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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没几个人不知道。结果几个月过去了,没看到包总有什么反应。这才又找碴又降了他五百块钱薪水,一方面是想借此逼老歪自己走。另一方面是试探一下包总会不会有反应。如果还没有反应,下一步肯定就是再找个机会让老歪走人。老歪也明白,因此最后还是拉下脸去求了刘宁。
最后赖总点头让他留下了,但昨天却让他出了一次大血。他估计包总肯定是说了话。但肯定没出多大力,否则不会是这种结果。不过不管怎么样,都得谢人家。而且留在公司,以后还得包总关照呢?
所以听说包总要来,他高兴之余。又有点犯愁。因为白小天要来。虽然他和刘宁早就是过去式了。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那包总再怎么牛,白小天也不放在心上。看到老歪诚惶诚恐地样子,虽然心里可以理解,但怎么也愉快不起来。他甚至有点想拔腿走人了。不过,这就让大家难堪了。算了。忍忍吧。
不是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只要这八竿子打不着的包总不要来惹我就行,反正就一顿饭的功夫。
白小天摆了摆手:“老歪。忘记说了我现在有女朋友。本来要一块来的。可也不知道你们带不带家属?”
“行啊,小天。动作不慢嘛。要不喊她一起过来,人多热闹。”老歪大喜,白小天带了女朋友。那就真的啥事也没有了。
“晚了。爬山去了,就算想来也赶不上了,下次吧。”说着他站起身来:“去趟卫生间。”
等白小天再次推门进入526的时候,房间里热闹非凡。
一个男子说话的声音特别大,不知道是不是这人中气太足的缘故,说话震地耳朵都有些嗡嗡。
房间里多了一男一女。
男人,三十多岁。额头前头发不多。方脸,个子不高,但骨架蛮大,身体相当结实,估计经常体育锻炼,腰挺得笔直,说话时不但声音大,而且两手还打着手势,看起来很有气势地样子。
在窗边,男人站在中间其他几人半围着他。包括刚才不服气地刘昌明在内身子都有些微微的前倾。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但事实上显然就这一会儿,这个男人成了屋子里地中心。
他上身浅黄色短袖T血,下身一条过膝的灰色沙滩裤。脚上一双黑色的皮凉鞋。看起来穿的很简单。不过看多了老油子身上穿的名牌。白小天现在倒也很识货。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但是看衣服裤子的质地就知道便宜不了。
这不就那台词:简约而不简单。
这大概就是那位包总了。看样子的确是位当惯了领导而且性格很强势地人。
站在他旁边的女人自然就是刘宁了。老实说刘宁长得不是特别好看,在大学时,他就这么觉得。不过她属于那种很耐看的女人。单眼皮,眼睛不大。皮肤很白令人生怜的小瓜子脸,鼻子小巧。嘴唇细薄,笑起来右边腮上还有个很小的酒涡。不过,如果不是非常注意还不大看的出来。在大学时很多人都说她和香港歌星林忆莲长的很相。初看,倒是的确有些像。
刘宁的视力不是很好,大二时,就一个五百度,一个六百度。那时她还架副宽大的眼镜,理着一头短发,因此在女生中更加不显眼。临近毕业地时候。白小天看到过她。眼镜摘下了。估计应该是戴了隐形眼镜。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米黄色露肩长裙,一头黑色长发看似随意的披在肩上。看起来时尚却又不乏端庄,苗条而又带一丝妩媚,全身散发着青春地气息。鼻梁上架着副细巧的金边镜,又添了几分白领的风韵。
别的不说,至少有一点,刘宁比以前会打扮多了。
话分两头。
白小天这边一进来。正对着他的老歪就看到了。不过包总正讲的眉飞色舞地,他不好打断。
白小天慢慢走进来。虽然步子不重,但还是有声音,再加上包括包总在内的其他几个余光也都看到了他。
包总停了下来,目光飞快地扫了他一眼,没有停顿,而是很快回到了刘宁身上。本来挽着他胳膊的刘宁倒是立刻笑了起来。右手挽着包总走过来,伸出左手:“白小天,好久不见!”
