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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了个干干净净。
“来,之一,多吃点!”邢如若从自己的盘中随手夹了一个放进之一的碗里,之一的吃相很难看,弄得饺子馅到处都是,不过大过年也没有人在意,只是众人看了都忍俊不禁。
又喧闹了好一阵,沈让也确实是累了,微笑的应着,慢慢的喝完一碗热热的糁汤,便回房洗漱安歇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众人也渐渐散去,此刻已进入后半夜,但是帝都的热闹仍旧是喧嚣不减,一片热闹浮华之下,没有人注意频扑人面的雪粒。
这样平淡的日子,邢如若过了三个月。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她看不见人心的窃窃私语,看不到算计的尔虞我诈,而此刻有一个人正在慢慢的介入到她的人生当中,邢如若不知道,这个人竟成了他以后亦敌亦友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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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窄悠长的燕门桥,横跨在秦淮河上,伴随着有节奏的马蹄声,一人骑白马呼啸而过。
时天已渐暗,夜色有些朦胧,骑马人当前的目的,便是找一个客店住下。
祖安城外浑阳河畔,有一户酒家,这里既卖酒,又卖茶,还招代打店的客人。
酒家的店面不是很大,店里面一共就三个伙计,不过因为地理位置极好,这来来往往的人全都在这里喝酒歇脚,生意也算不错。
今天与往日不同,客栈的锦旗仍然飘扬在空中,照理说每天的这个时候已经打烊了,可是掌柜的不知怎么的,非说自己预感到有贵客上门。
由于天色不早,所以小店里面只是零零散散的做了几个人。
不一会,一人骑马而至,店小二接过马拴在了马棚,掌柜的细细观之,那人生的眉清目秀,唇白眼细,脸色沉稳的白中透青,眉宇之间英气十足,穿着一身白挂金丝镶边的流云紫缎袍,生生的像一个富家公子,这个人就是刘峰。
按常理说他本该在三月之前到达京城,可是半路闻听北境惊变,北域更是有高手潜入滨州,便又调转马头,路上又遇到劫匪劫财,种种事情全部殆尽之后竟生生过了三个月的时间。
他进去找到一空位子坐下,第一件事便是观察身边之人,虽说自己只有二十几岁,但是在江湖中的历练已经不下十年,这行走江湖的习惯是万万不能改变的。
他的左手边是一个大汉,穿着平常的圆领皂衣,颚下一缕胡须,根根粗如钢丝,生的浓眉阔口,颇具英武之气。但是他的表情很冷,没有癫狂痴嗔,也没有咆哮如雷,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眸中寒光轻闪,杀气便如烈焰般腾腾的冒出来。
右手面是一个酒鬼,这人看起来神志不清,脸色微微泛红,三十多岁,若是手提长剑,倒颇具“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酒剑诗人,让人认为他来这是为了游山玩水的。
那人的穿着也极是不普通,衫是上好的棉布,鞋是华贵的锦登马皮靴,看来他家里虽然有钱,却也不是显露富贵之人,要不然,为何不穿绫罗锦缎。
这个人眉毛生的很淡,天生一对笑眼,腮边微微跳动,右手之中握着一块手帕,时常擦拭留下来的酒痕。
坐在刘峰对面的,就是这家客栈的掌柜的,名叫李大柱。李大柱生就一副老实憨厚的容貌,穿着一身青色的粗布麻衣,襟角掖在腰带里,两只袖子挽着,因为他不但要向客人问话,还时不时的替客人打酒。他嘴角抿的如铁丝一般尖锐,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好像是店里的客人是横行霸道,打家劫舍的土匪,到这里来是抢酒喝的。
抢了个干干净净。
“来,之一,多吃点!”邢如若从自己的盘中随手夹了一个放进之一的碗里,之一的吃相很难看,弄得饺子馅到处都是,不过大过年也没有人在意,只是众人看了都忍俊不禁。
又喧闹了好一阵,沈让也确实是累了,微笑的应着,慢慢的喝完一碗热热的糁汤,便回房洗漱安歇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众人也渐渐散去,此刻已进入后半夜,但是帝都的热闹仍旧是喧嚣不减,一片热闹浮华之下,没有人注意频扑人面的雪粒。
这样平淡的日子,邢如若过了三个月。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她看不见人心的窃窃私语,看不到算计的尔虞我诈,而此刻有一个人正在慢慢的介入到她的人生当中,邢如若不知道,这个人竟成了他以后亦敌亦友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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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窄悠长的燕门桥,横跨在秦淮河上,伴随着有节奏的马蹄声,一人骑白马呼啸而过。
时天已渐暗,夜色有些朦胧,骑马人当前的目的,便是找一个客店住下。
祖安城外浑阳河畔,有一户酒家,这里既卖酒,又卖茶,还招代打店的客人。
酒家的店面不是很大,店里面一共就三个伙计,不过因为地理位置极好,这来来往往的人全都在这里喝酒歇脚,生意也算不错。
今天与往日不同,客栈的锦旗仍然飘扬在空中,照理说每天的这个时候已经打烊了,可是掌柜的不知怎么的,非说自己预感到有贵客上门。
由于天色不早,所以小店里面只是零零散散的做了几个人。
不一会,一人骑马而至,店小二接过马拴在了马棚,掌柜的细细观之,那人生的眉清目秀,唇白眼细,脸色沉稳的白中透青,眉宇之间英气十足,穿着一身白挂金丝镶边的流云紫缎袍,生生的像一个富家公子,这个人就是刘峰。
按常理说他本该在三月之前到达京城,可是半路闻听北境惊变,北域更是有高手潜入滨州,便又调转马头,路上又遇到劫匪劫财,种种事情全部殆尽之后竟生生过了三个月的时间。
他进去找到一空位子坐下,第一件事便是观察身边之人,虽说自己只有二十几岁,但是在江湖中的历练已经不下十年,这行走江湖的习惯是万万不能改变的。
他的左手边是一个大汉,穿着平常的圆领皂衣,颚下一缕胡须,根根粗如钢丝,生的浓眉阔口,颇具英武之气。但是他的表情很冷,没有癫狂痴嗔,也没有咆哮如雷,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眸中寒光轻闪,杀气便如烈焰般腾腾的冒出来。
右手面是一个酒鬼,这人看起来神志不清,脸色微微泛红,三十多岁,若是手提长剑,倒颇具“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酒剑诗人,让人认为他来这是为了游山玩水的。
那人的穿着也极是不普通,衫是上好的棉布,鞋是华贵的锦登马皮靴,看来他家里虽然有钱,却也不是显露富贵之人,要不然,为何不穿绫罗锦缎。
这个人眉毛生的很淡,天生一对笑眼,腮边微微跳动,右手之中握着一块手帕,时常擦拭留下来的酒痕。
坐在刘峰对面的,就是这家客栈的掌柜的,名叫李大柱。李大柱生就一副老实憨厚的容貌,穿着一身青色的粗布麻衣,襟角掖在腰带里,两只袖子挽着,因为他不但要向客人问话,还时不时的替客人打酒。他嘴角抿的如铁丝一般尖锐,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好像是店里的客人是横行霸道,打家劫舍的土匪,到这里来是抢酒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