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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你才好出手。”
我心想肯定前两天她不听众人劝买的山寨手机出问题了,笑着说:“你不要给我考虑得这么远。我跟他之间就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哪里这么复杂?”
林林“嘁”了一声:“你以为我跟你一样缺心眼啊?以前住西边的时候,连阿宝这么熟的都没进过你房间,你现在这么大方,都让他儿子睡你床上了,你还敢狡辩?”
我低头思索着林林的逻辑,总觉得哪里有问题,一时想不出来,只好继续看电视。
还没怎么聊,林林就接了方予可的电话,要准备回去。我尽地主之谊,打算送她到电梯口。
一开房门,我彻底愣住了。对面的房门打开,出来的正是提着一袋垃圾的王轩逸。
林林个子比我矮一头,大概是嗅到八卦味道,在我身后一跳一跳的,想看个究竟。
王轩逸看着我后面时不时露出半个脑袋的周林林,又看了看我,问道:“你住这里?”
我怔怔地点头:“幸会幸会。”
林林辗转好久,才掠过我,完完整整地看清了王轩逸的模样。看完之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这种眼神大体上在我们逛地下商场,跟商贩讨价还价,砍到他报出一个物超所值的价格时是一样的。一般我看到这个眼神,就会条件反射地掏钱包说一声:“买了。”可今天晚上我穿了一身脏不拉几的休闲长款毛衣,没有钱兜,一时有些不适应,干干地晾在一边。
王轩逸跟林林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继续拿着垃圾往电梯那边走。
林林本来还在慢腾腾地穿球鞋,一看王轩逸走,连鞋带都不系地拉着我往电梯方向走。边走还边矫情地配画外音:“这么久不见,你送送我。”
一进电梯,林林跟我挤眉弄眼了好一会儿,表达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么多帅哥以及今天晚上扑倒不了他,你就别活着来见我”的想法。出了电梯,又拉着我走到垃圾箱的位置,才含情脉脉地说:“别送了别送了,赶紧回去吧。天怪冷的。”
我心想,我就穿了件薄毛衣,外面寒风刺骨的,你也好意思让我送你到这里。但为了配合剧情,我双目炯炯有神地望向林林,直到林林钻进出租车,我才依依不舍地打着哆嗦跑回电梯。
王轩逸穿了一套白色休闲服,大概刚刚运动完洗了澡,头发湿漉漉的有些凌乱。年纪轻就是好,二十五岁的他风华正茂,一身飘逸地站在过道里等电梯。我想这个地段的居民夜生活真是丰富,四部电梯同时运转,我们出来也就一分钟,电梯就已经被占用了。
我站得离王轩逸远远的。当初在北京第一次见着他,一是没认出他,二是暂时没刺激到那道伤疤,我还能应对自如,甚至热情有加;上一次的午饭,让我那段被羞辱的记忆完全激活,工作的原因我倒能左右逢源地做戏,私下却不曾想到还能和他有单独相处的机会。而且现下,大家心知肚明,彼此都没有忘记当初的那点儿小暧昧和小纠结,一时不知如何相处。
生活真是讽刺,以前王轩逸身边一直有女朋友,我每天就想着怎么能和他单独相处。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却觉得总有一些隐形的隔阂横在那里,让我无法跨越和靠近。
于是,我们都很沉默地等在电梯外面,见着电梯上方的数字逐一往下掉。“叮”的一声电梯打开,我们俩一前一后进入,跟进太平间一般肃穆。
而这电梯的设计者恰恰要将这份尴尬进行到底。为了让这一平方米的客梯显得宽敞,设计者用心良苦地将电梯的四面都装上了镜子。物业楼的保洁阿姨也甚是尽责,将这镜子擦得一点儿灰尘也没有。所以,不管在哪个角度看,我都在和王轩逸敞亮地面面相觑。
这真是度秒如年的日子啊。
我只好不断地在抬头望天或者低头看地的姿势中切换,以避免和他相顾无言。这种感觉就像在水中练习憋气,外人看了也就是刷个牙的时间,但对于水中鼻孔冒着气泡的人来说,这几分钟跟几年那么漫长。忽然想到一个笑话说:一分钟有多长,那要看你在厕所门的哪一边。
想到这里,我不禁嘴角上扬。
王轩逸望着镜子中的我忽然说:“对不起。”
我那嘴角的弧线还没来得及复位,思维也来不及适应到王轩逸的语境中。当然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没什么语境可言。
