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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和菲亚思向家里走去,科迪尔也跟在后面,但刚走了两步,弗朗索瓦停下脚步,淡淡地道:“你不要跟来。”
科迪尔的脾气原本暴躁之极,不点火都着,就更别说点火了,但不知为何,科迪尔总觉得菲亚思的这个哥哥不知哪儿长了块瘆人毛,让他心惊胆战的。
“啊……啊,我不去。”弗朗索瓦一开口,就跟本能似的,科迪尔立刻点头哈腰一块来。
菲亚思神采飞扬。
菲亚思喜欢科迪尔,科迪尔外貌凶恶,却是真心喜欢她,人又专一,从不沾花惹草,但科迪尔这个火爆脾气有时候真不是那么好受的。
现在好了,科迪尔在二哥面前,竟然像老鼠见了猫,服服帖帖的。
菲亚思挽住哥哥的手臂,道:“弗朗索瓦,科迪尔是我男朋友,他应该来的。”
看样子妹妹和科迪尔感情很好,弗朗索瓦看了科迪尔两眼,道:“来吧。”
科迪尔笑了,看起来一点也不凶饿了。
路上,每遇到一个人,菲亚思就得意非凡地大声道:“是我二哥,弗朗索瓦”
踏上故乡的土地,第一次,弗朗索瓦的心情好了起来,有个可以溺爱的妹妹,他感到幸福。
他们家在镇子西头,靠边。
“菲亚思,家里人都好吗?”没什么人了,弗朗索瓦问道。
菲亚思高兴地道:“好,都好,你隔三差五就汇钱回来,家里不愁吃不愁穿,爸妈就是惦记你。”
一路上,菲亚思开始絮叨,大哥的孩子打架了,姐夫打姐姐了……对了,弗朗索瓦离家的这六年,爸妈又给弗朗索瓦添了三个弟妹。
到了家,一家人又哭又笑,弗朗索瓦感到很幸福,很温暖。
家里人或者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都顾家,非常维护家族的,为了家人,不管男女,都是敢于拼命的。
三天后,弗朗索瓦把家里的事儿都摸清楚了,然后,他开始整肃家里的事儿。
这里的男人大都有打女人的毛病,在中国生活的这些年,让弗朗索瓦根本容忍不了这种事儿,除了老爹,他挨个教训,确立新的家风。
要想确立家风,拳头是第一位的,钱是第二位的。弗朗索瓦把大哥、两个姐夫和科迪尔都给送进了医院,然后又给每人砸了五百美元。
五百美元,对他们那是天文数字,不吃不喝也得挣个十年八年的。
胡萝卜加大棒,永远是无往不利的组合,树立个家风,那自然是绰绰有余。
弗朗索瓦家发财了,成了镇子上首屈一指的大财主,弗朗索瓦给家里人买了两千亩土地。
弗朗索瓦在家里呆了半个月,在这半个月里,他不仅把家人的一切都安顿好了,更把梅尔镇梳理了一遍,确立了老弗朗索瓦在梅尔镇不可动摇的地位。
弗朗索瓦带回来一万美元,半个月后,他把剩下的钱都留给了母亲,然后,只带着两百美元上路了。
弗朗索瓦要去美国,去纽约,他去美国,当然是偷渡。
越过边界线之后,有些不顺,遇到了一小队抓捕偷渡的美国海岸警卫队,弗朗索瓦没有客气,把七个美国大兵都毫不留情地残忍地杀了。
对美国人,当然,特指美国白人,弗朗索瓦没有丝毫好感,祖辈作恶本不该怪罪到后人头上,但后人不仅不承认祖辈作恶,更把自己打扮成圣人,而且继续作恶,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惹着了他就杀。
杀完人之后,弗朗索瓦一路不是坐公共汽车,就是搭顺风车,向美国最繁华的城市纽约赶去。
到了纽约,弗朗索瓦什么也没做,他整天就在大街上游荡,他要彻底了解这座城市。
夜了,弗朗索瓦躺在廉价旅馆的板床上,闭着眼睛思索着。
这会儿,弗朗索瓦已经完成了身份的转换,他已经适应了新身份,他不再是剃刀小组的一员,他现在就是弗朗索瓦,不听命于任何人。
如果组织上要求他成为组织中的一员,他不仅不会不满,而且还会非常愿意,但组织没有,组织给了他自由。
今后,他和组织的关系是合作者,只要不危及到组织,他可以想做他想做的任何事儿。
现在,不论是对组织,还是对他自己,他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而要建立自己的势力,就必须赚到钱。
赚钱,最快的法子就是走组织交给他的线—贩毒。如果走这条线,他立刻就会成为大毒枭。
但是,弗朗索瓦不想走捷径,他这么做,既是因为骄傲,也有着其他更长远的考虑。
在中国的这六年,弗朗索瓦产生了一种浓烈的家国情怀,他想为他的国家,为他的同胞做点什么,他渴望他的同胞能像中国人那样生活。
在弗朗索瓦心中,中国,具体地就是北京那一带,是他梦想的终点。
这个,弗朗索瓦以前没有感觉到,但在梅尔镇,这种家国情怀突然一下子就爆发了。
而且,越来越强烈。
在剃刀小组受训时,弗朗索瓦学的不仅仅是杀人的技术,还有其他很多,比如,经商。
弗朗索瓦学到的商业知识和科班的完全不同,他没有学到任何的商业理论,教他们商业的教官不讲任何理论,只讲故事。
那些故事都是千百年来经商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中蕴含着真正的经商智慧。
弗朗索瓦是天才,很适合这种教学方式,他获益良多。
先从哪里入手呢?
