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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先嘱咐你一声,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你之前都做过的,老板晚上有饭局,要招待几位贵客,你晚上好好打扮一下,陪着过去。”
这是让她去陪酒。
盛潮汐噎住,半晌没回应,钟姐的脸渐渐冷下来,低声说:“潮汐,不是钟姐说你,你有时候就是太死性了,这些事又不是第一次做,还有什么可害羞的?就是陪客户吃个饭,你就算去坐办公室,当白领,也免不得要陪客户吃饭应酬吧?人家又不会真的把你怎么样,做得好还会给你赏钱,你怕什么?这种好差事,玲玲她们几个想去老板还不带呢。”
盛潮汐还是非常反感,她转开头说:“钟姐,我最近不太舒服,晚上想好好休息。”
钟姐彻底冷了脸,语气警告道:“盛潮汐,这不是在跟你商量,只是通知你。当然了,够胆量的话你也可以不去,但你不要忘了,你欠了老板多少钱。”
盛潮汐的工作,明面上看着光鲜,只要拍拍照就可以了,但拍照也是个技术活,做内衣模特的,除了最重要的位置,基本全都被人看遍了,虽说模特大多如此,但心里仍然很不是滋味。
时至如今,想想那笔还未还清的债务,她吸了吸鼻子,强迫自己露出一个笑容。
“我知道了钟姐,你放心,我会准时到的。”
钟姐这才露出笑容,拍了拍她的肩膀说:“这就对了,你乖一点,以后的工作机会就会更多,不要钻牛角尖,你毕竟和别人不一样,老板总会多给你一点机会。”
盛潮汐麻木地笑了笑,低声说:“钟姐,如果走捷径需要用爬的,那我宁愿不走。”
钟姐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意味深长地注视他几秒,转身离开。
她目送对方走了之后,才独自离开摄影棚。
她走之前,看见门口有几个员工正在打扫卫生,嘴里念叨着:“程青青要来我们这拍照啊,她现在那么红,怎么不去更好的棚呢?”
另外一个人说:“谁知道呢,可能来这边方便吧,你把那擦干净了,咱们这难得来个腕儿,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加快脚步,盛潮汐走到了街口附近的公交站台,巴掌大的脸埋在围巾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烟熏妆十分扎眼,离远了不仔细看还以为谁给了她眼睛两拳呢。
程青青,这名字这几年真是听到的越来越多,两人的差距也越来越大了。
其实她们本来的差距就很大,她从来没法和她比,即便她们从小学开始就在一个班级,但人家完成了所有学业,而她只念到大二就不得不辍学工作了。
从小到大,她都是别人口中“程青青的小丫鬟”,上学的时候她替她背书包,替她开车门,程青青穿着漂亮的裙子,她穿着对方几年前剩下的旧衣服,那时候她每年生日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和妹妹一样有一件属于自己的漂亮裙子。
可惜了,这么多年过去,她已经快要三十岁,却还没有实现这个愿望。过去是买不起,没钱,现在仍然是因为穷,舍不得花钱,身上的衣服还是几年前买的。
也许有很多人都只知道她是程青青的跟班、丫鬟,永远站在程青青光影后面的角落里无人问津,却又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她们虽然不是一个姓氏,却是名副其实的姐妹。
只是,同父不同母,命就不一样。
第二章
盛潮汐很少回家。
今天不知为什么,大概是听见了程青青的消息,她决定回家看看。
当然,那个所谓的家也只剩下她的亲生母亲还在守着。
她家在江城老城区一个很偏僻的巷子,房屋老旧,人鱼混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房租便宜。
盛潮汐踏进家门,里面正传出哭闹声,她脚步一顿,立刻转身就跑。
“盛潮汐!”
后面有男人在叫她,她加快脚步,最后变成了跑,就像身后是恶魔要吃了她一样。
她拼尽全力离开,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看见那人的脸就会忍不住腿软。
她在路边恰好看见一辆出租车,赶忙上前拉开车门坐上去,快速说了地址,车子扬长而去。
追逐她的男人看上去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几岁,满脸的戾气,见她打车跑了,也不再追,站在原地急促地喘着气。
盛潮汐坐在车后座上,鼓起勇气朝后看了一眼,已经看不到那人的身影了,其实她都没看见他的模样,但对方的声音和长相,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怎么回来了?是钱花完了吗?