王轩逸接着说:“当初让你久等了。当时发生了一件我预想不到的事情,对不起。”
我望着王轩逸清澈的眼睛,一下子有些语塞。
这个感觉就像是两年前,别人偷了我几千块钱,金额不大不小,时间一长我也就忘了。但两年后,这件事情被重新提起,我对这几千块钱又有了些疙瘩。正当我挺直腰杆子以债务人的身份出现时,对方却说,不好意思,当初我是因为急着去垫付手术费,没经过你同意,先问你借了几千。这一下子让我的情感出现了偏差,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傻傻地望着他,习惯性地说:“没关系。”
从小我们所受的教育便是“对不起”和“没关系”,就像“谢谢你”“不用谢”那样的孪生配对一样。我们小时候,哪里有“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吗”之类的真理名言啊。
王轩逸转过身来看着我,歪着脑袋问我:“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电梯的面积其实很小,若均匀有效地分布,利用好空间的话,站四个人刚刚好。但他忽然一转身,站在了电梯正中央,我一时觉得空间压迫感强了很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
我被逼在角落里,看着眼前的三面墙以及正前方都是王轩逸歪着脑袋的模样,瞬间觉得大有电影里千军万马逼向峡谷的特效。
我忽然灵光一闪,福至心灵地成功想到一个关键问题:“你们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住这么小的单身公寓?你们不应该住别墅吗?”
我脑子很快演算起数学比例应用题来:中天一个普通职工的收入是十万一年,一般来说外企五百强里面高层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七十到一百倍左右,那王轩逸的收入差不多应该为八百万左右,这其中还不含各类股份等杂项收入。
八百万的意思是,我每个月税后四千,再加上林大人给我的三千补贴,意味着我得不吃不喝八十年才能达到人家的高度。
我的数学看来是学得不错,在电梯门打开之前,我最终计算出了这个残忍的数值。
王轩逸先一步走出电梯,边走边对着前方的白墙说:“房子太大,显得寂寞。”
我看着王轩逸的背影,不禁再次感叹:“有钱人的寂寞真是高品位。”
昨天搬家生活太过于劳力劳心,直到今天上午九点,我仍处于深度睡眠中。而在以前的周末,九点我已在床上吃完早餐,并准备新一轮的睡眠了。
我之所以准确无误地知道九点我睡得死沉的事,是因为就在此时,天杀的门铃声响起,响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让我在挺尸状态中忽然惊醒,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大概门铃自打它在这里安家落户之后,没遇上如此高频率高负荷的使用,一下无法适应,奉献出最后一点儿电量,勉强地把一首缠绵销魂的《两只蝴蝶》拉伸得更为缠绵和销魂。
我游离地走着S路线,摸到房门的时候我顿了顿。昨天在这房门内外发生了太多离奇的故事情节,我被折腾得身心俱疲,在电视上看再多的帅哥也无济于事。除非开了门,这些帅哥排队在外面给我送爱心早餐,我或许能适当原谅一下。
我看了看门后观衣镜中的自己,顺手拿了把簪子将杂乱的头发卡在脑后,看上去精神了些,才将门打开。
门外站的果然是个帅哥。帅哥果然是给我送早餐来了。
王轩逸穿着昨天晚上那套白色运动服,戴了一副没有镜片的粗框眼镜。对于这钟专为单眼皮眼睛准备的眼镜,我是有点儿钟爱的。但我更钟爱的是他手里捧着的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笑着看我的眼神瞟向那碗粥:“今天上午早饭做多了,给新邻居捎一份。”
我的理论终究还是正确的。大多数修长的手都是为弹钢琴和舞菜刀准备的,林大人是个意外。只不过,我有点儿敬佩这位年收入是我终生收入的副总大早晨熬粥的雅兴。
有钱人的寂寞啊……
我本来有那么点儿起床气,但鉴于此碗皮蛋瘦肉粥熬得浑然天成,浓稠有加,正有待我考察它的味道是否符合它的卖相,我就懒得去搭理我心中的那点儿小脾气了。
