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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那天,徐阵把初徵心送进小区就走了,她洗了一把澡,打开电脑处理了一下事情,等到躺在床上的时候,忽然想起对方。
寂静而立,俊俏的眉眼,白衣黑裤,在幽暗的霓虹中反而变得格外醒目。
她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又说不上究竟是为什么。
随后,想起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种种,也想到在澄昌市的时候,被徐阵催眠醒来,那个短暂却意外的拥抱,他并不是很壮实,但他的胸膛比她想象的还要沉稳有力。
后来,也就睡着了。
……
五月的时候,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大领导安排他们这些医生分批去参加为期三天的“疗休养”活动,也算是为数不多的员工福利之一。
虽然还在实习,但初徵心也被安排在内,曹主任对她的情况有些了解,就跟她说,可以带上家里的小皮一起去河边,度假小屋能野营、吃烧烤,小男孩是最喜欢的。
初徵心提前去他的小姨家把小萌娃接回来,费小皮只要有的玩就最开心,抱着姐姐啃了好几口。
到了出发的周五早上,大家在指定的上车地点集合,一辆小巴士载他们这一小批的人也已经足够了。章蓉蓉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在车门口冲她低声说:“这次可好了,把我们和‘小公举’安排在一起。”
初徵心闻言向车上看去,只见靠窗坐着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妆容精致,那是马院长的女儿马咏芹,她和初徵心是同一届的校友,只是两人没怎么交集。
据说,马院长是希望女儿出国深造,读个什么经济学,但女儿偏偏就喜欢那身医生的白大褂。虽然马院长不同意,但马咏芹特别有主见,他也没辙。
在精神卫生中心实习一段时间以后,马咏芹嫌弃这份工作又脏又累,干了一阵子受不了,就跑去其他大医院了。
初徵心也不觉得和她一起度假有什么扫兴,反正只要带着小皮好好放松一次就行了,她给人的印象一向很安静,所以马咏芹想必也根本不怎么记得她。
车子上了高架,再开到国道,因为已经过了节假日,道路还算是畅通。初徵心除了与章蓉蓉比较熟悉,路上也与其他几人聊了几句。
这其中,令人觉得最沉默寡言的应该是马咏芹的男朋友了,他戴着鸭舌帽,穿一套灰色的运动衫,除了在女友耳边低语,体贴地端茶送水、照顾周道外,与他们没有多余的交流。
这种性格倒让她想起那个同样不喜欢说废话的徐专家,人也很高,偏瘦。只是这个男人皮肤要黑一些,好像是单眼皮,乍一看平凡无奇,与总是打扮的光鲜亮丽的马咏芹相比,显得有些不般配。
费小皮应该是所有人里最开心的一个,现在他也不缠着姐姐,而是跑去找年轻的叔叔,他们一起出行里有位叫洛庚的年轻男医生眉目清秀,还三十不到,但行事谨慎,好像平时就挺喜欢小孩子。
单身的章蓉蓉起先对他有点意思,可惜几次三番的暗示人家都不为所动,她也只好歇脚了。
“你家这只小东西,真是‘神助攻’,以后你看上哪个男人,让他替你去勾搭就行了。”
“他闯祸的时候比听话的时候要多,我可不指望。”
身材微胖的马院长,平时在他们面前就表现的很和善,看费小皮与洛庚这么投缘,也颇有意味地说:“小洛,我说你也不小了,成家立业的事应该考虑起来了。”
说着,又指了指车上的各位:“你看这次一起出来的都是单身小姑娘,章蓉蓉、初徵心……我看都很好啊,哪个差了?你这机会很多啊……”
众人都笑起来,男医生洛庚面子薄,立刻就微红了脸,说:“马院长你就不要开我玩笑了,我们医院都是女中豪杰,哪里看得上我啊……”
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客套话,在这么插科打诨中,几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过去了。
下午,一行人抵达生态旅游区的林中木屋,他们住的地方附近风景十分典雅,河水碧波荡漾、蜿蜒曲回,山林连绵秀丽,纯木结构的屋子极具特色。
分好房间,各自在餐厅吃了晚饭,初徵心打算回房里休息一会,洛庚牵着费小皮走过来,对她说:“我带小皮去我房里玩一会。”
“洛叔叔说可以陪我一起打游戏。”
费小皮是个小人精,就算对初次见面的大人抱着戒心,但只要能陪他玩耍的,他都会表现出似乎喜欢对方的模样。
初徵心忍俊不禁,揉了揉他的脸:“你去玩吧,别太烦洛叔叔,知道吗?”