想起七年前的导致她变成如今这样的一切,盛潮汐将脸埋在了手中,努力克制着情绪。
片刻,她放下手,重新抬起头,从背包里拿出化妆棉,擦掉因为哭而彻底花掉的妆容,眼睛一圈一圈的黑,已经看不出本来面貌,泪水混着黑色的眼影流下来,怪吓人的。
其实这样也挺好,虽然丑,至少可以让人看不出她真实的脸,就像戴着一副面具,无论怎样的嘲笑,都不是对着她本来的样子。
回到出租房,她将昨晚剩下的粥热了热吃了一碗,胃里稍稍舒服了一些,便去彻底卸了妆,回到床上,抱起被子里的小猫咪,摸了摸它的头。
它醒过来,很温顺地在她手上蹭了蹭,看样子还不饿。她低头看了一眼床边的猫碗,里面的猫粮少了一些,它懂得自己去吃猫粮,不让她担心,真的很好。
记得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它蜷缩在角落里,身上血迹斑斑,可怜极了,寒风不断地吹在它身上,它几乎就要冻死了。
路边有路过的人,大概也会可怜它,可它缺了一只眼睛,走近看一下,就觉得很吓人,就算想帮帮它,也望而却步。
盛潮汐下班回家时路过那里,看见了它,便把它带回了家,一养就是两年。
她低头摩挲着它的毛发,它不断地往她怀里钻,喵喵叫着,显得十分依赖。
她想,这就是她会养它的原因,它和她太像了,即便只是个动物,却很懂得如何照顾自己,不给主人添麻烦,活得小心翼翼,唯唯诺诺,每次她带着糟糕的心情回来看见它,就会变得心情很好,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它很需要她。
蒙上被子,将自己与外界隔绝开,一人一猫,就这么开始补眠了。
晚上七点的时候,手机准时响起,她掀开被子,拿起手机看了看,是钟姐的短信。
她发来了酒店地址和房间号,并要求她半个小时内赶到。
就是先嘱咐你一声,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你之前都做过的,老板晚上有饭局,要招待几位贵客,你晚上好好打扮一下,陪着过去。”
这是让她去陪酒。
盛潮汐噎住,半晌没回应,钟姐的脸渐渐冷下来,低声说:“潮汐,不是钟姐说你,你有时候就是太死性了,这些事又不是第一次做,还有什么可害羞的?就是陪客户吃个饭,你就算去坐办公室,当白领,也免不得要陪客户吃饭应酬吧?人家又不会真的把你怎么样,做得好还会给你赏钱,你怕什么?这种好差事,玲玲她们几个想去老板还不带呢。”
盛潮汐还是非常反感,她转开头说:“钟姐,我最近不太舒服,晚上想好好休息。”
钟姐彻底冷了脸,语气警告道:“盛潮汐,这不是在跟你商量,只是通知你。当然了,够胆量的话你也可以不去,但你不要忘了,你欠了老板多少钱。”
盛潮汐的工作,明面上看着光鲜,只要拍拍照就可以了,但拍照也是个技术活,做内衣模特的,除了最重要的位置,基本全都被人看遍了,虽说模特大多如此,但心里仍然很不是滋味。
时至如今,想想那笔还未还清的债务,她吸了吸鼻子,强迫自己露出一个笑容。
“我知道了钟姐,你放心,我会准时到的。”
钟姐这才露出笑容,拍了拍她的肩膀说:“这就对了,你乖一点,以后的工作机会就会更多,不要钻牛角尖,你毕竟和别人不一样,老板总会多给你一点机会。”
盛潮汐麻木地笑了笑,低声说:“钟姐,如果走捷径需要用爬的,那我宁愿不走。”
钟姐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意味深长地注视他几秒,转身离开。
她目送对方走了之后,才独自离开摄影棚。
她走之前,看见门口有几个员工正在打扫卫生,嘴里念叨着:“程青青要来我们这拍照啊,她现在那么红,怎么不去更好的棚呢?”