王轩逸尾随着我进了我的房子,像模像样地东瞅瞅西看看。像这种小户型楼盘,建房都是对称设计的,大体上和学生公寓无二。我的户型和王轩逸的差不多,要不小心进错门,估计也要花个几分钟才能反应过来,王轩逸这一参观,显得多余而且矫情了些。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再过两个月,我就二十七周岁了。我活了二十七年,一些普通的人生哲理例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还是明白的。王轩逸再有雅兴,也不是那种熬完粥能和别人共享的人。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即便他的女朋友换了N轮,他的自行车后座一直是空着的。简尔在某个寂静的深夜,看似把我当知心姐姐,实则纯属满足自己倾诉欲地透露过,王轩逸跟她在一起时,连饭菜都不能共享。当时,我一边想象着男女朋友各自端着饭盆在食堂里吃饭的场景,一边安慰她帅哥的癖好一般比较怪异,比如布拉德·皮特就专门爱收藏椅子啦。
不过,这两年的阅历增长让我知道,我当初说给简尔的理论可能有偏颇,毕竟王轩逸是个这么有钱多金的帅哥。别以为有钱的人对钱没概念,他们往往精打细算于各项支出和收入,不屑对没有回报的付出或者分享采取任何行动。比如一个人骑车,后座上多一个人就会耗费体力;简尔为了减肥,每天都是青菜加胡萝卜的兔子待遇,王轩逸肯定也是不愿意和她搭伙。
这样想来,我今天喝了王轩逸的一碗粥,怕是要答应他一个极其变态的条件。想到这一层,口中浓郁芬芳、咸淡适宜的粥瞬间无味起来。
我思来想去,想想自己除了能提供林大人的日程安排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可提供,只好抬头先试了试水:“轩逸,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王轩逸在无休止的参观中,仿佛终于找到一个停靠的地方,瞬间走过来,坐在我对面。
我等着他跟我说正事,于是屏息洗耳恭听着。
没想到王轩逸也是屏息坐着看着我。
我觉得这个气氛太诡异。大清早的屋里空气这么凝结,真是对不住窗外温暖的阳光。
我叹了一口气:“那你专门给我送粥过来,是求爱来了?”
因为这是私下会晤,我并不会像处理公事那样说话字斟句酌。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习惯了对林大人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不习惯换个对象还要动这番心思。
王轩逸转了转桌子上的牙签瓶子,低头道:“我怎么会喜欢你呢。以前太闹腾了,现在将来我都想一个人过。但是又有些怕冷清,想来想去还是找一个儿时的朋友谈谈天吧。”
这番话说得我非常扼腕。其一是我并不是他朋友,我们之间除了简尔以及那一支舞没有任何交集,最多也就是相识一场,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其二我也不是他儿时的朋友,我跟他认识也不过这六七年来的事情。儿时的我跟周林林两人闯荡江湖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在哪里穿开裆裤呢;其三是这么一个金龟婿,忽然宣布以后都要一个人过,让我们这些待字闺中的剩女情何以堪?
我继续问道:“你那些女朋友呢?你大学时,多少女孩围着你转啊。怎么忽然看破红尘了?莫非你有……”
我踩了一下刹车,接下来的那句话比较挑战男人的底线——“莫非你有隐疾”,在这种连朋友都称不上的关系中,我不便这么堂而皇之地问。
我一脸同情地看向王轩逸。
王轩逸忧伤地望向窗外。客厅的窗外是对面的户型楼,连块绿化的草皮都没有。这个看无可看的风景,他都看得这么忧郁,这让我的同情心又泛滥了一下。
果不其然,王轩逸对着窗外的建筑说:“有些秘密就这么埋葬好了。”
因为这句话说得相当小言和小资,我一下子觉得王轩逸可能是个爱看韩剧日剧泰剧或者台剧的主,又觉得王轩逸的表情实在是一流的男配和男三,我站起身来配合了一下剧情发展的需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唉,世事难料,以后大家也是邻居了,没事串串门也好。”
