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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特是在迷雾群山后面的小镇子上被强盗团伙抓走的。
那时候他还在气头上,和独虎那帮人一样,他也跟着他们在山谷上蹲了三天,眼看那亮闪闪的一堆珠宝摆在自己面前,而且都是他的,却没想到被一个龙族少女搅了局,这让他感慨此次有点出师不利。
然而更不幸的事情还在后面。
占据着迷雾群山的是一群走投无路的人,他们之前都有美满的家庭,可是由于诸王国间的战争,以及贵族的剥削,而落得家破人亡,因此他们十分痛恨那些有权有势的贵族,又同情着和他们有相同遭遇的人,于是他们便在迷雾群山后面建了一个镇子来收纳那些无家可归的人。
得益于迷雾群山天然的屏障,这个国家的国王即使知道这里有强盗在为非作歹,迫于边境和邻国的战争,无暇顾及这荒芜之地。
强盗们和镇子里的人简直是形同鱼水,大当家独龙,也是戴着一只眼罩的大汉,使用一把巨斧做兵器,当他得知到手的财宝被人劫走了后,顿时暴跳如雷,忙令手下中手脚麻利的人立刻到镇子里去贴告示,来个“追杀令”,他料想抢财宝的人走不了多远,带着那么多财宝很容易暴露马脚。
他只是摸了两下突出的“将军肚”,就笃定那个人一定会到方圆百里唯一的小镇子上去销赃,黑道上的套路他早已经摸得一清二楚。
然而他只是笃定对了一半,人是抓到了,可是东西不在他身上。
就在洛特跨入这座名叫“聚义镇”时,瞬间被里面淳朴的民风所吸引了。
整洁干净的街道,鳞次栉比的房屋,街上行走着的脸上洋溢着笑容的居民,喧闹的菜市场门口坐着几个悠闲的老人在打着扇蒲晒太阳,顽皮的小孩恣意地在街巷里跑来跑去。
有那么一刹那,让他误以为这里是库姆堡,并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
唯一与之相冲突的地方是这里的人太多了,多到人与人之间肩擦着肩。
看着这里居民有着不同的肤色与发色,让人很容易得出这里简直是一个大杂烩般的结论。
时至中午,洛特觉得肚子有点饿,于是走进一家人相对较少的小酒馆。
当见到自己点的一大杯啤酒和一盘酱牛肉端上桌子时,洛特心里已经有点兴高采烈了,以至于先前珠宝被抢的事情都淡化了许多。
他爽利的将一大杯啤酒灌下肚去,又吃了一大块牛肉,心里顿时感觉如同飘在天空中一样舒坦。
“老板,再来一杯啤酒!”就在他意犹未尽地向里边柜台处摇晃着他的空酒杯时,发现周围原本喧闹的声音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酒馆里的食客以及老板,服务员宛如定格般,直愣愣地盯着他看。
这让洛特大为困惑,自己不过是再点一杯啤酒罢了,需要这么大反应吗?还是说这里的风俗与众不同,不容许点第二杯?
接下来他终于猜到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了,酒馆斑驳的墙壁上赫然挂着一张画像,上面是一位身穿黑色风衣,有着一头亚麻色头发的少年。
洛特猛然间想起来,自从进入这个镇子上,总有一点违和感,那就是不知何故,没有见到有和自己一样发色的人,他现在可以肯定这和自己有点“关联”。
他的屁股已经离开板凳了。
“快去通知大当家的,那个抢财宝的人找到了!”酒馆的老板一脸兴奋地喊。
“派个人去跑腿,我们来把他绑起来!”其余的人也兴奋地跟着喊。
“妈的!我竟然跑进强盗窝了!”洛特一边大骂着,一边朝门外跑去。
可当他走出门外,这才有点体会到什么走投无路的滋味,几乎是镇子上所有的人全部涌到街道上,一眼望去,人山人海,他们手中有的拿着一把锄头,有的拿着一把扫帚,有的拿着一把菜刀,甚至有的拿着一把鸡毛掸子。
面前的都是一些平民,虽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和强盗之间产生联系的,但是他不想伤害他们,于是他决定最后用语言来感化他们。
“乡亲们,其实我是很欣赏这里淳朴的民风的,想必住在这里的人都有一颗善良好客,明是非的心,你们怎么能站在强盗那一边呢?”
