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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根据郑晟的安排,红巾军给他们每人分发了七天的粮食,并准许他们带走自家的财物。盘石镇莫家的钱财和粮仓已足够红巾军使用,从这些乡民身上搜刮不了多少东西,还会落下一个坏名声,郑晟不做这样的蠢事。
傍晚时分,又有一批乡兵离开。
次日清晨,经过一夜长思,一大堆乡民大早早聚集在四边寨门前。辰时,王瑾和黄崇久下令开门放人。这群人走后,镇子里终于变得冷清下来。
半下午时分,郑晟一个人走上街道。两边一大半的店铺都关门了,能开店铺的都算是有点钱的人,要么在乱军中被杀死了,要么选择冒险离开。
他独自行走,毛三思跟在几十步外。
至少,现在红巾军在许多人眼里是地地道道的红巾贼。他在为南人的地位拼命,在大多数南人眼里,他是吓人的恶魔,比罗霄山里的彭山康名声好不了多少。这就是时候未到。朝廷可以不断的失败,而他如履薄冰,只要失败一次,很可能会万劫不复,谁知道周子旺的命运会不会降临到他头上。
前面有一家店铺开着门,郑晟走进去,原来是一家卖珠花、布巾的杂货店。店主是一个老头,正趴在柜台上往外瞄,见到郑晟立刻站起来。
“客人要买东西么?”
郑晟一身粗糙的布衣,有了月儿照料后,比从前干净了许多,但看上去不像是义军头目。老头丝毫不敢大意,恭谨的伺候。
柜台右边摆放了四五种颜色的布条,左边是五彩布扎成的花和几个带着锈迹的金属制珠花,黯淡无光。
没有什么好东西,郑晟走到布花前,心不在焉的看,“你怎么没走?”
老头站在他身侧,小心斟酌词语:“我老了,腿脚不便,走不了远门。”
这个理由骗不了郑晟。“可有比你更老的人都走了。”
“我年轻时候曾经逃过荒。出寨子的人带了七天粮食,不等七天,他们会从人变成禽兽。我老了,争不过他们,留在这里也许命会好一点。”老头很诚实。
郑晟笑了,这是一个聪明人,“你恨红巾军吗?”
“不!”老头瞬间做出反应,眼神里藏着警惕。
郑晟没想到会吓到他。他正准备离去,门口进来一个人。
“香主!”一声娇嗔,刺槐故意做出很夸张的表情,“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不能来吗?”郑晟见刺槐身穿劲装,腰上佩刀,看架势应该是刚从城墙头巡逻回来。
眼下盘石镇驻守兵马三成是护教武士,三成是从流民中新召的士卒,还有三成是刺槐的部下。出山以来。本营一直没有征战,刺槐清闲到现在,上战场很可能就是最危险的地方。
她蹬着皮靴走近:“你来买花啊?”她眼睛看向柜台上的布花,却用余光瞟向郑晟。“香主看来这么久,能帮我挑一朵吗?”她不是第一次在郑晟面前开这种玩笑,但这一次声音很小,似乎有一点羞怯。
屋子里光线很暗,只有一个老眼昏花的老头躲在角落里不敢说话。香主!他听到刺槐的叫声了,这个年轻人就是传闻中集神医与妖人与一身的郑晟吗?