为了让这句话显得更加有实际效果,我特意要求串门到他家,顺便问他再要一碗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的家果然是和我住的房间一模一样。除了他的房间朝北,我的房间朝南以外,其他一丁点儿没差。王轩逸钻在厨房里热粥,我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徘徊在四十五平方米的公寓里持久地无聊参观。王轩逸将这个屋布置得很简单。客厅里除了一套宜家风格的长条餐桌,连个电视机或者音箱都没有。客厅的一角放着一把精雕细琢的桃木拐杖,看着像是个收藏品。东面阳光相对充足的整体厨房里,不锈钢台面上放着一套双立人刀具,阳光一照,显得特璀璨。卧室门没关,一眼望进去,里面除了一面推门柜子就是一张没有床头柜的单人床。床沿有个插着无线3G卡的白色苹果机,里面传来齐豫的天籁之音。
看完一圈后,王轩逸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出来,一碗给我,一碗留着自己吃。
为了让热粥更加鲜美,王轩逸特意在新粥上加了细葱,翠绿翠绿的,很是好看。可惜中看不中用,我从来不吃葱,只好辜负了他的美意,专心致志地将这些被搅拌均匀的细葱挑出来。
王轩逸本来埋头吃了几口,抬头看见桌面上一粒粒的细葱,皱了皱眉,又将筷子伸到我的饭碗里,帮我挑起葱来。
于是,我们两个沉默着把这碗粥搅了个天翻地覆。在我们的通力合作下,不过片刻,所有的葱都被无情驱赶,只剩一碗白粥。
我望着这碗白粥甚是满意。但物质和精神追求仿佛是动量守恒的。这种心情上的喜悦填补了我余下的半个胃,我瞬间腹胀得厉害,勉强喝了几口,终究没喝下去,最后越喝越慢,筷子在粥里搅了半天,也塞不下一口了。
王轩逸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妖子你总是这样,心里觉得想要,真给你了又不要了。”
说完后过来把我桌上的细葱倒入碗里,又拿出抹布来将桌面收拾干净。
王轩逸说的话如此朦胧又概括,不禁让我陷入思考。在我的印象中,我跟王轩逸之间的互动那么少,仅有的那么几次互动我都怀疑是由时间空间的瞬间扭曲造成。他能得出一个直指人格的结论来,是不是我选择性失忆了?
但吃人嘴软,我来不及抱怨,径直走到厨房帮忙。厨房里最后一缕阳光消失时,我把所有碗筷包括锅铲都洗刷完毕了。
王轩逸站在一旁一边看我洗碗,一边说:“我觉得去买个电视也挺好的,很有生活气息。”
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不用,一个人看电视多无聊,你可以到我家看,只要带上零食就好。”
我擦了擦手,走到我屋里,将墙上的挂钟拆下,又跑到王轩逸的客厅,跟他说:“我觉得你的房间最缺这个。刚才我想看个时间都没地方看。这个钟是我在当代商场那里买的,好几百块钱呢,送给你了。”说完我拿着钟在墙面比画了一会儿。
其实我这么吹捧我的钟,纯属职业性的广告推销。我的钟明明就是在两年前初到北京时,逛夜市花十块钱买的地摊货。简单粗糙的圆盘造型,里面钟面上的纸已略略翘起,外面廉价的金属漆也剥落了一些。除了性能上面比较靠谱一些,这样的残次品基本上丢在大街上都没人搭理。
我想我和王轩逸以后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不能把话说得太满,又跟王轩逸补充道:“这个钟每隔一周会快五分钟,你记得在周末的时候把它拨回来。当然你不拨回来也行,只要你记得累加一下它总共快了多少个五分钟再做一下减法就能得出准确时间了。”
我这么一说完,又觉得把这只钟的价值完全暴露出来了,只好继续圆话道:“其实我也忘了这只钟在哪里买的了,价钱好像也没那么贵,可能不到一百块钱。”
王轩逸笑着接过钟,顺嘴说道:“知道了知道了,怎么跟写情书一样,废话说了一大篇,主题思想还没有出来呢。”
说完这话,我们两个集体怔住。这个情书话题本来应该在那个凉风习习的晚上解决,没想到拖了两三年,绕了几圈又回来了。只是有点儿沧海桑田、历尽千帆。
王轩逸的反应比我快点儿,立刻说:“这个钟还是挂在这里吧。”
我看着一大片空白的墙,连忙说好。
本来这个屋的装修风格是简单朴素的,被我这个古旧的金属钟一打扮,立刻有了萧条破败的味道。这个破坏力不亚于看见一个长得儒雅飘逸的帅哥突然张口说话时龇出满嘴铜牙。我不忍心这么一直看下去,跟王轩逸说:“其实这个钟挂在这里,太拉低你的品位了。”
王轩逸仰着头看着钟笑:“本来我也没多少品位。”
之后,你才好出手。”
我心想肯定前两天她不听众人劝买的山寨手机出问题了,笑着说:“你不要给我考虑得这么远。我跟他之间就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哪里这么复杂?”
