。身穿白衣的辜卓子迈着四方步走到红衣公子面前,手持羽扇深施一礼,用只有彼此能听见的声音悄悄说道:“辜卓子参见郡主。郡主息怒,这位沈公子乃是王爷贵客,无意间冲撞了郡主,所谓不知者不罪,还请郡主莫怪。”
红衣公子闻言吓了一跳,赶紧放眼朝人群望去,待看见远处骑于马上的晋王和一众侍卫,他古灵精怪地偷偷吐了下舌头,顺道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而晋王则是面色微愠地轻轻哼了一声。
辜卓子适时又开口道:“王爷有话,说这大庭广众之下实在……咳咳,总之还请郡主速速返回王府才是。”
被称为郡主的红衣公子嘟着嘴“噢”了一声,又气鼓鼓朝沈思瞪去一眼,最后在跟班们的前呼后拥下不情不愿地离开了。沈思恍然大悟,怪道这位公子身材矮小又带着几分阴柔女气,原来根本就是女扮男装,照此推断身后的跟班们也该是侍女所扮了。虽说晋王年过三十膝下只有一女,可对这女儿纵容得也未免太过了些吧,如此刁蛮可恶的一个小丫头,日后还是躲远些为妙。
待到人群散去,晋王方来在沈思近前尴尬地解释道:“适才那名一身红装的正是小女绯红。这段日子她刚好命犯灾星,被王妃打发到崇善寺守斋去了,故而一直没机会与你碰见。这孩子被我和王妃宠坏了,脾气确实骄纵一些,实则本性不坏,念卿莫要放在心上。”
沈思了然地挑了挑眉:“原来是郡主殿下。”他瞄了眼缩在一旁口鼻流血的少年,“该放在心上的是王爷才对吧,王爷手下兵士连个女子都打不过,不该汗颜吗?”
晋王一愣,目光投向那名少年,少年战战兢兢地看看这个瞅瞅那个,又急忙跪倒在晋王面前:“小的、小的拜见王爷,小的是张将军营里头的,今日奉了把总之命进城办事,不想……不想……”
见他支支吾吾不敢多言,沈思索性打断了他的话:“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头颈深深埋到了胸膛里:“小的名叫金葫芦。”
沈思点点头:“为什么要当兵?”
“这……全因家乡闹饥荒,实在活不下去了,听人说晋王爷的队伍里能吃饱饭,就跟几个同乡一起来投军了。”金葫芦声音越来越小,“谁知前些日被困在了宁城,那几名同乡都被乱箭给射死了……”
沈思不屑地哼了一声:“凭你这等本事,上了战场也只有被射死的份儿,活到现在算命大了。”略顿了顿,他低头问道,“愿不愿意跟着我?”
这话一出口,不止少年呆住了,连晋王也倍感惊讶。见少年颤颤巍巍不敢答言,晋王干脆替他做主道:“是了,念卿你初来乍到,身边正缺个伺候的人,他既是军营里出来的,想必用着比小丫头们更顺手吧。”
“我有手有脚,尚不需要别人伺候。只不过这小子本领实在不济,上了战场也是白白丧命,我总不能由着他去送死吧。”沈思不满地扫了晋王一眼,又对金葫芦说道,“跟着我暂且学点防身的本事吧,即便将来不能建功立业扬名于世,起码可以自保,也不会再饿肚子了。”
金葫芦傻呆呆愣怔片刻,忙不迭磕头道:“多谢沈将军!多谢沈将军!”
晋王在一旁看着不禁莞尔:沈小五儿原来有这号怪癖,喜欢捡东西,先是小狐狸,再是金葫芦,三年五载下来,也不知要往自家王府塞进多少古怪家伙,想来过不多久,就要换个更大些的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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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晋王府,等沈思安顿好金葫芦,晚膳也送过来了。
沈思毫不客气,往桌前一坐端起碗来就吃。半碗饭下肚,见金葫芦还傻站在边上,他不解地指了指对面盛满热饭的大碗:“怎么,等我请你入座吗?傻小子,话说头里,我吃得快,饭量又大,你不赶紧抢,往后只有饿肚子的份儿了。”
金葫芦慢慢挪到椅子旁,要坐又有些不敢,见沈思一个人在那大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他忍不住吞了一嗓子涎水,试着坐在了椅子边缘,查看着沈思神色未有变化,这才闷头往嘴里扒拉起饭来。沈思随手夹起一筷子菜送到他碗里,边吃边数落道:“长成一副鸡雏相儿,拿什么上阵杀敌?男儿大丈夫连自己都顾不好,还怎么去保家卫国呢。”
金葫芦闻言,也学着沈思的模样大口吞咽起来。不想嘴里塞得太满,来不及嚼,饭菜全都堵在了喉咙口,噎得他差点没背过气去。沈思忍着笑将杯子推到他面前,这次金葫芦学聪明了,先闻过确认里头是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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