白小天没有伸手,站在餐桌旁没有动,眼睛直直的盯着随着刘宁走到身前的包总。
鼻子用力的嗅了两下,然后他双脚没动,身子却微微向前,鼻子冲着包总又“哼哼”的用力的嗅了两声。
刘宁愕然,惊讶的左手停在空中。白小天在她二十三岁地人生中只是一朵邂逅地毫不起眼的小浪花。如果不是昨天老歪无意间提起地今天的聚会,提起到他,也许在今后的人生中她很可能都再不会记得这个人,记得曾经一起看过的两场革命电影。
老歪无意中提起,勾起了她的回忆。特别是听到说他现在很不如意。在一家公司作着一份月薪一千多地仓管。她就有意想帮帮他。可是怎么帮呢?于是她就想着不但自己要参加今天的聚会而且还把包学诚也拉来。将来和他说起这个人来好歹也有个印象。
可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他也太无理了。记得原先他很腼腆,在女孩子面前话就更不多了。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从头到尾抱着西瓜啃个不停。所以应该说在感情方面他还有点木。
可今天他实在有些太过分了,亏得自己还想帮他一把。
包学诚早上陪着刘宁逛街。快十一点的时候,她才说起中午有个聚会,想让他陪着一起来。他自然一想就知道这是她的小计谋,无非就是事先说了怕他不愿意参加。
虽然两人只相差八岁,但社交圈却是完完全全的绝对没有交集的两个圈子。包学诚对于刘宁的朋友总体来说是比较冷淡的。老实说他并不是看不起她的朋友,而是真的找不到多少共同语言。因为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的完全不同所以即便是对同一件事情之间的看法也很难找到共同点。
为了不使得大家都不开心,所以他一般不参加刘宁的社交圈。不过今天他还是欣然来了。没想到的是在这里竟然遇上了一个如此无礼的人。
“小天。”老歪那张黝的脸变得有些发青,他快速的跑过去,站在了白小天和包学诚之间,笑着说道:“这是包总。我们刘宁的心上人。”
然后他转向包学诚,脸上挤出的笑容一点看不出勉强的痕迹:“包总,你身上的古龙香水真的很不错。每次你从我身边走过,我都忍不住有大嗅两下的冲动。没想到小天比我的胆子大多了。”手一指:“白小天,我同学。”
这马屁拍得真是绝了。连经常在客户面前装孙子的刘昌明也叹为观止。要说这酒桌文化老歪肯定不是他对手,不过要说这办公室文化,还真是要甘拜下风。
马屁拍得不露痕迹,顺着也把双方的台阶都下了。
“呵呵。小唐啊,你这么一说我下次可就不敢再用香水了。”包学诚笑呵呵的说道,不过虽然他在笑,但脸色可是依然不太好。
白小天没有说话,只是继续死死地盯着包学诚。
原本包学诚再强势,和他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是等刘宁挽着包学诚走到身前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味道。
一股让他极不舒服的味道。
这股味道虽然不舒服,但最近他已经所有熟悉,那就是阴魂的味道。
阴魂遇到修真不但会很不舒服,境界差一些的甚至会害怕的立刻就跑。正如老鬼所说的。这就好比太阳正在接近冰块一般,如果冰块有灵,如果冰块能动,冰块自然是有多远跑多远。
而修真也一样,闻到阴魂的味道就会感到极度不舒服。《后汉书》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可有些东西是很难习惯的,即便老鬼时不时的阴魂出窍一下,白小天依然不习惯阴魂的味道。相反如今他这方面的嗅觉越发的敏感起来。
刚走进526的时候,他就感觉到有些不对。但是却没有准确判断出原因。等刘、包一走近,尽管包学诚身上散发着浓浓的古龙香水味,白小天还是察觉了他身上阴魂的味道。
“你,跟我出来一下。”白小天将老歪轻轻的推开,右手差点指到了包学诚的鼻尖上。
司没几个人不知道。结果几个月过去了,没看到包总有什么反应。这才又找碴又降了他五百块钱薪水,一方面是想借此逼老歪自己走。另一方面是试探一下包总会不会有反应。如果还没有反应,下一步肯定就是再找个机会让老歪走人。老歪也明白,因此最后还是拉下脸去求了刘宁。
最后赖总点头让他留下了,但昨天却让他出了一次大血。他估计包总肯定是说了话。但肯定没出多大力,否则不会是这种结果。不过不管怎么样,都得谢人家。而且留在公司,以后还得包总关照呢?