――――
阳光很好。
弗朗索瓦在一个报摊前蹲下身子。
报摊后面坐着一个鼻青脸肿的家伙,不过,还看得出来,摊主年纪不大,不会超过十八岁。
摊主时不时就得使劲地睁一下眼睛,他看着弗朗索瓦,很肯定地道:“你不是来买报的。”
弗朗索瓦道:“确实不是。”
仔细审视着弗朗索瓦,摊主又道:“你也不是那群狗*养的人。”
弗朗索瓦道:“绝对不是。”
“那你是谁?”摊主的口气终于换成了问句。
“我叫弗朗索瓦。”
摊主吃了一惊,问道:“你就是高兹契尼亚克说的,来替我卖报的?”
弗朗索瓦笑着点了点头。
这是一个大狗熊,但很和善。
难怪,长了这么大的身块,要不是人太好,怎么可能来替他卖报?
兹维又使劲地睁了一下眼睛,,对这个和善的大狗熊道:“哦,你是波兰人?”
“我从没这么说过。”和善的大狗熊用波兰话随口回答。
“可你说的是波兰话”
“那倒不假。”大狗熊道。
兹维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摇摇头,道:“除了波兰人谁也不说波兰话,除非绝对必要,没有一个人会自找麻烦去学波兰语。”
沉默。
“坐下吧,看在上帝份上就坐在台阶上。一个人怎么会长得这么高,这么壮,你就是蹲着,我瞧着都眼晕。对了,刚才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弗朗索瓦。”
“弗朗索瓦什么?”
“就是弗朗索瓦。”
这时,一个男人过来买了一份杂志,看样子是熟客,男子买完了杂志,问兹维出了什么事。
兹维回答说,他搭地铁时摔到一列火车下面去了,不过没什么,一切正常,倒是地铁的伤势更重,恐怕够呛。
其... -->>
弗朗索瓦和菲亚思向家里走去,科迪尔也跟在后面,但刚走了两步,弗朗索瓦停下脚步,淡淡地道:“你不要跟来。”
科迪尔的脾气原本暴躁之极,不点火都着,就更别说点火了,但不知为何,科迪尔总觉得菲亚思的这个哥哥不知哪儿长了块瘆人毛,让他心惊胆战的。
“啊……啊,我不去。”弗朗索瓦一开口,就跟本能似的,科迪尔立刻点头哈腰一块来。
菲亚思神采飞扬。
菲亚思喜欢科迪尔,科迪尔外貌凶恶,却是真心喜欢她,人又专一,从不沾花惹草,但科迪尔这个火爆脾气有时候真不是那么好受的。
现在好了,科迪尔在二哥面前,竟然像老鼠见了猫,服服帖帖的。
菲亚思挽住哥哥的手臂,道:“弗朗索瓦,科迪尔是我男朋友,他应该来的。”
看样子妹妹和科迪尔感情很好,弗朗索瓦看了科迪尔两眼,道:“来吧。”
科迪尔笑了,看起来一点也不凶饿了。
路上,每遇到一个人,菲亚思就得意非凡地大声道:“是我二哥,弗朗索瓦”
踏上故乡的土地,第一次,弗朗索瓦的心情好了起来,有个可以溺爱的妹妹,他感到幸福。
他们家在镇子西头,靠边。
“菲亚思,家里人都好吗?”没什么人了,弗朗索瓦问道。
菲亚思高兴地道:“好,都好,你隔三差五就汇钱回来,家里不愁吃不愁穿,爸妈就是惦记你。”
一路上,菲亚思开始絮叨,大哥的孩子打架了,姐夫打姐姐了……对了,弗朗索瓦离家的这六年,爸妈又给弗朗索瓦添了三个弟妹。
到了家,一家人又哭又笑,弗朗索瓦感到很幸福,很温暖。
家里人或者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都顾家,非常维护家族的,为了家人,不管男女,都是敢于拼命的。
三天后,弗朗索瓦把家里的事儿都摸清楚了,然后,他开始整肃家里的事儿。
这里的男人大都有打女人的毛病,在中国生活的这些年,让弗朗索瓦根本容忍不了这种事儿,除了老爹,他挨个教训,确立新的家风。
要想确立家风,拳头是第一位的,钱是第二位的。弗朗索瓦把大哥、两个姐夫和科迪尔都给送进了医院,然后又给每人砸了五百美元。
五百美元,对他们那是天文数字,不吃不喝也得挣个十年八年的。
胡萝卜加大棒,永远是无往不利的组合,树立个家风,那自然是绰绰有余。
弗朗索瓦家发财了,成了镇子上首屈一指的大财主,弗朗索瓦给家里人买了两千亩土地。
弗朗索瓦在家里呆了半个月,在这半个月里,他不仅把家人的一切都安顿好了,更把梅尔镇梳理了一遍,确立了老弗朗索瓦在梅尔镇不可动摇的地位。
弗朗索瓦带回来一万美元,半个月后,他把剩下的钱都留给了母亲,然后,只带着两百美元上路了。