林林“嘁”了一声:“你以为我跟你一样缺心眼啊?以前住西边的时候,连阿宝这么熟的都没进过你房间,你现在这么大方,都让他儿子睡你床上了,你还敢狡辩?”
我低头思索着林林的逻辑,总觉得哪里有问题,一时想不出来,只好继续看电视。
还没怎么聊,林林就接了方予可的电话,要准备回去。我尽地主之谊,打算送她到电梯口。
一开房门,我彻底愣住了。对面的房门打开,出来的正是提着一袋垃圾的王轩逸。
林林个子比我矮一头,大概是嗅到八卦味道,在我身后一跳一跳的,想看个究竟。
王轩逸看着我后面时不时露出半个脑袋的周林林,又看了看我,问道:“你住这里?”
我怔怔地点头:“幸会幸会。”
林林辗转好久,才掠过我,完完整整地看清了王轩逸的模样。看完之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这种眼神大体上在我们逛地下商场,跟商贩讨价还价,砍到他报出一个物超所值的价格时是一样的。一般我看到这个眼神,就会条件反射地掏钱包说一声:“买了。”可今天晚上我穿了一身脏不拉几的休闲长款毛衣,没有钱兜,一时有些不适应,干干地晾在一边。
王轩逸跟林林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继续拿着垃圾往电梯那边走。
林林本来还在慢腾腾地穿球鞋,一看王轩逸走,连鞋带都不系地拉着我往电梯方向走。边走还边矫情地配画外音:“这么久不见,你送送我。”
一进电梯,林林跟我挤眉弄眼了好一会儿,表达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么多帅哥以及今天晚上扑倒不了他,你就别活着来见我”的想法。出了电梯,又拉着我走到垃圾箱的位置,才含情脉脉地说:“别送了别送了,赶紧回去吧。天怪冷的。”
我心想,我就穿了件薄毛衣,外面寒风刺骨的,你也好意思让我送你到这里。但为了配合剧情,我双目炯炯有神地望向林林,直到林林钻进出租车,我才依依不舍地打着哆嗦跑回电梯。
王轩逸穿了一套白色休闲服,大概刚刚运动完洗了澡,头发湿漉漉的有些凌乱。年纪轻就是好,二十五岁的他风华正茂,一身飘逸地站在过道里等电梯。我想这个地段的居民夜生活真是丰富,四部电梯同时运转,我们出来也就一分钟,电梯就已经被占用了。
我站得离王轩逸远远的。当初在北京第一次见着他,一是没认出他,二是暂时没刺激到那道伤疤,我还能应对自如,甚至热情有加;上一次的午饭,让我那段被羞辱的记忆完全激活,工作的原因我倒能左右逢源地做戏,私下却不曾想到还能和他有单独相处的机会。而且现下,大家心知肚明,彼此都没有忘记当初的那点儿小暧昧和小纠结,一时不知如何相处。
生活真是讽刺,以前王轩逸身边一直有女朋友,我每天就想着怎么能和他单独相处。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却觉得总有一些隐形的隔阂横在那里,让我无法跨越和靠近。
于是,我们都很沉默地等在电梯外面,见着电梯上方的数字逐一往下掉。“叮”的一声电梯打开,我们俩一前一后进入,跟进太平间一般肃穆。
而这电梯的设计者恰恰要将这份尴尬进行到底。为了让这一平方米的客梯显得宽敞,设计者用心良苦地将电梯的四面都装上了镜子。物业楼的保洁阿姨也甚是尽责,将这镜子擦得一点儿灰尘也没有。所以,不管在哪个角度看,我都在和王轩逸敞亮地面面相觑。
这真是度秒如年的日子啊。
我只好不断地在抬头望天或者低头看地的姿势中切换,以避免和他相顾无言。这种感觉就像在水中练习憋气,外人看了也就是刷个牙的时间,但对于水中鼻孔冒着气泡的人来说,这几分钟跟几年那么漫长。忽然想到一个笑话说:一分钟有多长,那要看你在厕所门的哪一边。
想到这里,我不禁嘴角上扬。
王轩逸望着镜子中的我忽然说:“对不起。”
我那嘴角的弧线还没来得及复位,思维也来不及适应到王轩逸的语境中。当然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没什么语境可言。
王轩逸接着说:“当初让你久等了。当时发生了一件我预想不到的事情,对不起。”
我望着王轩逸清澈的眼睛,一下子有些语塞。
