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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族并不视暴力为苦闷人生的解药,他们只是喜欢绽放青春。”
“所以他们利用机车的速度,超越着平凡,用荷尔蒙滋养生命,防止它在岁月中日渐枯萎。”
“愿暴走族的传奇,我们敬佩的李江流大哥一路走好。”
在急救室里,暴走族们眼含热泪,集体鞠躬向病床上的年轻人进行最后的告别。
“这是你们的悼词吗?还真够傻的。”年轻人慢慢合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
他并不害怕即将来临的黑暗,他只是惋惜将会因此消逝的回忆,他试图在最后的时间里抓住一些重要的人生片段,当做自己最后的陪伴。
然后他成功了,可还没来得及品味,就发现有些不对。
这些回忆是如此的陌生,像是属于另一个人的记忆。
这只是个开始。
随后,更多陌生的记忆变成了刀子,扎进脑壳,嵌入脑海,让他头痛欲裂,不断在记忆碎片中穿梭,慢慢重合,下一刻,他知道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有些好笑的是,这个人也叫李江流。
……
……
一股辛辣的药味传入鼻端,李江流睁开了眼,眼珠转动,他看到了所处的房间。
药炉烘着青色的墙壁驱赶着湿气,厚厚的布幔围在床的四周,将凉气挡在外面。
他笑了,因为他发现自己从一个病房穿越到了另一个病房。只是这个病房里没有********的小护士,只有一个穿着长袍的健壮老者。
老者很激动,褶皱里的尘埃都荡了出来,围着自己转了三圈,忽然掀开了布幔,向着外面大喊道:“少爷醒了!”
细碎的脚步声响起,一个面色娇美的妇人在碑女的簇拥下走了过来,探头看了李江流一眼后,眼神不经意间的闪过一丝阴郁,转而对身旁人笑了起来,“江流能睁眼了,快回去告诉老爷,免得他继续担心。”
“这半年来,有劳三娘挂念了。”李江流的语调很生硬,不是为了刻意表达某种情绪,他只是单纯的不适应这个世界的说话方式。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在场的人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妇人吃吃道:“你……你怎么。”她身边有个没城府的婢女,更是直接把话说了出来:“这二少爷不是个傻子吗?怎么能把话说流利了?”
“啪”妇人抽了她一耳光,“多嘴!以下犯上,该打。”
李江流暗中苦笑。
想他堂堂暴走族的传奇,街头小霸王李江流,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傻子身上。
这个身体以前的主人,在六岁前是正常人,六岁后却一病不起,成了一个傻子,在床上躺了十一年,半年前更是得了一场重病,连眼睛都睁不开,除了老管家秦伯和他的父亲,其他人对他没有丝毫关心,就当他死了。
他尽力压服重生后的喜悦,做出一副病怏怏的模样,下床起身,从犹在震惊的人群中穿过,走出大门来到院子里,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望着外面阳光灿烂的日子,他轻轻道:“开元大陆嘛?我来了。”
像是应答这个莫名之人,空中突然闪过一片阴霾,阳光在骤雨中摇曳着,拖出他孤寂的残影,片刻后是闪电、雷鸣,嘶吼的风,带着指甲般大的雨点拍击着他的身体。
“像是不太欢迎我呀……”他现在心情很好,也没兴趣和老天爷多做纠缠,就背着双手站在风雨中,感受着活着的乐趣。
这个世界无可奈何,只好接受了他的存在,收敛了脾气,重新还回一片阳光。
他厌恶屋中的药味,便迈步走了更远,将一片楼宇收入了眼眸。
鳞次栉比的院落,精巧通幽的园林,厚重古朴的山石旁边是有数尾鱼儿再游的池塘。
“这地方比庄园还要大呀……还真是会享受。”
脑袋依旧有点疼,但空气中的花香味让他感觉好些了,便看似随意的溜达着,和这副身体进行磨合。
在一根拴马石上,他压了压腿,尽量将萎缩的肌肉伸展开。
“看,那个傻子下床了。”几个婢女同他擦身而过,若无其事的看着他。
“起床又怎样,还不是那副傻样。”
对于有些人来说,如果自己不幸,那就需要找一个更不幸的人,她们说的神采飞扬,显然将嘲笑傻子当成了乐事。
当傻子有个唯一的好处,便是所有人都会把他当成空气,可以认真的当个看客。
类似这样的画面,之前这副身体的主人已不知道看过多少次,存在脑中的回忆让李江流对此有些厌倦。
从睁开眼后,他就没准备继续玩这无聊的游戏,所以他懒洋洋的走了过去,笑道:“我是你们的少爷,不是傻子。”
婢女们“啊呀”一声,像见到了会说话的石头,吃惊的捂住了嘴,随后像一群老母鸡一样咯咯的叫着,“来人呀,傻子……啊不,少爷开口说话了。”
“他以前是傻子,但不是哑巴呀?”李江流不解的挠了挠头,“况且我因病而傻,现在病好了,自然就不傻了,真不知道谁是傻子。”
但这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将思绪聚拢,梳理着脉络。
他首先很开心,觉得重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他一直觉得很多穿越小说里的主角,在穿越后哭哭滴滴的样子,实在矫情煞逼。给你他么重活一次的机会,还不赶快谢天谢地谢自己的好运气,还惊讶这个惊讶那个?腻歪不腻歪?