……
不知怎么的,那晚初徵心失眠了。
清晨五点多的时候,她看小皮睡得熟,独自开门来到大堂外面。屋外空气很新鲜,随处都有鸟鸣,林区苍翠欲滴,有一条河流在小木屋不远处。
她有了想要散步的兴致,朝着山川交错前的河水走去,满目都是大自然的美妙之境,忽然,河边的一个人引起她的注意。
那人穿着浅色的长袖长裤,坐在河边的一个画框前,潜心地画着风景。初徵心走近一段距离,这才发现对方就是马咏芹的男朋友,她记得好像姓安。
既然都已经来了,她觉得出于友好也该与他打个招呼,就轻声走到那人身边,直到对方抬头看她,她才笑着说:“听马咏芹说你是自己创业的,没想到画画也这么棒。”
初徵心不是很懂画画,然而,她第一眼也被对方的素描所吸引了,眼前的山水和这男人所画的山水,总有一种不同的味道,他的更深邃、更多元,画作中似乎有暗光,那些野草芬芳也变成了一层薄而优美的影子。
那人的一双黑眸有些慵懒与淡漠,起先,她以为他是气质温良,没想到却是颇有才华,都说搞艺术的有种神秘感,难怪像马咏芹这样的大小姐也会被他吸引了。
安辛以看了她一眼,既不过分热情,也不是太冷漠,点点头说:“你也很早。画画只是我的兴趣,这里风景好,我不想浪费任何美好的事物。”
“确实,所以古人才说,莫负好时光。”
她在一旁深深吸了几口这里的空气,想要把这里的一幕幕都印入眼底,安辛以又转头看了一眼,正好望见她白瓷似得脸,眼睛却是灵动翻飞,鼻子小而挺,很有感染力。
生怕打扰对方作画的雅兴,初徵心微笑着,跟他道了别。
回头的时候,看见对方依然入定似得坐在河边,身影像被清晨的薄雾笼起了一层纱。
七点多,初徵心回房把费小皮给喊起来,他连打了好几个哈欠,被她拖到洗手间,帮他挤好牙膏,才乖乖地刷牙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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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那天,徐阵把初徵心送进小区就走了,她洗了一把澡,打开电脑处理了一下事情,等到躺在床上的时候,忽然想起对方。
寂静而立,俊俏的眉眼,白衣黑裤,在幽暗的霓虹中反而变得格外醒目。
她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又说不上究竟是为什么。
随后,想起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种种,也想到在澄昌市的时候,被徐阵催眠醒来,那个短暂却意外的拥抱,他并不是很壮实,但他的胸膛比她想象的还要沉稳有力。
后来,也就睡着了。
……
五月的时候,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大领导安排他们这些医生分批去参加为期三天的“疗休养”活动,也算是为数不多的员工福利之一。
虽然还在实习,但初徵心也被安排在内,曹主任对她的情况有些了解,就跟她说,可以带上家里的小皮一起去河边,度假小屋能野营、吃烧烤,小男孩是最喜欢的。
初徵心提前去他的小姨家把小萌娃接回来,费小皮只要有的玩就最开心,抱着姐姐啃了好几口。
到了出发的周五早上,大家在指定的上车地点集合,一辆小巴士载他们这一小批的人也已经足够了。章蓉蓉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在车门口冲她低声说:“这次可好了,把我们和‘小公举’安排在一起。”
初徵心闻言向车上看去,只见靠窗坐着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妆容精致,那是马院长的女儿马咏芹,她和初徵心是同一届的校友,只是两人没怎么交集。
据说,马院长是希望女儿出国深造,读个什么经济学,但女儿偏偏就喜欢那身医生的白大褂。虽然马院长不同意,但马咏芹特别有主见,他也没辙。
在精神卫生中心实习一段时间以后,马咏芹嫌弃这份工作又脏又累,干了一阵子受不了,就跑去其他大医院了。
初徵心也不觉得和她一起度假有什么扫兴,反正只要带着小皮好好放松一次就行了,她给人的印象一向很安静,所以马咏芹想必也根本不怎么记得她。