话说出口后,刺槐心不在焉,按照以往的经验,郑晟应该果断的拒绝,摆出一副臭脸孔离去。这就像演戏,剧本已经写好了。
也许是屋子里的光线太暧昧了,也许是刺槐这次没有如从前表现的那么大胆。也许,……,只是命运之神的玩笑,郑晟已经转向大门方向的身体慢慢转回来。他在七八朵摆成一排的布花上扫了一眼,随手拿起一个布花,“这朵,你带这朵花最适合。”
然后,他伸手在怀里摸出一块铜钱,按在柜台上,“店主,这朵布花我买了,不要找钱。”
布花落到刺槐的手里,两只手轻轻相碰,旋即分开。郑晟转身,头也不回的往门外走去,这才是他行事风格。
刺槐拿着花,许久没动,也没说话。老头躲在一边,偷看刺槐的佩刀,也不敢出言惊醒这局面。
他那样的男人,怎么会知道那朵花适合我?刺槐低头偷笑,手里那朵布花像是一张笑脸,在与她对笑。她知道郑晟在骗人,可女人怎么会在乎那些话是真的,那些话是假的。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二十三年来,第一次这么开心。
那朵布花俗不可耐,被夹在刺槐的指缝中,郑晟甚至没看出它究竟有哪几种颜色。
离。根据郑晟的安排,红巾军给他们每人分发了七天的粮食,并准许他们带走自家的财物。盘石镇莫家的钱财和粮仓已足够红巾军使用,从这些乡民身上搜刮不了多少东西,还会落下一个坏名声,郑晟不做这样的蠢事。
傍晚时分,又有一批乡兵离开。
次日清晨,经过一夜长思,一大堆乡民大早早聚集在四边寨门前。辰时,王瑾和黄崇久下令开门放人。这群人走后,镇子里终于变得冷清下来。
半下午时分,郑晟一个人走上街道。两边一大半的店铺都关门了,能开店铺的都算是有点钱的人,要么在乱军中被杀死了,要么选择冒险离开。
他独自行走,毛三思跟在几十步外。
至少,现在红巾军在许多人眼里是地地道道的红巾贼。他在为南人的地位拼命,在大多数南人眼里,他是吓人的恶魔,比罗霄山里的彭山康名声好不了多少。这就是时候未到。朝廷可以不断的失败,而他如履薄冰,只要失败一次,很可能会万劫不复,谁知道周子旺的命运会不会降临到他头上。
前面有一家店铺开着门,郑晟走进去,原来是一家卖珠花、布巾的杂货店。店主是一个老头,正趴在柜台上往外瞄,见到郑晟立刻站起来。
“客人要买东西么?”
郑晟一身粗糙的布衣,有了月儿照料后,比从前干净了许多,但看上去不像是义军头目。老头丝毫不敢大意,恭谨的伺候。
柜台右边摆放了四五种颜色的布条,左边是五彩布扎成的花和几个带着锈迹的金属制珠花,黯淡无光。
没有什么好东西,郑晟走到布花前,心不在焉的看,“你怎么没走?”
老头站在他身侧,小心斟酌词语:“我老了,腿脚不便,走不了远门。”
这个理由骗不了郑晟。“可有比你更老的人都走了。”
“我年轻时候曾经逃过荒。出寨子的人带了七天粮食,不等七天,他们会从人变成禽兽。我老了,争不过他们,留在这里也许命会好一点。”老头很诚实。
郑晟笑了,这是一个聪明人,“你恨红巾军吗?”
“不!”老头瞬间做出反应,眼神里藏着警惕。
郑晟没想到会吓到他。他正准备离去,门口进来一个人。
“香主!”一声娇嗔,刺槐故意做出很夸张的表情,“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不能来吗?”郑晟见刺槐身穿劲装,腰上佩刀,看架势应该是刚从城墙头巡逻回来。
眼下盘石镇驻守兵马三成是护教武士,三成是从流民中新召的士卒,还有三成是刺槐的部下。出山以来。本营一直没有征战,刺槐清闲到现在,上战场很可能就是最危险的地方。
她蹬着皮靴走近:“你来买花啊?”她眼睛看向柜台上的布花,却用余光瞟向郑晟。“香主看来这么久,能帮我挑一朵吗?”她不是第一次在郑晟面前开这种玩笑,但这一次声音很小,似乎有一点羞怯。
屋子里光线很暗,只有一个老眼昏花的老头躲在角落里不敢说话。香主!他听到刺槐的叫声了,这个年轻人就是传闻中集神医与妖人与一身的郑晟吗?
话说出口后,刺槐心不在焉,按照以往的经验,郑晟应该果断的拒绝,摆出一副臭脸孔离去。这就像演戏,剧本已经写好了。
也许是屋子里的光线太暧昧了,也许是刺槐这次没有如从前表现的那么大胆。也许,……,只是命运之神的玩笑,郑晟已经转向大门方向的身体慢慢转回来。他在七八朵摆成一排的布花上扫了一眼,随手拿起一个布花,“这朵,你带这朵花最适合。”
然后,他伸手在怀里摸出一块铜钱,按在柜台上,“店主,这朵布花我买了,不要找钱。”
布花落到刺槐的手里,两只手轻轻相碰,旋即分开。郑晟转身,头也不回的往门外走去,这才是他行事风格。
刺槐拿着花,许久没动,也没说话。老头躲在一边,偷看刺槐的佩刀,也不敢出言惊醒这局面。
他那样的男人,怎么会知道那朵花适合我?刺槐低头偷笑,手里那朵布花像是一张笑脸,在与她对笑。她知道郑晟在骗人,可女人怎么会在乎那些话是真的,那些话是假的。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二十三年来,第一次这么开心。
那朵布花俗不可耐,被夹在刺槐的指缝中,郑晟甚至没看出它究竟有哪几种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