重生是什么?重生这两个字眼本身就带着无穷的力量,可以将之前无奈蹉跎的命运击碎!是一粒后悔药,可以让你有机会抹去所有的不如意!
这是好事!这得乐!
所以李江流有些煞逼的大笑了三声。
“那些白痴的悼词里有一句很对——释放无限的雄性荷尔蒙来绽放有限的青春,恩,前世我是暴走族,现在嘛……这个世界和以前的不太一样,那我就当一个会灵术的暴走族吧。”
确立了这不算伟大的目标后,这个曾经暴走族的老大少见的犯了愁。
因为他现在有个异常尴尬的身份,这个身体的以前主人,那个傻子,竟然是眼前庞大家族的继承人。
李家是武周帝国的一流世家,如今执掌李家的家主就是他的亲生父亲李若龙,同时还是李家所在城池西卫城的将军。
自己是嫡子,头上有个庶出的大哥李斯清,下面有个庶出的三弟李天晓,简单来说,他虽然是李家天然的继承人,可没长多大就成了傻子,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气的那个野心勃勃的大哥良心发炎,总想没事桶自己两刀。
自己得重病的这半年,李斯清没少在李家四处跑动打点,并且说通了族老,只要自己咽气,就要取而代之,之... -->>
“暴走族并不视暴力为苦闷人生的解药,他们只是喜欢绽放青春。”
“所以他们利用机车的速度,超越着平凡,用荷尔蒙滋养生命,防止它在岁月中日渐枯萎。”
“愿暴走族的传奇,我们敬佩的李江流大哥一路走好。”
在急救室里,暴走族们眼含热泪,集体鞠躬向病床上的年轻人进行最后的告别。
“这是你们的悼词吗?还真够傻的。”年轻人慢慢合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
他并不害怕即将来临的黑暗,他只是惋惜将会因此消逝的回忆,他试图在最后的时间里抓住一些重要的人生片段,当做自己最后的陪伴。
然后他成功了,可还没来得及品味,就发现有些不对。
这些回忆是如此的陌生,像是属于另一个人的记忆。
这只是个开始。
随后,更多陌生的记忆变成了刀子,扎进脑壳,嵌入脑海,让他头痛欲裂,不断在记忆碎片中穿梭,慢慢重合,下一刻,他知道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有些好笑的是,这个人也叫李江流。
……
……
一股辛辣的药味传入鼻端,李江流睁开了眼,眼珠转动,他看到了所处的房间。
药炉烘着青色的墙壁驱赶着湿气,厚厚的布幔围在床的四周,将凉气挡在外面。
他笑了,因为他发现自己从一个病房穿越到了另一个病房。只是这个病房里没有********的小护士,只有一个穿着长袍的健壮老者。
老者很激动,褶皱里的尘埃都荡了出来,围着自己转了三圈,忽然掀开了布幔,向着外面大喊道:“少爷醒了!”
细碎的脚步声响起,一个面色娇美的妇人在碑女的簇拥下走了过来,探头看了李江流一眼后,眼神不经意间的闪过一丝阴郁,转而对身旁人笑了起来,“江流能睁眼了,快回去告诉老爷,免得他继续担心。”
“这半年来,有劳三娘挂念了。”李江流的语调很生硬,不是为了刻意表达某种情绪,他只是单纯的不适应这个世界的说话方式。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在场的人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妇人吃吃道:“你……你怎么。”她身边有个没城府的婢女,更是直接把话说了出来:“这二少爷不是个傻子吗?怎么能把话说流利了?”
