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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全都属于这个范围。
苏任没有打扰那两兄弟的忙碌,绕开一个大圈走进了老狐狸的帐篷。老狐狸正在擦拭自己的兵器,是一把不太长的短剑,通体乌黑,一点反光都没有。短剑只有一尺多,剑柄已经被磨的锃光瓦亮,不知道使用了多少场时间,连剑鞘上的皮子都磨没了。
苏任很难想象老狐狸以前会是一个商人,他不知道杀人的感觉,因为他从来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只有那么一次,绿倚的小厮死在自己面前,还让他大病了一场。
见苏任进来,老狐狸连忙还剑入鞘,站起身子:“先生,您怎么来了?”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离此三天的路程有一处白石峡谷,那里可以休整。”
“白石峡谷?”老狐狸一愣:“那可是羌人的圣地!”
“既然你知道那地方我就不多说了,从今往后,那里就是你们的地方,到了冬天还是回黑风岭过冬,有什么需求现在就说,或者以后想起来,再告诉商队的掌柜,他们会替你办的。”
“多谢先生!”
“不用谢我,草原是个好地方,这里有成群的牛羊和马匹,虽然我们的利润很可观,但是谁都想不劳而获,呵呵!”苏任笑了笑:“今后还会有更多人的进入这片草原,这里是你们的猎场,只要保住你们的性命,想干什么我不会干涉,你们能不能在这里立足就看你的。”
老狐狸的眼睛里放出光芒。人都是热血的,只是一些规矩和理智让我们失去了最原始的**。苏任要将这种**贩卖到草原来,彻底将平静的草原变成一群**者的乐园。
终于到了离开的日子,霍金和柯木智依依不舍。霍金摘下手腕上的一条乌木手镯送给了柯木智,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从一个死尸的身上脱下来的。死去的那个人全身破破烂烂,独有这条手镯保护的很好。虽然只是最平常的乌木,那可是霍金第一次上战场的缴获,意义重大。
柯木智也将自己随身的宝刀送给了霍金。那把刀,刀鞘上就镶嵌着十颗名贵的宝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两人紧紧的抱在一起,这是草原上兄弟之间的礼节。这一刻,在两人的心中都觉得对方是自己最好的兄弟,最珍贵的朋友。
“哎!还是年轻好呀!无忧无虑的没有一点心事。”苏任不忍再看,转过脸叹了口气。
黄十三呵呵笑道:“先生也没多大,也很年轻。”
苏任摇头苦笑,白马好像明白主人的意思,没有任何征兆的迈开自己的步子,商队踏上了返回的道路。过了好久,霍金才追上来,眼圈竟然是红的,手里紧紧攥着柯木智送给他的宝刀,脸上带着泪痕。
“我们的小金子竟然哭了,这可真是破天荒头一回呀!”黄十三扭头看了一眼,开始调笑。
霍金没有理他,问苏任道:“大哥,下一次我们还来吗?”
苏任摇摇头,拍拍霍金的肩膀:“珍视这友谊吧,下一次再来的时候……,算了,不说了。”
牧民们再也不害怕这些带着大量牲畜的汉人商贾。有些竟然远远的挥手,那些嗓子好的唱起了草原上送别朋友的歌曲。声音洪亮而悠长,久久不能散去。
苏任的心在煎熬,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黑心的家伙。这一刻他只是商贾,赚了十倍的利润竟然还不能满足**。他有些后悔做出那样的决定,他对大汉或者说大汉朝廷没有一点点的感情,既不是官也不是民,可为什么自己就非要拿这些对自己尚算友好的羌人下手?
走到天黑,苏任将这种想法归咎于狭隘的民族情结。他并不是不喜欢羌人,相反,大多数羌人的质朴,让苏任觉得自己应该留在这里。这些羌人世世代代追寻着先祖的足迹,在草原上迁徙放牧。不可否认,偶尔会去汉地做一些惨绝人寰的勾当,但是想想,千百年后我们汉人不也是做同样的事吗?
