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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孟加拉人估计应该也不会穷。
既然这样,那就不要错过了。
“传朕旨意,设立印度经略使府,驻地设在加尔各答,改加尔各答名为玄策府,调第二军过去抓捕胤礽。”
杨皇帝说道。
“还有,把锦衣卫特勤队调一个大队过去!”
紧接着他又说道。
“臣尊旨。”
杨忠有些愕然地说。
锦衣卫特勤大队实际上就是武警特勤队,但真正算战斗力并不比陆军野战部队强,毕竟作为内务部队他们不可能像陆军野战部队一样,拿七斤半线膛炮当制式装备,不过轻武器方面要超过陆军野战部队,因为他们使用的步枪不一样,和使用纸壳子弹击针步枪的陆军不同,锦衣卫特勤大队使用的是最新式金属弹壳定装子弹的杠杆式步枪。
十三太保。
好吧,其实是温彻斯特。
但这支军队在大兵团交战的战场上没多大用处。
毕竟他们的职责不同。
杨忠当然不知道,皇帝陛下调锦衣卫过去,只是因为锦衣卫更适合干特殊的活儿,比如说洗劫一下别人之类的,要知道这时候的印度完全就像一座未开发的宝库般,那些王公贵族家里和各地的神庙里,都有着堆积如山的黄金珠宝。那里可不仅仅是一个孟加拉有钱,实际上这时候的孟加拉还依然是莫卧儿帝国的一个省而已,但随着帝国衰弱,地方上的总督们已经开始演变成了独霸一方的军阀王公,所以杨丰也不是很清楚会不会有一座金山般的宝库等着自己。
这样最好的办法就是广撒网任何可能的地方都不要错过。
这样的话锦衣卫一个特勤大队好像少了点,特勤大队编制是五百人,话说真要有三千万英镑的话五百人搬运起来还真是一项沉重的工作,要知道那相当于整整两百多吨黄金,五百人每人要搬半吨多,这对于那些年轻士兵们的确是一项艰巨任务。
“干脆再调四个过去,五个特勤大队应该足够了。”
杨皇帝紧接着说道。
“呃?!”
……
就在杨皇帝惦记上胤礽和胤祐这兄弟俩的时候,康麻子另一个还在流浪中的儿子,也终于找到了他永久的家。
遥远的中亚,一片仿佛被世界遗忘的沙漠上,一群仿佛被世界遗忘的人,正艰难的挪动着他们的脚步,他们身上穿着曾经统治一个帝国的标志性服饰,尽管已经在岁月的尘埃摧残下破败不堪,但仍然能够勉强分辨出曾经的黄白红蓝四种颜色,他们的头上没有帽子,但那一根根如同冬日枯草般的辫子,仍旧在向世界诉说他们往昔的荣耀。
然而他们现在,只是一群行尸走肉。
“都打起精神来,咱们还有几百八旗好男儿,太祖十三副铠甲打下万里江山,咱们有几百千锤百炼的精锐,为何不能再打出一片天地!”
胤禩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挥舞着仿佛风干树皮一样的拳头,用嘶哑的嗓音高喊着。
好吧,这是西逃的最后一支清军。
这些年来他们不停地逃,从关内逃到关外,从河西走廊逃到天山脚下,从天山脚下逃到哈萨克草原,从哈萨克草原逃到红沙漠,就像一群没有归属的野狗般不停逃亡,不断依附一个又一个势力。献上他们的财富,献上他们的女人以寻求保护,然后又眼看着一个又一个保护者就像沙堡般被明军的战车碾碎,然后他们又不得不再次踏上逃亡的道路。随着逃亡的脚步,他们的人数也一天天减少,无数曾经的王公贵族变成沙漠的枯骨,无数尊贵的格格变成肮脏牧人的玩物,就连胤禩的福晋,都不得不送给头克汗,在他粗暴的rou躏下尖叫,而换来的也仅仅是不到半年的苟延残喘。
头克汗死后,哈萨克人内部为争夺汗位自相残杀,失去保护的他们不得不继续西逃,又一次献上自己老婆后,终于获得了希瓦汗的接纳。
然而获得的也仅仅是半年时间。
随着明军第一骑兵军到达碎叶,希瓦人立刻抛弃了他们,甚至还准备拿他们的头颅来讨好那个恶魔,希瓦人的骑兵突袭了清军营地,猝不及防的五千清军及老弱妇孺被直接冲散,胤禩只带着这点人逃脱希瓦人的追杀,但却一头扎进了恐怖的红沙漠,连续多日的逃亡之后,所有马匹都渴死累死了,只剩下他们徒步继续逃亡。
至于目标……
现在活着就是目标,哪还有心考虑其他。
“去俄国,我们去俄国,俄国人会保护我们,我们去找土尔扈特人!”
