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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超进入教室后, 也不敢跟周小曼打招呼,怕影响了人家学习。他呆呆地坐在边上,假装看窗外, 实际上是用眼角的余光, 偷偷地打量着周小曼。女孩子在童乐的指导下做练习题, 目不斜视, 全神贯注。
篮球少年一下子就孤独了起来,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倒是童乐看他无所事事的样子, 先看不顺眼了。已经进入小老师角色的童乐嘀咕了一句:“你都到教室里了,难不成还傻坐着吗?”
孟超有些尴尬, 觉得自己好像大象误入了鹿群, 格格不入。
周小曼抬起头来打圆场:“要不这样吧, 孟超, 你先背一会儿单词, 反正这个东西不需要什么基本功的。”
孟超傻愣愣地脱口而出:“我背单词干什么呀,我们考试没那么严格的。”
能够把作弊说得如此理所当然, 此人立刻赢得了在场其他人的集体鄙夷。包括长期在体校生活的丁凝都表示,她和他不是一国的,一定要跟他划清界限。她可没有孟超这么不要脸。
童乐立刻对他竖中指, 表示鄙视:“你就没有想过去NBA打篮球吗?打球的不去NBA, 在国内混能有什么出息?”
孟超立刻要跳脚。他的理想是进入国家队,为国争光。
没想到还没等他酝酿好情绪, 周小曼却点了点头, 附和童乐的观点:“嗯, 既然打职业比赛的话,那么还真的不如去去国外打呢,好歹那边俱乐部制度应该比较成熟吧。”
既然周小曼都发话了,孟超立刻毫无原则地反水了,他忙不迭地更改了理想,他的第一理想就是打了NBA。
丁凝在边上撇了撇嘴巴,心道这小子可真够没出息的。
她自然不会听童乐的数学补习课,干脆翻出一本时尚杂志开开心心地看。她对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充满了兴趣,除了练艺术体操外,还喜欢设计。看到那些漂亮的衣服,她自己心中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该怎么做,才是自己心目中最美好的样子。
陈砚青听了一会儿题目以后,也没有什么兴趣了。童乐是说的不错,然而她今天已经上了一整天的辅导班,脑子都快炸掉了,觉得自己需要休息。
两个小姑娘索性肩并肩的坐在一起,兴致勃勃的翻看最新一期的时尚杂志。两人看到内封封面面照后,齐齐发出一声低呼。天哪,这个模特太美了,就是直直冲进人心底的那种美。她的眼睛好诱人啊。好像要看到人的心里面去了一样。她们两个女孩子看了都心动。
童乐不满地皱了皱眉,敲桌子:“二位小姐,请保持安静,尊重一下我这位老师,行吗?”
两人缩了下脖子,吐了吐舌头,没有好意思继续说话。
孟超在边上,一个接着一个,默默地背单词。
中间周小曼喝水休息的时候,过来看了他一眼,问他背了几个单词了。
少年立刻涨红了脸,这么长时间他才背了十个单词,因为他一直忍不住老想往周小曼的方向看。
周小曼笑了,敲了敲英语四级词汇本,提议道:“要不这样吧,咱俩比赛,一个礼拜为界限,每个礼拜都比一比,这个礼拜谁背的单词多。”
孟超脱口而出:“要是我赢了,有什么奖励吗?”
周小曼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
可怜的篮球少年立刻怂了,再也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她知道孟超对她有懵懂的好感。年少的时候,总是太容易对人和事动心。这份悸动,纯真而美好,只是譬如朝露,流光容易把人抛。
当时还咬牙切齿的,以为是一辈子。然而等到年岁渐大,经历的事情变多,那些最初的心悸也就是一笑而过罢了。她自己都记不清,她最早心动过的男孩后面去哪里了,又怎么样了。又何必对别人,要求那么多呢。
这一个礼拜六的晚上,少年们热热闹闹地,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喜几家愁。
同一轮明月下,姜家的小洋楼里,却是死气沉沉的。
周文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垂着脑袋不说话。
姜黎冷着一张脸坐在他的对面,也不吭声。
周文忠其实今天压根儿不想到岳家来。在他的内心深处,如果可以,他甚至希望前面的这些时光被剪辑掉了,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过。
从内心深处说,周文忠并不想跟姜黎走到对峙的这一步,这让他茫然而惶恐。
他这么多年幸福的生活,难道是镜花水月吗?需要怀疑,需要论证?
