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血字的研究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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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美大陆的西部,有一大片贫瘠荒芜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阻碍着文化的发展。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州,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柯罗拉多,是一片完全荒芜的沉寂的地区。但是在这荒无人烟的地区里,自然的景色也并非一成不变。这里有长年积雪的高山峻岭,有阴森黑暗的低谷,也有在山石耸立的峡谷之间奔腾不息的河流,还有一望无际的荒原,冬天积雪覆盖,夏天到处是一片灰色的碱地。这个地区一般都是荒凉沉寂,无比的悲凉。
在这个没有希望的土地上,没有人居住。只有波尼人和黑足印第安人偶尔结队经过,前往其他的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的人,也不愿在这儿多停留一会儿,也希望尽快走到大草原去。在这没有生机的土地上,只有山狗隐隐约约地在矮树丛中穿过,巨雕在空中盘旋,还有几只笨重的大灰熊,在阴森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漠中惟一的居民。
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布兰卡山脉北麓更凄凉、更荒芜的地方了。举目远望,荒漠上只看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片片的盐碱地。地平线处,被积雪覆盖的山峰此起彼伏,闪耀点点银光。在这片土地上没有生命,连与生命有关的东西都找寻不到。灰蒙蒙的天空中没有一只鸟飞过,昏暗的大地上也没有走兽的踪迹。死寂是这里最大的特点。侧耳倾听,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没有任何声息,只有让人绝望的沉寂。
严格说起来,这广阔的原野上没有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也不太现实。布兰卡山脉的脚下,有一条曲曲折折的穿越沙漠的小路,消逝在地平线的尽头。这条小路是无数冒险家开创出来的,是经过无数的车辆辗轧出来的。路旁随处可见一堆堆白森森的东西,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在灰暗的盐碱地上越发的刺眼。走近一看,原来都是可怕的白骨,有粗壮的牛骨,有细小的人骨。在这漫长的一千五百英里的商旅道路上,人们踏着前人的累累遗骨继续前进。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一个孤独的旅客从布兰卡山上俯望着这凄惨的旷野。表面上,他就像是一个守护这片荒原的鬼怪精灵。不管多么善于观察周围事物的人,也看不出他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六十岁。他脸部削瘦而憔悴,干裂的棕色皮肤紧裹着突出的骨头。棕色的头发已经斑白,无精打采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他一只手握着一杆来福枪,手上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多少。他用来福枪撑在地面上,站立在那里。他那魁伟的身体显示出他曾经是一个魁梧健壮的人。但是现在,他脸庞削弱,衣服在瘦得皮包骨头的身体上显得越发肥大,看来,他已经老迈不堪了。由于过度饥渴,他似乎已濒临死地了。
他忍受饥渴的折磨,抱着一线生机,沿着山谷前行,历尽千辛万苦跋涉到这个高地上,希望能找到一点水源。可是现在,他眼前只有一望无际的盐碱地和远处的荒山,连一棵树的影子都看不到,更不要说水源了。在这片茫茫的荒原上,找不到半点生的希望。他睁大了茫然而困惑的眼睛向四处张望,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人生旅程即将结束,自己要葬身在这荒原上。“死在这儿,和二十年后死在舒适的床上有什么区别呢?”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坐在一块石头的阴影里。
坐下之前,他先放下手中的来福枪,然后放下右肩上的一个大包袱,这个包袱用灰色的披肩裹着。由于累得实在没有力气,放下包袱时,落地很重。包袱里传来了哭声,一个受到惊吓的、长着亮晶晶的棕色眼睛的脸钻了出来,而且还伸出了两只胖胖的小手。
“你把我摔疼了。”这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埋怨道。
“是吗,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那个男人带着歉意地说。接着,他打开包袱,从里边抱出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五岁左右,穿着粉红色上衣,戴着麻布围嘴,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这些可以看出她的妈妈把她照料得很好。这个小孩脸上失去了红润,但是她的胳膊和腿都很结实,这足以证明,她并没有吃太多的苦。
“现在还疼吗?”他关心地问,那个孩子还在揉着脑后乱蓬蓬的金黄色头发。
“你亲亲这里就好了,”她把头上碰痛了的地方指给他看,然后认真地说,“妈妈总是这么说的。妈妈哪儿去了?”