这个感觉就像是两年前,别人偷了我几千块钱,金额不大不小,时间一长我也就忘了。但两年后,这件事情被重新提起,我对这几千块钱又有了些疙瘩。正当我挺直腰杆子以债务人的身份出现时,对方却说,不好意思,当初我是因为急着去垫付手术费,没经过你同意,先问你借了几千。这一下子让我的情感出现了偏差,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傻傻地望着他,习惯性地说:“没关系。”
从小我们所受的教育便是“对不起”和“没关系”,就像“谢谢你”“不用谢”那样的孪生配对一样。我们小时候,哪里有“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吗”之类的真理名言啊。
王轩逸转过身来看着我,歪着脑袋问我:“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电梯的面积其实很小,若均匀有效地分布,利用好空间的话,站四个人刚刚好。但他忽然一转身,站在了电梯正中央,我一时觉得空间压迫感强了很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
我被逼在角落里,看着眼前的三面墙以及正前方都是王轩逸歪着脑袋的模样,瞬间觉得大有电影里千军万马逼向峡谷的特效。
我忽然灵光一闪,福至心灵地成功想到一个关键问题:“你们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住这么小的单身公寓?你们不应该住别墅吗?”
我脑子很快演算起数学比例应用题来:中天一个普通职工的收入是十万一年,一般来说外企五百强里面高层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七十到一百倍左右,那王轩逸的收入差不多应该为八百万左右,这其中还不含各类股份等杂项收入。
八百万的意思是,我每个月税后四千,再加上林大人给我的三千补贴,意味着我得不吃不喝八十年才能达到人家的高度。
我的数学看来是学得不错,在电梯门打开之前,我最终计算出了这个残忍的数值。
王轩逸先一步走出电梯,边走边对着前方的白墙说:“房子太大,显得寂寞。”
我看着王轩逸的背影,不禁再次感叹:“有钱人的寂寞真是高品位。”
昨天搬家生活太过于劳力劳心,直到今天上午九点,我仍处于深度睡眠中。而在以前的周末,九点我已在床上吃完早餐,并准备新一轮的睡眠了。
我之所以准确无误地知道九点我睡得死沉的事,是因为就在此时,天杀的门铃声响起,响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让我在挺尸状态中忽然惊醒,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大概门铃自打它在这里安家落户之后,没遇上如此高频率高负荷的使用,一下无法适应,奉献出最后一点儿电量,勉强地把一首缠绵销魂的《两只蝴蝶》拉伸得更为缠绵和销魂。
我游离地走着S路线,摸到房门的时候我顿了顿。昨天在这房门内外发生了太多离奇的故事情节,我被折腾得身心俱疲,在电视上看再多的帅哥也无济于事。除非开了门,这些帅哥排队在外面给我送爱心早餐,我或许能适当原谅一下。
我看了看门后观衣镜中的自己,顺手拿了把簪子将杂乱的头发卡在脑后,看上去精神了些,才将门打开。
门外站的果然是个帅哥。帅哥果然是给我送早餐来了。
王轩逸穿着昨天晚上那套白色运动服,戴了一副没有镜片的粗框眼镜。对于这钟专为单眼皮眼睛准备的眼镜,我是有点儿钟爱的。但我更钟爱的是他手里捧着的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笑着看我的眼神瞟向那碗粥:“今天上午早饭做多了,给新邻居捎一份。”
我的理论终究还是正确的。大多数修长的手都是为弹钢琴和舞菜刀准备的,林大人是个意外。只不过,我有点儿敬佩这位年收入是我终生收入的副总大早晨熬粥的雅兴。
有钱人的寂寞啊……
我本来有那么点儿起床气,但鉴于此碗皮蛋瘦肉粥熬得浑然天成,浓稠有加,正有待我考察它的味道是否符合它的卖相,我就懒得去搭理我心中的那点儿小脾气了。