这份在心中探头探脑的怀疑,让他整个人都坐立难安。他觉得难受,这样的对峙亵渎了他的爱情。如果爱人之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那么爱情也将不复存在。
周文忠借着喝茶的机会,偷偷的看了一眼他的妻。
从第一次见到这个美好的女子,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她一如他记忆中一般清澈美好宁静悠然。
这些词汇在遇见姜黎之前,周文忠的生活中从未有过一个人,可以与它们发生联系。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在大学校园里遇见姜黎时的场景。那是在一个淫雨霏霏的下午,少女手举着油纸伞,从杏花深处悠然走来。
那个年代的大学诗歌社,如火如荼。
周文忠是典型的理工科男人,对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他是去给一位男同学送作业的。那人从不好好听课,作业也是指望着周文忠。相应的,他会给周文忠带一些国外亲戚朋友捎回家的罕见礼物。这个时候,海外关系早不若十年前让人闻风丧胆,反而成了身份的象征。
他跟着少女轻盈的步伐走进了那栋小洋楼,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他看着少女被所有人众星拱月,是人群的焦点。
他听着少女轻轻地吟诵着一首小诗: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那样的清冷淡然,那样的骄傲无畏,那样的宁静美好。她属于另一个世界,他渴慕的世界。
那个时候,他的生活中出现的女人,都是聒噪的。无论母亲还是妻子,都一样的聒噪无聊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就连在学校里碰到的那些女同学,也是叽叽喳喳浅薄而可笑。
她不一样。她是姜教授和黎教授的女儿,那么的美,那么的好。像天边的云,像飘渺的梦。
后来,他们的女儿都长大成人,去国外读博士了。他看到了一句话: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黎黎就是那个,带他脱离了苟且,享受了诗和远方的人。
为了纪念他们的爱情,他们的初次邂逅,他给女儿取名为霏霏。在一个烟雨霏霏的季节,他遇见了他一生挚爱,一生的幸福。
男人清楚地记得,在他们的婚礼上,自己朗诵了一首戴望舒的《雨巷》,他遇见了一个,丁香花一样的姑娘。
然而现在,坐在姜家小洋楼的沙发上,周文忠的心,却跟被被油煎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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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超进入教室后, 也不敢跟周小曼打招呼,怕影响了人家学习。他呆呆地坐在边上,假装看窗外, 实际上是用眼角的余光, 偷偷地打量着周小曼。女孩子在童乐的指导下做练习题, 目不斜视, 全神贯注。
篮球少年一下子就孤独了起来,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倒是童乐看他无所事事的样子, 先看不顺眼了。已经进入小老师角色的童乐嘀咕了一句:“你都到教室里了,难不成还傻坐着吗?”
孟超有些尴尬, 觉得自己好像大象误入了鹿群, 格格不入。
周小曼抬起头来打圆场:“要不这样吧, 孟超, 你先背一会儿单词, 反正这个东西不需要什么基本功的。”
孟超傻愣愣地脱口而出:“我背单词干什么呀,我们考试没那么严格的。”
能够把作弊说得如此理所当然, 此人立刻赢得了在场其他人的集体鄙夷。包括长期在体校生活的丁凝都表示,她和他不是一国的,一定要跟他划清界限。她可没有孟超这么不要脸。
童乐立刻对他竖中指, 表示鄙视:“你就没有想过去NBA打篮球吗?打球的不去NBA, 在国内混能有什么出息?”
孟超立刻要跳脚。他的理想是进入国家队,为国争光。
没想到还没等他酝酿好情绪, 周小曼却点了点头, 附和童乐的观点:“嗯, 既然打职业比赛的话,那么还真的不如去去国外打呢,好歹那边俱乐部制度应该比较成熟吧。”
既然周小曼都发话了,孟超立刻毫无原则地反水了,他忙不迭地更改了理想,他的第一理想就是打了NBA。
丁凝在边上撇了撇嘴巴,心道这小子可真够没出息的。
她自然不会听童乐的数学补习课,干脆翻出一本时尚杂志开开心心地看。她对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充满了兴趣,除了练艺术体操外,还喜欢设计。看到那些漂亮的衣服,她自己心中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该怎么做,才是自己心目中最美好的样子。
陈砚青听了一会儿题目以后,也没有什么兴趣了。童乐是说的不错,然而她今天已经上了一整天的辅导班,脑子都快炸掉了,觉得自己需要休息。
两个小姑娘索性肩并肩的坐在一起,兴致勃勃的翻看最新一期的时尚杂志。两人看到内封封面面照后,齐齐发出一声低呼。天哪,这个模特太美了,就是直直冲进人心底的那种美。她的眼睛好诱人啊。好像要看到人的心里面去了一样。她们两个女孩子看了都心动。
童乐不满地皱了皱眉,敲桌子:“二位小姐,请保持安静,尊重一下我这位老师,行吗?”
