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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做太多的事情,有的人花四年的时间看遍山河好景,只为寻一人踪影;有的人花四年的时间沉浸于过去,说不上是祭奠亦或是怀念。+◆,
花语迟花了四年来忘掉一个人,一个死人。
不,确切地来说,她只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忘却了那个死人,在熙州西城门外踏雪,在饶州封将台上看雨,在瞻州广袤的土地上用脚丈量每一方土地,每一个角落。
仿佛只需要将他们两人曾经呆过的地方重新踏足一遍,这记忆便会褪去。
她一开始的时候早就明白,如此做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虐罢了,那人已死,物是人非,便是再如何对自己说谎,心底都总有那么一个刺耳的嘲弄声,几近竭嘶底里的笑,有时候也会声嘶力竭地哭。
后来随着她尝试着重新走上彼时走过的路,在她心底的那个声音渐渐弱了,如微风攒动的火苗,忽闪着几近熄灭,偶尔跃出一道微蓝色明光,只一瞬便没了踪影,就像从未在她心底出现。
心底的声音渐息了,可是她的心却更加慌了。
她知道,之所以那声音渐渐沉默了,是因为在她重走这段路的过程中,那些以往她在心中珍视的东西,也慢慢烧尽了,灰都不剩。
原本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如血的妖艳一般在她面前支离破碎。
她当真开始慢慢地将那个已经死去的人忘记了。
奇怪的是,她已经死去多年的父母兄弟却仍然模样清晰地刻在她的脑海里,而那个死去的不过两年时间的人却怎么留也留不住。
以前的事情变得有些混乱,有的时候根本分不清楚彼时彼处究竟做没做过某事说没说过某话,更可怕的是他的模样,像是画在岩石表面的一层薄薄的墨痕,不需要日晒风吹,只是一场雨后,便全乱了章法,看不出勾画了。
真丑……
那心底的声音许久未发过声,这一次一开口就几乎激起了她的怒火。不过,也只不过是起了动怒的念头罢了,她怔怔看着某处自嘲:何苦与自己动气……
由刻骨铭心到淡漠遗忘,这过程中的痛苦只有她一人能够领会。可她却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几近疯狂的时候她会躲进深山里捉来凶狠的野兽,先断了它的四肢,一起生活三五天。
这三五天里,她除了睡觉吃饭,便是与这野兽说话。野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可是野兽知道这个可以制服自己轻易断了自己四肢的人不好惹,所以认命也好,畏惧也好,多是沉默听她说完一些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的话。
等她觉得说话过瘾了,她会采来草药帮那些被她断了四肢的野兽养伤,直到她觉得这野兽与之前并无两样时这才肯放了它们回去。
她担心连野兽也不耐烦听自己唠叨,这才想了断它四肢的办法,以免它们还没听她说完就离开了。
如此两年。
两年之后,她再要去什么地方的时候就不再刻意地循着那些过往的足迹走了,她的脚步变得匆忙,她的行踪变得飘忽,她将去什么地方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从两年前开始,她的足迹竟然慢慢地被那人知道了,好像无论她到了哪里,他都会知道并紧随着赶来。
“那人”也是个死人。
死人也分两种。
一种是不想让他死,他却偏偏要死的人,这种人一旦死了就再也活不过来了;另外一种是想让他死,可是他却偏偏不死的人,这种人即便在心中诅咒他死了上百上千遍,他却仍然毫不识趣地活着。
此时她慌不择路想要躲避的,便是后一种。
不过,等想到那人的背??景后她便不觉得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会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他的师父,远在化州的南云城主苟不会,是当朝皇帝亲封的忠勇王――吸取历代各朝亡于内争的教训,熙朝建国之初便有人主张不再封王,尤其是不再封外姓王。皇帝杨九关对这一主张极为赞同,不过却也近乎固执地坚持封了三个外姓王,忠勇王苟不会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人则是归义王佘庆和被追封的忠义王窦建章。
将他三人分封过后,杨九关才立下规矩:以后我朝,永不封王!
