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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是济州土生土长的人,因为长着两颗硕大的门牙,别人不是叫他潘大牙就是叫他潘兔子。潘兔子是济州城里所有乞丐的团头,每天乞丐们乞讨来的东西要向他上交一部分“日头钱”,而天寒地冻乞丐们无所乞讨的时候他又给乞丐们熬粥救济。
今天他得了五贯钱,这可能是所有乞丐一年也乞讨不到的收入。可是这钱拿在手里他却觉得烫手,潘兔子原本是不想接的,可是衙门里的所谓朋友却不容推脱。正所谓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如果得罪了那人自己和自己的一众老兄弟肯定会越加艰难。
王伦这人潘兔子虽然不认识,但是王伦这个名字潘兔子还是听说过的。这几日他手底下好几个乞丐说着王伦怒打黄五郎,帮着牛娃讨要工钱的事情。潘兔子平常生活艰辛,但心中也有自己的坚持,一个“义”字。
潘兔子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手下的兄弟,为了自己心中的“义”字。潘兔子带着自己团里头身强力壮的乞丐向王伦的醉仙楼走着,心想今天说不得就要对不住王伦了,幸好之前和他没有交情。
走了有一刻钟,潘兔子手下的人越聚越多有三十多人,而且手中都拿着棍子。这些人走在一起,衣着虽然破烂都是补丁,但还算干净,也有一股子气势。遇到潘兔子这群人的百姓都远远避开,纷纷猜测这些人去干什么。有那胆子大的还悄悄跟在后面,想去看个究竟。
“给!慢点吃,这还有菜呢!”
“我这还剩了许多馒头,你会你们拿回去分给家人。”
“来来来,小不点,我喂你!这个鸡腿给你了!”
走到距离醉仙楼百步左右的时候,潘兔子带着人脚步渐渐慢了下来。他眼前是这样的一幕,一位身着白衣,腰间饰玉的偏偏青年正在给几个小乞丐分馒头。那拿了鸡腿的小家伙,不正是自己家的小七么。
君子如玉,如沐春风!不知为何潘兔子心里想起了从说书先生哪里听到的这两个词。虽然没见过王伦,但潘兔子知道这人就是王伦。
这时潘兔子的腿无论如何也迈不出去了,潘兔子再回头一看,原本紧跟在自己身后的老兄弟们也用一种激动地眼观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们的脚步也早就停下了,距离自己已经有十几步,有些人眼睛也湿润了起来。这年月他们这些人早习惯了“朱门酒肉嗅,路有冻死骨”,谁想到今日看到有人待他们这类人如此温暖。
看见王伦所做的一切,潘兔子羞愧难当转身就走。可他这一转身正好迎上了一群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各个手拿大枪棍棒,其中几个还是自己认识的。
这一群人看见醉仙楼门口给几个小乞丐分馒头的王伦,又看了看停下脚步的潘兔子一行人,心中有了眉目。看向潘兔子这些人的眼神变得冷厉起来。
“爹爹!”
“阿爹!”