两人缩了下脖子,吐了吐舌头,没有好意思继续说话。
孟超在边上,一个接着一个,默默地背单词。
中间周小曼喝水休息的时候,过来看了他一眼,问他背了几个单词了。
少年立刻涨红了脸,这么长时间他才背了十个单词,因为他一直忍不住老想往周小曼的方向看。
周小曼笑了,敲了敲英语四级词汇本,提议道:“要不这样吧,咱俩比赛,一个礼拜为界限,每个礼拜都比一比,这个礼拜谁背的单词多。”
孟超脱口而出:“要是我赢了,有什么奖励吗?”
周小曼似笑非笑的瞥了他一眼。
可怜的篮球少年立刻怂了,再也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她知道孟超对她有懵懂的好感。年少的时候,总是太容易对人和事动心。这份悸动,纯真而美好,只是譬如朝露,流光容易把人抛。
当时还咬牙切齿的,以为是一辈子。然而等到年岁渐大,经历的事情变多,那些最初的心悸也就是一笑而过罢了。她自己都记不清,她最早心动过的男孩后面去哪里了,又怎么样了。又何必对别人,要求那么多呢。
这一个礼拜六的晚上,少年们热热闹闹地,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喜几家愁。
同一轮明月下,姜家的小洋楼里,却是死气沉沉的。
周文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垂着脑袋不说话。
姜黎冷着一张脸坐在他的对面,也不吭声。
周文忠其实今天压根儿不想到岳家来。在他的内心深处,如果可以,他甚至希望前面的这些时光被剪辑掉了,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过。
从内心深处说,周文忠并不想跟姜黎走到对峙的这一步,这让他茫然而惶恐。
他这么多年幸福的生活,难道是镜花水月吗?需要怀疑,需要论证?
这份在心中探头探脑的怀疑,让他整个人都坐立难安。他觉得难受,这样的对峙亵渎了他的爱情。如果爱人之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那么爱情也将不复存在。
周文忠借着喝茶的机会,偷偷的看了一眼他的妻。
从第一次见到这个美好的女子,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她一如他记忆中一般清澈美好宁静悠然。
这些词汇在遇见姜黎之前,周文忠的生活中从未有过一个人,可以与它们发生联系。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在大学校园里遇见姜黎时的场景。那是在一个淫雨霏霏的下午,少女手举着油纸伞,从杏花深处悠然走来。
那个年代的大学诗歌社,如火如荼。
周文忠是典型的理工科男人,对这些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他是去给一位男同学送作业的。那人从不好好听课,作业也是指望着周文忠。相应的,他会给周文忠带一些国外亲戚朋友捎回家的罕见礼物。这个时候,海外关系早不若十年前让人闻风丧胆,反而成了身份的象征。
他跟着少女轻盈的步伐走进了那栋小洋楼,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他看着少女被所有人众星拱月,是人群的焦点。
他听着少女轻轻地吟诵着一首小诗: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那样的清冷淡然,那样的骄傲无畏,那样的宁静美好。她属于另一个世界,他渴慕的世界。
那个时候,他的生活中出现的女人,都是聒噪的。无论母亲还是妻子,都一样的聒噪无聊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就连在学校里碰到的那些女同学,也是叽叽喳喳浅薄而可笑。
她不一样。她是姜教授和黎教授的女儿,那么的美,那么的好。像天边的云,像飘渺的梦。
后来,他们的女儿都长大成人,去国外读博士了。他看到了一句话:生活不止有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黎黎就是那个,带他脱离了苟且,享受了诗和远方的人。
为了纪念他们的爱情,他们的初次邂逅,他给女儿取名为霏霏。在一个烟雨霏霏的季节,他遇见了他一生挚爱,一生的幸福。
男人清楚地记得,在他们的婚礼上,自己朗诵了一首戴望舒的《雨巷》,他遇见了一个,丁香花一样的姑娘。
然而现在,坐在姜家小洋楼的沙发上,周文忠的心,却跟被被油煎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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