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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闹。直系长辈还是有所顾忌的,表兄弟却不吃那一套,理所当然地成为主力军,不论轻重便闹将开来,最疯的甚至将新人衣服扒光捆成一团,听窗根儿、往床上撒麦糠、强迫新人当众亲嘴儿都是小儿科了。白事则不同。丧礼很庄重,哭是最重要的。出棺之日,孝子披麻戴孝,手擎长幡,在娘亲爷老子棺前摔了老盆,便一路引领着送葬的队伍前往墓地,孝女则跟在棺后一路长哭,泪如滂沱,哭背过气儿去的大有人在。村人也都不自觉地红了眼睛。这里需讲一讲抬棺的汉子,他们是最吃苦的一群,皆是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十六人用圆杠抬起老沉的一件棺木,行走起来颇为吃力,却无人偷懒耍滑,都是拼了命地强撑。到得墓地,要围着墓穴快跑三圈,这时有力气单薄点的被拖倒了也忍着疼一骨碌跃起来跟上。
红白喜事略有不同的是,婚礼是新人进了洞房开闹,而白事是老人入土为安。生者为小,死者为大,一抔黄土掩了恩恩怨怨事事非非,众人便抹尽了泪,各自散去了。日子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
在这块土地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复印件一样地刻板,似乎了无生机。然而在这块土地上生长着的动物植物却以其旺盛的精力书写着故事的不同版本。小村鸡鸭成群,野地放养,与野物混杂一处,间或有一二走失,村人便笑骂一声:黄大仙又馋喽。村人称黄鼠狼为“黄大仙”是尊敬之意,也有惧怕之心。黄鼠狼一般不伤家禽,残冬腊月无处觅食时才会行偷盗之事,平常是代行猫职的。村人以其有神性,便敬畏三分。
记忆中曾有一件事情至今费解。大概是我六岁时的一个冬日,我与外祖同眠,晨光微露时,我被一泡老尿憋醒,坐起身来,恍惚间看见一只黄鼠狼伏在外祖胸口,以嘴遥对着外祖的嘴,作吞吐状,惊吓之间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却已不见黄鼠狼踪影,忙叫醒外祖。外祖甚奇,他平日里起得最早,那天却睡得沉。后来,听老辈人说“黄大仙”是来为外祖接气的,大意是外祖呼吸不畅,有生命之尤“黄大仙”便前来施救了。也有人说“黄大仙”是吸人元气以化成精。说法不一,皆无从考证,然而自此黄鼠狼在我眼中便多了些神秘。外祖今仍健在,我心堪慰。
村子四围多草木,野物众多,常有村人自制火枪,纵狗撵猎,野兔、野鸡、野鸭却生生不息,常混迹家禽家畜之列争食。我时常肩了猎袋,跟老猎手一起出猎,夜深风高不知寒,乐得忘乎所以,且每每收获颇丰,回村与邻里置酒相庆。炉火烘暖的夜晚,酒醇肉香,情浓意长,日子一片温馨。
不仅野兔之类,间或也有狐狼出没,却不敢进庄,盖因村内多狗,凶悍非常,每有敌情,一呼百应,狗王率众而出,守住坝头,大有一夫当关之势,并着众狗四散搜寻,似通兵法。曾有一匹孤狼因冬雪蔽野无处觅食,贸然入村,遭众狗利齿围攻,横尸当场。小村于是年岁平安,夜夜祥和。
狗是村人最忠实的伙伴,却也有闹心之时。每至发情季节,众狗便色心大起,燥热难耐,不思护院看家,四野追逐打斗,夜夜吠声不绝。得偿所愿者洋洋得意,失意者凄声哀嚎,有遭难伤重者当场死去,部分意志不坚者便失了心智,沦为疯狗,逢人畜必以利齿相向。村人最惮此物,遂携了杠子,四处围堵痛击,必置之死地。有一年,三外祖家的花狗疯了,在众人围堵之下,竟越墙而去,纵身飞越三丈围沟逃往荒野。所谓狗急跳墙也。但最终它仍未能逃过灭顶之灾。三外祖念及旧情,剥其皮钉于壁上,以示哀矜。我见过那张狗皮,毛色鲜亮,长约五尺,体型硕大,可见生前之凶猛剽悍。
狗性如此,焉能有盗?小村夜不闭户,围沟水塘所养鱼虾也无人私自捞捕,各人皆守本分,心灯自明。