“啪”妇人抽了她一耳光,“多嘴!以下犯上,该打。”
李江流暗中苦笑。
想他堂堂暴走族的传奇,街头小霸王李江流,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傻子身上。
这个身体以前的主人,在六岁前是正常人,六岁后却一病不起,成了一个傻子,在床上躺了十一年,半年前更是得了一场重病,连眼睛都睁不开,除了老管家秦伯和他的父亲,其他人对他没有丝毫关心,就当他死了。
他尽力压服重生后的喜悦,做出一副病怏怏的模样,下床起身,从犹在震惊的人群中穿过,走出大门来到院子里,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望着外面阳光灿烂的日子,他轻轻道:“开元大陆嘛?我来了。”
像是应答这个莫名之人,空中突然闪过一片阴霾,阳光在骤雨中摇曳着,拖出他孤寂的残影,片刻后是闪电、雷鸣,嘶吼的风,带着指甲般大的雨点拍击着他的身体。
“像是不太欢迎我呀……”他现在心情很好,也没兴趣和老天爷多做纠缠,就背着双手站在风雨中,感受着活着的乐趣。
这个世界无可奈何,只好接受了他的存在,收敛了脾气,重新还回一片阳光。
他厌恶屋中的药味,便迈步走了更远,将一片楼宇收入了眼眸。
鳞次栉比的院落,精巧通幽的园林,厚重古朴的山石旁边是有数尾鱼儿再游的池塘。
“这地方比庄园还要大呀……还真是会享受。”
脑袋依旧有点疼,但空气中的花香味让他感觉好些了,便看似随意的溜达着,和这副身体进行磨合。
在一根拴马石上,他压了压腿,尽量将萎缩的肌肉伸展开。
“看,那个傻子下床了。”几个婢女同他擦身而过,若无其事的看着他。
“起床又怎样,还不是那副傻样。”
对于有些人来说,如果自己不幸,那就需要找一个更不幸的人,她们说的神采飞扬,显然将嘲笑傻子当成了乐事。
当傻子有个唯一的好处,便是所有人都会把他当成空气,可以认真的当个看客。
类似这样的画面,之前这副身体的主人已不知道看过多少次,存在脑中的回忆让李江流对此有些厌倦。
从睁开眼后,他就没准备继续玩这无聊的游戏,所以他懒洋洋的走了过去,笑道:“我是你们的少爷,不是傻子。”
婢女们“啊呀”一声,像见到了会说话的石头,吃惊的捂住了嘴,随后像一群老母鸡一样咯咯的叫着,“来人呀,傻子……啊不,少爷开口说话了。”
“他以前是傻子,但不是哑巴呀?”李江流不解的挠了挠头,“况且我因病而傻,现在病好了,自然就不傻了,真不知道谁是傻子。”
但这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将思绪聚拢,梳理着脉络。
他首先很开心,觉得重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他一直觉得很多穿越小说里的主角,在穿越后哭哭滴滴的样子,实在矫情煞逼。给你他么重活一次的机会,还不赶快谢天谢地谢自己的好运气,还惊讶这个惊讶那个?腻歪不腻歪?
重生是什么?重生这两个字眼本身就带着无穷的力量,可以将之前无奈蹉跎的命运击碎!是一粒后悔药,可以让你有机会抹去所有的不如意!
这是好事!这得乐!
所以李江流有些煞逼的大笑了三声。
“那些白痴的悼词里有一句很对——释放无限的雄性荷尔蒙来绽放有限的青春,恩,前世我是暴走族,现在嘛……这个世界和以前的不太一样,那我就当一个会灵术的暴走族吧。”
确立了这不算伟大的目标后,这个曾经暴走族的老大少见的犯了愁。
因为他现在有个异常尴尬的身份,这个身体的以前主人,那个傻子,竟然是眼前庞大家族的继承人。
李家是武周帝国的一流世家,如今执掌李家的家主就是他的亲生父亲李若龙,同时还是李家所在城池西卫城的将军。
自己是嫡子,头上有个庶出的大哥李斯清,下面有个庶出的三弟李天晓,简单来说,他虽然是李家天然的继承人,可没长多大就成了傻子,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气的那个野心勃勃的大哥良心发炎,总想没事桶自己两刀。
自己得重病的这半年,李斯清没少在李家四处跑动打点,并且说通了族老,只要自己咽气,就要取而代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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