却是潘小七和另外一个小乞丐发现了潘兔子一行人,和自己的父亲打招呼。然后两个小乞丐拿着手中的馒头和鸡腿就跑向了各自的父亲。
潘兔子慈爱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异常轻柔,看着吃着鸡腿的儿子心中一阵阵发酸。自己和老妻一共生了七个儿女,可因为是乞丐,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最后只有这一个小儿子活了下来。而小儿子从下生之后就一直没尝过肉的滋味,老妻也不堪乞讨度日撒手人寰。
自家酒楼门前出现了俩群意图不明的人,王伦也早就注意到了。看到潘小七跑到了潘兔子面前,还有潘兔子这群人手中的棍棒,眼神变得玩味起来。
潘兔子一时百感交集,心中五味杂陈。之后潘兔子下了决心,拉着儿子走到王伦身前。二话不说,“嗵嗵嗵”连续磕了三个响头。
紧接着潘兔子留下儿子在王伦身边,自己走到自己这一干老兄弟一块,拿着手中的木棍站成两排。正好挡在那群黑衣人走向醉仙楼的道路上,身躯挺得笔直。
兔子是济州土生土长的人,因为长着两颗硕大的门牙,别人不是叫他潘大牙就是叫他潘兔子。潘兔子是济州城里所有乞丐的团头,每天乞丐们乞讨来的东西要向他上交一部分“日头钱”,而天寒地冻乞丐们无所乞讨的时候他又给乞丐们熬粥救济。
今天他得了五贯钱,这可能是所有乞丐一年也乞讨不到的收入。可是这钱拿在手里他却觉得烫手,潘兔子原本是不想接的,可是衙门里的所谓朋友却不容推脱。正所谓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如果得罪了那人自己和自己的一众老兄弟肯定会越加艰难。
王伦这人潘兔子虽然不认识,但是王伦这个名字潘兔子还是听说过的。这几日他手底下好几个乞丐说着王伦怒打黄五郎,帮着牛娃讨要工钱的事情。潘兔子平常生活艰辛,但心中也有自己的坚持,一个“义”字。
潘兔子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手下的兄弟,为了自己心中的“义”字。潘兔子带着自己团里头身强力壮的乞丐向王伦的醉仙楼走着,心想今天说不得就要对不住王伦了,幸好之前和他没有交情。
走了有一刻钟,潘兔子手下的人越聚越多有三十多人,而且手中都拿着棍子。这些人走在一起,衣着虽然破烂都是补丁,但还算干净,也有一股子气势。遇到潘兔子这群人的百姓都远远避开,纷纷猜测这些人去干什么。有那胆子大的还悄悄跟在后面,想去看个究竟。
“给!慢点吃,这还有菜呢!”
“我这还剩了许多馒头,你会你们拿回去分给家人。”
“来来来,小不点,我喂你!这个鸡腿给你了!”
走到距离醉仙楼百步左右的时候,潘兔子带着人脚步渐渐慢了下来。他眼前是这样的一幕,一位身着白衣,腰间饰玉的偏偏青年正在给几个小乞丐分馒头。那拿了鸡腿的小家伙,不正是自己家的小七么。
君子如玉,如沐春风!不知为何潘兔子心里想起了从说书先生哪里听到的这两个词。虽然没见过王伦,但潘兔子知道这人就是王伦。
这时潘兔子的腿无论如何也迈不出去了,潘兔子再回头一看,原本紧跟在自己身后的老兄弟们也用一种激动地眼观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们的脚步也早就停下了,距离自己已经有十几步,有些人眼睛也湿润了起来。这年月他们这些人早习惯了“朱门酒肉嗅,路有冻死骨”,谁想到今日看到有人待他们这类人如此温暖。
看见王伦所做的一切,潘兔子羞愧难当转身就走。可他这一转身正好迎上了一群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各个手拿大枪棍棒,其中几个还是自己认识的。
这一群人看见醉仙楼门口给几个小乞丐分馒头的王伦,又看了看停下脚步的潘兔子一行人,心中有了眉目。看向潘兔子这些人的眼神变得冷厉起来。
“爹爹!”
“阿爹!”
却是潘小七和另外一个小乞丐发现了潘兔子一行人,和自己的父亲打招呼。然后两个小乞丐拿着手中的馒头和鸡腿就跑向了各自的父亲。
潘兔子慈爱的摸了摸儿子的头,异常轻柔,看着吃着鸡腿的儿子心中一阵阵发酸。自己和老妻一共生了七个儿女,可因为是乞丐,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最后只有这一个小儿子活了下来。而小儿子从下生之后就一直没尝过肉的滋味,老妻也不堪乞讨度日撒手人寰。
自家酒楼门前出现了俩群意图不明的人,王伦也早就注意到了。看到潘小七跑到了潘兔子面前,还有潘兔子这群人手中的棍棒,眼神变得玩味起来。
潘兔子一时百感交集,心中五味杂陈。之后潘兔子下了决心,拉着儿子走到王伦身前。二话不说,“嗵嗵嗵”连续磕了三个响头。
紧接着潘兔子留下儿子在王伦身边,自己走到自己这一干老兄弟一块,拿着手中的木棍站成两排。正好挡在那群黑衣人走向醉仙楼的道路上,身躯挺得笔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