胤禩高喊着。
那些低着头,如行尸走肉般挪动脚步的清军士兵们,就像没听见般继续艰难地挪动着脚步。
忽然间一阵狂风刮过,漫天黄沙中好几名清军一头栽倒,然后就再也不动了,他们身旁经过的同伴没有一个拉一把,甚至哪怕低头看一眼,不过也就是在同时,胤禩却一下子愣住了,紧接着他狂喜地惊叫道:“有水,有水声,就在前面!”
那些清军士兵全愣了。
在凝神倾听了一会儿后,他们立刻爆发出了尖叫,就像发疯般不顾一切的向前狂奔。
在冲上前方一座沙丘后,他们全都愣住了,就像傻了般望着他们的脚下。
水,无边无际的水,浩瀚无垠的水,蔚蓝色无尽地延伸,直到和天空融为一体,在风的吹刮下浪花涌动,与金色的沙岸形成醒目的对比,世界仿佛就只有两种颜色。
蓝色和金色。
也不知道谁最先高喊一声,然后所有清军毫不犹豫地冲了下去,就连胤禩也忘记一切般冲下去,就像冲到河边的鸭群般,直接冲进了那纯净如水晶般的水中,紧接着低下头,带着难以言喻的幸福,狠狠地喝了一口。
然后……
“噗!”
胤禩又把那水喷了出来。(未完待续。)
这时候的孟加拉人估计应该也不会穷。
既然这样,那就不要错过了。
“传朕旨意,设立印度经略使府,驻地设在加尔各答,改加尔各答名为玄策府,调第二军过去抓捕胤礽。”
杨皇帝说道。
“还有,把锦衣卫特勤队调一个大队过去!”
紧接着他又说道。
“臣尊旨。”
杨忠有些愕然地说。
锦衣卫特勤大队实际上就是武警特勤队,但真正算战斗力并不比陆军野战部队强,毕竟作为内务部队他们不可能像陆军野战部队一样,拿七斤半线膛炮当制式装备,不过轻武器方面要超过陆军野战部队,因为他们使用的步枪不一样,和使用纸壳子弹击针步枪的陆军不同,锦衣卫特勤大队使用的是最新式金属弹壳定装子弹的杠杆式步枪。
十三太保。
好吧,其实是温彻斯特。
但这支军队在大兵团交战的战场上没多大用处。
毕竟他们的职责不同。
杨忠当然不知道,皇帝陛下调锦衣卫过去,只是因为锦衣卫更适合干特殊的活儿,比如说洗劫一下别人之类的,要知道这时候的印度完全就像一座未开发的宝库般,那些王公贵族家里和各地的神庙里,都有着堆积如山的黄金珠宝。那里可不仅仅是一个孟加拉有钱,实际上这时候的孟加拉还依然是莫卧儿帝国的一个省而已,但随着帝国衰弱,地方上的总督们已经开始演变成了独霸一方的军阀王公,所以杨丰也不是很清楚会不会有一座金山般的宝库等着自己。
这样最好的办法就是广撒网任何可能的地方都不要错过。
这样的话锦衣卫一个特勤大队好像少了点,特勤大队编制是五百人,话说真要有三千万英镑的话五百人搬运起来还真是一项沉重的工作,要知道那相当于整整两百多吨黄金,五百人每人要搬半吨多,这对于那些年轻士兵们的确是一项艰巨任务。
“干脆再调四个过去,五个特勤大队应该足够了。”
杨皇帝紧接着说道。
“呃?!”