植物是构成小村的另一重要元素,除麦禾豆菽等农作物外,野生草木种类也颇繁杂。我常挎了柳条编就的篮子,掂了木柄小铲,随小伙伴同去剜草。草有多类,荠菜、灰灰菜、马齿苋、老鸹苗等人亦可食,荒年代粮,丰年调味。那时,村人通常将野菜洗净焯水晾干,用作包子馅儿,或以麻油辣酱拌了佐餐。说实话,我是不喜食的,如今,城里菜市却有得卖了,且贵比珍馐。然而我们所剜的草通常是以扒根草、各巴莛莛等为主的,小村地处土岗,地势起伏,无宽道,难行大车,田地多以牛耕,这些草是用来作牛料的。
说起野生植物,地皮不得不提。地皮呈黑褐色,形薄且软,伏于地表潮湿处,貌不惊人,睛天难见其踪,每至雨后,便纷纷涌出,铺展开来,随手可拾。村中有墓地,坟茔比肩而立,那里便是拾地皮的好去处。地皮味似木耳,少脆多绵,入口滑腻,晒干入馅别有风味。读书后,方知其属地衣类,村人以其形似皮且覆于地表,称其为地皮,生动至极。
地皮是村人的形象代言,沉默无争,内敛平和,温润柔软,精力旺盛,有着黄土的特性。村人亦是如此,一辈辈木讷憨厚地走下来,与黄土亲近,以天雨为养,自然而然,生生不息。正如地皮,你以为将之捡拾尽了,一场雨后,便又满野生机。
离开故乡数年,心下时常牵挂,每每回想起来,便是一片黄土之上的一张张木讷的脸,皱纹如雨后的土岗,沟壑纵横。故乡是无言的,在沉默中却挡不住变迁,即便它曾努力地拒绝过时代的脚步踏上它的领地,却已无能为力。村人的孩子纷纷出走,走向城市,以另一种姿势和步伐行走并耕种,一样地春种秋收,只是少了稻草和着牛粪的气息和夜晚群起的狗吠喧嚷。
透过车窗,那一抹青灰色的村庄,像一块潮湿的苔藓伏在地皮之上,安静得如同迟暮的老人,闭着眼睛晒着冬阳。除了田野上隐约可见的绿,再没有任何色彩的跳跃,所有的树都落尽了叶子,干枯的枝桠直而且瘦,努力地撑起青灰色的天,等待春的开始。在天空之下,我的村庄安静地睡着,在它身后,一幢幢红砖楼房慢慢崛起,悄无声息却步步紧逼,吞噬着我旧有的故乡印象。这让我欣喜,却也让我伤感。十年后,我还能找到我的故乡和村庄吗?
故乡印象成为一帧底片,在岁月里安静地老去,却固执地保留清晰。
我们寻找故乡,而我们没有故乡,只有向往。
都可以闹。直系长辈还是有所顾忌的,表兄弟却不吃那一套,理所当然地成为主力军,不论轻重便闹将开来,最疯的甚至将新人衣服扒光捆成一团,听窗根儿、往床上撒麦糠、强迫新人当众亲嘴儿都是小儿科了。白事则不同。丧礼很庄重,哭是最重要的。出棺之日,孝子披麻戴孝,手擎长幡,在娘亲爷老子棺前摔了老盆,便一路引领着送葬的队伍前往墓地,孝女则跟在棺后一路长哭,泪如滂沱,哭背过气儿去的大有人在。村人也都不自觉地红了眼睛。这里需讲一讲抬棺的汉子,他们是最吃苦的一群,皆是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十六人用圆杠抬起老沉的一件棺木,行走起来颇为吃力,却无人偷懒耍滑,都是拼了命地强撑。到得墓地,要围着墓穴快跑三圈,这时有力气单薄点的被拖倒了也忍着疼一骨碌跃起来跟上。
红白喜事略有不同的是,婚礼是新人进了洞房开闹,而白事是老人入土为安。生者为小,死者为大,一抔黄土掩了恩恩怨怨事事非非,众人便抹尽了泪,各自散去了。日子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
在这块土地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昨天的故事,复印件一样地刻板,似乎了无生机。然而在这块土地上生长着的动物植物却以其旺盛的精力书写着故事的不同版本。小村鸡鸭成群,野地放养,与野物混杂一处,间或有一二走失,村人便笑骂一声:黄大仙又馋喽。村人称黄鼠狼为“黄大仙”是尊敬之意,也有惧怕之心。黄鼠狼一般不伤家禽,残冬腊月无处觅食时才会行偷盗之事,平常是代行猫职的。村人以其有神性,便敬畏三分。
