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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族的盔甲在样式上和人类相差不大,只是风格上更为粗犷一些,人类战甲的护肩护腿都是平滑设计,而魔族的护肩护腿上面都带些尖刺,丢失武器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战甲进行杀敌。
另外,不知道魔族是出于何种心理,喜欢黑色和红色,就连战甲也是以黑红为主调,深沉颜色配合简单粗暴的设计,给人一种暴戾嗜血的即视感。
张伯纳很满意自己的造型,将猩红大氅一甩,意气风发地发号施令,“走,剁死他们这群狗娘养的神棍。”
结果还没出帐篷,一团大火球就从头顶落下,瞬间引燃整个帐篷。两个侍女反应各不相同,阿曼达长鞭挥舞,裹挟着电光雷鸣,竟然将火球击打的生生偏离预定轨道。
艾琳娜则第一时间挡在张伯纳身前,双刀做交叉状防御,一副随时舍身救主的准备姿势。
反观卡卡,则乖巧地躲在了伯纳身后。对于她而言,只有伯纳身后是最安全的所在。
伯纳此时没有过多心思,帐篷被毁,大批的人类骑兵已经冲杀过来,为今之计只有奋力搏杀。
血色十字军的服饰同样是白甲白盔,只是胸甲上面有着十字滴血天使徽章,大部分都是步兵。
裁判团的士兵则不同,清一色的银甲银盔,都是骑兵配备,成十一人建制的小队冲撞,突入魔族士兵阵营就是一阵砍杀,势如破竹。
经过最初的袭营慌乱,魔族士兵也成功地组建小队防御,在各个十夫长的号令下奋力杀敌。
初眼看去,整个树林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火光刀兵。可若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人类和魔族双方的交战都是有条不紊。
血色十字军的进攻阵型多为三排阵列,第一排是盾牌手,第二排则是长枪兵,第三排专负责放冷箭。
裁判团的骑兵队则是十一人为一队,头马是重骑兵,人马都裹在重甲之下,速度飞快,全凭撞击伤人。后面轻骑兵则分为两队,紧跟在头马两侧,三米长的骑士枪朝前平举,高速奔跑之下能将敌人串成糖葫芦。
如果他们今晚的作战对象是普通人类士兵,无疑是一场漂亮的夜袭战。
可惜他们偷袭的对象是魔族军团,爱默斯大陆将近有五十多年都没发生过魔族入侵,人们早就忘了魔族军团有多么恐怖,全凭一腔热血,呐喊着冲入魔族军团,以为能瞬间将魔族摧毁。
相对人类而言,魔族是天生的战士,他们更加强壮,有力,而且反应迅速。
人类士兵的普通身高基本是一米八,而魔族士兵的普遍身高是两米。力量上来讲,人类士兵双臂能有四百斤就算是神力,而魔族最低等的士兵双臂也有六百斤。
个体素质不同从而导致战争结果发生变化。
气势如虎的裁判军团,经过前期的高速冲撞深入敌团,很快就发现事情变的不对,那些被骑士枪串成糖葫芦的魔族士兵并没有死,反而冲着自己牙呲嘴咧,手中的鬼头刀奋力一劈,就将人类骑兵从马上斩落。
更有动作敏捷的魔族斥候躲在暗中,用涂了毒的匕首专刺马腿。
只有全身裹在重甲之下的头马无所畏惧,骑士长枪来回挥舞斩杀,可惜的是,冲过一段距离后,失去了前进动能,笨重的护甲就成为累赘,将骑士变成一座无法移动的龟壳,魔族也不费力地去拆他的护甲,只需要将马匹推倒,重甲兵就躺在地上,无法起身。
至于那些三排阵列的十字军,更加不是魔族士兵对手,他们引以为傲的盾牌兵,被那些魔族十夫长用巨锤一敲,就打开一个豁口。第二排的长枪兵倒是能刺中魔族士兵身躯,可魔族士兵不给他们机会,巨大的鬼头刀迎面劈上,人类士兵就惨叫着分为两半。
一旦阵型被打散,人类士兵只能凭借个人武力和魔族对拼,如此一来,生死就各由天命。
根据人类留下的典籍不难发现,每次魔族入侵,人类都会被打的溃不成军,必须向兽人和精灵求助,历史上分别有三次,人类都被魔族驱赶的蜷缩在泰穆尔拉雅山脉,等待兽人军团的救援。
没有兽人的人类军团,根本无法和魔族抗衡,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战场局势逆转,十字军开始组织防御阵型,裁判团的骑兵也不敢再随意往前冲。