王轩逸尾随着我进了我的房子,像模像样地东瞅瞅西看看。像这种小户型楼盘,建房都是对称设计的,大体上和学生公寓无二。我的户型和王轩逸的差不多,要不小心进错门,估计也要花个几分钟才能反应过来,王轩逸这一参观,显得多余而且矫情了些。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再过两个月,我就二十七周岁了。我活了二十七年,一些普通的人生哲理例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还是明白的。王轩逸再有雅兴,也不是那种熬完粥能和别人共享的人。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即便他的女朋友换了N轮,他的自行车后座一直是空着的。简尔在某个寂静的深夜,看似把我当知心姐姐,实则纯属满足自己倾诉欲地透露过,王轩逸跟她在一起时,连饭菜都不能共享。当时,我一边想象着男女朋友各自端着饭盆在食堂里吃饭的场景,一边安慰她帅哥的癖好一般比较怪异,比如布拉德·皮特就专门爱收藏椅子啦。
不过,这两年的阅历增长让我知道,我当初说给简尔的理论可能有偏颇,毕竟王轩逸是个这么有钱多金的帅哥。别以为有钱的人对钱没概念,他们往往精打细算于各项支出和收入,不屑对没有回报的付出或者分享采取任何行动。比如一个人骑车,后座上多一个人就会耗费体力;简尔为了减肥,每天都是青菜加胡萝卜的兔子待遇,王轩逸肯定也是不愿意和她搭伙。
这样想来,我今天喝了王轩逸的一碗粥,怕是要答应他一个极其变态的条件。想到这一层,口中浓郁芬芳、咸淡适宜的粥瞬间无味起来。
我思来想去,想想自己除了能提供林大人的日程安排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可提供,只好抬头先试了试水:“轩逸,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王轩逸在无休止的参观中,仿佛终于找到一个停靠的地方,瞬间走过来,坐在我对面。
我等着他跟我说正事,于是屏息洗耳恭听着。
没想到王轩逸也是屏息坐着看着我。
我觉得这个气氛太诡异。大清早的屋里空气这么凝结,真是对不住窗外温暖的阳光。
我叹了一口气:“那你专门给我送粥过来,是求爱来了?”
因为这是私下会晤,我并不会像处理公事那样说话字斟句酌。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习惯了对林大人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不习惯换个对象还要动这番心思。
王轩逸转了转桌子上的牙签瓶子,低头道:“我怎么会喜欢你呢。以前太闹腾了,现在将来我都想一个人过。但是又有些怕冷清,想来想去还是找一个儿时的朋友谈谈天吧。”
这番话说得我非常扼腕。其一是我并不是他朋友,我们之间除了简尔以及那一支舞没有任何交集,最多也就是相识一场,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其二我也不是他儿时的朋友,我跟他认识也不过这六七年来的事情。儿时的我跟周林林两人闯荡江湖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在哪里穿开裆裤呢;其三是这么一个金龟婿,忽然宣布以后都要一个人过,让我们这些待字闺中的剩女情何以堪?
我继续问道:“你那些女朋友呢?你大学时,多少女孩围着你转啊。怎么忽然看破红尘了?莫非你有……”
我踩了一下刹车,接下来的那句话比较挑战男人的底线——“莫非你有隐疾”,在这种连朋友都称不上的关系中,我不便这么堂而皇之地问。
我一脸同情地看向王轩逸。
王轩逸忧伤地望向窗外。客厅的窗外是对面的户型楼,连块绿化的草皮都没有。这个看无可看的风景,他都看得这么忧郁,这让我的同情心又泛滥了一下。
果不其然,王轩逸对着窗外的建筑说:“有些秘密就这么埋葬好了。”
因为这句话说得相当小言和小资,我一下子觉得王轩逸可能是个爱看韩剧日剧泰剧或者台剧的主,又觉得王轩逸的表情实在是一流的男配和男三,我站起身来配合了一下剧情发展的需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唉,世事难料,以后大家也是邻居了,没事串串门也好。”