记忆中曾有一件事情至今费解。大概是我六岁时的一个冬日,我与外祖同眠,晨光微露时,我被一泡老尿憋醒,坐起身来,恍惚间看见一只黄鼠狼伏在外祖胸口,以嘴遥对着外祖的嘴,作吞吐状,惊吓之间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却已不见黄鼠狼踪影,忙叫醒外祖。外祖甚奇,他平日里起得最早,那天却睡得沉。后来,听老辈人说“黄大仙”是来为外祖接气的,大意是外祖呼吸不畅,有生命之尤“黄大仙”便前来施救了。也有人说“黄大仙”是吸人元气以化成精。说法不一,皆无从考证,然而自此黄鼠狼在我眼中便多了些神秘。外祖今仍健在,我心堪慰。
村子四围多草木,野物众多,常有村人自制火枪,纵狗撵猎,野兔、野鸡、野鸭却生生不息,常混迹家禽家畜之列争食。我时常肩了猎袋,跟老猎手一起出猎,夜深风高不知寒,乐得忘乎所以,且每每收获颇丰,回村与邻里置酒相庆。炉火烘暖的夜晚,酒醇肉香,情浓意长,日子一片温馨。
不仅野兔之类,间或也有狐狼出没,却不敢进庄,盖因村内多狗,凶悍非常,每有敌情,一呼百应,狗王率众而出,守住坝头,大有一夫当关之势,并着众狗四散搜寻,似通兵法。曾有一匹孤狼因冬雪蔽野无处觅食,贸然入村,遭众狗利齿围攻,横尸当场。小村于是年岁平安,夜夜祥和。
狗是村人最忠实的伙伴,却也有闹心之时。每至发情季节,众狗便色心大起,燥热难耐,不思护院看家,四野追逐打斗,夜夜吠声不绝。得偿所愿者洋洋得意,失意者凄声哀嚎,有遭难伤重者当场死去,部分意志不坚者便失了心智,沦为疯狗,逢人畜必以利齿相向。村人最惮此物,遂携了杠子,四处围堵痛击,必置之死地。有一年,三外祖家的花狗疯了,在众人围堵之下,竟越墙而去,纵身飞越三丈围沟逃往荒野。所谓狗急跳墙也。但最终它仍未能逃过灭顶之灾。三外祖念及旧情,剥其皮钉于壁上,以示哀矜。我见过那张狗皮,毛色鲜亮,长约五尺,体型硕大,可见生前之凶猛剽悍。
狗性如此,焉能有盗?小村夜不闭户,围沟水塘所养鱼虾也无人私自捞捕,各人皆守本分,心灯自明。
植物是构成小村的另一重要元素,除麦禾豆菽等农作物外,野生草木种类也颇繁杂。我常挎了柳条编就的篮子,掂了木柄小铲,随小伙伴同去剜草。草有多类,荠菜、灰灰菜、马齿苋、老鸹苗等人亦可食,荒年代粮,丰年调味。那时,村人通常将野菜洗净焯水晾干,用作包子馅儿,或以麻油辣酱拌了佐餐。说实话,我是不喜食的,如今,城里菜市却有得卖了,且贵比珍馐。然而我们所剜的草通常是以扒根草、各巴莛莛等为主的,小村地处土岗,地势起伏,无宽道,难行大车,田地多以牛耕,这些草是用来作牛料的。
说起野生植物,地皮不得不提。地皮呈黑褐色,形薄且软,伏于地表潮湿处,貌不惊人,睛天难见其踪,每至雨后,便纷纷涌出,铺展开来,随手可拾。村中有墓地,坟茔比肩而立,那里便是拾地皮的好去处。地皮味似木耳,少脆多绵,入口滑腻,晒干入馅别有风味。读书后,方知其属地衣类,村人以其形似皮且覆于地表,称其为地皮,生动至极。
地皮是村人的形象代言,沉默无争,内敛平和,温润柔软,精力旺盛,有着黄土的特性。村人亦是如此,一辈辈木讷憨厚地走下来,与黄土亲近,以天雨为养,自然而然,生生不息。正如地皮,你以为将之捡拾尽了,一场雨后,便又满野生机。
离开故乡数年,心下时常牵挂,每每回想起来,便是一片黄土之上的一张张木讷的脸,皱纹如雨后的土岗,沟壑纵横。故乡是无言的,在沉默中却挡不住变迁,即便它曾努力地拒绝过时代的脚步踏上它的领地,却已无能为力。村人的孩子纷纷出走,走向城市,以另一种姿势和步伐行走并耕种,一样地春种秋收,只是少了稻草和着牛粪的气息和夜晚群起的狗吠喧嚷。
透过车窗,那一抹青灰色的村庄,像一块潮湿的苔藓伏在地皮之上,安静得如同迟暮的老人,闭着眼睛晒着冬阳。除了田野上隐约可见的绿,再没有任何色彩的跳跃,所有的树都落尽了叶子,干枯的枝桠直而且瘦,努力地撑起青灰色的天,等待春的开始。在天空之下,我的村庄安静地睡着,在它身后,一幢幢红砖楼房慢慢崛起,悄无声息却步步紧逼,吞噬着我旧有的故乡印象。这让我欣喜,却也让我伤感。十年后,我还能找到我的故乡和村庄吗?
故乡印象成为一帧底片,在岁月里安静地老去,却固执地保留清晰。
我们寻找故乡,而我们没有故乡,只有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