所以听说包总要来,他高兴之余。又有点犯愁。因为白小天要来。虽然他和刘宁早就是过去式了。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那包总再怎么牛,白小天也不放在心上。看到老歪诚惶诚恐地样子,虽然心里可以理解,但怎么也愉快不起来。他甚至有点想拔腿走人了。不过,这就让大家难堪了。算了。忍忍吧。
不是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只要这八竿子打不着的包总不要来惹我就行,反正就一顿饭的功夫。
白小天摆了摆手:“老歪。忘记说了我现在有女朋友。本来要一块来的。可也不知道你们带不带家属?”
“行啊,小天。动作不慢嘛。要不喊她一起过来,人多热闹。”老歪大喜,白小天带了女朋友。那就真的啥事也没有了。
“晚了。爬山去了,就算想来也赶不上了,下次吧。”说着他站起身来:“去趟卫生间。”
等白小天再次推门进入526的时候,房间里热闹非凡。
一个男子说话的声音特别大,不知道是不是这人中气太足的缘故,说话震地耳朵都有些嗡嗡。
房间里多了一男一女。
男人,三十多岁。额头前头发不多。方脸,个子不高,但骨架蛮大,身体相当结实,估计经常体育锻炼,腰挺得笔直,说话时不但声音大,而且两手还打着手势,看起来很有气势地样子。
在窗边,男人站在中间其他几人半围着他。包括刚才不服气地刘昌明在内身子都有些微微的前倾。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但事实上显然就这一会儿,这个男人成了屋子里地中心。
他上身浅黄色短袖T血,下身一条过膝的灰色沙滩裤。脚上一双黑色的皮凉鞋。看起来穿的很简单。不过看多了老油子身上穿的名牌。白小天现在倒也很识货。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但是看衣服裤子的质地就知道便宜不了。
这不就那台词:简约而不简单。
这大概就是那位包总了。看样子的确是位当惯了领导而且性格很强势地人。
站在他旁边的女人自然就是刘宁了。老实说刘宁长得不是特别好看,在大学时,他就这么觉得。不过她属于那种很耐看的女人。单眼皮,眼睛不大。皮肤很白令人生怜的小瓜子脸,鼻子小巧。嘴唇细薄,笑起来右边腮上还有个很小的酒涡。不过,如果不是非常注意还不大看的出来。在大学时很多人都说她和香港歌星林忆莲长的很相。初看,倒是的确有些像。
刘宁的视力不是很好,大二时,就一个五百度,一个六百度。那时她还架副宽大的眼镜,理着一头短发,因此在女生中更加不显眼。临近毕业地时候。白小天看到过她。眼镜摘下了。估计应该是戴了隐形眼镜。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米黄色露肩长裙,一头黑色长发看似随意的披在肩上。看起来时尚却又不乏端庄,苗条而又带一丝妩媚,全身散发着青春地气息。鼻梁上架着副细巧的金边镜,又添了几分白领的风韵。
别的不说,至少有一点,刘宁比以前会打扮多了。
话分两头。
白小天这边一进来。正对着他的老歪就看到了。不过包总正讲的眉飞色舞地,他不好打断。
白小天慢慢走进来。虽然步子不重,但还是有声音,再加上包括包总在内的其他几个余光也都看到了他。
包总停了下来,目光飞快地扫了他一眼,没有停顿,而是很快回到了刘宁身上。本来挽着他胳膊的刘宁倒是立刻笑了起来。右手挽着包总走过来,伸出左手:“白小天,好久不见!”