……
就在杨皇帝惦记上胤礽和胤祐这兄弟俩的时候,康麻子另一个还在流浪中的儿子,也终于找到了他永久的家。
遥远的中亚,一片仿佛被世界遗忘的沙漠上,一群仿佛被世界遗忘的人,正艰难的挪动着他们的脚步,他们身上穿着曾经统治一个帝国的标志性服饰,尽管已经在岁月的尘埃摧残下破败不堪,但仍然能够勉强分辨出曾经的黄白红蓝四种颜色,他们的头上没有帽子,但那一根根如同冬日枯草般的辫子,仍旧在向世界诉说他们往昔的荣耀。
然而他们现在,只是一群行尸走肉。
“都打起精神来,咱们还有几百八旗好男儿,太祖十三副铠甲打下万里江山,咱们有几百千锤百炼的精锐,为何不能再打出一片天地!”
胤禩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挥舞着仿佛风干树皮一样的拳头,用嘶哑的嗓音高喊着。
好吧,这是西逃的最后一支清军。
这些年来他们不停地逃,从关内逃到关外,从河西走廊逃到天山脚下,从天山脚下逃到哈萨克草原,从哈萨克草原逃到红沙漠,就像一群没有归属的野狗般不停逃亡,不断依附一个又一个势力。献上他们的财富,献上他们的女人以寻求保护,然后又眼看着一个又一个保护者就像沙堡般被明军的战车碾碎,然后他们又不得不再次踏上逃亡的道路。随着逃亡的脚步,他们的人数也一天天减少,无数曾经的王公贵族变成沙漠的枯骨,无数尊贵的格格变成肮脏牧人的玩物,就连胤禩的福晋,都不得不送给头克汗,在他粗暴的rou躏下尖叫,而换来的也仅仅是不到半年的苟延残喘。
头克汗死后,哈萨克人内部为争夺汗位自相残杀,失去保护的他们不得不继续西逃,又一次献上自己老婆后,终于获得了希瓦汗的接纳。
然而获得的也仅仅是半年时间。
随着明军第一骑兵军到达碎叶,希瓦人立刻抛弃了他们,甚至还准备拿他们的头颅来讨好那个恶魔,希瓦人的骑兵突袭了清军营地,猝不及防的五千清军及老弱妇孺被直接冲散,胤禩只带着这点人逃脱希瓦人的追杀,但却一头扎进了恐怖的红沙漠,连续多日的逃亡之后,所有马匹都渴死累死了,只剩下他们徒步继续逃亡。
至于目标……
现在活着就是目标,哪还有心考虑其他。
“去俄国,我们去俄国,俄国人会保护我们,我们去找土尔扈特人!”
胤禩高喊着。
那些低着头,如行尸走肉般挪动脚步的清军士兵们,就像没听见般继续艰难地挪动着脚步。
忽然间一阵狂风刮过,漫天黄沙中好几名清军一头栽倒,然后就再也不动了,他们身旁经过的同伴没有一个拉一把,甚至哪怕低头看一眼,不过也就是在同时,胤禩却一下子愣住了,紧接着他狂喜地惊叫道:“有水,有水声,就在前面!”
那些清军士兵全愣了。
在凝神倾听了一会儿后,他们立刻爆发出了尖叫,就像发疯般不顾一切的向前狂奔。
在冲上前方一座沙丘后,他们全都愣住了,就像傻了般望着他们的脚下。
水,无边无际的水,浩瀚无垠的水,蔚蓝色无尽地延伸,直到和天空融为一体,在风的吹刮下浪花涌动,与金色的沙岸形成醒目的对比,世界仿佛就只有两种颜色。
蓝色和金色。
也不知道谁最先高喊一声,然后所有清军毫不犹豫地冲了下去,就连胤禩也忘记一切般冲下去,就像冲到河边的鸭群般,直接冲进了那纯净如水晶般的水中,紧接着低下头,带着难以言喻的幸福,狠狠地喝了一口。
然后……
“噗!”
胤禩又把那水喷了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