为了让这句话显得更加有实际效果,我特意要求串门到他家,顺便问他再要一碗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的家果然是和我住的房间一模一样。除了他的房间朝北,我的房间朝南以外,其他一丁点儿没差。王轩逸钻在厨房里热粥,我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徘徊在四十五平方米的公寓里持久地无聊参观。王轩逸将这个屋布置得很简单。客厅里除了一套宜家风格的长条餐桌,连个电视机或者音箱都没有。客厅的一角放着一把精雕细琢的桃木拐杖,看着像是个收藏品。东面阳光相对充足的整体厨房里,不锈钢台面上放着一套双立人刀具,阳光一照,显得特璀璨。卧室门没关,一眼望进去,里面除了一面推门柜子就是一张没有床头柜的单人床。床沿有个插着无线3G卡的白色苹果机,里面传来齐豫的天籁之音。
看完一圈后,王轩逸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出来,一碗给我,一碗留着自己吃。
为了让热粥更加鲜美,王轩逸特意在新粥上加了细葱,翠绿翠绿的,很是好看。可惜中看不中用,我从来不吃葱,只好辜负了他的美意,专心致志地将这些被搅拌均匀的细葱挑出来。
王轩逸本来埋头吃了几口,抬头看见桌面上一粒粒的细葱,皱了皱眉,又将筷子伸到我的饭碗里,帮我挑起葱来。
于是,我们两个沉默着把这碗粥搅了个天翻地覆。在我们的通力合作下,不过片刻,所有的葱都被无情驱赶,只剩一碗白粥。
我望着这碗白粥甚是满意。但物质和精神追求仿佛是动量守恒的。这种心情上的喜悦填补了我余下的半个胃,我瞬间腹胀得厉害,勉强喝了几口,终究没喝下去,最后越喝越慢,筷子在粥里搅了半天,也塞不下一口了。
王轩逸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妖子你总是这样,心里觉得想要,真给你了又不要了。”
说完后过来把我桌上的细葱倒入碗里,又拿出抹布来将桌面收拾干净。
王轩逸说的话如此朦胧又概括,不禁让我陷入思考。在我的印象中,我跟王轩逸之间的互动那么少,仅有的那么几次互动我都怀疑是由时间空间的瞬间扭曲造成。他能得出一个直指人格的结论来,是不是我选择性失忆了?
但吃人嘴软,我来不及抱怨,径直走到厨房帮忙。厨房里最后一缕阳光消失时,我把所有碗筷包括锅铲都洗刷完毕了。
王轩逸站在一旁一边看我洗碗,一边说:“我觉得去买个电视也挺好的,很有生活气息。”
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不用,一个人看电视多无聊,你可以到我家看,只要带上零食就好。”
我擦了擦手,走到我屋里,将墙上的挂钟拆下,又跑到王轩逸的客厅,跟他说:“我觉得你的房间最缺这个。刚才我想看个时间都没地方看。这个钟是我在当代商场那里买的,好几百块钱呢,送给你了。”说完我拿着钟在墙面比画了一会儿。
其实我这么吹捧我的钟,纯属职业性的广告推销。我的钟明明就是在两年前初到北京时,逛夜市花十块钱买的地摊货。简单粗糙的圆盘造型,里面钟面上的纸已略略翘起,外面廉价的金属漆也剥落了一些。除了性能上面比较靠谱一些,这样的残次品基本上丢在大街上都没人搭理。
我想我和王轩逸以后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不能把话说得太满,又跟王轩逸补充道:“这个钟每隔一周会快五分钟,你记得在周末的时候把它拨回来。当然你不拨回来也行,只要你记得累加一下它总共快了多少个五分钟再做一下减法就能得出准确时间了。”
我这么一说完,又觉得把这只钟的价值完全暴露出来了,只好继续圆话道:“其实我也忘了这只钟在哪里买的了,价钱好像也没那么贵,可能不到一百块钱。”
王轩逸笑着接过钟,顺嘴说道:“知道了知道了,怎么跟写情书一样,废话说了一大篇,主题思想还没有出来呢。”
说完这话,我们两个集体怔住。这个情书话题本来应该在那个凉风习习的晚上解决,没想到拖了两三年,绕了几圈又回来了。只是有点儿沧海桑田、历尽千帆。
王轩逸的反应比我快点儿,立刻说:“这个钟还是挂在这里吧。”
我看着一大片空白的墙,连忙说好。
本来这个屋的装修风格是简单朴素的,被我这个古旧的金属钟一打扮,立刻有了萧条破败的味道。这个破坏力不亚于看见一个长得儒雅飘逸的帅哥突然张口说话时龇出满嘴铜牙。我不忍心这么一直看下去,跟王轩逸说:“其实这个钟挂在这里,太拉低你的品位了。”
王轩逸仰着头看着钟笑:“本来我也没多少品位。”