说起来这三人的封号也是有讲究的,苟不会与窦建章一勇一义,说的是在熙朝建国过程中两人所作出的主要贡献,而共带的一个“忠”字则表明了二者的身份,从一开始便是作为熙州的“臣子”“奴才”这样的身份存在的;而佘庆的“归义王”,虽然与窦建章一样都有个“义”字,可是前一个字却是用的“归”――归字何解?原来是自家兄弟,中途跑出去了,现在重新回到了家里来,这才是“归”。
所以从三个外姓王的封号上来看分量轻重的话,佘庆的归义王当之无愧是第一位的。
而这个佘庆,与那死人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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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做太多的事情,有的人花四年的时间看遍山河好景,只为寻一人踪影;有的人花四年的时间沉浸于过去,说不上是祭奠亦或是怀念。+◆,
花语迟花了四年来忘掉一个人,一个死人。
不,确切地来说,她只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忘却了那个死人,在熙州西城门外踏雪,在饶州封将台上看雨,在瞻州广袤的土地上用脚丈量每一方土地,每一个角落。
仿佛只需要将他们两人曾经呆过的地方重新踏足一遍,这记忆便会褪去。
她一开始的时候早就明白,如此做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虐罢了,那人已死,物是人非,便是再如何对自己说谎,心底都总有那么一个刺耳的嘲弄声,几近竭嘶底里的笑,有时候也会声嘶力竭地哭。
后来随着她尝试着重新走上彼时走过的路,在她心底的那个声音渐渐弱了,如微风攒动的火苗,忽闪着几近熄灭,偶尔跃出一道微蓝色明光,只一瞬便没了踪影,就像从未在她心底出现。
心底的声音渐息了,可是她的心却更加慌了。
她知道,之所以那声音渐渐沉默了,是因为在她重走这段路的过程中,那些以往她在心中珍视的东西,也慢慢烧尽了,灰都不剩。
原本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现在如血的妖艳一般在她面前支离破碎。
她当真开始慢慢地将那个已经死去的人忘记了。
奇怪的是,她已经死去多年的父母兄弟却仍然模样清晰地刻在她的脑海里,而那个死去的不过两年时间的人却怎么留也留不住。
以前的事情变得有些混乱,有的时候根本分不清楚彼时彼处究竟做没做过某事说没说过某话,更可怕的是他的模样,像是画在岩石表面的一层薄薄的墨痕,不需要日晒风吹,只是一场雨后,便全乱了章法,看不出勾画了。
真丑……
那心底的声音许久未发过声,这一次一开口就几乎激起了她的怒火。不过,也只不过是起了动怒的念头罢了,她怔怔看着某处自嘲:何苦与自己动气……
由刻骨铭心到淡漠遗忘,这过程中的痛苦只有她一人能够领会。可她却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几近疯狂的时候她会躲进深山里捉来凶狠的野兽,先断了它的四肢,一起生活三五天。
这三五天里,她除了睡觉吃饭,便是与这野兽说话。野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可是野兽知道这个可以制服自己轻易断了自己四肢的人不好惹,所以认命也好,畏惧也好,多是沉默听她说完一些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的话。
等她觉得说话过瘾了,她会采来草药帮那些被她断了四肢的野兽养伤,直到她觉得这野兽与之前并无两样时这才肯放了它们回去。
她担心连野兽也不耐烦听自己唠叨,这才想了断它四肢的办法,以免它们还没听她说完就离开了。
如此两年。
两年之后,她再要去什么地方的时候就不再刻意地循着那些过往的足迹走了,她的脚步变得匆忙,她的行踪变得飘忽,她将去什么地方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从两年前开始,她的足迹竟然慢慢地被那人知道了,好像无论她到了哪里,他都会知道并紧随着赶来。
“那人”也是个死人。
死人也分两种。
一种是不想让他死,他却偏偏要死的人,这种人一旦死了就再也活不过来了;另外一种是想让他死,可是他却偏偏不死的人,这种人即便在心中诅咒他死了上百上千遍,他却仍然毫不识趣地活着。
此时她慌不择路想要躲避的,便是后一种。
不过,等想到那人的背??景后她便不觉得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会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他的师父,远在化州的南云城主苟不会,是当朝皇帝亲封的忠勇王――吸取历代各朝亡于内争的教训,熙朝建国之初便有人主张不再封王,尤其是不再封外姓王。皇帝杨九关对这一主张极为赞同,不过却也近乎固执地坚持封了三个外姓王,忠勇王苟不会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人则是归义王佘庆和被追封的忠义王窦建章。
将他三人分封过后,杨九关才立下规矩:以后我朝,永不封王!
说起来这三人的封号也是有讲究的,苟不会与窦建章一勇一义,说的是在熙朝建国过程中两人所作出的主要贡献,而共带的一个“忠”字则表明了二者的身份,从一开始便是作为熙州的“臣子”“奴才”这样的身份存在的;而佘庆的“归义王”,虽然与窦建章一样都有个“义”字,可是前一个字却是用的“归”――归字何解?原来是自家兄弟,中途跑出去了,现在重新回到了家里来,这才是“归”。
所以从三个外姓王的封号上来看分量轻重的话,佘庆的归义王当之无愧是第一位的。
而这个佘庆,与那死人还是最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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