夜空里传来阵阵龙吟,须发皆张的奥蒂斯对着十字军军神多拉夫大声咆哮,“叫你的人给我死死顶住,谁敢后退半步就地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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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族的盔甲在样式上和人类相差不大,只是风格上更为粗犷一些,人类战甲的护肩护腿都是平滑设计,而魔族的护肩护腿上面都带些尖刺,丢失武器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战甲进行杀敌。
另外,不知道魔族是出于何种心理,喜欢黑色和红色,就连战甲也是以黑红为主调,深沉颜色配合简单粗暴的设计,给人一种暴戾嗜血的即视感。
张伯纳很满意自己的造型,将猩红大氅一甩,意气风发地发号施令,“走,剁死他们这群狗娘养的神棍。”
结果还没出帐篷,一团大火球就从头顶落下,瞬间引燃整个帐篷。两个侍女反应各不相同,阿曼达长鞭挥舞,裹挟着电光雷鸣,竟然将火球击打的生生偏离预定轨道。
艾琳娜则第一时间挡在张伯纳身前,双刀做交叉状防御,一副随时舍身救主的准备姿势。
反观卡卡,则乖巧地躲在了伯纳身后。对于她而言,只有伯纳身后是最安全的所在。
伯纳此时没有过多心思,帐篷被毁,大批的人类骑兵已经冲杀过来,为今之计只有奋力搏杀。
血色十字军的服饰同样是白甲白盔,只是胸甲上面有着十字滴血天使徽章,大部分都是步兵。
裁判团的士兵则不同,清一色的银甲银盔,都是骑兵配备,成十一人建制的小队冲撞,突入魔族士兵阵营就是一阵砍杀,势如破竹。
经过最初的袭营慌乱,魔族士兵也成功地组建小队防御,在各个十夫长的号令下奋力杀敌。
初眼看去,整个树林一片混乱,到处都是火光刀兵。可若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人类和魔族双方的交战都是有条不紊。
血色十字军的进攻阵型多为三排阵列,第一排是盾牌手,第二排则是长枪兵,第三排专负责放冷箭。
裁判团的骑兵队则是十一人为一队,头马是重骑兵,人马都裹在重甲之下,速度飞快,全凭撞击伤人。后面轻骑兵则分为两队,紧跟在头马两侧,三米长的骑士枪朝前平举,高速奔跑之下能将敌人串成糖葫芦。
如果他们今晚的作战对象是普通人类士兵,无疑是一场漂亮的夜袭战。
可惜他们偷袭的对象是魔族军团,爱默斯大陆将近有五十多年都没发生过魔族入侵,人们早就忘了魔族军团有多么恐怖,全凭一腔热血,呐喊着冲入魔族军团,以为能瞬间将魔族摧毁。
相对人类而言,魔族是天生的战士,他们更加强壮,有力,而且反应迅速。
人类士兵的普通身高基本是一米八,而魔族士兵的普遍身高是两米。力量上来讲,人类士兵双臂能有四百斤就算是神力,而魔族最低等的士兵双臂也有六百斤。
个体素质不同从而导致战争结果发生变化。
气势如虎的裁判军团,经过前期的高速冲撞深入敌团,很快就发现事情变的不对,那些被骑士枪串成糖葫芦的魔族士兵并没有死,反而冲着自己牙呲嘴咧,手中的鬼头刀奋力一劈,就将人类骑兵从马上斩落。
更有动作敏捷的魔族斥候躲在暗中,用涂了毒的匕首专刺马腿。
只有全身裹在重甲之下的头马无所畏惧,骑士长枪来回挥舞斩杀,可惜的是,冲过一段距离后,失去了前进动能,笨重的护甲就成为累赘,将骑士变成一座无法移动的龟壳,魔族也不费力地去拆他的护甲,只需要将马匹推倒,重甲兵就躺在地上,无法起身。
至于那些三排阵列的十字军,更加不是魔族士兵对手,他们引以为傲的盾牌兵,被那些魔族十夫长用巨锤一敲,就打开一个豁口。第二排的长枪兵倒是能刺中魔族士兵身躯,可魔族士兵不给他们机会,巨大的鬼头刀迎面劈上,人类士兵就惨叫着分为两半。
一旦阵型被打散,人类士兵只能凭借个人武力和魔族对拼,如此一来,生死就各由天命。
根据人类留下的典籍不难发现,每次魔族入侵,人类都会被打的溃不成军,必须向兽人和精灵求助,历史上分别有三次,人类都被魔族驱赶的蜷缩在泰穆尔拉雅山脉,等待兽人军团的救援。
没有兽人的人类军团,根本无法和魔族抗衡,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战场局势逆转,十字军开始组织防御阵型,裁判团的骑兵也不敢再随意往前冲。
夜空里传来阵阵龙吟,须发皆张的奥蒂斯对着十字军军神多拉夫大声咆哮,“叫你的人给我死死顶住,谁敢后退半步就地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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