车子上了高架,再开到国道,因为已经过了节假日,道路还算是畅通。初徵心除了与章蓉蓉比较熟悉,路上也与其他几人聊了几句。
这其中,令人觉得最沉默寡言的应该是马咏芹的男朋友了,他戴着鸭舌帽,穿一套灰色的运动衫,除了在女友耳边低语,体贴地端茶送水、照顾周道外,与他们没有多余的交流。
这种性格倒让她想起那个同样不喜欢说废话的徐专家,人也很高,偏瘦。只是这个男人皮肤要黑一些,好像是单眼皮,乍一看平凡无奇,与总是打扮的光鲜亮丽的马咏芹相比,显得有些不般配。
费小皮应该是所有人里最开心的一个,现在他也不缠着姐姐,而是跑去找年轻的叔叔,他们一起出行里有位叫洛庚的年轻男医生眉目清秀,还三十不到,但行事谨慎,好像平时就挺喜欢小孩子。
单身的章蓉蓉起先对他有点意思,可惜几次三番的暗示人家都不为所动,她也只好歇脚了。
“你家这只小东西,真是‘神助攻’,以后你看上哪个男人,让他替你去勾搭就行了。”
“他闯祸的时候比听话的时候要多,我可不指望。”
身材微胖的马院长,平时在他们面前就表现的很和善,看费小皮与洛庚这么投缘,也颇有意味地说:“小洛,我说你也不小了,成家立业的事应该考虑起来了。”
说着,又指了指车上的各位:“你看这次一起出来的都是单身小姑娘,章蓉蓉、初徵心……我看都很好啊,哪个差了?你这机会很多啊……”
众人都笑起来,男医生洛庚面子薄,立刻就微红了脸,说:“马院长你就不要开我玩笑了,我们医院都是女中豪杰,哪里看得上我啊……”
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客套话,在这么插科打诨中,几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过去了。
下午,一行人抵达生态旅游区的林中木屋,他们住的地方附近风景十分典雅,河水碧波荡漾、蜿蜒曲回,山林连绵秀丽,纯木结构的屋子极具特色。
分好房间,各自在餐厅吃了晚饭,初徵心打算回房里休息一会,洛庚牵着费小皮走过来,对她说:“我带小皮去我房里玩一会。”
“洛叔叔说可以陪我一起打游戏。”
费小皮是个小人精,就算对初次见面的大人抱着戒心,但只要能陪他玩耍的,他都会表现出似乎喜欢对方的模样。
初徵心忍俊不禁,揉了揉他的脸:“你去玩吧,别太烦洛叔叔,知道吗?”
……
不知怎么的,那晚初徵心失眠了。
清晨五点多的时候,她看小皮睡得熟,独自开门来到大堂外面。屋外空气很新鲜,随处都有鸟鸣,林区苍翠欲滴,有一条河流在小木屋不远处。
她有了想要散步的兴致,朝着山川交错前的河水走去,满目都是大自然的美妙之境,忽然,河边的一个人引起她的注意。
那人穿着浅色的长袖长裤,坐在河边的一个画框前,潜心地画着风景。初徵心走近一段距离,这才发现对方就是马咏芹的男朋友,她记得好像姓安。
既然都已经来了,她觉得出于友好也该与他打个招呼,就轻声走到那人身边,直到对方抬头看她,她才笑着说:“听马咏芹说你是自己创业的,没想到画画也这么棒。”
初徵心不是很懂画画,然而,她第一眼也被对方的素描所吸引了,眼前的山水和这男人所画的山水,总有一种不同的味道,他的更深邃、更多元,画作中似乎有暗光,那些野草芬芳也变成了一层薄而优美的影子。
那人的一双黑眸有些慵懒与淡漠,起先,她以为他是气质温良,没想到却是颇有才华,都说搞艺术的有种神秘感,难怪像马咏芹这样的大小姐也会被他吸引了。
安辛以看了她一眼,既不过分热情,也不是太冷漠,点点头说:“你也很早。画画只是我的兴趣,这里风景好,我不想浪费任何美好的事物。”
“确实,所以古人才说,莫负好时光。”
她在一旁深深吸了几口这里的空气,想要把这里的一幕幕都印入眼底,安辛以又转头看了一眼,正好望见她白瓷似得脸,眼睛却是灵动翻飞,鼻子小而挺,很有感染力。
生怕打扰对方作画的雅兴,初徵心微笑着,跟他道了别。
回头的时候,看见对方依然入定似得坐在河边,身影像被清晨的薄雾笼起了一层纱。
七点多,初徵心回房把费小皮给喊起来,他连打了好几个哈欠,被她拖到洗手间,帮他挤好牙膏,才乖乖地刷牙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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