另外一个人说:“谁知道呢,可能来这边方便吧,你把那擦干净了,咱们这难得来个腕儿,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加快脚步,盛潮汐走到了街口附近的公交站台,巴掌大的脸埋在围巾里,只露出一双眼睛,烟熏妆十分扎眼,离远了不仔细看还以为谁给了她眼睛两拳呢。
程青青,这名字这几年真是听到的越来越多,两人的差距也越来越大了。
其实她们本来的差距就很大,她从来没法和她比,即便她们从小学开始就在一个班级,但人家完成了所有学业,而她只念到大二就不得不辍学工作了。
从小到大,她都是别人口中“程青青的小丫鬟”,上学的时候她替她背书包,替她开车门,程青青穿着漂亮的裙子,她穿着对方几年前剩下的旧衣服,那时候她每年生日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和妹妹一样有一件属于自己的漂亮裙子。
可惜了,这么多年过去,她已经快要三十岁,却还没有实现这个愿望。过去是买不起,没钱,现在仍然是因为穷,舍不得花钱,身上的衣服还是几年前买的。
也许有很多人都只知道她是程青青的跟班、丫鬟,永远站在程青青光影后面的角落里无人问津,却又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她们虽然不是一个姓氏,却是名副其实的姐妹。
只是,同父不同母,命就不一样。
第二章
盛潮汐很少回家。
今天不知为什么,大概是听见了程青青的消息,她决定回家看看。
当然,那个所谓的家也只剩下她的亲生母亲还在守着。
她家在江城老城区一个很偏僻的巷子,房屋老旧,人鱼混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房租便宜。
盛潮汐踏进家门,里面正传出哭闹声,她脚步一顿,立刻转身就跑。
“盛潮汐!”
后面有男人在叫她,她加快脚步,最后变成了跑,就像身后是恶魔要吃了她一样。
她拼尽全力离开,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看见那人的脸就会忍不住腿软。
她在路边恰好看见一辆出租车,赶忙上前拉开车门坐上去,快速说了地址,车子扬长而去。
追逐她的男人看上去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几岁,满脸的戾气,见她打车跑了,也不再追,站在原地急促地喘着气。
盛潮汐坐在车后座上,鼓起勇气朝后看了一眼,已经看不到那人的身影了,其实她都没看见他的模样,但对方的声音和长相,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他怎么回来了?是钱花完了吗?
想起七年前的导致她变成如今这样的一切,盛潮汐将脸埋在了手中,努力克制着情绪。
片刻,她放下手,重新抬起头,从背包里拿出化妆棉,擦掉因为哭而彻底花掉的妆容,眼睛一圈一圈的黑,已经看不出本来面貌,泪水混着黑色的眼影流下来,怪吓人的。
其实这样也挺好,虽然丑,至少可以让人看不出她真实的脸,就像戴着一副面具,无论怎样的嘲笑,都不是对着她本来的样子。
回到出租房,她将昨晚剩下的粥热了热吃了一碗,胃里稍稍舒服了一些,便去彻底卸了妆,回到床上,抱起被子里的小猫咪,摸了摸它的头。
它醒过来,很温顺地在她手上蹭了蹭,看样子还不饿。她低头看了一眼床边的猫碗,里面的猫粮少了一些,它懂得自己去吃猫粮,不让她担心,真的很好。
记得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它蜷缩在角落里,身上血迹斑斑,可怜极了,寒风不断地吹在它身上,它几乎就要冻死了。
路边有路过的人,大概也会可怜它,可它缺了一只眼睛,走近看一下,就觉得很吓人,就算想帮帮它,也望而却步。
盛潮汐下班回家时路过那里,看见了它,便把它带回了家,一养就是两年。
她低头摩挲着它的毛发,它不断地往她怀里钻,喵喵叫着,显得十分依赖。
她想,这就是她会养它的原因,它和她太像了,即便只是个动物,却很懂得如何照顾自己,不给主人添麻烦,活得小心翼翼,唯唯诺诺,每次她带着糟糕的心情回来看见它,就会变得心情很好,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它很需要她。
蒙上被子,将自己与外界隔绝开,一人一猫,就这么开始补眠了。
晚上七点的时候,手机准时响起,她掀开被子,拿起手机看了看,是钟姐的短信。
她发来了酒店地址和房间号,并要求她半个小时内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