弗朗索瓦要去美国,去纽约,他去美国,当然是偷渡。
越过边界线之后,有些不顺,遇到了一小队抓捕偷渡的美国海岸警卫队,弗朗索瓦没有客气,把七个美国大兵都毫不留情地残忍地杀了。
对美国人,当然,特指美国白人,弗朗索瓦没有丝毫好感,祖辈作恶本不该怪罪到后人头上,但后人不仅不承认祖辈作恶,更把自己打扮成圣人,而且继续作恶,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惹着了他就杀。
杀完人之后,弗朗索瓦一路不是坐公共汽车,就是搭顺风车,向美国最繁华的城市纽约赶去。
到了纽约,弗朗索瓦什么也没做,他整天就在大街上游荡,他要彻底了解这座城市。
夜了,弗朗索瓦躺在廉价旅馆的板床上,闭着眼睛思索着。
这会儿,弗朗索瓦已经完成了身份的转换,他已经适应了新身份,他不再是剃刀小组的一员,他现在就是弗朗索瓦,不听命于任何人。
如果组织上要求他成为组织中的一员,他不仅不会不满,而且还会非常愿意,但组织没有,组织给了他自由。
今后,他和组织的关系是合作者,只要不危及到组织,他可以想做他想做的任何事儿。
现在,不论是对组织,还是对他自己,他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而要建立自己的势力,就必须赚到钱。
赚钱,最快的法子就是走组织交给他的线—贩毒。如果走这条线,他立刻就会成为大毒枭。
但是,弗朗索瓦不想走捷径,他这么做,既是因为骄傲,也有着其他更长远的考虑。
在中国的这六年,弗朗索瓦产生了一种浓烈的家国情怀,他想为他的国家,为他的同胞做点什么,他渴望他的同胞能像中国人那样生活。
在弗朗索瓦心中,中国,具体地就是北京那一带,是他梦想的终点。
这个,弗朗索瓦以前没有感觉到,但在梅尔镇,这种家国情怀突然一下子就爆发了。
而且,越来越强烈。
在剃刀小组受训时,弗朗索瓦学的不仅仅是杀人的技术,还有其他很多,比如,经商。
弗朗索瓦学到的商业知识和科班的完全不同,他没有学到任何的商业理论,教他们商业的教官不讲任何理论,只讲故事。
那些故事都是千百年来经商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中蕴含着真正的经商智慧。
弗朗索瓦是天才,很适合这种教学方式,他获益良多。
先从哪里入手呢?
――――
阳光很好。
弗朗索瓦在一个报摊前蹲下身子。
报摊后面坐着一个鼻青脸肿的家伙,不过,还看得出来,摊主年纪不大,不会超过十八岁。
摊主时不时就得使劲地睁一下眼睛,他看着弗朗索瓦,很肯定地道:“你不是来买报的。”
弗朗索瓦道:“确实不是。”
仔细审视着弗朗索瓦,摊主又道:“你也不是那群狗*养的人。”
弗朗索瓦道:“绝对不是。”
“那你是谁?”摊主的口气终于换成了问句。
“我叫弗朗索瓦。”
摊主吃了一惊,问道:“你就是高兹契尼亚克说的,来替我卖报的?”
弗朗索瓦笑着点了点头。
这是一个大狗熊,但很和善。
难怪,长了这么大的身块,要不是人太好,怎么可能来替他卖报?
兹维又使劲地睁了一下眼睛,,对这个和善的大狗熊道:“哦,你是波兰人?”
“我从没这么说过。”和善的大狗熊用波兰话随口回答。
“可你说的是波兰话”
“那倒不假。”大狗熊道。
兹维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摇摇头,道:“除了波兰人谁也不说波兰话,除非绝对必要,没有一个人会自找麻烦去学波兰语。”
沉默。
“坐下吧,看在上帝份上就坐在台阶上。一个人怎么会长得这么高,这么壮,你就是蹲着,我瞧着都眼晕。对了,刚才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弗朗索瓦。”
“弗朗索瓦什么?”
“就是弗朗索瓦。”
这时,一个男人过来买了一份杂志,看样子是熟客,男子买完了杂志,问兹维出了什么事。
兹维回答说,他搭地铁时摔到一列火车下面去了,不过没什么,一切正常,倒是地铁的伤势更重,恐怕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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