如今大汉周边有数十个大大小小的民族,再过几百上千年,能有几个留存下来?这才是灭族之战,论起这些,汉人似乎比这些少数民族做的更彻底。
霍金不断的回头看,已经看不见黄羊部落的营地了,依然还在回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见到自己的兄弟柯木智,只希望这一次不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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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全都属于这个范围。
苏任没有打扰那两兄弟的忙碌,绕开一个大圈走进了老狐狸的帐篷。老狐狸正在擦拭自己的兵器,是一把不太长的短剑,通体乌黑,一点反光都没有。短剑只有一尺多,剑柄已经被磨的锃光瓦亮,不知道使用了多少场时间,连剑鞘上的皮子都磨没了。
苏任很难想象老狐狸以前会是一个商人,他不知道杀人的感觉,因为他从来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只有那么一次,绿倚的小厮死在自己面前,还让他大病了一场。
见苏任进来,老狐狸连忙还剑入鞘,站起身子:“先生,您怎么来了?”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离此三天的路程有一处白石峡谷,那里可以休整。”
“白石峡谷?”老狐狸一愣:“那可是羌人的圣地!”
“既然你知道那地方我就不多说了,从今往后,那里就是你们的地方,到了冬天还是回黑风岭过冬,有什么需求现在就说,或者以后想起来,再告诉商队的掌柜,他们会替你办的。”
“多谢先生!”
“不用谢我,草原是个好地方,这里有成群的牛羊和马匹,虽然我们的利润很可观,但是谁都想不劳而获,呵呵!”苏任笑了笑:“今后还会有更多人的进入这片草原,这里是你们的猎场,只要保住你们的性命,想干什么我不会干涉,你们能不能在这里立足就看你的。”
老狐狸的眼睛里放出光芒。人都是热血的,只是一些规矩和理智让我们失去了最原始的**。苏任要将这种**贩卖到草原来,彻底将平静的草原变成一群**者的乐园。
终于到了离开的日子,霍金和柯木智依依不舍。霍金摘下手腕上的一条乌木手镯送给了柯木智,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从一个死尸的身上脱下来的。死去的那个人全身破破烂烂,独有这条手镯保护的很好。虽然只是最平常的乌木,那可是霍金第一次上战场的缴获,意义重大。
柯木智也将自己随身的宝刀送给了霍金。那把刀,刀鞘上就镶嵌着十颗名贵的宝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两人紧紧的抱在一起,这是草原上兄弟之间的礼节。这一刻,在两人的心中都觉得对方是自己最好的兄弟,最珍贵的朋友。
“哎!还是年轻好呀!无忧无虑的没有一点心事。”苏任不忍再看,转过脸叹了口气。
黄十三呵呵笑道:“先生也没多大,也很年轻。”
苏任摇头苦笑,白马好像明白主人的意思,没有任何征兆的迈开自己的步子,商队踏上了返回的道路。过了好久,霍金才追上来,眼圈竟然是红的,手里紧紧攥着柯木智送给他的宝刀,脸上带着泪痕。
“我们的小金子竟然哭了,这可真是破天荒头一回呀!”黄十三扭头看了一眼,开始调笑。
霍金没有理他,问苏任道:“大哥,下一次我们还来吗?”
苏任摇摇头,拍拍霍金的肩膀:“珍视这友谊吧,下一次再来的时候……,算了,不说了。”
牧民们再也不害怕这些带着大量牲畜的汉人商贾。有些竟然远远的挥手,那些嗓子好的唱起了草原上送别朋友的歌曲。声音洪亮而悠长,久久不能散去。
苏任的心在煎熬,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黑心的家伙。这一刻他只是商贾,赚了十倍的利润竟然还不能满足**。他有些后悔做出那样的决定,他对大汉或者说大汉朝廷没有一点点的感情,既不是官也不是民,可为什么自己就非要拿这些对自己尚算友好的羌人下手?
走到天黑,苏任将这种想法归咎于狭隘的民族情结。他并不是不喜欢羌人,相反,大多数羌人的质朴,让苏任觉得自己应该留在这里。这些羌人世世代代追寻着先祖的足迹,在草原上迁徙放牧。不可否认,偶尔会去汉地做一些惨绝人寰的勾当,但是想想,千百年后我们汉人不也是做同样的事吗?
如今大汉周边有数十个大大小小的民族,再过几百上千年,能有几个留存下来?这才是灭族之战,论起这些,汉人似乎比这些少数民族做的更彻底。
霍金不断的回头看,已经看不见黄羊部落的营地了,依然还在回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见到自己的兄弟柯木智,只希望这一次不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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