“妈妈走了。不用多久你就会见到她的。”
“走了?”... -->>
在北美大陆的西部,有一大片贫瘠荒芜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阻碍着文化的发展。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州,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柯罗拉多,是一片完全荒芜的沉寂的地区。但是在这荒无人烟的地区里,自然的景色也并非一成不变。这里有长年积雪的高山峻岭,有阴森黑暗的低谷,也有在山石耸立的峡谷之间奔腾不息的河流,还有一望无际的荒原,冬天积雪覆盖,夏天到处是一片灰色的碱地。这个地区一般都是荒凉沉寂,无比的悲凉。
在这个没有希望的土地上,没有人居住。只有波尼人和黑足印第安人偶尔结队经过,前往其他的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的人,也不愿在这儿多停留一会儿,也希望尽快走到大草原去。在这没有生机的土地上,只有山狗隐隐约约地在矮树丛中穿过,巨雕在空中盘旋,还有几只笨重的大灰熊,在阴森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漠中惟一的居民。
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布兰卡山脉北麓更凄凉、更荒芜的地方了。举目远望,荒漠上只看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片片的盐碱地。地平线处,被积雪覆盖的山峰此起彼伏,闪耀点点银光。在这片土地上没有生命,连与生命有关的东西都找寻不到。灰蒙蒙的天空中没有一只鸟飞过,昏暗的大地上也没有走兽的踪迹。死寂是这里最大的特点。侧耳倾听,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没有任何声息,只有让人绝望的沉寂。
严格说起来,这广阔的原野上没有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也不太现实。布兰卡山脉的脚下,有一条曲曲折折的穿越沙漠的小路,消逝在地平线的尽头。这条小路是无数冒险家开创出来的,是经过无数的车辆辗轧出来的。路旁随处可见一堆堆白森森的东西,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在灰暗的盐碱地上越发的刺眼。走近一看,原来都是可怕的白骨,有粗壮的牛骨,有细小的人骨。在这漫长的一千五百英里的商旅道路上,人们踏着前人的累累遗骨继续前进。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一个孤独的旅客从布兰卡山上俯望着这凄惨的旷野。表面上,他就像是一个守护这片荒原的鬼怪精灵。不管多么善于观察周围事物的人,也看不出他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六十岁。他脸部削瘦而憔悴,干裂的棕色皮肤紧裹着突出的骨头。棕色的头发已经斑白,无精打采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他一只手握着一杆来福枪,手上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多少。他用来福枪撑在地面上,站立在那里。他那魁伟的身体显示出他曾经是一个魁梧健壮的人。但是现在,他脸庞削弱,衣服在瘦得皮包骨头的身体上显得越发肥大,看来,他已经老迈不堪了。由于过度饥渴,他似乎已濒临死地了。
他忍受饥渴的折磨,抱着一线生机,沿着山谷前行,历尽千辛万苦跋涉到这个高地上,希望能找到一点水源。可是现在,他眼前只有一望无际的盐碱地和远处的荒山,连一棵树的影子都看不到,更不要说水源了。在这片茫茫的荒原上,找不到半点生的希望。他睁大了茫然而困惑的眼睛向四处张望,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人生旅程即将结束,自己要葬身在这荒原上。“死在这儿,和二十年后死在舒适的床上有什么区别呢?”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坐在一块石头的阴影里。
坐下之前,他先放下手中的来福枪,然后放下右肩上的一个大包袱,这个包袱用灰色的披肩裹着。由于累得实在没有力气,放下包袱时,落地很重。包袱里传来了哭声,一个受到惊吓的、长着亮晶晶的棕色眼睛的脸钻了出来,而且还伸出了两只胖胖的小手。
“你把我摔疼了。”这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埋怨道。
“是吗,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那个男人带着歉意地说。接着,他打开包袱,从里边抱出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五岁左右,穿着粉红色上衣,戴着麻布围嘴,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这些可以看出她的妈妈把她照料得很好。这个小孩脸上失去了红润,但是她的胳膊和腿都很结实,这足以证明,她并没有吃太多的苦。
“现在还疼吗?”他关心地问,那个孩子还在揉着脑后乱蓬蓬的金黄色头发。
“你亲亲这里就好了,”她把头上碰痛了的地方指给他看,然后认真地说,“妈妈总是这么说的。妈妈哪儿去了?”
“妈妈走了。不用多久你就会见到她的。”
“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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