“呸!”面前的居民似乎不买账,“是独龙,独虎,独豹三位大人建了这座镇子,并且收留了无家可归的我们,他们一直以来坚守道义,劫富济贫,是个侠盗!可是你这个小子竟然敢抢独龙大人的财宝!大家伙,把他绑了!”一位佝偻老人怂恿道。
“对,绑了!”其余的人... -->>
洛特是在迷雾群山后面的小镇子上被强盗团伙抓走的。
那时候他还在气头上,和独虎那帮人一样,他也跟着他们在山谷上蹲了三天,眼看那亮闪闪的一堆珠宝摆在自己面前,而且都是他的,却没想到被一个龙族少女搅了局,这让他感慨此次有点出师不利。
然而更不幸的事情还在后面。
占据着迷雾群山的是一群走投无路的人,他们之前都有美满的家庭,可是由于诸王国间的战争,以及贵族的剥削,而落得家破人亡,因此他们十分痛恨那些有权有势的贵族,又同情着和他们有相同遭遇的人,于是他们便在迷雾群山后面建了一个镇子来收纳那些无家可归的人。
得益于迷雾群山天然的屏障,这个国家的国王即使知道这里有强盗在为非作歹,迫于边境和邻国的战争,无暇顾及这荒芜之地。
强盗们和镇子里的人简直是形同鱼水,大当家独龙,也是戴着一只眼罩的大汉,使用一把巨斧做兵器,当他得知到手的财宝被人劫走了后,顿时暴跳如雷,忙令手下中手脚麻利的人立刻到镇子里去贴告示,来个“追杀令”,他料想抢财宝的人走不了多远,带着那么多财宝很容易暴露马脚。
他只是摸了两下突出的“将军肚”,就笃定那个人一定会到方圆百里唯一的小镇子上去销赃,黑道上的套路他早已经摸得一清二楚。
然而他只是笃定对了一半,人是抓到了,可是东西不在他身上。
就在洛特跨入这座名叫“聚义镇”时,瞬间被里面淳朴的民风所吸引了。
整洁干净的街道,鳞次栉比的房屋,街上行走着的脸上洋溢着笑容的居民,喧闹的菜市场门口坐着几个悠闲的老人在打着扇蒲晒太阳,顽皮的小孩恣意地在街巷里跑来跑去。
有那么一刹那,让他误以为这里是库姆堡,并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
唯一与之相冲突的地方是这里的人太多了,多到人与人之间肩擦着肩。
看着这里居民有着不同的肤色与发色,让人很容易得出这里简直是一个大杂烩般的结论。
时至中午,洛特觉得肚子有点饿,于是走进一家人相对较少的小酒馆。
当见到自己点的一大杯啤酒和一盘酱牛肉端上桌子时,洛特心里已经有点兴高采烈了,以至于先前珠宝被抢的事情都淡化了许多。
他爽利的将一大杯啤酒灌下肚去,又吃了一大块牛肉,心里顿时感觉如同飘在天空中一样舒坦。
“老板,再来一杯啤酒!”就在他意犹未尽地向里边柜台处摇晃着他的空酒杯时,发现周围原本喧闹的声音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酒馆里的食客以及老板,服务员宛如定格般,直愣愣地盯着他看。
这让洛特大为困惑,自己不过是再点一杯啤酒罢了,需要这么大反应吗?还是说这里的风俗与众不同,不容许点第二杯?
接下来他终于猜到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了,酒馆斑驳的墙壁上赫然挂着一张画像,上面是一位身穿黑色风衣,有着一头亚麻色头发的少年。
洛特猛然间想起来,自从进入这个镇子上,总有一点违和感,那就是不知何故,没有见到有和自己一样发色的人,他现在可以肯定这和自己有点“关联”。
他的屁股已经离开板凳了。
“快去通知大当家的,那个抢财宝的人找到了!”酒馆的老板一脸兴奋地喊。
“派个人去跑腿,我们来把他绑起来!”其余的人也兴奋地跟着喊。
“妈的!我竟然跑进强盗窝了!”洛特一边大骂着,一边朝门外跑去。
可当他走出门外,这才有点体会到什么走投无路的滋味,几乎是镇子上所有的人全部涌到街道上,一眼望去,人山人海,他们手中有的拿着一把锄头,有的拿着一把扫帚,有的拿着一把菜刀,甚至有的拿着一把鸡毛掸子。
面前的都是一些平民,虽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和强盗之间产生联系的,但是他不想伤害他们,于是他决定最后用语言来感化他们。
“乡亲们,其实我是很欣赏这里淳朴的民风的,想必住在这里的人都有一颗善良好客,明是非的心,你们怎么能站在强盗那一边呢?”
“呸!”面前的居民似乎不买账,“是独龙,独虎,独豹三位大人建了这座镇子,并且收留了无家可归的我们,他们一直以来坚守道义,劫富济贫,是个侠盗!可是你这个小子竟然敢抢独龙大人的财宝!大家伙,把他绑了!”一位佝偻老人怂恿道。
“对,绑了!”其余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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