白小天没有伸手,站在餐桌旁没有动,眼睛直直的盯着随着刘宁走到身前的包总。
鼻子用力的嗅了两下,然后他双脚没动,身子却微微向前,鼻子冲着包总又“哼哼”的用力的嗅了两声。
刘宁愕然,惊讶的左手停在空中。白小天在她二十三岁地人生中只是一朵邂逅地毫不起眼的小浪花。如果不是昨天老歪无意间提起地今天的聚会,提起到他,也许在今后的人生中她很可能都再不会记得这个人,记得曾经一起看过的两场革命电影。
老歪无意中提起,勾起了她的回忆。特别是听到说他现在很不如意。在一家公司作着一份月薪一千多地仓管。她就有意想帮帮他。可是怎么帮呢?于是她就想着不但自己要参加今天的聚会而且还把包学诚也拉来。将来和他说起这个人来好歹也有个印象。
可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他也太无理了。记得原先他很腼腆,在女孩子面前话就更不多了。第一次看电影的时候,从头到尾抱着西瓜啃个不停。所以应该说在感情方面他还有点木。
可今天他实在有些太过分了,亏得自己还想帮他一把。
包学诚早上陪着刘宁逛街。快十一点的时候,她才说起中午有个聚会,想让他陪着一起来。他自然一想就知道这是她的小计谋,无非就是事先说了怕他不愿意参加。
虽然两人只相差八岁,但社交圈却是完完全全的绝对没有交集的两个圈子。包学诚对于刘宁的朋友总体来说是比较冷淡的。老实说他并不是看不起她的朋友,而是真的找不到多少共同语言。因为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的完全不同所以即便是对同一件事情之间的看法也很难找到共同点。
为了不使得大家都不开心,所以他一般不参加刘宁的社交圈。不过今天他还是欣然来了。没想到的是在这里竟然遇上了一个如此无礼的人。
“小天。”老歪那张黝的脸变得有些发青,他快速的跑过去,站在了白小天和包学诚之间,笑着说道:“这是包总。我们刘宁的心上人。”
然后他转向包学诚,脸上挤出的笑容一点看不出勉强的痕迹:“包总,你身上的古龙香水真的很不错。每次你从我身边走过,我都忍不住有大嗅两下的冲动。没想到小天比我的胆子大多了。”手一指:“白小天,我同学。”
这马屁拍得真是绝了。连经常在客户面前装孙子的刘昌明也叹为观止。要说这酒桌文化老歪肯定不是他对手,不过要说这办公室文化,还真是要甘拜下风。
马屁拍得不露痕迹,顺着也把双方的台阶都下了。
“呵呵。小唐啊,你这么一说我下次可就不敢再用香水了。”包学诚笑呵呵的说道,不过虽然他在笑,但脸色可是依然不太好。
白小天没有说话,只是继续死死地盯着包学诚。
原本包学诚再强势,和他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是等刘宁挽着包学诚走到身前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味道。
一股让他极不舒服的味道。
这股味道虽然不舒服,但最近他已经所有熟悉,那就是阴魂的味道。
阴魂遇到修真不但会很不舒服,境界差一些的甚至会害怕的立刻就跑。正如老鬼所说的。这就好比太阳正在接近冰块一般,如果冰块有灵,如果冰块能动,冰块自然是有多远跑多远。
而修真也一样,闻到阴魂的味道就会感到极度不舒服。《后汉书》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可有些东西是很难习惯的,即便老鬼时不时的阴魂出窍一下,白小天依然不习惯阴魂的味道。相反如今他这方面的嗅觉越发的敏感起来。
刚走进526的时候,他就感觉到有些不对。但是却没有准确判断出原因。等刘、包一走近,尽管包学诚身上散发着浓浓的古龙香水味,白小天还是察觉了他身上阴魂的味道。
“你,跟我出来一下。”白小天将老歪轻轻的推开,右手差点指到了包学诚的鼻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